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院出台意见保护民营企业及企业家权益】近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司法保护的若干意见》,全文共18条,分别从刑事审判、传统民商事审判、知识产权审判、破产审判、行政审判、执行程序、信息化技术的运用等八个方面,压实了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司法全流程全要素服务职能。
《意见》强调,要严格把握刑事犯罪的认定标准,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要坚持依法惩治侵犯企业和企业家权益的各类刑事犯罪,加强与公安、检察等机关的协作配合,依法严惩各领域侵害产权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要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防止当事人恶意利用保全手段,侵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要依法妥善审理涉招商引资协议纠纷,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监督有关政府部门诚信履约;要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并重,既要惩治企业在用人过程中的各种违法行为,也要正确区分企业的经营困难行为与恶意欠薪行为;要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秩序、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提升金融服务民营经济能力。(来源:人民法院报 | 记者:沈重阳 | 通讯员:郭佳)
《意见》强调,要严格把握刑事犯罪的认定标准,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要坚持依法惩治侵犯企业和企业家权益的各类刑事犯罪,加强与公安、检察等机关的协作配合,依法严惩各领域侵害产权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要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防止当事人恶意利用保全手段,侵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要依法妥善审理涉招商引资协议纠纷,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监督有关政府部门诚信履约;要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并重,既要惩治企业在用人过程中的各种违法行为,也要正确区分企业的经营困难行为与恶意欠薪行为;要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秩序、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提升金融服务民营经济能力。(来源:人民法院报 | 记者:沈重阳 | 通讯员:郭佳)
【消费930.9元被收931元,大连市监局:违法违规,已立案调查】近日,辽宁大连一男子和朋友在海鲜大排档吃饭,总共消费了930.9元,收款时竟被“反向抹零”,收取了931元。对方称,这是930.9“四舍五入”,“你要是觉得差这一毛钱,我转给你好不好?” 男子将视频发到网上后引发热议,相关话题冲上热搜。#市监局回应消费930.9元遭反向抹零#
10月5日,大连市场监管发文表示:情况属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据《价格法》对该餐饮店立案调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良好秩序。
10月6日,大连市场监管再度发文:消费者权益要敬畏 “反向抹零”属违法。文章指出,此案中“反向抹零”多收取的1毛钱金额虽少,却蕴含着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消费环境公平公正的应有之义。在传统现金交易情形下,“抹零”原指经营者为了减少现金找零的麻烦,减轻对账压力,“让利于民”的善意行为。现如今移动支付方式越来越普及便捷,消费者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付款,经营者完全可以做到“精准扣款”。但是个别经营者却利用“反向抹零”潜规则“与民争利”,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在此提醒告诫广大经营者,“反向抹零”属于“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采取“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https://t.cn/A6oGdlrw
10月5日,大连市场监管发文表示:情况属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据《价格法》对该餐饮店立案调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良好秩序。
10月6日,大连市场监管再度发文:消费者权益要敬畏 “反向抹零”属违法。文章指出,此案中“反向抹零”多收取的1毛钱金额虽少,却蕴含着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消费环境公平公正的应有之义。在传统现金交易情形下,“抹零”原指经营者为了减少现金找零的麻烦,减轻对账压力,“让利于民”的善意行为。现如今移动支付方式越来越普及便捷,消费者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付款,经营者完全可以做到“精准扣款”。但是个别经营者却利用“反向抹零”潜规则“与民争利”,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在此提醒告诫广大经营者,“反向抹零”属于“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采取“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https://t.cn/A6oGdlrw
【消费930.9元遭反向抹零,大连市监局回应】#市监局回应消费930.9元遭反向抹零# 近日,辽宁大连一男子和朋友在一海鲜大排档吃饭,总共消费了930.9元,收款时竟被“反向抹零”收取了931元。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称,“反向抹零”属于“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采取“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
微信公众号“大连市场监管”10月5日发布消息称,经市区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合现场调查,消费者实际消费930.9元,餐饮店实收931元,多收消费者1毛钱的情况属实。目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据《价格法》对该餐饮店立案调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良好秩序。
次日,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文章《消费者权益要敬畏 “反向抹零”属违法》,再次回应此事。
文章中称,近日,大连市某餐饮经营单位因“反向抹零”收款,引发舆论广泛热议,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进行立案调查。此案中“反向抹零”多收取的1毛钱金额虽少,却蕴含着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消费环境公平公正的应有之义。
在传统现金交易情形下,“抹零”原指经营者为了减少现金找零的麻烦,减轻对账压力,“让利于民”的善意行为。现如今移动支付方式越来越普及便捷,消费者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付款,经营者完全可以做到“精准扣款”。但是个别经营者却利用“反向抹零”潜规则“与民争利”,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在此提醒告诫广大经营者,“反向抹零”属于“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采取“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
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经营者销售商品应当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同一品牌或者种类的商品,因颜色、形状、规格、产地、等级等特征不同而实行不同价格的,经营者应当针对不同的价格分别标示品名,以示区别。
经营者提供服务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
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标价内容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
经营者提供服务,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还应当在结算前向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列明所消费的服务项目、价格以及总收费金额等信息。
望广大经营者从中汲取教训,“勿以恶小而为之”,莫要因小失大,触碰法律底线,真正做到诚实守信、守法经营。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重视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和提供的线索,通过执法检查、行政指导等方式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为消费者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消费环境。
微信公众号“大连市场监管”10月5日发布消息称,经市区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合现场调查,消费者实际消费930.9元,餐饮店实收931元,多收消费者1毛钱的情况属实。目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据《价格法》对该餐饮店立案调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良好秩序。
次日,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文章《消费者权益要敬畏 “反向抹零”属违法》,再次回应此事。
文章中称,近日,大连市某餐饮经营单位因“反向抹零”收款,引发舆论广泛热议,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进行立案调查。此案中“反向抹零”多收取的1毛钱金额虽少,却蕴含着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消费环境公平公正的应有之义。
在传统现金交易情形下,“抹零”原指经营者为了减少现金找零的麻烦,减轻对账压力,“让利于民”的善意行为。现如今移动支付方式越来越普及便捷,消费者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付款,经营者完全可以做到“精准扣款”。但是个别经营者却利用“反向抹零”潜规则“与民争利”,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在此提醒告诫广大经营者,“反向抹零”属于“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采取“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
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经营者销售商品应当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同一品牌或者种类的商品,因颜色、形状、规格、产地、等级等特征不同而实行不同价格的,经营者应当针对不同的价格分别标示品名,以示区别。
经营者提供服务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
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标价内容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
经营者提供服务,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还应当在结算前向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列明所消费的服务项目、价格以及总收费金额等信息。
望广大经营者从中汲取教训,“勿以恶小而为之”,莫要因小失大,触碰法律底线,真正做到诚实守信、守法经营。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重视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和提供的线索,通过执法检查、行政指导等方式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为消费者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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