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欲哭无泪!!
浙江宁波,朱先生把拆 迁款410万存进银行,取钱时却发现只剩下利息18万。朱先生很纳闷,于是询问银行工作人员,却得到这样的回答:再等一年取本金吧!这让朱先生一脸蒙圈。
朱先生老房子拆 迁,获得了410万元的房屋拆 迁款。朱先生决定把钱放入银行,存定期,又怕中途有事,资金 周 转不开,于是他就只存了一年的定期。
来年,周先生来到银行取钱,发现卡里只有18万。这让朱先生吓了一大跳,本金410万不翼而飞了?
他赶紧找到当初给他办理业务的经理,而经理的回答,让他一脸懵圈:这笔钱在到期第2天就自动转存了,要再等一年才可以取出。
自己的钱转存自己都不知道,而且银行也没有任何通知。朱先生认为银行的行为是违规的。
于是多次跟银行沟通,但是对方非常强硬表示:朱先生的410万存款目前不能给,一定要再等一年才能还给他。此时的朱先生手足无措。
于是朱先生找到朋友,再次来到银行。要求银行出示他当时存入的原始票 据。
票 据一出,朱先生才发现,他签的不是定期存款,而是一款基金产品。这让他火冒三丈:自己明明只是简单地办理了一年的定期存款,现在怎么又会变成基金的?
银行解释:这都是经过他同意的,合同上也有他的签名。不然银行也不会帮他购买基金产品。
但在朱先生的印象中,自己并没有提过购买基金,银行当初也没有询问他是否购买基金。
银行让朱先生找基金公司,基金公司又把责任推给银行。两方都在互相推脱,各说各话。
后来朱先生又找到了银行的上级单位,但是还是没有实质性的发展。于是朱先生直接把银行告上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
银行在朱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开通了其他业务,已经侵犯了朱先生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典》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 民 法 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如果银行工作人员挪用朱先生的这笔钱那就已经构成违法犯罪了。
根据《刑法》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 期 徒 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期 徒 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和基金公司相互推脱,从法律上来看,双方都是有责任的。所以一旦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核实了银行和基金公司的违规行为,朱先生可以向他们索要侵权赔偿。
最后朱先生是否能够追回自己的存款?我相信法律是正义的,能够还给朱先生一个公道。
我们也经常像朱先生一样,一忽悠就掉入了别人挖的大坑,那在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可以怎么做来避免损失?
1.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一定要仔细看上面的条款。如果是理财产品的购买合同,会有相应的提示。比如说亏损风险更大、利息收入更高等。
2.要适当了解一些理财知识,对理财产品有一定的了解。如果实在不懂,一定要找懂理财的朋友,这样才能避免被掉入大坑。
挑选理财产品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不要盲目听信别人的推销。
我们能做到的就是,擦亮双眼学会鉴别产品,改变自己的理财观念,提高我们自己的理财能力更为重要。
你们有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吗?你们是怎么处理的?
#楼市##房地产##故事#
浙江宁波,朱先生把拆 迁款410万存进银行,取钱时却发现只剩下利息18万。朱先生很纳闷,于是询问银行工作人员,却得到这样的回答:再等一年取本金吧!这让朱先生一脸蒙圈。
朱先生老房子拆 迁,获得了410万元的房屋拆 迁款。朱先生决定把钱放入银行,存定期,又怕中途有事,资金 周 转不开,于是他就只存了一年的定期。
来年,周先生来到银行取钱,发现卡里只有18万。这让朱先生吓了一大跳,本金410万不翼而飞了?
他赶紧找到当初给他办理业务的经理,而经理的回答,让他一脸懵圈:这笔钱在到期第2天就自动转存了,要再等一年才可以取出。
自己的钱转存自己都不知道,而且银行也没有任何通知。朱先生认为银行的行为是违规的。
于是多次跟银行沟通,但是对方非常强硬表示:朱先生的410万存款目前不能给,一定要再等一年才能还给他。此时的朱先生手足无措。
于是朱先生找到朋友,再次来到银行。要求银行出示他当时存入的原始票 据。
票 据一出,朱先生才发现,他签的不是定期存款,而是一款基金产品。这让他火冒三丈:自己明明只是简单地办理了一年的定期存款,现在怎么又会变成基金的?
银行解释:这都是经过他同意的,合同上也有他的签名。不然银行也不会帮他购买基金产品。
但在朱先生的印象中,自己并没有提过购买基金,银行当初也没有询问他是否购买基金。
银行让朱先生找基金公司,基金公司又把责任推给银行。两方都在互相推脱,各说各话。
后来朱先生又找到了银行的上级单位,但是还是没有实质性的发展。于是朱先生直接把银行告上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
银行在朱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开通了其他业务,已经侵犯了朱先生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典》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 民 法 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如果银行工作人员挪用朱先生的这笔钱那就已经构成违法犯罪了。
根据《刑法》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 期 徒 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期 徒 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和基金公司相互推脱,从法律上来看,双方都是有责任的。所以一旦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核实了银行和基金公司的违规行为,朱先生可以向他们索要侵权赔偿。
最后朱先生是否能够追回自己的存款?我相信法律是正义的,能够还给朱先生一个公道。
我们也经常像朱先生一样,一忽悠就掉入了别人挖的大坑,那在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可以怎么做来避免损失?
1.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一定要仔细看上面的条款。如果是理财产品的购买合同,会有相应的提示。比如说亏损风险更大、利息收入更高等。
2.要适当了解一些理财知识,对理财产品有一定的了解。如果实在不懂,一定要找懂理财的朋友,这样才能避免被掉入大坑。
挑选理财产品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不要盲目听信别人的推销。
我们能做到的就是,擦亮双眼学会鉴别产品,改变自己的理财观念,提高我们自己的理财能力更为重要。
你们有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吗?你们是怎么处理的?
#楼市##房地产##故事#
春哥祝各位平安吉祥,万事如意,愿山河无恙,众生皆安。
昨天春哥在百忙之中为你专门录制了周视频分析,重点提示了本周的注意事项以及操作策略,还没看的同学,请现在过去看看,然后转回来看本文,因为这个视频比今天的文章更重要。
今天大盘高开后冲高回落,收盘创业板指数受新能源下跌影响,下跌1.25%,科创50和上证指数微跌,个股下跌家数多于上涨家数。
技术面上分析,沪指在60天均线3117点附近收出并排双煞,短线有回补上周五缺口3070-3047点的要求,一旦成功补掉这个缺口,市场有望获得新的反弹动力。
今天创业板指数已回补对应缺口,科创50指数在上周五基本就补完缺口,今天尾盘上拉,在连收五阴之后,短线在1010点附近有望出现中阳线反弹,明天重点关注科创板指数的表现。
正如昨天周视频里分析的那样,本周初市场可能先回补周五缺口,然后企稳反弹,全周有可能继续像上周那样先抑后扬,操作上注意把握好节奏,不宜过度追涨。
今天涨幅榜最次被医药股包场,抗流感、医药电商、中药、新冠药物、基因测序和维生素等题材涨幅居前,除此之外,保险、Web3.0、银行和地产表现尚好,有色金属、煤炭石油、汽车和住宿餐饮跌幅居前。
房地产指数连收多阳之后,今天高开冲高回落,金地集团、新城控股等大市值个股继续涨停,但热度较上周五已有所削减,银行股早盘大涨,但无涨停板,持续性还有待观察。
全天比较好象的现象是,北向资金继周五大买之后,今天继续大笔净买入166亿元,创年内新高;近2个交易日外资累计加仓超310亿元,北向资金回流有利于外资重仓的消费白马板块企稳回升。
周末消息面上引发了市场广泛关注,上周五众生药业天地板下跌,有人问春哥医药股还没有戏?
在周末周视频当中,春哥给予了明确的回复:药不能停,医药股还有好戏。
今天医药股继续大涨,冬季将面临着疫情和流感的双重考验,抗流感、药店和中药板块大涨。周末春哥带家人到社区打流感疫苗,今年打流感疫苗的人还比较多,说明大家很重视自我防护。
今天有粉丝告诉我,在准备一些常用药,比如莲花清瘟、芬必得和感冒药等,我还看到网上有热心的朋友,给出了“小药箱”名单,我前年在京东买了好多药,有止咳的,有退烧的,也有消炎的中成药,今年回头一看,好多都放过期了,今年我就不打算再备了。
我想,这也是近期医药股持续大涨的简单逻辑吧。
昨天春哥在百忙之中为你专门录制了周视频分析,重点提示了本周的注意事项以及操作策略,还没看的同学,请现在过去看看,然后转回来看本文,因为这个视频比今天的文章更重要。
今天大盘高开后冲高回落,收盘创业板指数受新能源下跌影响,下跌1.25%,科创50和上证指数微跌,个股下跌家数多于上涨家数。
技术面上分析,沪指在60天均线3117点附近收出并排双煞,短线有回补上周五缺口3070-3047点的要求,一旦成功补掉这个缺口,市场有望获得新的反弹动力。
今天创业板指数已回补对应缺口,科创50指数在上周五基本就补完缺口,今天尾盘上拉,在连收五阴之后,短线在1010点附近有望出现中阳线反弹,明天重点关注科创板指数的表现。
正如昨天周视频里分析的那样,本周初市场可能先回补周五缺口,然后企稳反弹,全周有可能继续像上周那样先抑后扬,操作上注意把握好节奏,不宜过度追涨。
今天涨幅榜最次被医药股包场,抗流感、医药电商、中药、新冠药物、基因测序和维生素等题材涨幅居前,除此之外,保险、Web3.0、银行和地产表现尚好,有色金属、煤炭石油、汽车和住宿餐饮跌幅居前。
房地产指数连收多阳之后,今天高开冲高回落,金地集团、新城控股等大市值个股继续涨停,但热度较上周五已有所削减,银行股早盘大涨,但无涨停板,持续性还有待观察。
全天比较好象的现象是,北向资金继周五大买之后,今天继续大笔净买入166亿元,创年内新高;近2个交易日外资累计加仓超310亿元,北向资金回流有利于外资重仓的消费白马板块企稳回升。
周末消息面上引发了市场广泛关注,上周五众生药业天地板下跌,有人问春哥医药股还没有戏?
在周末周视频当中,春哥给予了明确的回复:药不能停,医药股还有好戏。
今天医药股继续大涨,冬季将面临着疫情和流感的双重考验,抗流感、药店和中药板块大涨。周末春哥带家人到社区打流感疫苗,今年打流感疫苗的人还比较多,说明大家很重视自我防护。
今天有粉丝告诉我,在准备一些常用药,比如莲花清瘟、芬必得和感冒药等,我还看到网上有热心的朋友,给出了“小药箱”名单,我前年在京东买了好多药,有止咳的,有退烧的,也有消炎的中成药,今年回头一看,好多都放过期了,今年我就不打算再备了。
我想,这也是近期医药股持续大涨的简单逻辑吧。
【热线直播 | 停车费涨价业主直呼“停不起” 多方协商未果 社区表示将尽力协调】“没有征求业主的意见,就将小区地下停车场用道闸隔离,提高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按他们的标准计算,我一个月要花上千元的停车费,这不合理……”日前,家住柳林春晓三期的业主郑女士向十堰晚报秦楚网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小区不仅临时停车费上涨,还存在侵占业主公共区域等问题,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反映:临时停车费调价 业主直呼“不合理”
郑女士介绍,她入住柳林春晓小区六七年了。关于小区停车收费问题,她一直有意见:“在这个月以前,我出入小区都是采用临时停车的缴费方式。”“我们三期的车位,租金是600元/月(包含45元/月的车位服务费)。十堰城区,这个收费算比较高的。”
郑女士算了一笔账:本月以前,地下车库的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是30分钟以内免费,30分钟以上1个小时以内收费1元,每增加1个小时加1元,24小时以内15元封顶。相较于买车位和月租停车费的价格,很多业主都选择了临时停车的缴费方式。
“今年9月,物业公司在未征求业主意见的情况下,在小区内部增设了很多道闸,限制车辆通行,给业主出行造成很大的影响。”郑女士告诉记者,本月开始,小区地下车库的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涨为30分钟以内免费,30分钟以上3小时以内收费5元,每增加1个小时加1元,24小时以内15元封顶。“物业公司擅自提高临时停车的收费标准,涨幅很大,完全不合理。”郑女士说。
算账:过去停车一天约12元 现在停一天约20元
根据郑女士提供的停车收费标准,记者粗略计算了一下。没涨价前,假设业主中午回家停车两小时,收费2元;晚上6点回家,其间出去一两次,一直到第二天上午9点,收费10元,一天的停车费在12元左右。提价后,中午停车两小时收费5元,晚上6点回家,同样的出去一两次,收费在5—10元,再加上夜间停车费,一天的费用在19—24元。
“提价后,经常一天20多元钱的停车费。如果开车出入的次数多了,一天的停车费可能达到40元,这样算下来,一个月的停车费就上千元了,哪儿还停得起呀?”郑女士表示,柳林春晓小区周围的小区,月租停车费在300元左右,甚至还有300元以下的,而柳林春晓三期定价600元/月,太高了。
探访:地下车库有多个道闸 一片绿化带“改造没了”
11日,记者来到柳林春晓小区,在进小区的道闸口贴有“临时停车管理方案”,标明收费标准:一期室外临时停车区,30分钟以内免费,1—14小时分别收费1—14元,15—24小时收费15元;相较一期和二期,三期地下停车区的临时停车收费标准较高,和郑女士所说基本一致。
在三期地下停车区内,记者看到多个道闸。其中,在22号楼的负二层单元门口,两个道闸仅间隔几米远。
在郑女士的带领下,记者来到26号楼前,这里正在施工,附近张贴的施工告知书大意是:因26号楼左侧绿化带地基下沉,需做防水、砌隔离墙,同时增设无障碍通道和扶手……“这里以前是绿化带,属于公共区域,现在施工直接把绿化带铲除,砌了一堵隔墙,把公共区域变成别人的后花园。”郑女士指着26号楼前的一块空地说。
郑女士说,以前,三期与一期、二期的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是一样的。现在提高三期的收费标准,又在车库里安装道闸,就是为了不让三期业主停在一期、二期的停车位上。
“小区停车问题关乎民生,希望开发商能考虑业主的意见,而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引导,给买卖双方一个可供参考的依据。”采访期间,一位业主提出比较中肯的意见。
物业:三期车库产权属于开发商 为了规范停车增设道闸
对于业主的疑问,柳林春晓物业公司经理刘斌作了回答。他说,柳林春晓三期合院的停车位均在地下车库,产权属于柳林春晓房地产公司。2015年三期交房之初,为了满足外来车辆的临时停车需求,在物业公司的建议下,柳林春晓房地产公司在三期21号楼负二层,22号楼负二层、负三层,23号楼负三层设立临时停车区,约200个车位,参照一期露天临时停车位的规定收费。
“600元的月租停车费从2019年4月就开始执行了,只是办理的人少。”刘斌说,由于临时停车收费低,按一天15元的最高标准计算,一个月才收费450元,因此,很多车主都选择临时停车。
为了规范停车秩序,减少外来车辆的停放,今年9月,柳林春晓房地产公司委托物业公司在三期临时停车区增设道闸,并根据周边小区及停车场的行情调整收费标准。
对于增设的道闸,刘斌解释道,一期、二期的室外停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收费标准是物业公司与业主们约定好的,因此,一期、二期出入口的道闸计费系统不能更改。但为了规范三期的临时停车,在三期的地下车库增设道闸。由于地下车库的通道多,可能部分道闸安装得比较集中。
此外,刘斌表示,26号楼前的施工是房地产公司组织的,物业公司并未参与。他告诉记者,就停车费和26号楼的问题,当天下午,街办、社区、房地产公司、物业公司及业主代表会在一起协商。
调解:多方协商未达成一致 绿化带将恢复原状
记者致电十堰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规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由市场调节形成。
记者查询得知,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规范十堰城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五条规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服务收费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商品房销售前,应当制订车库(位)租售方案,明确车库(位)的权属及数量、租赁价格、销售价格、价格有效期等,并按规定报房产主管部门备案。
“虽然是市场调节,但购房合同和物业合同里没有关于临时停车和租停车位的内容。因此,开发企业、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进行有效约定。”一位业主表示,希望柳林春晓房地产公司参考附近小区收费标准,降低月租停车费和临时停车收费。
13日,柳林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11日的协商会上,柳林春晓房地产公司愿意把月租停车费降到545元/月(包含45元/月的车位服务费),而业主代表们一致表示无法接受。“我们会再组织开发企业与业主代表进行协商,争取协商到一个合理的价格。”社区工作人员说。
针对26号楼前铲除绿化带的一事,社区工作人员说,12日,五堰街道综合执法中心的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后告知施工方,在未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审批手续前,应立即停工、恢复原状。
反映:临时停车费调价 业主直呼“不合理”
郑女士介绍,她入住柳林春晓小区六七年了。关于小区停车收费问题,她一直有意见:“在这个月以前,我出入小区都是采用临时停车的缴费方式。”“我们三期的车位,租金是600元/月(包含45元/月的车位服务费)。十堰城区,这个收费算比较高的。”
郑女士算了一笔账:本月以前,地下车库的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是30分钟以内免费,30分钟以上1个小时以内收费1元,每增加1个小时加1元,24小时以内15元封顶。相较于买车位和月租停车费的价格,很多业主都选择了临时停车的缴费方式。
“今年9月,物业公司在未征求业主意见的情况下,在小区内部增设了很多道闸,限制车辆通行,给业主出行造成很大的影响。”郑女士告诉记者,本月开始,小区地下车库的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涨为30分钟以内免费,30分钟以上3小时以内收费5元,每增加1个小时加1元,24小时以内15元封顶。“物业公司擅自提高临时停车的收费标准,涨幅很大,完全不合理。”郑女士说。
算账:过去停车一天约12元 现在停一天约20元
根据郑女士提供的停车收费标准,记者粗略计算了一下。没涨价前,假设业主中午回家停车两小时,收费2元;晚上6点回家,其间出去一两次,一直到第二天上午9点,收费10元,一天的停车费在12元左右。提价后,中午停车两小时收费5元,晚上6点回家,同样的出去一两次,收费在5—10元,再加上夜间停车费,一天的费用在19—24元。
“提价后,经常一天20多元钱的停车费。如果开车出入的次数多了,一天的停车费可能达到40元,这样算下来,一个月的停车费就上千元了,哪儿还停得起呀?”郑女士表示,柳林春晓小区周围的小区,月租停车费在300元左右,甚至还有300元以下的,而柳林春晓三期定价600元/月,太高了。
探访:地下车库有多个道闸 一片绿化带“改造没了”
11日,记者来到柳林春晓小区,在进小区的道闸口贴有“临时停车管理方案”,标明收费标准:一期室外临时停车区,30分钟以内免费,1—14小时分别收费1—14元,15—24小时收费15元;相较一期和二期,三期地下停车区的临时停车收费标准较高,和郑女士所说基本一致。
在三期地下停车区内,记者看到多个道闸。其中,在22号楼的负二层单元门口,两个道闸仅间隔几米远。
在郑女士的带领下,记者来到26号楼前,这里正在施工,附近张贴的施工告知书大意是:因26号楼左侧绿化带地基下沉,需做防水、砌隔离墙,同时增设无障碍通道和扶手……“这里以前是绿化带,属于公共区域,现在施工直接把绿化带铲除,砌了一堵隔墙,把公共区域变成别人的后花园。”郑女士指着26号楼前的一块空地说。
郑女士说,以前,三期与一期、二期的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是一样的。现在提高三期的收费标准,又在车库里安装道闸,就是为了不让三期业主停在一期、二期的停车位上。
“小区停车问题关乎民生,希望开发商能考虑业主的意见,而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引导,给买卖双方一个可供参考的依据。”采访期间,一位业主提出比较中肯的意见。
物业:三期车库产权属于开发商 为了规范停车增设道闸
对于业主的疑问,柳林春晓物业公司经理刘斌作了回答。他说,柳林春晓三期合院的停车位均在地下车库,产权属于柳林春晓房地产公司。2015年三期交房之初,为了满足外来车辆的临时停车需求,在物业公司的建议下,柳林春晓房地产公司在三期21号楼负二层,22号楼负二层、负三层,23号楼负三层设立临时停车区,约200个车位,参照一期露天临时停车位的规定收费。
“600元的月租停车费从2019年4月就开始执行了,只是办理的人少。”刘斌说,由于临时停车收费低,按一天15元的最高标准计算,一个月才收费450元,因此,很多车主都选择临时停车。
为了规范停车秩序,减少外来车辆的停放,今年9月,柳林春晓房地产公司委托物业公司在三期临时停车区增设道闸,并根据周边小区及停车场的行情调整收费标准。
对于增设的道闸,刘斌解释道,一期、二期的室外停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收费标准是物业公司与业主们约定好的,因此,一期、二期出入口的道闸计费系统不能更改。但为了规范三期的临时停车,在三期的地下车库增设道闸。由于地下车库的通道多,可能部分道闸安装得比较集中。
此外,刘斌表示,26号楼前的施工是房地产公司组织的,物业公司并未参与。他告诉记者,就停车费和26号楼的问题,当天下午,街办、社区、房地产公司、物业公司及业主代表会在一起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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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是市场调节,但购房合同和物业合同里没有关于临时停车和租停车位的内容。因此,开发企业、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进行有效约定。”一位业主表示,希望柳林春晓房地产公司参考附近小区收费标准,降低月租停车费和临时停车收费。
13日,柳林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11日的协商会上,柳林春晓房地产公司愿意把月租停车费降到545元/月(包含45元/月的车位服务费),而业主代表们一致表示无法接受。“我们会再组织开发企业与业主代表进行协商,争取协商到一个合理的价格。”社区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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