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职升本科[超话]#也许你现在做的事情,暂时看不到结果,但不要忘记,树成长之前也需要扎根,也要在漫长的时光中沉淀养分,静下来想一想,哪有那么多天赋异禀,那些让你羡慕的优秀的人,也都曾默默地翻山越岭,所以乾坤未定,不要着急否定自己,一定要坚持下去,才有赢的可能,希望你们能靠着努力,成为自己想成为的那个人,加油吧!
#天津市专升本考试[超话]#
2021年及之前,农学院都有进行高职类专业招生;2022年招生章程当中取消了高职类专业招生,也就是不再有高职办学层次!
根据之前各类文件的要求,以及对于现在农学院的发展规划,之后,天津农学院也会更名为“天津农业大学”。这也就意味着,农学院会作为一所纯粹的本科院校进行本硕招生!
✅所以,以为的农学院不再进行专升本招生是可能的。大家一定要做好备选方案!
2021年及之前,农学院都有进行高职类专业招生;2022年招生章程当中取消了高职类专业招生,也就是不再有高职办学层次!
根据之前各类文件的要求,以及对于现在农学院的发展规划,之后,天津农学院也会更名为“天津农业大学”。这也就意味着,农学院会作为一所纯粹的本科院校进行本硕招生!
✅所以,以为的农学院不再进行专升本招生是可能的。大家一定要做好备选方案!
重磅,滨海落户细则出台
10月8日,天津滨海新区发布《关于对<滨海新区户籍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14日。
简介:
1、符合条件的天津市范围内全日制高职及以上院校的毕业生、在校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可在滨海新区落户。支持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直系亲属通过投靠方式落户。
2、在滨海新区正常经营的企业工作,且该企业正常连续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同期外省市1年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由个人和企业共同提出申请,可在滨海新区落户,其中,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直接落户(不得注册高中及以下学籍),超过35周岁的须在滨海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3、经区政府或各开发区管委会集体研究认定并签订框架协议的北京等外省市整体迁移企事业单位,支持随企业迁来的已在该企业工作满一年的在职职工在滨海新区人才集体户落户,支持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通过投靠方式在滨海新区落户。
4、持滨海新区有效居住证满3年(近1年在津正常连续缴纳个人社会保险费且同期外省市1年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且在滨海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申请人(不得注册高中及以下学籍),支持其落户滨海新区合法稳定住所。
5、在滨海新区创业的企业原始法定代表人(不得注册高中及以下学籍;在外省市同期1年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以上,且该企业聘用5名以上就业人员(企业为其正常连续缴纳1年社会保险费且同期无异地社会保险费缴纳),支持其落户滨海新区合法稳定住所或人才市场集体户。
6、在滨海新区工作、生活的外省市人员,获得滨海新区区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技能大师、三八红旗手、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可申请在滨海新区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或人才市场集体户落户。
本次细则的出台,是对2022年5月13日的《关于支持“滨城”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和2022年8月15日印发的《滨海新区落实支持“滨城”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补充细化可执行的落地方案。
此次公示通过后,将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10月8日,天津滨海新区发布《关于对<滨海新区户籍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14日。
简介:
1、符合条件的天津市范围内全日制高职及以上院校的毕业生、在校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可在滨海新区落户。支持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直系亲属通过投靠方式落户。
2、在滨海新区正常经营的企业工作,且该企业正常连续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同期外省市1年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由个人和企业共同提出申请,可在滨海新区落户,其中,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直接落户(不得注册高中及以下学籍),超过35周岁的须在滨海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3、经区政府或各开发区管委会集体研究认定并签订框架协议的北京等外省市整体迁移企事业单位,支持随企业迁来的已在该企业工作满一年的在职职工在滨海新区人才集体户落户,支持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通过投靠方式在滨海新区落户。
4、持滨海新区有效居住证满3年(近1年在津正常连续缴纳个人社会保险费且同期外省市1年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且在滨海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申请人(不得注册高中及以下学籍),支持其落户滨海新区合法稳定住所。
5、在滨海新区创业的企业原始法定代表人(不得注册高中及以下学籍;在外省市同期1年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以上,且该企业聘用5名以上就业人员(企业为其正常连续缴纳1年社会保险费且同期无异地社会保险费缴纳),支持其落户滨海新区合法稳定住所或人才市场集体户。
6、在滨海新区工作、生活的外省市人员,获得滨海新区区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技能大师、三八红旗手、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可申请在滨海新区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或人才市场集体户落户。
本次细则的出台,是对2022年5月13日的《关于支持“滨城”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和2022年8月15日印发的《滨海新区落实支持“滨城”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补充细化可执行的落地方案。
此次公示通过后,将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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