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入室抢劫投诉物业失职#【女子遭入室抢劫身中十多刀装死逃生,投诉物业管理失职】家住广东惠州“花样年别样城”小区的廖女士,外出回家后遇一名歹徒持电击棒入室抢劫。她拼命反抗却被歹徒用菜刀连砍数十刀,歹徒逃走前还将屋内的床单、沙发、窗帘等点燃,廖女士靠装死才勉强逃过一劫。
目前,嫌犯已被抓获。廖女士认为该案的发生与火灾救援,物业在管理上存在失职。“这件事属于物业安保不利,而且这样的事情在我们小区不是一次发生了。”
据封面新闻报道,物业已经拿出5万元的医药费。
8月31日,正观新闻记者针对“当时消防栓是否有水”对该小区物业进行询问,但未得到明确答复。
歹徒伤人纵火
女子火烧脚面努力装死逃生
8月31日下午,廖女士对正观新闻记者讲述了她两个多月前的遭遇。
6月13日晚9点多,她遭遇一男子进入其处于29楼的家中抢劫,对峙之中,她被男子用厨房内的菜刀砍中数十刀,对方在离开前还点燃了屋内的沙发、窗帘、床单等。
“当时我被砍后倒在地上,窗帘燃起的火星掉到我的脚上,火在脚面上烧,很痛,但我只能装死,不敢动也不敢出声,怕对方知道我还活着。”就这样在火场中趴了一会儿,终于确定歹徒离开后,廖女士挣扎着爬起来冲出门,拍响隔壁邻居的家门求助报警。
据廖女士回忆,男子作案后是通过卫生间外的管道逃走的,而且在两人对峙期间,她注意到歹徒手中拿着一个疑似对讲机的东西,还试图用其对话,但机器只发出电流滋滋啦啦的声音,没听到有人回应。
歹徒已被擒获
质疑物业存在多项管理问题
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将受伤的廖女士送往了医院,该行凶男子也被警方在小区抓获。“在进入抢救室之时,警察就拿出手机照片让我辨认上面的人是否为歹徒”,廖女士告诉记者。
经医院检查,廖女士颈部、项部、左肩、右上臂、左前臂等部位都被用刀割伤,“我的颈部纵横交错的伤口多达16刀,脚面部分被火烧伤,牙齿上有伤痕,背部被踢伤成黑紫色”。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出示的鉴定通知书上,廖女士被鉴定为轻伤一级。
惠州市惠阳区政法委工作人员向媒体透露,案件发生后当地多部门介入进行了帮扶,目前案件已经移交检察院进行起诉。廖女士向正观新闻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她接到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放火罪一案,已由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移送审查起诉。
在逐渐恢复的这两个月以来,除了身心痛苦外,廖女士认为自己的遭遇与小区物业管理失职也有莫大的关系。
“我现在想要追究物业的责任,这件事属于物业安保不利,这样的事情在我们小区发生不止一次,之前就有从楼顶上顺着天然气管道跑到业主家里去偷东西的。”廖女士称事后她还从邻居那里得知,火灾时消防栓里没有水,还是邻居找来灭火器救的火,无法救火导致其损失惨重。
廖女士所在的小区,8月中旬曾被媒体曝出片区居民数万,消防设施却损毁多年“不在线”的相关新闻,其中也提及廖女士家中发生入室抢劫纵火案时,有邻居前去帮忙救火救人,打开消防栓里面并没有水,整栋楼被烟雾笼罩着,楼层的烟雾报警器也没有响起。
在“惠州民意直通车”平台上,记者发现几位“花样年别样城”小区的居民在今年6月份曾就该小区存在消防隐患问题进行过多次投诉,涉及消火栓配件不齐、消火栓没有月检签名,消火拴箱损坏、防火门把手缺失,消防通道乱摆乱放等多种问题。惠阳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也多次到场进行核查,整改。
正观新闻记者就此事联系廖女士所在小区的“惠州别样城物业服务中心”,并多次就“当时消防栓是否有水”等情况进行询问,物业工作人员始终没有给出明确答复,只表示一切以事实为依据。
“6月份之前我们就要求该小区进行整改,6月份其正处于整改阶段,当时已经在申请维修基金,目前这笔维修基金已经批下来了”,惠阳区消防救援大队一工作人员则回复记者称,事发时他并未参与出警,所以不太清楚当时消防栓是否有水,但消防大队及时出警进行了救火。其表示针对存在的消防隐患问题,该小区现在仍在整改当中。(正观新闻)
目前,嫌犯已被抓获。廖女士认为该案的发生与火灾救援,物业在管理上存在失职。“这件事属于物业安保不利,而且这样的事情在我们小区不是一次发生了。”
据封面新闻报道,物业已经拿出5万元的医药费。
8月31日,正观新闻记者针对“当时消防栓是否有水”对该小区物业进行询问,但未得到明确答复。
歹徒伤人纵火
女子火烧脚面努力装死逃生
8月31日下午,廖女士对正观新闻记者讲述了她两个多月前的遭遇。
6月13日晚9点多,她遭遇一男子进入其处于29楼的家中抢劫,对峙之中,她被男子用厨房内的菜刀砍中数十刀,对方在离开前还点燃了屋内的沙发、窗帘、床单等。
“当时我被砍后倒在地上,窗帘燃起的火星掉到我的脚上,火在脚面上烧,很痛,但我只能装死,不敢动也不敢出声,怕对方知道我还活着。”就这样在火场中趴了一会儿,终于确定歹徒离开后,廖女士挣扎着爬起来冲出门,拍响隔壁邻居的家门求助报警。
据廖女士回忆,男子作案后是通过卫生间外的管道逃走的,而且在两人对峙期间,她注意到歹徒手中拿着一个疑似对讲机的东西,还试图用其对话,但机器只发出电流滋滋啦啦的声音,没听到有人回应。
歹徒已被擒获
质疑物业存在多项管理问题
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将受伤的廖女士送往了医院,该行凶男子也被警方在小区抓获。“在进入抢救室之时,警察就拿出手机照片让我辨认上面的人是否为歹徒”,廖女士告诉记者。
经医院检查,廖女士颈部、项部、左肩、右上臂、左前臂等部位都被用刀割伤,“我的颈部纵横交错的伤口多达16刀,脚面部分被火烧伤,牙齿上有伤痕,背部被踢伤成黑紫色”。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出示的鉴定通知书上,廖女士被鉴定为轻伤一级。
惠州市惠阳区政法委工作人员向媒体透露,案件发生后当地多部门介入进行了帮扶,目前案件已经移交检察院进行起诉。廖女士向正观新闻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她接到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放火罪一案,已由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移送审查起诉。
在逐渐恢复的这两个月以来,除了身心痛苦外,廖女士认为自己的遭遇与小区物业管理失职也有莫大的关系。
“我现在想要追究物业的责任,这件事属于物业安保不利,这样的事情在我们小区发生不止一次,之前就有从楼顶上顺着天然气管道跑到业主家里去偷东西的。”廖女士称事后她还从邻居那里得知,火灾时消防栓里没有水,还是邻居找来灭火器救的火,无法救火导致其损失惨重。
廖女士所在的小区,8月中旬曾被媒体曝出片区居民数万,消防设施却损毁多年“不在线”的相关新闻,其中也提及廖女士家中发生入室抢劫纵火案时,有邻居前去帮忙救火救人,打开消防栓里面并没有水,整栋楼被烟雾笼罩着,楼层的烟雾报警器也没有响起。
在“惠州民意直通车”平台上,记者发现几位“花样年别样城”小区的居民在今年6月份曾就该小区存在消防隐患问题进行过多次投诉,涉及消火栓配件不齐、消火栓没有月检签名,消火拴箱损坏、防火门把手缺失,消防通道乱摆乱放等多种问题。惠阳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也多次到场进行核查,整改。
正观新闻记者就此事联系廖女士所在小区的“惠州别样城物业服务中心”,并多次就“当时消防栓是否有水”等情况进行询问,物业工作人员始终没有给出明确答复,只表示一切以事实为依据。
“6月份之前我们就要求该小区进行整改,6月份其正处于整改阶段,当时已经在申请维修基金,目前这笔维修基金已经批下来了”,惠阳区消防救援大队一工作人员则回复记者称,事发时他并未参与出警,所以不太清楚当时消防栓是否有水,但消防大队及时出警进行了救火。其表示针对存在的消防隐患问题,该小区现在仍在整改当中。(正观新闻)
州政府办:守好机关“安全门” 筑牢疫情“防火墙”
西昌市本轮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州政府办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积极响应州委组织部、州直机关工委疫情防控号召,第一时间组织发动党员干部担当“防疫先锋”,全力做好州政府机关及家属院疫情防控工作,筑牢疫情“防火墙”。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反应。8月28日下午,州政府秘书长沙马周强立即组织州政府办班子成员、相关科室召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紧急会议,成立以州政府秘书长为组长的州政府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启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预案,全面统筹做好机关应对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全员检测、严格报备。按照社区疫情防控要求,政府办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及家属区居民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并号召大家有序排队、间隔1米线、戴好口罩,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办公室及时印发《关于实行疫情防控“每日报备”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报备重点,全面准确掌握人员动态。
三是全面消杀、严密防控。全面清点疫情防控物资,第一时间向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发放,对办公区和家属区实行每周2次集中全覆盖消杀。加强进出口执勤人员配备,严格开展“四检一扫”,对所有进出办公区及生活区的车辆及人员进行仔细检查,做到“不漏一人一车”。严格落实不聚集、不聚餐要求,机关食堂一律不允许堂食,所有人员打包分散就餐。
四是党员先锋、“疫”路向前。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新时代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成立州政府办机关“党员先锋队”、“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党员先锋队”负责州政府大院、柳树林政府小区、仓街小区3个社区“门禁”24小时值班值守。“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组织政府大院等3个社区居民进行全员核酸检测。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双报到、双评价”制度,政府办所有居家办公的党员全部参加所在社区的志愿服务活动。同时,成立疫情防控社区劝导小组,每天轮流对社区居民进行居家静态管控劝导和防疫知识宣传。
“党员先锋队”、“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冲在机关防疫一线、战在社区防疫一线,为机关社区当“门神”、为职工居民保平安,确保州政府机关及家属院不失守、“零病毒”。
西昌市本轮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州政府办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积极响应州委组织部、州直机关工委疫情防控号召,第一时间组织发动党员干部担当“防疫先锋”,全力做好州政府机关及家属院疫情防控工作,筑牢疫情“防火墙”。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反应。8月28日下午,州政府秘书长沙马周强立即组织州政府办班子成员、相关科室召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紧急会议,成立以州政府秘书长为组长的州政府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启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预案,全面统筹做好机关应对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全员检测、严格报备。按照社区疫情防控要求,政府办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及家属区居民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并号召大家有序排队、间隔1米线、戴好口罩,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办公室及时印发《关于实行疫情防控“每日报备”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报备重点,全面准确掌握人员动态。
三是全面消杀、严密防控。全面清点疫情防控物资,第一时间向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发放,对办公区和家属区实行每周2次集中全覆盖消杀。加强进出口执勤人员配备,严格开展“四检一扫”,对所有进出办公区及生活区的车辆及人员进行仔细检查,做到“不漏一人一车”。严格落实不聚集、不聚餐要求,机关食堂一律不允许堂食,所有人员打包分散就餐。
四是党员先锋、“疫”路向前。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新时代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成立州政府办机关“党员先锋队”、“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党员先锋队”负责州政府大院、柳树林政府小区、仓街小区3个社区“门禁”24小时值班值守。“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组织政府大院等3个社区居民进行全员核酸检测。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双报到、双评价”制度,政府办所有居家办公的党员全部参加所在社区的志愿服务活动。同时,成立疫情防控社区劝导小组,每天轮流对社区居民进行居家静态管控劝导和防疫知识宣传。
“党员先锋队”、“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冲在机关防疫一线、战在社区防疫一线,为机关社区当“门神”、为职工居民保平安,确保州政府机关及家属院不失守、“零病毒”。
【注意!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将承担法律后果】
近期国内本土疫情形势严峻
各地都采取了相应的防疫措施
其中包括核酸检测
有人觉得“不检也没关系”?
注意,可能构成违法!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换个说法,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如果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就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卫健委在2020年第1号文件中,明确将新冠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如果因为拒绝或逃避核酸检测且造成疫情传播,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明确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论是拒不参与核酸检测
还是顶替他人做核酸
都将被依照上述法条追究责任!
相关案例
近日西宁市城中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辖区派出所,对辖区建筑企业疫情防控落实情况及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情况进行抽查,8名务工人员因无故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被处罚。
据了解,连日来,西宁市城中区城乡建设局重点围绕辖区65家在建工地两扫一测、人员出入登记、日常消杀、核酸检测、来宁返宁人员报备等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截至目前检查工地35家,下发停工通知书6份,并对项目进行封停措施,其中碧桂园珑悦天宸项目监理单位湖南省湘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名工作人员和电梯施工单位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2名务工人员、万科时代都会D标外墙施工单位重庆三原色节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木地板施工单位浙江世友木业有限公司4名务工人员,共计8人无故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随后,上述8人被移交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了相应处罚。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
以下11种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
一定要了解
↓↓↓
https://t.cn/A6SCWzPB
近期国内本土疫情形势严峻
各地都采取了相应的防疫措施
其中包括核酸检测
有人觉得“不检也没关系”?
注意,可能构成违法!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换个说法,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如果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就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卫健委在2020年第1号文件中,明确将新冠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如果因为拒绝或逃避核酸检测且造成疫情传播,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明确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论是拒不参与核酸检测
还是顶替他人做核酸
都将被依照上述法条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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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宁市城中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辖区派出所,对辖区建筑企业疫情防控落实情况及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情况进行抽查,8名务工人员因无故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被处罚。
据了解,连日来,西宁市城中区城乡建设局重点围绕辖区65家在建工地两扫一测、人员出入登记、日常消杀、核酸检测、来宁返宁人员报备等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截至目前检查工地35家,下发停工通知书6份,并对项目进行封停措施,其中碧桂园珑悦天宸项目监理单位湖南省湘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名工作人员和电梯施工单位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2名务工人员、万科时代都会D标外墙施工单位重庆三原色节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木地板施工单位浙江世友木业有限公司4名务工人员,共计8人无故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随后,上述8人被移交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了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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