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7文明交通# 【担心中考家长让孩子半途下车 老师报警求助高速警爱心照护】
“谢谢高速交警同志无微不至安抚照护孩子”,6月19日下午,信阳市固始县一初中生刘某的母亲给商丘高速交警指挥中心打来电话感谢道,“请贵单位对这些爱心民警表扬表扬”。
据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九中队副中队长刘通介绍,当日14时30分许,他接到大队指挥中心指令称,有群众报警德上高速公路永城服务区有一个年约15岁的学生需要救助。
接警后,刘通当即带领中队人员前往服务区。在服务区,刘通很快找到正在焦急郁闷溜达的孩子。经询问,孩子名叫刘某,15岁,系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人。中考前夕,他与几名同学在老师的带领下,乘坐一辆中巴车前往青岛市某职业技术学校参观考察。乘车途中,他们快到德上高速永城服务区时,接到母亲电话,“担心孩子出省,因疫情管控政策影响中招考试。让孩子就在永城服务区下车,已驾车前往永城的路上”。
带队老师获悉情况后,为不耽误其他学生的行程,老师无奈遂报警进行求助。了解情况后,刘通让客车继续赶路,为防意外,自己陪着刘某并对其安抚。期间,孩子饿了,刘通就到餐厅为其买来水和吃的。17时许,刘某父母赶到服务区接到孩子,对民警的及时救助一再表示感谢。
LR
“谢谢高速交警同志无微不至安抚照护孩子”,6月19日下午,信阳市固始县一初中生刘某的母亲给商丘高速交警指挥中心打来电话感谢道,“请贵单位对这些爱心民警表扬表扬”。
据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九中队副中队长刘通介绍,当日14时30分许,他接到大队指挥中心指令称,有群众报警德上高速公路永城服务区有一个年约15岁的学生需要救助。
接警后,刘通当即带领中队人员前往服务区。在服务区,刘通很快找到正在焦急郁闷溜达的孩子。经询问,孩子名叫刘某,15岁,系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人。中考前夕,他与几名同学在老师的带领下,乘坐一辆中巴车前往青岛市某职业技术学校参观考察。乘车途中,他们快到德上高速永城服务区时,接到母亲电话,“担心孩子出省,因疫情管控政策影响中招考试。让孩子就在永城服务区下车,已驾车前往永城的路上”。
带队老师获悉情况后,为不耽误其他学生的行程,老师无奈遂报警进行求助。了解情况后,刘通让客车继续赶路,为防意外,自己陪着刘某并对其安抚。期间,孩子饿了,刘通就到餐厅为其买来水和吃的。17时许,刘某父母赶到服务区接到孩子,对民警的及时救助一再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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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客一危一货# 信阳交警支队平桥勤务大队两客一危一货事故案例曝光
为有效预防与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现将本地典型交通案例整理发布,以警示更多交通参与者重视出行安全,还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结合自身实际,引以为戒。
简要案情:2022年6月10日10时10分,曹某(男,51岁)驾驶三轮电动车,在信阳市平桥区南京路鑫源汽修厂门前路段倒车时,与由北向南马某(男,21岁)驾驶车牌号为豫SH****的轻型货车发生碰撞后又与陈某停放在修理厂门前的豫SM****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致三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曹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五十条 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之规定。
当事人曹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马某无责任;当事人陈某无责任。@河南交警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为有效预防与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现将本地典型交通案例整理发布,以警示更多交通参与者重视出行安全,还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结合自身实际,引以为戒。
简要案情:2022年6月10日10时10分,曹某(男,51岁)驾驶三轮电动车,在信阳市平桥区南京路鑫源汽修厂门前路段倒车时,与由北向南马某(男,21岁)驾驶车牌号为豫SH****的轻型货车发生碰撞后又与陈某停放在修理厂门前的豫SM****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致三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曹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五十条 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之规定。
当事人曹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马某无责任;当事人陈某无责任。@河南交警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一老一小# 信阳交警支队平桥勤务大队“一老一小”事故典型案例
为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提高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积极做好“一老一小”群体的道路交通安全常识普及工作,现将一老一小典型事故案例曝光,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遵守交规,文明安全出行。
2022年6月15日09时20分,王某(男,28岁)驾驶车牌号为豫SX****的小型客车,沿信阳市平桥区南京路与新十八大街高架桥下路段由南向北行驶时,与同方向高某某(男,64岁),骑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致高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
当事人王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高某某无责任。@河南交警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为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提高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积极做好“一老一小”群体的道路交通安全常识普及工作,现将一老一小典型事故案例曝光,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遵守交规,文明安全出行。
2022年6月15日09时20分,王某(男,28岁)驾驶车牌号为豫SX****的小型客车,沿信阳市平桥区南京路与新十八大街高架桥下路段由南向北行驶时,与同方向高某某(男,64岁),骑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致高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
当事人王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高某某无责任。@河南交警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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