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乐乐娱乐法日历 # Photobook:我不只是一本相片
最近网上疯狂流传一句话:追星追出职业病,铁粉已成“ATM机”,粉丝变成老韭菜,站姐喜提海景房。很多明星的粉丝都会售卖一些明星的“周边”,比如肖战粉丝售卖肖战微博故事集,鞠婧祎、杨超越粉丝开个站售卖photobook。有些产品是工作室为了回馈粉丝免费赠送的纪念品,然而有些产品则是非法生产,没有经过明星授权,更有甚者以私生活照片、恶意p图、虚假故事集为贩卖焦点,这些行为违反了道德风俗,也触碰到了法律的红线。
什么是photobook?
PB,是photobook的缩写,即写真集。2018年《镇魂》大火,一些“cp邪教组织”扛着单反相机冲在追星的第一线,疯狂拍摄朱一龙和白宇的同框照片,然后制成类似相册一样的精美本子,这些相册、纪念本就是photobook。不过,很多人在到货后发现,150元左右的相册里面的图片竟然是大量的网图、粉丝群图片,这使不少理智粉清醒过来,顺着不对劲的地方进一步挖掘,剖出了肖像权、非法出版、逃税等问题。
小小的一本photobook,背后引发何种问题?
2018年“肆月山河”粉丝站被爆出偷拿视觉中国官方图库,经过截图+滤镜,放在photobook写真集里贩卖给粉丝。然而冰山才刚刚掀起一角,有网友在为视觉中国反击偷拿者的时候,突然感觉不对,视觉中国的照片又是从哪来的?我的idol从未授权过这家公司啊?
图片交易平台是第一手,站姐是第二手,而Owhat、魔饭生、爱豆、索菲亚等类似APP、网站则是第三手程序,负责售卖。微博、小红书的宣传则贯穿全程,此前,微梦公司就由于未禁止上述主体的商业宣传行为而遭到处罚。
一圈套一圈,回到最开始的问题:视觉中国、代拍人作为photobook的源头,有没有照片的著作权?
首先,photobook售卖的照片能否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可从以下方面进行分析:
1、是否具有一定的表现形式。照片脱离于抽象的灵感,能够通过其色彩、角度、景物特征来反映某种思想观念或某种客观事实。具有可复制性,其可以被二次复制,比如转化为一段描述、一副临摹。
2、由作者独立创作完成,具有独创性。同一个角度、同一款相机、拍摄出来的照片也可能是不一样的。photobook售卖对象为明星粉丝,从某种意义上讲,粉丝对明星的硬照要求较高,在选择图片时,也会选取更加具有独特性的照片。
3、是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成果。照片中融入了作者的个性化选择、判断及技巧,属于对客观事物进行艺术抽象和美学创作成果。
其次,照片有水印就能证明是著作权人吗?
photobook图片有大量是源自网络图片海选,而网络图片又以水印为自己署名的宣示,为了获得没有水印的照片,各大主体的纠纷也纷至沓来。不少站姐为了“偷懒”,直接在某些图片售卖网站或者某些售卖图片的专业大V手上拿图,这些图往往只有水印,也无法证明其真正权利人。那么,水印是原权利人的“署名”吗?水印可以代表署名,但署名绝不仅仅就是水印,以电子数据形式呈现的作品上的水印及权利声明、标记,是宣示其享有著作权、作品使用权或管理作品的权利,有些甚至仅仅表明是“他”发布出来的,不能通过水印就认定其合法性。不过,水印的宣示作用确实是被很多人认可的,图片交易平台借助这一认知进行“批量水印”,从而引发与photobook购买者的纠纷。部分交易平台开展了极似“套路贷”的做法,没有明确授权的图片赶紧打上自己公司的水印放在官网上售卖,有版权的照片则偷偷放给“需要”的人,等其使用达到一定商业价值,立刻抓住证据控告侵权。由于照片授权环节较多,实际查证困难,权属证明复杂,这些水印问题也就不了了之了。
好看不是侵权的理由
photobook大火的原因是在于其拥有精致的扉页、厚重的质感、小巧的配饰。对于一些版权、肖像权保护意识不强的粉丝或者消费者来说,她们可能陷入“美不是原罪”的漩涡而在无形之中侵犯了自己偶像的权益,“不丑”不等于没有侵犯他人权益。尤其是对于可能涉及到人物肖像的photobook,我们更应该注意其不仅涉及到著作权,也涉及到明星的肖像权。photobook照片的一大提供者视觉中国的一些“碰瓷”做法,令人对中国版权保护产生担忧。2019年演员莫小棋发自己的剧照居然被视觉中国发函称其没有支付照片的版权费用。同年,视觉中国因未经大陆演员秦某同意擅自将其数百张照片公开售卖被诉至法院。能向视觉中国主张的那样,我的著作权高于他人的肖像权?必然不能。肖像权是人格权,侧重保护人格利益,肖像作品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更侧重财产利益的保护。且不论视觉中国著作权的真假,假定它拥有照片的著作权,对著作权的行使也不能损及肖像权。这是因为如果在一个摄影作品中同时存在着肖像权与著作权的双重权利,而双重权利分属两个不同权利主体时,肖像权和著作权两种权利之间并不会互相吸收,基于两种权利之间的价值差异,应对人身权益给予更高保障的立法精神。不论从哪一方面出发,视觉中国的行为都站不住跟脚。
粉丝站贩卖明星周边早已不是新闻,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一些“粉丝站”开始公然售卖,并且有“越做越大”的趋势。如果放任下去,可能就会出现粉丝售卖photobook被起诉侵权的第一例。
最近网上疯狂流传一句话:追星追出职业病,铁粉已成“ATM机”,粉丝变成老韭菜,站姐喜提海景房。很多明星的粉丝都会售卖一些明星的“周边”,比如肖战粉丝售卖肖战微博故事集,鞠婧祎、杨超越粉丝开个站售卖photobook。有些产品是工作室为了回馈粉丝免费赠送的纪念品,然而有些产品则是非法生产,没有经过明星授权,更有甚者以私生活照片、恶意p图、虚假故事集为贩卖焦点,这些行为违反了道德风俗,也触碰到了法律的红线。
什么是photobook?
PB,是photobook的缩写,即写真集。2018年《镇魂》大火,一些“cp邪教组织”扛着单反相机冲在追星的第一线,疯狂拍摄朱一龙和白宇的同框照片,然后制成类似相册一样的精美本子,这些相册、纪念本就是photobook。不过,很多人在到货后发现,150元左右的相册里面的图片竟然是大量的网图、粉丝群图片,这使不少理智粉清醒过来,顺着不对劲的地方进一步挖掘,剖出了肖像权、非法出版、逃税等问题。
小小的一本photobook,背后引发何种问题?
2018年“肆月山河”粉丝站被爆出偷拿视觉中国官方图库,经过截图+滤镜,放在photobook写真集里贩卖给粉丝。然而冰山才刚刚掀起一角,有网友在为视觉中国反击偷拿者的时候,突然感觉不对,视觉中国的照片又是从哪来的?我的idol从未授权过这家公司啊?
图片交易平台是第一手,站姐是第二手,而Owhat、魔饭生、爱豆、索菲亚等类似APP、网站则是第三手程序,负责售卖。微博、小红书的宣传则贯穿全程,此前,微梦公司就由于未禁止上述主体的商业宣传行为而遭到处罚。
一圈套一圈,回到最开始的问题:视觉中国、代拍人作为photobook的源头,有没有照片的著作权?
首先,photobook售卖的照片能否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可从以下方面进行分析:
1、是否具有一定的表现形式。照片脱离于抽象的灵感,能够通过其色彩、角度、景物特征来反映某种思想观念或某种客观事实。具有可复制性,其可以被二次复制,比如转化为一段描述、一副临摹。
2、由作者独立创作完成,具有独创性。同一个角度、同一款相机、拍摄出来的照片也可能是不一样的。photobook售卖对象为明星粉丝,从某种意义上讲,粉丝对明星的硬照要求较高,在选择图片时,也会选取更加具有独特性的照片。
3、是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成果。照片中融入了作者的个性化选择、判断及技巧,属于对客观事物进行艺术抽象和美学创作成果。
其次,照片有水印就能证明是著作权人吗?
photobook图片有大量是源自网络图片海选,而网络图片又以水印为自己署名的宣示,为了获得没有水印的照片,各大主体的纠纷也纷至沓来。不少站姐为了“偷懒”,直接在某些图片售卖网站或者某些售卖图片的专业大V手上拿图,这些图往往只有水印,也无法证明其真正权利人。那么,水印是原权利人的“署名”吗?水印可以代表署名,但署名绝不仅仅就是水印,以电子数据形式呈现的作品上的水印及权利声明、标记,是宣示其享有著作权、作品使用权或管理作品的权利,有些甚至仅仅表明是“他”发布出来的,不能通过水印就认定其合法性。不过,水印的宣示作用确实是被很多人认可的,图片交易平台借助这一认知进行“批量水印”,从而引发与photobook购买者的纠纷。部分交易平台开展了极似“套路贷”的做法,没有明确授权的图片赶紧打上自己公司的水印放在官网上售卖,有版权的照片则偷偷放给“需要”的人,等其使用达到一定商业价值,立刻抓住证据控告侵权。由于照片授权环节较多,实际查证困难,权属证明复杂,这些水印问题也就不了了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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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book大火的原因是在于其拥有精致的扉页、厚重的质感、小巧的配饰。对于一些版权、肖像权保护意识不强的粉丝或者消费者来说,她们可能陷入“美不是原罪”的漩涡而在无形之中侵犯了自己偶像的权益,“不丑”不等于没有侵犯他人权益。尤其是对于可能涉及到人物肖像的photobook,我们更应该注意其不仅涉及到著作权,也涉及到明星的肖像权。photobook照片的一大提供者视觉中国的一些“碰瓷”做法,令人对中国版权保护产生担忧。2019年演员莫小棋发自己的剧照居然被视觉中国发函称其没有支付照片的版权费用。同年,视觉中国因未经大陆演员秦某同意擅自将其数百张照片公开售卖被诉至法院。能向视觉中国主张的那样,我的著作权高于他人的肖像权?必然不能。肖像权是人格权,侧重保护人格利益,肖像作品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更侧重财产利益的保护。且不论视觉中国著作权的真假,假定它拥有照片的著作权,对著作权的行使也不能损及肖像权。这是因为如果在一个摄影作品中同时存在着肖像权与著作权的双重权利,而双重权利分属两个不同权利主体时,肖像权和著作权两种权利之间并不会互相吸收,基于两种权利之间的价值差异,应对人身权益给予更高保障的立法精神。不论从哪一方面出发,视觉中国的行为都站不住跟脚。
粉丝站贩卖明星周边早已不是新闻,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一些“粉丝站”开始公然售卖,并且有“越做越大”的趋势。如果放任下去,可能就会出现粉丝售卖photobook被起诉侵权的第一例。
救命家人们,本来是打算睡觉了的,突然听到我18年入坑镇魂的神曲《时间飞行》了。然后我就去翻了翻评论,第一个神评就是,沈巍的话。越看越熟悉,总觉得我好像在哪见过,终于想起来了,妈耶,这不是我五月二十号晚上做梦,说的台词吗[doge][doge][doge]我说怎么这么熟悉啊啊啊啊啊,万万没想到隔了四年,我居然记住了这句话,不枉费我一八年看完镇魂电视剧就去看了小说五遍啊呜呜呜呜呜呜(p大文笔真的太好了呜呜呜呜呜呜)不过救命为什么梦里说话没有逻辑啊,我服了,人家在说失去了最爱的女孩[允悲]我回答的什么[doge][doge][doge]不过想来一定是跟时间线有关系,毕竟我是18年八月份入坑的镇魂,喜欢荆胜勿是从18年九月二十一号[doge][doge][doge]前后时间隔得不远,以我这个德行[doge][doge][doge]用脚指头想也能想到我绝对用了镇魂的语言去撩(打)拨(扰)荆胜勿[doge][doge][doge]荆胜勿:我真的会谢。[泪][泪][泪]不过家人们我应该那时候没有什么想为对方上刀山下火海吧[doge]毕竟那时候才情窦初开,跟现在是比不得的[允悲][允悲][允悲]不知道怎么肥四会在520做了这么奇怪的一个梦[允悲]不过就像荆胜勿说的,梦本来就是奇奇怪怪滴!!!所以不纠结了,反正我每次一提到荆胜勿说话就是思维跳跃+逻辑混乱[doge]美美睡觉去了。
但我还是要安利镇魂[泪][泪][泪]都给我去看,我吹爆,这是我入坑的神作,在我心里一直是天花板(其实主要是因为我看这方面书还是比较少哈哈哈哈)
但我还是要安利镇魂[泪][泪][泪]都给我去看,我吹爆,这是我入坑的神作,在我心里一直是天花板(其实主要是因为我看这方面书还是比较少哈哈哈哈)
#二手书[超话]#请各位客观及理性吃瓜,恳请避雷。p1,p2,p3是完整的聊天记录截图,一个标点符号都没有漏,目的是还原事情整个经过,我并不想断章取义。这里有需要说明的几个重点是:1.当万本体400,并不算好价了,他说捆600热捆我才收的;2.卖家明确说到了镇魂伪渣绝版书等字眼,且在我确认绝版是什么,是不是绝版书时也没有否认,可见他就是想让我这么误以为,好让我心动的,因为本人不混谷圈,周边对我吸引力很小;3.在我听到有瑕疵时婉拒他又说出会给我多一些好捆的条件来诱惑我,这是我说他一步一步引导我的原因;4.他列出的捆物清单在p9,是他所谓的“热门”,其实是他的文字游戏,大家自己品鉴,见仁见智,我不是大梦想家,哪怕这个捆物里能有一本真正的热门,就算你高于市场价至少也有个说法,这些随处可以买也不好出的捆物算什么热门呢?(卖家还说卖不出去是我没本事,他是挺有本事的,先引导消费再强卖);5.最后终止交易,我不喜欢被人这样按头买东西,200定金当做扶贫了,还有他提出的跑单不退定金,是法律规定等说辞,(见p14)我也想说,首先我们双方也并未口头约定过跑单定金不退这件事,合同法也规定了,定金在20内属于担保,但是,担保方式只有签订合同才能产生担保效应,我们并未签订合同,咨询闲鱼客服也说是没有口头约定应退还, 更何况本来就是二手书,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我有权要求退定金。6.他vx把我删了改名叫hn,懂得都懂。最后祝大家收书时候都能遇到小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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