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超话]#这个秋天是最难熬de秋天,也是最不可思议de秋天
现在的师大犹如秋风里的落叶,好像在告诉我们:河北师大最近已经跌落到了谷底,但是在不久的将来会被土壤吸收,重获新生!
咱们同学也不要在现在说这说那de,可以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我们是老师,碰到这种情况会怎么样,当然老师们也正在为咱们想办法,我们现在做的只有调整自己的心态,尽量让自己心情平静下来,疫情这会真的真的太厉害了,而且就是咱们自己。
谢谢那些那些在鹿泉、正定等等隔离点de同学们积极发声,才会让今天师大的学生住上了宾馆或者酒店,咱们也会一起共度这次危机,保护好自己各位师大的同学们,加油,加油,加油!!!#河北师范大学[超话]##疫情[超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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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一位80多岁的老人,在得知超市搞促销,有特价鸡蛋后,早早地跑去超市门口排队,不料因为腿脚不便,在开门的一瞬间,就被人流推倒在地,造成9级伤残,家属将超市告上法院,索赔13万元。
事情的发生过程比较简单,今年年初的时候,王老太得知超市有特价鸡蛋,便早早地排队到了超市门口。
王老太排队的位置很靠前,只要超市一开门,便能在第一批冲进去,但令王老太没有意料到的是,在自己身后,已经排了黑压压的一片人。
只见超市的门刚开,众人就争先恐后地向里冲去,80多岁的王老太慢了一步,就摔倒在地,超市工作人员看到后,第一时间将王老太送往医院救治。
医院的治疗很顺利,但不幸的是,王老太因此造成了9级伤残。
王老太的家人认为超市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遂一纸诉状将超市告上法院,要求超市赔偿13万元。
但超市则提出两个关键点,证明超市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超市的入口畅通无阻,且设置了警示牌,王老太作为超市的常客,在能预测到超市人流量的情况下,因为身体原因自行摔倒,与超市没有关系;
2、超市在王老太摔倒后,第一时间将王老太送往医院救治,并未耽搁救治的时机,所以超市不存在任何的过错。
一起比较有争议的案件,有网友认为,虽然抢鸡蛋的多数是老头老太太,但年龄也都在60岁—70岁之间,像王老太这样80多岁的,还真是少之又少,毕竟年龄大了,腿脚不便是很正常的事,王老太真是不拿自己的身体当回事。
也有网友表示,这是明显的被害人自陷风险的行为,如果让超市承担赔偿责任的话,那么是否意味着老人的家属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呢?
更有网友直言,这就是典型的碰瓷行为,毕竟没有人逼着你去抢鸡蛋,既然敢抢,就要做好摔倒的准备。
无疑,网友的观点都有一定道理,但个人认为,王老太的行为或许在情理上不值得提倡,但也绝对不是碰瓷行为。
事实上,要看超市是否应当赔钱,还是要看超市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关于安全保障义务,是指经营者对进入或者潜在进入经营场所的消费者尽到的一种保护义务。
通常情况下,对于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主要从两个方面来分析:
1、经营者需要保证场所的基础设施完善,不会因为“物”的缺陷,导致经营者受到损害,比如最简单的,超市因为瓷砖跌落,将顾客砸伤,就属于典型的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2、经营者需要保障消费者在一定范围内免受到第三人的侵害,比如住酒店的,最起码不能被第三人破门而入。
具体到本案中,王老太在超市门口摔倒,显然是和超市的基础设施有关。
法院在审理时就认为,超市的促销活动已经进行了几天,应当知道参加活动的大多数为老年人且人流量较大,可是超市却并没有采取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比如在外设置隔离栏引导、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指挥。
由此可见,超市对王老太的摔倒是有一定责任的,但需要明白的是,有责任并不代表需要承担全部责任,毕竟王老太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因此,法院对于王老太家属提出的13万元赔偿,酌情判赔5.8万元,剩余的则由王老太自行承担。
通过本案,也提醒我们,家里有老人的,一定不让要老人去人流量较大的地方,毕竟身体安全最重要。
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们,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评论交流。
事情的发生过程比较简单,今年年初的时候,王老太得知超市有特价鸡蛋,便早早地排队到了超市门口。
王老太排队的位置很靠前,只要超市一开门,便能在第一批冲进去,但令王老太没有意料到的是,在自己身后,已经排了黑压压的一片人。
只见超市的门刚开,众人就争先恐后地向里冲去,80多岁的王老太慢了一步,就摔倒在地,超市工作人员看到后,第一时间将王老太送往医院救治。
医院的治疗很顺利,但不幸的是,王老太因此造成了9级伤残。
王老太的家人认为超市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遂一纸诉状将超市告上法院,要求超市赔偿13万元。
但超市则提出两个关键点,证明超市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超市的入口畅通无阻,且设置了警示牌,王老太作为超市的常客,在能预测到超市人流量的情况下,因为身体原因自行摔倒,与超市没有关系;
2、超市在王老太摔倒后,第一时间将王老太送往医院救治,并未耽搁救治的时机,所以超市不存在任何的过错。
一起比较有争议的案件,有网友认为,虽然抢鸡蛋的多数是老头老太太,但年龄也都在60岁—70岁之间,像王老太这样80多岁的,还真是少之又少,毕竟年龄大了,腿脚不便是很正常的事,王老太真是不拿自己的身体当回事。
也有网友表示,这是明显的被害人自陷风险的行为,如果让超市承担赔偿责任的话,那么是否意味着老人的家属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呢?
更有网友直言,这就是典型的碰瓷行为,毕竟没有人逼着你去抢鸡蛋,既然敢抢,就要做好摔倒的准备。
无疑,网友的观点都有一定道理,但个人认为,王老太的行为或许在情理上不值得提倡,但也绝对不是碰瓷行为。
事实上,要看超市是否应当赔钱,还是要看超市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关于安全保障义务,是指经营者对进入或者潜在进入经营场所的消费者尽到的一种保护义务。
通常情况下,对于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主要从两个方面来分析:
1、经营者需要保证场所的基础设施完善,不会因为“物”的缺陷,导致经营者受到损害,比如最简单的,超市因为瓷砖跌落,将顾客砸伤,就属于典型的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2、经营者需要保障消费者在一定范围内免受到第三人的侵害,比如住酒店的,最起码不能被第三人破门而入。
具体到本案中,王老太在超市门口摔倒,显然是和超市的基础设施有关。
法院在审理时就认为,超市的促销活动已经进行了几天,应当知道参加活动的大多数为老年人且人流量较大,可是超市却并没有采取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比如在外设置隔离栏引导、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指挥。
由此可见,超市对王老太的摔倒是有一定责任的,但需要明白的是,有责任并不代表需要承担全部责任,毕竟王老太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因此,法院对于王老太家属提出的13万元赔偿,酌情判赔5.8万元,剩余的则由王老太自行承担。
通过本案,也提醒我们,家里有老人的,一定不让要老人去人流量较大的地方,毕竟身体安全最重要。
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们,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评论交流。
浙江嘉兴,一位80多岁的老人,在得知超市搞促销,有特价鸡蛋后,早早地跑去超市门口排队,不料因为腿脚不便,在开门的一瞬间,就被人流推倒在地,造成9级伤残,家属将超市告上法院,索赔13万元。
事情的发生过程比较简单,今年年初的时候,王老太得知超市有特价鸡蛋,便早早地排队到了超市门口。
王老太排队的位置很靠前,只要超市一开门,便能在第一批冲进去,但令王老太没有意料到的是,在自己身后,已经排了黑压压的一片人。
只见超市的门刚开,众人就争先恐后地向里冲去,80多岁的王老太慢了一步,就摔倒在地,超市工作人员看到后,第一时间将王老太送往医院救治。
医院的治疗很顺利,但不幸的是,王老太因此造成了9级伤残。
王老太的家人认为超市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遂一纸诉状将超市告上法院,要求超市赔偿13万元。
但超市则提出两个关键点,证明超市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超市的入口畅通无阻,且设置了警示牌,王老太作为超市的常客,在能预测到超市人流量的情况下,因为身体原因自行摔倒,与超市没有关系;
2、超市在王老太摔倒后,第一时间将王老太送往医院救治,并未耽搁救治的时机,所以超市不存在任何的过错。
一起比较有争议的案件,有网友认为,虽然抢鸡蛋的多数是老头老太太,但年龄也都在60岁—70岁之间,像王老太这样80多岁的,还真是少之又少,毕竟年龄大了,腿脚不便是很正常的事,王老太真是不拿自己的身体当回事。
也有网友表示,这是明显的被害人自陷风险的行为,如果让超市承担赔偿责任的话,那么是否意味着老人的家属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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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疑,网友的观点都有一定道理,但个人认为,王老太的行为或许在情理上不值得提倡,但也绝对不是碰瓷行为。
事实上,要看超市是否应当赔钱,还是要看超市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关于安全保障义务,是指经营者对进入或者潜在进入经营场所的消费者尽到的一种保护义务。
通常情况下,对于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主要从两个方面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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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到本案中,王老太在超市门口摔倒,显然是和超市的基础设施有关。
法院在审理时就认为,超市的促销活动已经进行了几天,应当知道参加活动的大多数为老年人且人流量较大,可是超市却并没有采取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比如在外设置隔离栏引导、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指挥。
由此可见,超市对王老太的摔倒是有一定责任的,但需要明白的是,有责任并不代表需要承担全部责任,毕竟王老太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因此,法院对于王老太家属提出的13万元赔偿,酌情判赔5.8万元,剩余的则由王老太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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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审理时就认为,超市的促销活动已经进行了几天,应当知道参加活动的大多数为老年人且人流量较大,可是超市却并没有采取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比如在外设置隔离栏引导、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指挥。
由此可见,超市对王老太的摔倒是有一定责任的,但需要明白的是,有责任并不代表需要承担全部责任,毕竟王老太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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