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律实务分享:爸爸妈妈在替小学三年级的孩子买保险时,可以直接帮孩子在被保险人栏位签名吗?
先讲答案,答案是不可以的,这样会让这张保险契约无效。
一、无行为能力人
依照现行法,行为能力分为未满七岁的无行为能力人、满七岁未满十八岁(民国112年开始)的限制行为能力人、满十八岁的完全行为能力人。
无行为能力人,可以直接由法定代理人,也就是父母亲代为法律行为,直接代为在被保险人栏位签名。
二、限制行为能力人
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可以由法定代理人直接代为签名。
因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只是为法律行为时,原则上应该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但限制行为能力人不是无行为能力,只是行为能力受到限制,所以不可以由法定代理人直接代为签名。
因此,这张保单必须由限制行为能力人与法定代理人分别亲自签名。
依照保险法第105条第1项之规定,“由第三人订立之死亡保险契约,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约定保险金额,其契约无效。”
所以如果法定代理人直接帮限制行为能力人在被保险人栏位签名,等于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这张保险契约是无效的。
限制行为能力人,就是满七岁,就是小学二年级左右,一直到高三毕业满十八岁为止。
虽然爸爸妈妈很难想像帮小学三年级的孩子买保险,要特地让孩子在被保险人栏位签名,但这就是法律的规定,也是很多人不知道的误区。
三、完全行为能力人
至于满十八岁的完全行为能力人,就是高三毕业、读大学以后的孩子,就是一个法律上的成年人,父母亲根本无权代为签名。
父母亲连法定代理人都不是了......
所以这时如果父母亲还是自己代为签名的话,依照保险法第105条第1项之规定,这张保险契约就是无效的。
四、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是可以事后补正的
依照目前法院实务见解,保险法第105条第1项之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是可以由被保险人事后书面同意补正的。
所以,如果读者们有前面分析的无权代理签名的话,在未来保单无效争议发生前,赶快跟保险业务员联系,补正被保险人的书面签名即可。
先讲答案,答案是不可以的,这样会让这张保险契约无效。
一、无行为能力人
依照现行法,行为能力分为未满七岁的无行为能力人、满七岁未满十八岁(民国112年开始)的限制行为能力人、满十八岁的完全行为能力人。
无行为能力人,可以直接由法定代理人,也就是父母亲代为法律行为,直接代为在被保险人栏位签名。
二、限制行为能力人
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可以由法定代理人直接代为签名。
因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只是为法律行为时,原则上应该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但限制行为能力人不是无行为能力,只是行为能力受到限制,所以不可以由法定代理人直接代为签名。
因此,这张保单必须由限制行为能力人与法定代理人分别亲自签名。
依照保险法第105条第1项之规定,“由第三人订立之死亡保险契约,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约定保险金额,其契约无效。”
所以如果法定代理人直接帮限制行为能力人在被保险人栏位签名,等于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这张保险契约是无效的。
限制行为能力人,就是满七岁,就是小学二年级左右,一直到高三毕业满十八岁为止。
虽然爸爸妈妈很难想像帮小学三年级的孩子买保险,要特地让孩子在被保险人栏位签名,但这就是法律的规定,也是很多人不知道的误区。
三、完全行为能力人
至于满十八岁的完全行为能力人,就是高三毕业、读大学以后的孩子,就是一个法律上的成年人,父母亲根本无权代为签名。
父母亲连法定代理人都不是了......
所以这时如果父母亲还是自己代为签名的话,依照保险法第105条第1项之规定,这张保险契约就是无效的。
四、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是可以事后补正的
依照目前法院实务见解,保险法第105条第1项之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是可以由被保险人事后书面同意补正的。
所以,如果读者们有前面分析的无权代理签名的话,在未来保单无效争议发生前,赶快跟保险业务员联系,补正被保险人的书面签名即可。
保险法律实务分享:爸爸妈妈在替小学三年级的孩子买保险时,可以直接帮孩子在被保险人栏位签名吗?
先讲答案,答案是不可以的,这样会让这张保险契约无效。
一、无行为能力人
依照现行法,行为能力分为未满七岁的无行为能力人、满七岁未满十八岁(民国112年开始)的限制行为能力人、满十八岁的完全行为能力人。
无行为能力人,可以直接由法定代理人,也就是父母亲代为法律行为,直接代为在被保险人栏位签名。
二、限制行为能力人
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可以由法定代理人直接代为签名。
因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只是为法律行为时,原则上应该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但限制行为能力人不是无行为能力,只是行为能力受到限制,所以不可以由法定代理人直接代为签名。
因此,这张保单必须由限制行为能力人与法定代理人分别亲自签名。
依照保险法第105条第1项之规定,“由第三人订立之死亡保险契约,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约定保险金额,其契约无效。”
所以如果法定代理人直接帮限制行为能力人在被保险人栏位签名,等于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这张保险契约是无效的。
限制行为能力人,就是满七岁,就是小学二年级左右,一直到高三毕业满十八岁为止。
虽然爸爸妈妈很难想像帮小学三年级的孩子买保险,要特地让孩子在被保险人栏位签名,但这就是法律的规定,也是很多人不知道的误区。
三、完全行为能力人
至于满十八岁的完全行为能力人,就是高三毕业、读大学以后的孩子,就是一个法律上的成年人,父母亲根本无权代为签名。
父母亲连法定代理人都不是了......
所以这时如果父母亲还是自己代为签名的话,依照保险法第105条第1项之规定,这张保险契约就是无效的。
四、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是可以事后补正的
依照目前法院实务见解,保险法第105条第1项之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是可以由被保险人事后书面同意补正的。
所以,如果读者们有前面分析的无权代理签名的话,在未来保单无效争议发生前,赶快跟保险业务员联系,补正被保险人的书面签名即可。
先讲答案,答案是不可以的,这样会让这张保险契约无效。
一、无行为能力人
依照现行法,行为能力分为未满七岁的无行为能力人、满七岁未满十八岁(民国112年开始)的限制行为能力人、满十八岁的完全行为能力人。
无行为能力人,可以直接由法定代理人,也就是父母亲代为法律行为,直接代为在被保险人栏位签名。
二、限制行为能力人
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可以由法定代理人直接代为签名。
因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只是为法律行为时,原则上应该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但限制行为能力人不是无行为能力,只是行为能力受到限制,所以不可以由法定代理人直接代为签名。
因此,这张保单必须由限制行为能力人与法定代理人分别亲自签名。
依照保险法第105条第1项之规定,“由第三人订立之死亡保险契约,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约定保险金额,其契约无效。”
所以如果法定代理人直接帮限制行为能力人在被保险人栏位签名,等于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这张保险契约是无效的。
限制行为能力人,就是满七岁,就是小学二年级左右,一直到高三毕业满十八岁为止。
虽然爸爸妈妈很难想像帮小学三年级的孩子买保险,要特地让孩子在被保险人栏位签名,但这就是法律的规定,也是很多人不知道的误区。
三、完全行为能力人
至于满十八岁的完全行为能力人,就是高三毕业、读大学以后的孩子,就是一个法律上的成年人,父母亲根本无权代为签名。
父母亲连法定代理人都不是了......
所以这时如果父母亲还是自己代为签名的话,依照保险法第105条第1项之规定,这张保险契约就是无效的。
四、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是可以事后补正的
依照目前法院实务见解,保险法第105条第1项之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是可以由被保险人事后书面同意补正的。
所以,如果读者们有前面分析的无权代理签名的话,在未来保单无效争议发生前,赶快跟保险业务员联系,补正被保险人的书面签名即可。
[收到]补充一些关于绝育是否要摘除子宫的冷知识:
会摘除部分子宫,但不会完全摘掉。
毛孩儿发情以及荷尔蒙激素的来源其实是卵巢,所以原则上来说,绝育手术摘掉卵巢就可以了。网上一些不摘子宫相当于绝育没做的观点其实是错误的,卵巢才是绝育手术的重点。摘除部分子宫是为了防止子宫蓄脓,这也是许多铲屎官都关心的一个问题。
那么不摘的话可不可以呢?一般术前医生会与铲屎官沟通毛孩儿情况,商量是否保留子宫,许多铲屎官都会选择摘除,以绝后患,图个心安。但目前已有研究表明,只摘卵巢和卵巢子宫都摘的预后结果基本是相似的。
因为当激素的来源卵巢被移除时,子宫蓄脓发生的可能性就变得很低了。这也是为什么没绝育的毛孩儿发生子宫蓄脓的概率要比绝育的高很多。有卵巢就还有激素,有激素影响也就大大增加了子宫蓄脓发生的可能性。另外摘除卵巢后,子宫也会随之慢慢萎缩。
因此摘子宫这个事儿,主要还是取决于子宫是否发生病变以及防止低概率的子宫蓄脓以及铲屎官的选择[虎爪比心]
#犬猫科普# #科学养宠# #新手铲屎官指南# #养宠指南#
会摘除部分子宫,但不会完全摘掉。
毛孩儿发情以及荷尔蒙激素的来源其实是卵巢,所以原则上来说,绝育手术摘掉卵巢就可以了。网上一些不摘子宫相当于绝育没做的观点其实是错误的,卵巢才是绝育手术的重点。摘除部分子宫是为了防止子宫蓄脓,这也是许多铲屎官都关心的一个问题。
那么不摘的话可不可以呢?一般术前医生会与铲屎官沟通毛孩儿情况,商量是否保留子宫,许多铲屎官都会选择摘除,以绝后患,图个心安。但目前已有研究表明,只摘卵巢和卵巢子宫都摘的预后结果基本是相似的。
因为当激素的来源卵巢被移除时,子宫蓄脓发生的可能性就变得很低了。这也是为什么没绝育的毛孩儿发生子宫蓄脓的概率要比绝育的高很多。有卵巢就还有激素,有激素影响也就大大增加了子宫蓄脓发生的可能性。另外摘除卵巢后,子宫也会随之慢慢萎缩。
因此摘子宫这个事儿,主要还是取决于子宫是否发生病变以及防止低概率的子宫蓄脓以及铲屎官的选择[虎爪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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