“母女搭顺风车身亡家属索赔113万被法院驳回”:好意同乘就不担责吗?
近日,浙江永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司机“好意同乘”却突发疾病出事故的案件。2021年7月,方女士通过群发消息希望搭顺风车到某地,吴先生在群里看到消息后答应,并在第二天拉着母女二人前往目的地。然而行驶途中吴先生突发疾病导致车祸,车上司乘4人全部身亡,交警部门认定事故属意外。方女士家属将吴先生儿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13万余元。
法院认为吴先生没有收取搭乘费用,行为属于“好意同乘”,综上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说起顺路搭便车,大家肯定不陌生,上下班、逛街、旅行……生活中,谁还没搭过便车呢!
可是,一旦搭便车的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这责任应该怎么划分呢?好心搭载他人的司机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呢?
就上面的这次案例,法官说法:“好意搭载”无重大过错不担责
民事侵权责任以过错归责为一般原则,好意同乘的责任承担,应当适用过错原则。本案中,无证据证明吴先生收受费用有偿搭载,属“好意同乘”。在搭载过程中突发疾病,致使车辆失控发生交通事故,属意外事故,驾驶人和同乘人均无过错,亦均无责。根据法医病理鉴定以及事故认定,属于突发疾病致机动车失控导致交通事故。
为回应社会期待,弘扬助人为乐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民法典》增设了“好意同乘”规定,即在无偿搭乘的情况下,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减轻驾驶人赔偿责任。在“好意同乘”案件中,若将突发因素作为驾驶人的过错并据此认定责任,无助于弘扬好意友善之社会价值观。
再举4个例子
01、张某驾车下班,邀请王某搭便车,王某欣然接受。张某行使途中未注意避让正在直行的余某,导致两车相撞损坏并致王某严重受伤。交通队认定张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余某无责任。王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自己的全部损失。最终法院判决王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20%,张某承担80%。
02、陈某和鲁某是同学。陈某免费搭载鲁某自驾游。路上,陈某驾车撞到旅游区距离标志杆上,造成二人受伤,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鲁某被送至医院救治,共花费医疗费用20余万元。法院判决鲁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20%,陈某承担80%。
03、余某驾驶电动三轮载货摩托车好意搭载陈某,车辆行驶过程中与林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陈某与林某在交通事故中受伤。陈某将余某和林某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原告乘坐不能载人的货箱出行也存在过错,且被告系好意搭载。法院判决余某承担35%的赔偿责任,林某承担45%的赔偿责任,陈某自行承担20%的费用。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法官解析:
“好意同乘”也称搭便车,是指驾驶人出于好意,无偿地邀请或允许他人搭乘自己车辆的非运营行为。生活中的“好意同乘”无处不在,比如顺路捎带朋友、同事,应陌生人请求搭载陌生人等。“好意同乘”作为一种善意施惠、助人为乐的行为,属于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范畴,发生交通事故后让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不利于传统美德的弘扬。
在《民法典》制定前,尚无关于“好意同乘”的明确法律规范。根据相关审理指导意见的精神,“好意同乘”造成乘客损害,驾驶人有过错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适当减轻其责任,乘客有过错的,应当减轻驾驶人的责任。
《民法典》明确了“好意同乘”的法律规则,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好意同乘”是车辆驾驶人“无偿”的施惠行为,不向同乘者收取任何费用。如果乘车人向驾驶人支付报酬,应该认为是双方的一种“有偿”合同关系。何谓“有偿”,何谓“无偿”,必须看车辆驾驶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对于某些人出于朋友关系而为的请客吃饭,或者自愿承担部分路费油费,虽然同乘者也支付了一定的费用,仍应认为属于“好意同乘”的范畴。
“好意同乘”中乘车人与车辆驾驶人应出于不同的目的。车辆驾驶人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而行使,同乘者出于某种便利搭乘驾驶人的车辆。驾驶人与同乘者的目的可以相似,但不必一致。这也是“好意同乘”区别于“专程运送”之所在。机动车基于经营目的而提供无偿搭车的,如酒店、超市促进经营提供免费班车,不属于“好意同乘”。同理对于出租车、滴滴快车等从事运营的机动车,即使乘客无偿搭乘也不适用该条规定以减轻其责任。
同时,“好意同乘”必须经好意驾驶人同意。只有经过车辆驾驶人邀请或允许的同乘才能构成“好意同乘”,未经同意而搭乘不构成“好意同乘”。车辆驾驶人一经同意捎带同乘者,即负有将同乘者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如果途中因为车辆驾驶人的过错造成同乘者损失,驾驶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驾驶人不知道搭乘人搭车,或者明确拒绝搭车人请求的,对于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不适用“好意同乘”的规则。
04
2017年,张某驾驶三轮电动车好意同乘王某某、杨某。驾驶过程中,张某为接电话,将行驶当中的车辆转交杨某驾驶,不幸的是,电动车与路沿石发生碰撞导致侧翻,王某某重伤,张某、杨某轻伤,后王某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因此案无目击证人,事发路段无法查看公共视频,结合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证明及庭审调查的事实,和静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事故原因及经过无法查清,不能确定具体的侵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杨某、张某驾驶三轮电动车自翻系导致王某某死亡的直接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此案中,杨某未收取任何费用,系好意同乘,且王某某是成年人,也应知道三轮电动车不得载人,结合案情,法院判决王某某自行承担25%的责任。
同是好意同乘,判决结果也不相同。
几年前,刘某、许某与陈某等人结伴出游。驾驶机动车过程中,刘某无证驾驶且超速行驶,致车辆自翻,造成车内包括陈某在内的其他4人受伤,车辆损坏。陈某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九级伤残,多年来,几番求医,花费巨大。今年3月,陈某向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刘某无驾驶执照,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陈某受伤,经交管部门认定,被告刘某负全部责任,原告陈某无责,刘某应当对陈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最后,法院判决刘某赔偿陈某各项费用共计11万余元。
■民法典说
新市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谢然军认为,好意同乘,一般搭乘的车辆为非营运车辆,不收取任何搭乘费用,因此,无偿性是判断是否构成好意同乘的核心条件。
他指出,民法典出台前,我国法律对好意同乘是否减责未作出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在上述两起案件中,虽然都是好意同乘,但这并不意味着被告在案件中无需对侵权结果承担赔偿责任。此类案件应按照各方当事人的过错划分责任,好意同乘可以作为减轻驾驶人赔偿责任的一个因素,但并不能完全免除驾驶人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好意同乘写入民法典,使好意搭载的责任减轻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谢然军说,这一规定为以后的司法实践和人们的出行作出明确的引导。
来源:法务之家(ID:law114-com-cn)综合
近日,浙江永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司机“好意同乘”却突发疾病出事故的案件。2021年7月,方女士通过群发消息希望搭顺风车到某地,吴先生在群里看到消息后答应,并在第二天拉着母女二人前往目的地。然而行驶途中吴先生突发疾病导致车祸,车上司乘4人全部身亡,交警部门认定事故属意外。方女士家属将吴先生儿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13万余元。
法院认为吴先生没有收取搭乘费用,行为属于“好意同乘”,综上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说起顺路搭便车,大家肯定不陌生,上下班、逛街、旅行……生活中,谁还没搭过便车呢!
可是,一旦搭便车的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这责任应该怎么划分呢?好心搭载他人的司机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呢?
就上面的这次案例,法官说法:“好意搭载”无重大过错不担责
民事侵权责任以过错归责为一般原则,好意同乘的责任承担,应当适用过错原则。本案中,无证据证明吴先生收受费用有偿搭载,属“好意同乘”。在搭载过程中突发疾病,致使车辆失控发生交通事故,属意外事故,驾驶人和同乘人均无过错,亦均无责。根据法医病理鉴定以及事故认定,属于突发疾病致机动车失控导致交通事故。
为回应社会期待,弘扬助人为乐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民法典》增设了“好意同乘”规定,即在无偿搭乘的情况下,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减轻驾驶人赔偿责任。在“好意同乘”案件中,若将突发因素作为驾驶人的过错并据此认定责任,无助于弘扬好意友善之社会价值观。
再举4个例子
01、张某驾车下班,邀请王某搭便车,王某欣然接受。张某行使途中未注意避让正在直行的余某,导致两车相撞损坏并致王某严重受伤。交通队认定张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余某无责任。王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自己的全部损失。最终法院判决王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20%,张某承担80%。
02、陈某和鲁某是同学。陈某免费搭载鲁某自驾游。路上,陈某驾车撞到旅游区距离标志杆上,造成二人受伤,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鲁某被送至医院救治,共花费医疗费用20余万元。法院判决鲁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20%,陈某承担80%。
03、余某驾驶电动三轮载货摩托车好意搭载陈某,车辆行驶过程中与林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陈某与林某在交通事故中受伤。陈某将余某和林某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原告乘坐不能载人的货箱出行也存在过错,且被告系好意搭载。法院判决余某承担35%的赔偿责任,林某承担45%的赔偿责任,陈某自行承担20%的费用。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法官解析:
“好意同乘”也称搭便车,是指驾驶人出于好意,无偿地邀请或允许他人搭乘自己车辆的非运营行为。生活中的“好意同乘”无处不在,比如顺路捎带朋友、同事,应陌生人请求搭载陌生人等。“好意同乘”作为一种善意施惠、助人为乐的行为,属于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范畴,发生交通事故后让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不利于传统美德的弘扬。
在《民法典》制定前,尚无关于“好意同乘”的明确法律规范。根据相关审理指导意见的精神,“好意同乘”造成乘客损害,驾驶人有过错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适当减轻其责任,乘客有过错的,应当减轻驾驶人的责任。
《民法典》明确了“好意同乘”的法律规则,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好意同乘”是车辆驾驶人“无偿”的施惠行为,不向同乘者收取任何费用。如果乘车人向驾驶人支付报酬,应该认为是双方的一种“有偿”合同关系。何谓“有偿”,何谓“无偿”,必须看车辆驾驶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对于某些人出于朋友关系而为的请客吃饭,或者自愿承担部分路费油费,虽然同乘者也支付了一定的费用,仍应认为属于“好意同乘”的范畴。
“好意同乘”中乘车人与车辆驾驶人应出于不同的目的。车辆驾驶人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而行使,同乘者出于某种便利搭乘驾驶人的车辆。驾驶人与同乘者的目的可以相似,但不必一致。这也是“好意同乘”区别于“专程运送”之所在。机动车基于经营目的而提供无偿搭车的,如酒店、超市促进经营提供免费班车,不属于“好意同乘”。同理对于出租车、滴滴快车等从事运营的机动车,即使乘客无偿搭乘也不适用该条规定以减轻其责任。
同时,“好意同乘”必须经好意驾驶人同意。只有经过车辆驾驶人邀请或允许的同乘才能构成“好意同乘”,未经同意而搭乘不构成“好意同乘”。车辆驾驶人一经同意捎带同乘者,即负有将同乘者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如果途中因为车辆驾驶人的过错造成同乘者损失,驾驶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驾驶人不知道搭乘人搭车,或者明确拒绝搭车人请求的,对于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不适用“好意同乘”的规则。
04
2017年,张某驾驶三轮电动车好意同乘王某某、杨某。驾驶过程中,张某为接电话,将行驶当中的车辆转交杨某驾驶,不幸的是,电动车与路沿石发生碰撞导致侧翻,王某某重伤,张某、杨某轻伤,后王某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因此案无目击证人,事发路段无法查看公共视频,结合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证明及庭审调查的事实,和静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事故原因及经过无法查清,不能确定具体的侵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杨某、张某驾驶三轮电动车自翻系导致王某某死亡的直接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此案中,杨某未收取任何费用,系好意同乘,且王某某是成年人,也应知道三轮电动车不得载人,结合案情,法院判决王某某自行承担25%的责任。
同是好意同乘,判决结果也不相同。
几年前,刘某、许某与陈某等人结伴出游。驾驶机动车过程中,刘某无证驾驶且超速行驶,致车辆自翻,造成车内包括陈某在内的其他4人受伤,车辆损坏。陈某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九级伤残,多年来,几番求医,花费巨大。今年3月,陈某向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刘某无驾驶执照,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陈某受伤,经交管部门认定,被告刘某负全部责任,原告陈某无责,刘某应当对陈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最后,法院判决刘某赔偿陈某各项费用共计11万余元。
■民法典说
新市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谢然军认为,好意同乘,一般搭乘的车辆为非营运车辆,不收取任何搭乘费用,因此,无偿性是判断是否构成好意同乘的核心条件。
他指出,民法典出台前,我国法律对好意同乘是否减责未作出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在上述两起案件中,虽然都是好意同乘,但这并不意味着被告在案件中无需对侵权结果承担赔偿责任。此类案件应按照各方当事人的过错划分责任,好意同乘可以作为减轻驾驶人赔偿责任的一个因素,但并不能完全免除驾驶人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好意同乘写入民法典,使好意搭载的责任减轻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谢然军说,这一规定为以后的司法实践和人们的出行作出明确的引导。
来源:法务之家(ID:law114-com-cn)综合
装修100坑——043窗户选购坑
当我们在选购窗户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因为一旦选不好不仅浪费钱,还会出现各种的麻烦,比如:价格太贵,付款后就后悔了;造型太丑,不忍直视;窗户出现质量问题,开合不畅;窗户不隔音,关窗了也睡不好觉……为了让大家不在踩这些坑,牛角监的监理师总结出选购窗户的各种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大家买到适合自己的窗户。
窗户选购坑根源:窗户没选购好,直接影响到日常生活。
致命等级:★★★★
一、窗户的3种打开方式
1、推拉式窗户
推拉式窗户主要是通过外力推动窗户滑轨开合的,根据窗扇的数量,可分为单扇、双扇、多扇,向左右推拉的不同方式。
优点:采光好,不占用室内的使用空间,容易安装和使用适合小空间而且经常活动的房间,比如:厨房、卫生间、阳台、等。
缺点:通风、隔音相对较差;还有就是因其固定性不强,外立面不建议使用。
2、平开式窗户
平开式窗户由于合页与铰链安装于窗户侧面,根据窗户的开启方向,可分为向内或向外开启的两种类型。
优点:密封、通风、采光、隔音、保温比较好,适合房子靠街的用户。
缺点:向内开窗占室内空间,不容易使用窗帘,容易渗雨。
3、上下悬开式
上悬窗的合页或铰链装于窗户上方,下悬窗则相反,两者皆可分为向外推动或向内拉动把手的两种模式。
优点:不容易占用空间,而且开启缝隙小,安全性较佳
缺点:通风较差,价格稍高
4、网红窗户
网红窗户是今年出现的一些高颜值的窗户,像无框折叠窗、单扇平移折叠窗。
优点:颜值高,打开方式特别,容易吸引年轻用户的青睐。
缺点:保温性、隔音性、抗风压性、水密性、气密性和传统的相比要差。
二、窗户的主要种类
现在市面上用得比较多的有以下几种,塑钢窗户、铝合金窗户、断桥铝、铝木窗,其中断桥铝是铝合金的升级版,有条件的话建议选择断桥铝。为什么 ?看下面。
1、塑钢窗户
优点:绝热保温、隔音效果好,耐冲击、可以配成各种颜色,如洁白、棕、蓝、红等,消费者可以随意选取,而大框格、宽玻璃的框架结构,则有利于室内采光。
缺点:塑钢窗钢性不好,和铝合金比会重一些,防火性、安全性、防盗性没有铝合金窗好,而且容易变形、几年后会变色老化。
2、铝合金窗户
优点:普通铝合金窗美观、密封性好,多用于建筑工程领域。而断桥铝合金窗重量轻、强度高、防火性佳、耐大气腐蚀、使用寿命长、环保性能好。
缺点:隔音效果差,韧性不好,档次较低、如果表面处理不好很容易变色。
3、断桥铝
优点:隔热效果好断桥铝则用硬塑连接,塑料导热明显要比金属慢,材料的隔热性能也就变好。隔音好,安全性高。
缺点:制作复杂,造价要比铝合金要高,但是质量更好,耐用。
4、铝木窗
优点:可以防止晒、风吹、雨淋,可以使建筑物外立面风格与室内装饰风格得到了完美的统一。铝木复合窗是木材的优异性能与铝材耐腐蚀、硬度高等特点的完美结合。
缺点:造价比较高,结构工艺复杂,对生产企业的质量控制水平要求比较高。
窗户玻璃
玻璃是窗户组成的重要部分,根据玻璃的工艺制作的不同,一般可分为普通玻璃、中空玻璃、PVB夹胶玻璃与真空玻璃,若以隔音效果排名,分别为:真空玻璃>PVB夹胶玻璃>中空玻璃>普通玻璃。
三、窗户选购时要注意的坑
1、门窗系数坑:在买窗户的时候商家会和你说系数越大,保温、隔音越好,但是并不是所有楼层都需要用厚尺寸的,尺寸越厚,价格当然就越大,这无疑在增加费用,一般来说1-8层用60mm,9-20层用70mm,20层以上用80mm。
2、密封道数坑:有的商家会和你说密封道数越多越好,其实这只是一个借口,要你多掏钱,一般来说我们只要在外侧、中侧、内侧的密封做好就行了,没有必要多做,密封效果好不好指的是密封质量,并不是多做就行。
3、隔热条的坑:在选择平开窗的时候,我们要看看平开窗和断桥型材之间的隔热条是否处于同一条直线,处于同一条直线上的隔热条保温会更好。
4、密封条坑:密封条有两种,一种穿入式,直接把密封条穿进型材的密封口,但是拐弯的地方需要截断,窗户的四个角密封性会比较差,另一种是压入式,直接把密封条压进型材四周,拐弯的地方不需要截断,密封性比较好,建议使用压入式。
5、窗户报价坑:我们在购买窗户的时候要注意商家有没有低开高走,有的商家会先报一个框架钱,但并不包括五金件、玻璃、密封条、安装费等,等安装好以后费用提高了不少。建议大家在选购窗户的时候要进行对比价格,让商家量好尺寸以后,把所有的东西都算进去,再给出总价。
6、安全标准坑:在购买窗户的时候我们一定要看有没有3C标志,没有3C的窗户并不符合国家安全和环保标准。
当我们在选购窗户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因为一旦选不好不仅浪费钱,还会出现各种的麻烦,比如:价格太贵,付款后就后悔了;造型太丑,不忍直视;窗户出现质量问题,开合不畅;窗户不隔音,关窗了也睡不好觉……为了让大家不在踩这些坑,牛角监的监理师总结出选购窗户的各种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大家买到适合自己的窗户。
窗户选购坑根源:窗户没选购好,直接影响到日常生活。
致命等级:★★★★
一、窗户的3种打开方式
1、推拉式窗户
推拉式窗户主要是通过外力推动窗户滑轨开合的,根据窗扇的数量,可分为单扇、双扇、多扇,向左右推拉的不同方式。
优点:采光好,不占用室内的使用空间,容易安装和使用适合小空间而且经常活动的房间,比如:厨房、卫生间、阳台、等。
缺点:通风、隔音相对较差;还有就是因其固定性不强,外立面不建议使用。
2、平开式窗户
平开式窗户由于合页与铰链安装于窗户侧面,根据窗户的开启方向,可分为向内或向外开启的两种类型。
优点:密封、通风、采光、隔音、保温比较好,适合房子靠街的用户。
缺点:向内开窗占室内空间,不容易使用窗帘,容易渗雨。
3、上下悬开式
上悬窗的合页或铰链装于窗户上方,下悬窗则相反,两者皆可分为向外推动或向内拉动把手的两种模式。
优点:不容易占用空间,而且开启缝隙小,安全性较佳
缺点:通风较差,价格稍高
4、网红窗户
网红窗户是今年出现的一些高颜值的窗户,像无框折叠窗、单扇平移折叠窗。
优点:颜值高,打开方式特别,容易吸引年轻用户的青睐。
缺点:保温性、隔音性、抗风压性、水密性、气密性和传统的相比要差。
二、窗户的主要种类
现在市面上用得比较多的有以下几种,塑钢窗户、铝合金窗户、断桥铝、铝木窗,其中断桥铝是铝合金的升级版,有条件的话建议选择断桥铝。为什么 ?看下面。
1、塑钢窗户
优点:绝热保温、隔音效果好,耐冲击、可以配成各种颜色,如洁白、棕、蓝、红等,消费者可以随意选取,而大框格、宽玻璃的框架结构,则有利于室内采光。
缺点:塑钢窗钢性不好,和铝合金比会重一些,防火性、安全性、防盗性没有铝合金窗好,而且容易变形、几年后会变色老化。
2、铝合金窗户
优点:普通铝合金窗美观、密封性好,多用于建筑工程领域。而断桥铝合金窗重量轻、强度高、防火性佳、耐大气腐蚀、使用寿命长、环保性能好。
缺点:隔音效果差,韧性不好,档次较低、如果表面处理不好很容易变色。
3、断桥铝
优点:隔热效果好断桥铝则用硬塑连接,塑料导热明显要比金属慢,材料的隔热性能也就变好。隔音好,安全性高。
缺点:制作复杂,造价要比铝合金要高,但是质量更好,耐用。
4、铝木窗
优点:可以防止晒、风吹、雨淋,可以使建筑物外立面风格与室内装饰风格得到了完美的统一。铝木复合窗是木材的优异性能与铝材耐腐蚀、硬度高等特点的完美结合。
缺点:造价比较高,结构工艺复杂,对生产企业的质量控制水平要求比较高。
窗户玻璃
玻璃是窗户组成的重要部分,根据玻璃的工艺制作的不同,一般可分为普通玻璃、中空玻璃、PVB夹胶玻璃与真空玻璃,若以隔音效果排名,分别为:真空玻璃>PVB夹胶玻璃>中空玻璃>普通玻璃。
三、窗户选购时要注意的坑
1、门窗系数坑:在买窗户的时候商家会和你说系数越大,保温、隔音越好,但是并不是所有楼层都需要用厚尺寸的,尺寸越厚,价格当然就越大,这无疑在增加费用,一般来说1-8层用60mm,9-20层用70mm,20层以上用80mm。
2、密封道数坑:有的商家会和你说密封道数越多越好,其实这只是一个借口,要你多掏钱,一般来说我们只要在外侧、中侧、内侧的密封做好就行了,没有必要多做,密封效果好不好指的是密封质量,并不是多做就行。
3、隔热条的坑:在选择平开窗的时候,我们要看看平开窗和断桥型材之间的隔热条是否处于同一条直线,处于同一条直线上的隔热条保温会更好。
4、密封条坑:密封条有两种,一种穿入式,直接把密封条穿进型材的密封口,但是拐弯的地方需要截断,窗户的四个角密封性会比较差,另一种是压入式,直接把密封条压进型材四周,拐弯的地方不需要截断,密封性比较好,建议使用压入式。
5、窗户报价坑:我们在购买窗户的时候要注意商家有没有低开高走,有的商家会先报一个框架钱,但并不包括五金件、玻璃、密封条、安装费等,等安装好以后费用提高了不少。建议大家在选购窗户的时候要进行对比价格,让商家量好尺寸以后,把所有的东西都算进去,再给出总价。
6、安全标准坑:在购买窗户的时候我们一定要看有没有3C标志,没有3C的窗户并不符合国家安全和环保标准。
《卿卿日常》最搞笑的必须是三少主!
三少主有个爱好,就是收集二十四节气,这二十四节气都是女子,目前收集了十七个,每次都有借口,新节气是旧节气的生辰礼。
最关键的是他脸盲,根本不能对号入座。
脸皮还特别厚,老六娶了元英之后,他说以后大家称呼各唤各的,他唤老六姨姥爷,让老六继续唤他三哥。
怪不得他的节气们都嫌弃他
三少主有个爱好,就是收集二十四节气,这二十四节气都是女子,目前收集了十七个,每次都有借口,新节气是旧节气的生辰礼。
最关键的是他脸盲,根本不能对号入座。
脸皮还特别厚,老六娶了元英之后,他说以后大家称呼各唤各的,他唤老六姨姥爷,让老六继续唤他三哥。
怪不得他的节气们都嫌弃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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