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明天的这个分享会,足足准备了两天,做了两天的PPT,翻到了以前的很多很多照片,顺便也把我这8年梳理了一下。
今晚调整好后真的哭了,这8年,原来我一个人在这个小城市里已经走了好远好远的路……
但我又不是一个人,我被太多的人温暖过,照亮过。
有怕我写作坚持不下去,偷偷给我文章打赏的人…
有知道我租了房子,没钱交房租,给我转钱的人…
有在我坚持不下去一直鼓励我,安慰我的人…
有……
尽管有些人已经离开了我,消失在了人群中,但那些记忆还一直温存着我…
Ta们都曾我在人生的至暗时刻,让我相信光亮,相信美好。
如同我黑暗夜空里的点点星光,照亮了我的宇宙。
没有你们,也不会有今天的我,你们也一定知道,我也会永远爱着你们[心]
今晚调整好后真的哭了,这8年,原来我一个人在这个小城市里已经走了好远好远的路……
但我又不是一个人,我被太多的人温暖过,照亮过。
有怕我写作坚持不下去,偷偷给我文章打赏的人…
有知道我租了房子,没钱交房租,给我转钱的人…
有在我坚持不下去一直鼓励我,安慰我的人…
有……
尽管有些人已经离开了我,消失在了人群中,但那些记忆还一直温存着我…
Ta们都曾我在人生的至暗时刻,让我相信光亮,相信美好。
如同我黑暗夜空里的点点星光,照亮了我的宇宙。
没有你们,也不会有今天的我,你们也一定知道,我也会永远爱着你们[心]
#男子掌掴幼童事件31分钟监控曝光#
■ 或许,这便是“兼听则明”吧。
(视频:https://t.cn/A6oBTW9S)
■ 猜猜看,
检方为森么,会在此时介入,
一桩“看似清晰,看似简单”的案件呢?
■ 依据律法与条文,一般情况下,
police查明相应事实,
提交至检方,由检方决定是否批捕即可。
■ 检方此时的介入,规定于《刑事诉讼法》,
被称为提前介入,
或者是因为,police的“商请”,
或者是因为,案子“并不简单”,
才会有提前介入。(图3)
■ 再看看之前的通告,
是以“故意伤害”为由,认定某男违反刑律。
依据相应的条文,刑律之故意伤害的成立,
一般须以构成轻伤及以上,作为前提。
■ 按照目前的资讯,那个孩纸被掴了一掌,
似乎并未轻伤及以上。
(刑事规定的轻伤,其实一点也不轻,
和日常的认知,并不一样)
■ 那么,认定某男故意伤害,
或许是因为其造成了,孩纸爷爷的骨折,
骨折一般会构成轻伤及以上。
■ 但是,某男推搡孩纸的爷爷,
确实有正当防卫的可能,
之前已有分析:https://t.cn/A6oBA9g1
■ 简而言之:
某男殴击小孩纸的行为,明显已经结束。
除非有证据证明,某男不准备停止殴击,
否则,别人不能以正当防卫为由,
再对某男施以攻击。
■ 其实,视频很清楚。
某男的殴击,已明显停止。
孩纸的爷爷,则是攻击了三次。
先是以塑料椅、地上的物件,施以攻击
某男仅格挡,没有直接推搡,
并且直言,“不想动手”。(图2)
可以印证,某男没有继续侵害的意图。
直到老人拿起更大的木椅,某男才推搡,
此时,某男是为了制止侵害,为了避免自身受损,
理应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 换言之,
难道必须“铁头功”,“迎接”那么大的椅子,
才是正确的?
还有声音说,
某男可以不推搡,可以跑开,
但是,怎么跑开呢?转身吗?
那么小的空间,椅子很可能直接砸下去。
并且,他跑开了,
妻子、孩纸皆在那里,
椅子是否会砸向TA们呢?
■ 此外,孩纸的爷爷,首次去厨房取物时,
似乎有高喊两句,“我和他pin了”之类的言语。
(19:31:22,19:31:35,各有一句)
虽然,声音并不是太清晰。
但是,相信会有更明晰的认定。
如果,孩纸爷爷当真有喊“我和他pin了”,
那么,或许可以印证,关于侵害的意图。
依据常理,去厨房取的东东,应该不是饮料之类,
否则孩纸的奶奶,无须那般用力阻拦。
#老人遭鲁某推倒后多次冲向厨房#
■ 因此,如果允许推测,
也许,检方此时介入的原因在于,
某男的推搡,存在正当防卫的可能。
如果是正当防卫,那么刑律层面的故意伤害,
也就烟消云散了。
■ 当然,某男殴击小孩纸那一掌,
如果构成轻伤以上,
某男依然很可能构成故意伤害。
如果未能构成轻伤以上,
则属于治安领域的殴击他人,
也是必须惩戒的。(从来无人认为,某男殴击小孩纸,是符合律法的)
■ 此外,网络呈现的两个孩纸的视频,
如果为真,
那个孩纸,或许行为有些暴戾。
(其实,这个孩纸家里的视频,
也能够体现这个孩纸,
较理直气壮、有恃无恐
他直接说,“一点都不怕”,图1)
但愿,历经此事,
那个孩纸,
可以向好一些。
■ 或许,这便是“兼听则明”吧。
(视频:https://t.cn/A6oBTW9S)
■ 猜猜看,
检方为森么,会在此时介入,
一桩“看似清晰,看似简单”的案件呢?
■ 依据律法与条文,一般情况下,
police查明相应事实,
提交至检方,由检方决定是否批捕即可。
■ 检方此时的介入,规定于《刑事诉讼法》,
被称为提前介入,
或者是因为,police的“商请”,
或者是因为,案子“并不简单”,
才会有提前介入。(图3)
■ 再看看之前的通告,
是以“故意伤害”为由,认定某男违反刑律。
依据相应的条文,刑律之故意伤害的成立,
一般须以构成轻伤及以上,作为前提。
■ 按照目前的资讯,那个孩纸被掴了一掌,
似乎并未轻伤及以上。
(刑事规定的轻伤,其实一点也不轻,
和日常的认知,并不一样)
■ 那么,认定某男故意伤害,
或许是因为其造成了,孩纸爷爷的骨折,
骨折一般会构成轻伤及以上。
■ 但是,某男推搡孩纸的爷爷,
确实有正当防卫的可能,
之前已有分析:https://t.cn/A6oBA9g1
■ 简而言之:
某男殴击小孩纸的行为,明显已经结束。
除非有证据证明,某男不准备停止殴击,
否则,别人不能以正当防卫为由,
再对某男施以攻击。
■ 其实,视频很清楚。
某男的殴击,已明显停止。
孩纸的爷爷,则是攻击了三次。
先是以塑料椅、地上的物件,施以攻击
某男仅格挡,没有直接推搡,
并且直言,“不想动手”。(图2)
可以印证,某男没有继续侵害的意图。
直到老人拿起更大的木椅,某男才推搡,
此时,某男是为了制止侵害,为了避免自身受损,
理应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 换言之,
难道必须“铁头功”,“迎接”那么大的椅子,
才是正确的?
还有声音说,
某男可以不推搡,可以跑开,
但是,怎么跑开呢?转身吗?
那么小的空间,椅子很可能直接砸下去。
并且,他跑开了,
妻子、孩纸皆在那里,
椅子是否会砸向TA们呢?
■ 此外,孩纸的爷爷,首次去厨房取物时,
似乎有高喊两句,“我和他pin了”之类的言语。
(19:31:22,19:31:35,各有一句)
虽然,声音并不是太清晰。
但是,相信会有更明晰的认定。
如果,孩纸爷爷当真有喊“我和他pin了”,
那么,或许可以印证,关于侵害的意图。
依据常理,去厨房取的东东,应该不是饮料之类,
否则孩纸的奶奶,无须那般用力阻拦。
#老人遭鲁某推倒后多次冲向厨房#
■ 因此,如果允许推测,
也许,检方此时介入的原因在于,
某男的推搡,存在正当防卫的可能。
如果是正当防卫,那么刑律层面的故意伤害,
也就烟消云散了。
■ 当然,某男殴击小孩纸那一掌,
如果构成轻伤以上,
某男依然很可能构成故意伤害。
如果未能构成轻伤以上,
则属于治安领域的殴击他人,
也是必须惩戒的。(从来无人认为,某男殴击小孩纸,是符合律法的)
■ 此外,网络呈现的两个孩纸的视频,
如果为真,
那个孩纸,或许行为有些暴戾。
(其实,这个孩纸家里的视频,
也能够体现这个孩纸,
较理直气壮、有恃无恐
他直接说,“一点都不怕”,图1)
但愿,历经此事,
那个孩纸,
可以向好一些。
2⃣ 0⃣ 2⃣ 2⃣ / 1⃣ 1⃣ / 1⃣ 1⃣
近日总会想起一些“遥远的朋友”,有在可话因产生共鸣相识的朋友:爱吃大白菜、长颈鹿、脱马……因机缘巧合结识的阿锋、captain…… 在我这里线上的友谊不是虚拟的,Ta们对于而言不是虚拟概念而是真真切切在某些具体的时刻陪伴我和治愈我的好友。我不相信人是完全懂另一个人的,但只要我们有一丢丢交集,在某些想法上有一点点契合,就已经是非常珍贵的了。而且世界上完全不相识的两个人能成为纯粹的朋友,相互欣赏,其间已经跨越了极大的不确定性并存在非常多偶然的巧合,这本身已经非常浪漫了。
我们相识于“遥远的相似性”,所以我称呼大家为“遥远的朋友”,于我而言,这是个非常浪漫的概念。
近日总会想起一些“遥远的朋友”,有在可话因产生共鸣相识的朋友:爱吃大白菜、长颈鹿、脱马……因机缘巧合结识的阿锋、captain…… 在我这里线上的友谊不是虚拟的,Ta们对于而言不是虚拟概念而是真真切切在某些具体的时刻陪伴我和治愈我的好友。我不相信人是完全懂另一个人的,但只要我们有一丢丢交集,在某些想法上有一点点契合,就已经是非常珍贵的了。而且世界上完全不相识的两个人能成为纯粹的朋友,相互欣赏,其间已经跨越了极大的不确定性并存在非常多偶然的巧合,这本身已经非常浪漫了。
我们相识于“遥远的相似性”,所以我称呼大家为“遥远的朋友”,于我而言,这是个非常浪漫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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