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其中明确,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地区和学校应大力推进学校食堂供餐。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未建设食堂或暂时不具备食堂供餐条件的地区,应加快学校食堂建设与改造,明确实行食堂供餐的时间节点,在过渡期内可采取企业(单位)供餐等。戳链接查看实施办法全文→https://t.cn/A6ory9Ik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教育部等七部门近日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其中,在实施办法在供餐方式上,《办法》要求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地区和学校应大力推进学校食堂供餐。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未建设食堂或暂时不具备食堂供餐条件的地区,应加快学校食堂建设与改造,明确实行食堂供餐的时间节点,在过渡期内可采取企业(单位)供餐。学校规模较小、交通便利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满足必需的送餐条件和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以中心校或邻近学校食堂为依托,实行食堂配餐。偏远地区小规模学校(教学点)不具备食堂供餐和配餐条件的,在确保食品卫生和安全的前提下,可实行学校伙房供餐或家庭(个人)托餐。
#护航未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教育部等七部门制定并印发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办法规定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未建设食堂或暂时不具备食堂供餐条件的地区,应加快学校食堂建设与改造,明确实行食堂供餐的时间节点,在过渡期内可采取企业(单位)供餐。学校规模较小、交通便利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满足必需的送餐条件和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以中心校或邻近学校食堂为依托,实行食堂配餐。(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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