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说大生义经
西天译经三藏朝奉大夫试鸿胪卿传法大师臣施护奉诏译
如是我闻:
一时,佛在俱卢聚落,与苾刍众俱。是时,尊者阿难独止一处,于夜分中心生思念:「诸缘生法,其义甚深,难可了解,惟佛世尊,具正遍知,善能宣说。」作是念已,至明旦时,离于本处来诣佛所。到佛所已,头面礼足,伸问讯已退住一面,即白佛言:「世尊!我独止一处,于夜分中心生思念,诸缘生法甚深难解,愿佛世尊为我宣说。」
尔时,世尊告阿难言:「如是,如是。彼缘生法甚深微妙,难见难了复难思察,惟诸圣者具善巧智即能分别,非愚痴者之所晓解。何以故?愚痴众生,此世他世灭已复生,如是轮回,皆由不了缘生法故。阿难!当知诸法皆由因缘展转相生,是故轮回不能断绝。缘生法者,所谓老死,由生为缘即有老死;生法若无老死何有?由是生缘展转相生。所谓水族缘故而生水族,飞禽缘故而生飞禽,众类缘故而生众类,乃至人类缘故而生人类,由是缘故彼彼众生,互相因缘而得生起。阿难!当知此生法者,是虚妄法而不究竟,此集此因此生此缘故有老死,由是老死亦不究竟。
「复次,生法以何为缘?所谓有法为缘。因彼有故即起生法;有法若无生法何得?是故有法如前所说,令诸趣类展转相生而不断绝。阿难!当知此有法者,即虚妄法而不究竟,此集此因此生此缘得起生法,由是生法亦不究竟。
「复次,有法以何为缘?所谓取法为缘。由取法故即起有法;取法若无有法何得?阿难!当知此取法者,即虚妄法而不究竟,此集此因此生此缘得起有法,由是有法亦不究竟。
「复次,取法以何为缘?所谓爱法为缘。因有爱故即起取法;爱法若无取法何有?阿难!当知此爱缘故即起希求,希求为缘即有所得,以所得故心不决定,由不决定无所厌足,以其内心无厌足故即生喜贪,以贪缘故即生我见,我见生已有所取着,取着为缘心即散乱,由散乱故即起妄语论讼鬪诤、刀杖相治,由是因缘即便造作诸不善业。如此诸业皆由散乱而得生起;若无散乱诸业不生。此散乱法以何为缘?所谓取着为缘。由取着故心即散乱;取着若无散乱何得?此取着法以何为缘?所谓我见为缘取着得起;我见若无即无取着。此我见法以何为缘?所谓喜贪为缘我见得起;喜贪若无即无我见。此喜贪法以何为缘?所谓内心无厌足为缘。以无厌足故即有喜贪;若内心有所厌足即不生喜贪。此内心无厌足法以何为缘?所谓不决定为缘。以不决定故即无厌足;心若决定即生厌足。此不决定法以何为缘?所谓有所得为缘。以有得故即不决定;若无所得心即决定。此有所得法以何为缘?所谓希求为缘。以希求故即有所得;若无希求即无所得。如是诸法,皆由爱与希求互为缘故展转生起。当知爱法有其二种,所谓欲爱、有爱,由此二法生诸过失。阿难!当知此爱法者,即虚妄法而不究竟,此集此因此生此缘得起取法,由是取法亦不究竟。
「复次,爱法以何为缘?所谓受法为缘。由受缘故即起爱法;受法若无爱法何有?阿难!当知此受法者,即虚妄法而不究竟,此集此因此生此缘得起爱法,由是爱法亦不究竟。
「复次,受法以何为缘?所谓触法为缘。由触缘故即起受法;触法若无受法何有?由是眼触为缘内生诸受,谓乐受、苦受、非苦乐受,如是耳鼻舌身意触为缘内生诸受。此等诸受,皆由触法以为缘故。阿难!当知此触法者,是虚妄法而不究竟,此集此因此生此缘得有受法,是故受法亦不究竟。
「复次,触法以何为缘?所谓六处为缘。由六处缘即有触法;六处若无触法何有?阿难!当知此六处法,是虚妄故而不究竟,此集此因此生此缘而生触法,是故触法亦不究竟。
「复次,六处以何为缘?所谓名色为缘。由名色故即生六处;名色若无六处何有?此名色者,谓即色法及心等法有积聚故,即此名色与彼识法,互相为缘和合得生,是为名色。阿难!当知名色法,是虚妄法而不究竟,此集此因此生此缘得有六处,是故六处亦不究竟。
「复次,此名色法以何为缘?所谓识法为缘。由识法故即有名色;识法若无名色何有?此识法者,最初受生居母胎藏依羯逻蓝,识法具已无所增减,识因缘故而生诸蕴,如是名色圆满具足,当知此识与彼名色,互相为缘而得生起。
「复次,当知此识缘者即是名色,是故识为名色缘,名色为识缘。由如是故苦果生起,苦果既生即有老死相续而转。由此集此因此生此缘,是故苦果是虚妄法而不究竟。如是因缘,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处,六处缘触,触缘受,如是即得一大苦蕴集。」
佛告阿难:「汝今当知,诸语言及语言道,非语言及非语言道,所生及所生道,如是二种,皆不离名色。阿难!若如是了知,即住平等见,是名了达缘生法。此缘生法,即是诸佛根本法,为诸佛眼,是即诸佛所归趣处。」是时尊者阿难作是赞言:「善哉世尊!善说此法,令我及诸苾刍皆得利乐。」
尔时世尊告阿难言:「我今为汝说无受法,汝当谛听谛受,如善作意记念思惟。阿难!当知离于我相即无受法。何以故?我法若有受法随生;为由了达我法是空,何有受者?阿难!我及受法二皆灭已,即无所有,住平等见。
「阿难!受法有其三种,谓乐受、苦受、非苦乐受。言乐受者,所谓受者及所受法,于此二种,若能了达是灭坏法,即无乐受,是故无所受法。何以故?当知乐受是无常法,乐受灭已即离我相;我相既无,何为受者?
「复次,苦受,所谓受者及所受法,于此二种,若能了达是灭坏法,即无苦受,是故无所受法。何以故?当知苦受是无常法,苦受灭已即离我相;我相既无,何为受者?
「复次,非苦乐受亦复如是。所谓受者、受法有其二种,若能了达此二是灭坏法,即于苦、于乐及非苦乐,三法平等,即无所受。何以故?此三受法皆是无常竟无有实,此受灭已即离我相,我相既无,何有受者?
「阿难!于汝意云何?当知诸受从心所生,心无转故即内无受者,法无实故即外无所受。是故,阿难!如是了知住平等见,住是见者,即为了达无受法故。此无受法,即是诸佛根本法,为诸佛眼,是诸佛所归趣处。」
是时阿难而复赞言:「善哉世尊!善说此法!我等闻已信解受持。」
尔时世尊告阿难言:「我今为汝说无我法,汝等谛听谛受,如善作意,记念思惟。阿难!了受无所有即离我见,离我见已住平等见,住是见者于相平等,由平等故即于世间无所生起,了无生已即得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阿难!当知我见不生住平等见,如是即得心善解脱,无知无见及无所得,离诸思惟,于得、无得、非有得非无得而悉了达。如是了达,即于语言及语言道,非语言及非语言道,所生及所生道,皆悉无知无见。如是了达已即离我见,住平等见,如实了知,是即名为达无我法。此是诸佛根本法,为诸佛眼,是诸佛所归趣处。」
是时阿难闻佛所说又复赞言:「善哉世尊!善说此法!我等闻已信解受持。」
尔时世尊告阿难言:「我今为汝重复宣说,汝当谛听谛受,如善作意,记念思惟。阿难!当知无有色相可得,离诸我执如实了知,既了知已观想此身,破坏不实非所爱乐。如是观察,离诸色相不生我执,我相灭已即了此身破坏不实,如是得住平等见。住是见者,即于诸蕴了达皆空,诸蕴既空,我及色相于何有见?
「复次,阿难!当知识所住处有其七种,非识住处有其二种。七识住处者:所谓若有色有众生,种种身种种想,是为第一识所住处。若有色有众生,种种身一想,所谓初禅天,此为第二识所住处。若有色有众生,一身种种想,所谓二禅天,是为第三识所住处。若有色有众生,一身一想,所谓三禅天,是为第四识所住处。若无色无众生,彼一切处离诸色想,都一虚空,所谓空无边处天,是为第五识所住处。若无色无众生,彼一切处离于空想,都惟一识,所谓识无边处天,是为第六识所住处。若无色无众生,彼一切处离识无边,都无所有,所谓无所有处天,是为第七识所住处。阿难!二种非识住处者:所谓若有色有众生,即无想天,是为第一非识住处。若无色无众生,于彼一切离无所有处,非有想非无想,即非想非非想处天,是为第二非识住处。」
佛言阿难:「如是有色有众生,种种身种种想,是为第一识所住处。汝等诸苾刍!当如实了知,于行坐语言,常当称赞此等法门,广为他人分别演说。如是乃至第七识所住处,及二非识住处法门,亦复如是,于行坐语言,常当称赞诸佛所说,生净信心,如实了知;若了知者,即得慧解脱阿罗汉果。
「复次,阿难!当知有八解脱法门:所谓若内有色观外色,是为第一解脱。若内无色观外色,是为第二解脱。若身证清净解脱,是为第三解脱。若得清净已离诸色想,观一虚空无有边际,此观成已,是为第四空无边处解脱。若离空无边处,当观于识,識亦无边,此观成已,是为第五识无边处解脱。若离识无边处已,当观一切都无所有,此观成已是为第六无所有处解脱。若离无所有处已,当观非想非非想处,此观成已,是为第七非想非非想处解脱。若离是非想非非想处已,当灭受想住三摩地,彼身证已,是为第八灭受想解脱,如是名为八解脱法门。」
佛言阿难:「汝今当知,我先所说七识住处,二非识住处,及八解脱法门,汝等诸苾刍!如我所说如实了知,常当随喜称赞,复当如理修行。若于此等法门圆满通达者,是得二种解脱阿罗汉果。」
尔时,世尊说此经已,尊者阿难及诸苾刍,皆大欢喜,信受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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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天译经三藏朝奉大夫试鸿胪卿传法大师臣施护奉诏译
如是我闻:
一时,佛在俱卢聚落,与苾刍众俱。是时,尊者阿难独止一处,于夜分中心生思念:「诸缘生法,其义甚深,难可了解,惟佛世尊,具正遍知,善能宣说。」作是念已,至明旦时,离于本处来诣佛所。到佛所已,头面礼足,伸问讯已退住一面,即白佛言:「世尊!我独止一处,于夜分中心生思念,诸缘生法甚深难解,愿佛世尊为我宣说。」
尔时,世尊告阿难言:「如是,如是。彼缘生法甚深微妙,难见难了复难思察,惟诸圣者具善巧智即能分别,非愚痴者之所晓解。何以故?愚痴众生,此世他世灭已复生,如是轮回,皆由不了缘生法故。阿难!当知诸法皆由因缘展转相生,是故轮回不能断绝。缘生法者,所谓老死,由生为缘即有老死;生法若无老死何有?由是生缘展转相生。所谓水族缘故而生水族,飞禽缘故而生飞禽,众类缘故而生众类,乃至人类缘故而生人类,由是缘故彼彼众生,互相因缘而得生起。阿难!当知此生法者,是虚妄法而不究竟,此集此因此生此缘故有老死,由是老死亦不究竟。
「复次,生法以何为缘?所谓有法为缘。因彼有故即起生法;有法若无生法何得?是故有法如前所说,令诸趣类展转相生而不断绝。阿难!当知此有法者,即虚妄法而不究竟,此集此因此生此缘得起生法,由是生法亦不究竟。
「复次,有法以何为缘?所谓取法为缘。由取法故即起有法;取法若无有法何得?阿难!当知此取法者,即虚妄法而不究竟,此集此因此生此缘得起有法,由是有法亦不究竟。
「复次,取法以何为缘?所谓爱法为缘。因有爱故即起取法;爱法若无取法何有?阿难!当知此爱缘故即起希求,希求为缘即有所得,以所得故心不决定,由不决定无所厌足,以其内心无厌足故即生喜贪,以贪缘故即生我见,我见生已有所取着,取着为缘心即散乱,由散乱故即起妄语论讼鬪诤、刀杖相治,由是因缘即便造作诸不善业。如此诸业皆由散乱而得生起;若无散乱诸业不生。此散乱法以何为缘?所谓取着为缘。由取着故心即散乱;取着若无散乱何得?此取着法以何为缘?所谓我见为缘取着得起;我见若无即无取着。此我见法以何为缘?所谓喜贪为缘我见得起;喜贪若无即无我见。此喜贪法以何为缘?所谓内心无厌足为缘。以无厌足故即有喜贪;若内心有所厌足即不生喜贪。此内心无厌足法以何为缘?所谓不决定为缘。以不决定故即无厌足;心若决定即生厌足。此不决定法以何为缘?所谓有所得为缘。以有得故即不决定;若无所得心即决定。此有所得法以何为缘?所谓希求为缘。以希求故即有所得;若无希求即无所得。如是诸法,皆由爱与希求互为缘故展转生起。当知爱法有其二种,所谓欲爱、有爱,由此二法生诸过失。阿难!当知此爱法者,即虚妄法而不究竟,此集此因此生此缘得起取法,由是取法亦不究竟。
「复次,爱法以何为缘?所谓受法为缘。由受缘故即起爱法;受法若无爱法何有?阿难!当知此受法者,即虚妄法而不究竟,此集此因此生此缘得起爱法,由是爱法亦不究竟。
「复次,受法以何为缘?所谓触法为缘。由触缘故即起受法;触法若无受法何有?由是眼触为缘内生诸受,谓乐受、苦受、非苦乐受,如是耳鼻舌身意触为缘内生诸受。此等诸受,皆由触法以为缘故。阿难!当知此触法者,是虚妄法而不究竟,此集此因此生此缘得有受法,是故受法亦不究竟。
「复次,触法以何为缘?所谓六处为缘。由六处缘即有触法;六处若无触法何有?阿难!当知此六处法,是虚妄故而不究竟,此集此因此生此缘而生触法,是故触法亦不究竟。
「复次,六处以何为缘?所谓名色为缘。由名色故即生六处;名色若无六处何有?此名色者,谓即色法及心等法有积聚故,即此名色与彼识法,互相为缘和合得生,是为名色。阿难!当知名色法,是虚妄法而不究竟,此集此因此生此缘得有六处,是故六处亦不究竟。
「复次,此名色法以何为缘?所谓识法为缘。由识法故即有名色;识法若无名色何有?此识法者,最初受生居母胎藏依羯逻蓝,识法具已无所增减,识因缘故而生诸蕴,如是名色圆满具足,当知此识与彼名色,互相为缘而得生起。
「复次,当知此识缘者即是名色,是故识为名色缘,名色为识缘。由如是故苦果生起,苦果既生即有老死相续而转。由此集此因此生此缘,是故苦果是虚妄法而不究竟。如是因缘,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处,六处缘触,触缘受,如是即得一大苦蕴集。」
佛告阿难:「汝今当知,诸语言及语言道,非语言及非语言道,所生及所生道,如是二种,皆不离名色。阿难!若如是了知,即住平等见,是名了达缘生法。此缘生法,即是诸佛根本法,为诸佛眼,是即诸佛所归趣处。」是时尊者阿难作是赞言:「善哉世尊!善说此法,令我及诸苾刍皆得利乐。」
尔时世尊告阿难言:「我今为汝说无受法,汝当谛听谛受,如善作意记念思惟。阿难!当知离于我相即无受法。何以故?我法若有受法随生;为由了达我法是空,何有受者?阿难!我及受法二皆灭已,即无所有,住平等见。
「阿难!受法有其三种,谓乐受、苦受、非苦乐受。言乐受者,所谓受者及所受法,于此二种,若能了达是灭坏法,即无乐受,是故无所受法。何以故?当知乐受是无常法,乐受灭已即离我相;我相既无,何为受者?
「复次,苦受,所谓受者及所受法,于此二种,若能了达是灭坏法,即无苦受,是故无所受法。何以故?当知苦受是无常法,苦受灭已即离我相;我相既无,何为受者?
「复次,非苦乐受亦复如是。所谓受者、受法有其二种,若能了达此二是灭坏法,即于苦、于乐及非苦乐,三法平等,即无所受。何以故?此三受法皆是无常竟无有实,此受灭已即离我相,我相既无,何有受者?
「阿难!于汝意云何?当知诸受从心所生,心无转故即内无受者,法无实故即外无所受。是故,阿难!如是了知住平等见,住是见者,即为了达无受法故。此无受法,即是诸佛根本法,为诸佛眼,是诸佛所归趣处。」
是时阿难而复赞言:「善哉世尊!善说此法!我等闻已信解受持。」
尔时世尊告阿难言:「我今为汝说无我法,汝等谛听谛受,如善作意,记念思惟。阿难!了受无所有即离我见,离我见已住平等见,住是见者于相平等,由平等故即于世间无所生起,了无生已即得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阿难!当知我见不生住平等见,如是即得心善解脱,无知无见及无所得,离诸思惟,于得、无得、非有得非无得而悉了达。如是了达,即于语言及语言道,非语言及非语言道,所生及所生道,皆悉无知无见。如是了达已即离我见,住平等见,如实了知,是即名为达无我法。此是诸佛根本法,为诸佛眼,是诸佛所归趣处。」
是时阿难闻佛所说又复赞言:「善哉世尊!善说此法!我等闻已信解受持。」
尔时世尊告阿难言:「我今为汝重复宣说,汝当谛听谛受,如善作意,记念思惟。阿难!当知无有色相可得,离诸我执如实了知,既了知已观想此身,破坏不实非所爱乐。如是观察,离诸色相不生我执,我相灭已即了此身破坏不实,如是得住平等见。住是见者,即于诸蕴了达皆空,诸蕴既空,我及色相于何有见?
「复次,阿难!当知识所住处有其七种,非识住处有其二种。七识住处者:所谓若有色有众生,种种身种种想,是为第一识所住处。若有色有众生,种种身一想,所谓初禅天,此为第二识所住处。若有色有众生,一身种种想,所谓二禅天,是为第三识所住处。若有色有众生,一身一想,所谓三禅天,是为第四识所住处。若无色无众生,彼一切处离诸色想,都一虚空,所谓空无边处天,是为第五识所住处。若无色无众生,彼一切处离于空想,都惟一识,所谓识无边处天,是为第六识所住处。若无色无众生,彼一切处离识无边,都无所有,所谓无所有处天,是为第七识所住处。阿难!二种非识住处者:所谓若有色有众生,即无想天,是为第一非识住处。若无色无众生,于彼一切离无所有处,非有想非无想,即非想非非想处天,是为第二非识住处。」
佛言阿难:「如是有色有众生,种种身种种想,是为第一识所住处。汝等诸苾刍!当如实了知,于行坐语言,常当称赞此等法门,广为他人分别演说。如是乃至第七识所住处,及二非识住处法门,亦复如是,于行坐语言,常当称赞诸佛所说,生净信心,如实了知;若了知者,即得慧解脱阿罗汉果。
「复次,阿难!当知有八解脱法门:所谓若内有色观外色,是为第一解脱。若内无色观外色,是为第二解脱。若身证清净解脱,是为第三解脱。若得清净已离诸色想,观一虚空无有边际,此观成已,是为第四空无边处解脱。若离空无边处,当观于识,識亦无边,此观成已,是为第五识无边处解脱。若离识无边处已,当观一切都无所有,此观成已是为第六无所有处解脱。若离无所有处已,当观非想非非想处,此观成已,是为第七非想非非想处解脱。若离是非想非非想处已,当灭受想住三摩地,彼身证已,是为第八灭受想解脱,如是名为八解脱法门。」
佛言阿难:「汝今当知,我先所说七识住处,二非识住处,及八解脱法门,汝等诸苾刍!如我所说如实了知,常当随喜称赞,复当如理修行。若于此等法门圆满通达者,是得二种解脱阿罗汉果。」
尔时,世尊说此经已,尊者阿难及诸苾刍,皆大欢喜,信受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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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道经》
1.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jiao:四声)。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解读〗
2.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弗始, 生而弗有,为而弗恃(shi:四声),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解读〗
3.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 。〖解读〗
4.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湛兮,似或存。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解读〗
5.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chu:二声)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天地之间,其犹橐(tuo:二声)龠(yue:四声)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多言数穷,不如守中。〖解读〗
6.谷神不死,是谓玄牝(pin:四声)。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绵绵若存,用之不勤。〖解读〗#浪钉产出站[超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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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道经》
1.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jiao:四声)。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解读〗
2.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弗始, 生而弗有,为而弗恃(shi:四声),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解读〗
3.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 。〖解读〗
4.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湛兮,似或存。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解读〗
5.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chu:二声)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天地之间,其犹橐(tuo:二声)龠(yue:四声)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多言数穷,不如守中。〖解读〗
6.谷神不死,是谓玄牝(pin:四声)。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绵绵若存,用之不勤。〖解读〗#浪钉产出站[超话]#
宣化上人開示:萬魔不退菩提心
萬魔不退菩提心
一旦想要修道,所有的債主都來討債。
◎一九八二年六月十九日開示於萬佛聖城
「要學好,冤孽找;
要成佛,先受魔。」
若不想好,則冤孽不會來找;愈想好,冤孽愈來找。因為從無量劫以來,生生世世所造的善惡業夾雜不清,因此一旦想要修道,所有的債主都來討債。好像你本來是個普通人,借了很多錢,沒有還清楚,在你未發財之前,這些債主知道你沒錢,所以不會來找你;可是等你一髮財,這些債主便登門來討債了。為什麼?因為你有錢了,若不向你要,就沒有其他時候可以要回。
所以在修道中遇到逆境,更應該向前勇猛精進,而不退失菩提心。所有的債主來討債,就還他們,我們不能扛債不還的。我們將自己所得的功德,回向給冤親債主們,令他們得到功德,而離苦得樂,了生脫死。
無量劫以來,生生世世因為各種不同的因緣,不知做錯了多少事。單是今生仔細想想,我們殺了多少生?做了多少不公平的事?你或許沒有殺大的生命(譬如獅、象、馬、羊、牛、雞、犬等),但可能殺了小的生命(如青蛙、蚊蟲、螞蟻、蒼蠅等),也可能你心裡有殺念存在。好像小的時候,因為無知,殺了很多小動物、小昆蟲,這都是無知之罪。一旦你將眾生的生命奪取、傷害了,現在你想修道,它們都會來討債的。這種債不是一個、兩個,而是無以數計,生生世世日積月累來的,這種債說也說不完。
所以我們不能不講公道,說:「我修行了,可是我不認所有的冤業債。」你如果有這種思想,那永遠都不會成道的,因為你心裡不公平。心裡若公平,就要認賬,還債就沒事了。所以說:「要學好,冤孽找。」你要學好,就好像一個暴發戶,所有的窮朋友都登門來找你了,他們都想得些利益。
「要成佛,先受魔。」佛是魔幫助他成道的,若沒有魔,就沒有佛。魔是來考驗你,令你更進一步,所謂:
「欲窮千里目,
更上一層樓。」
這也是來看看你的火候夠不夠?若是夠,則千魔不改,萬魔不退,不會退失菩提心。愈在難處愈精進,一切橫逆交加,皆處之泰然,不覺得不公平,也不怨天,不尤人,能逆來順受,修忍辱波羅蜜。所有魔障來了,都不與魔起敵對,自己吃一點苦不要緊,要發願度魔,使其皈依三寶,發菩提心。我們對誰都不生怨仇心,如此可化干戈為玉帛,化仇恨為慈祥。
我們應該在反面找好處,「行有不得,皆反求諸己。」不要為自己做辯護律師,無論什麼事:「真認自己錯,莫論他人非,他非即我非,同體名大悲。」同體亦包括魔,魔也是自性的一部分。若自性有魔,就會引進外邊的魔;若自性無魔,外魔就不會進來。什麼是自性魔?就是貪瞋痴。「若無貓食碗,則不招蒼蠅。」魔因為覺得你有點油水,他可以混水摸魚得些好處,所以來搗亂你,顯他的魔通。
所以人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要老老實實,言必忠信,行必篤敬,不打妄語。如果怕認自己錯,盡是覆諱過失,這不是修道的行為。必須要開誠布公,很坦白慷慨地做事,本照義理道德良心去行事;若是與道德良心有不合之處,則絕不去做。
凡是修道人必須具足真正的智慧。真正的智慧,就是不會自贊毀他,說:「你看我,我是最第一、最清高的,他們都是那麼賤。」凡是自贊的人,已經是沒有前途的,雖然活著,其實是已死了。因為他違背良心道德,看不起他人,只知道有自己,這是諸佛菩薩所最不歡喜的人。若想得諸佛菩薩的歡喜與保護,則要言行一致,「言顧行,行顧言」,互相不矛盾。不要常誇自己如何好,一旦做事就壞了。
修道人不要有自私心、自利心,要利益他人,不要盡損人利己,或看不起他人。每個人都應回光返照,照照過去的事、現在的事,再照照將來。能念茲在茲,時刻不忘良心道德,時間一久,善根自然會增長,菩提心也會發得大,進一步就會去行菩薩道,利益眾生,這是有連帶關係的。
人不要怕魔,而退失菩提心,魔障是考驗。好像學生剛開始讀書,覺得課程很難,可是時間一久,讀得入門了,就不覺得困難了。你讀小學、中學、高中、大學,開始的時候,都有這種情形發生。所謂:
「不經一番寒徹骨,
怎得梅花撲鼻香?」
「十年寒窗無人問,一舉成名天下知。」在修行時,不要盡想出風頭。出家後,還求名求利,是最要不得的。我們出家之後,一定要認真腳踏實地來修行,栽培修植福慧。修福,就要利益人;修慧,就要多研究經典。
常做利益人的事,就會生出福德。有人問:「要如何利益人?是否要用錢去做功德?」不需要。只要你心裡沒有殺心、盜心、邪淫心、打妄語心,不飲酒了,這都是培福的地方。所謂:
「慈悲口,方便舌,
有錢無錢都作德。」
你在口頭上不罵人了,不說粗言暴語傷害他人,這也都是功德。我們處處要惜福,處處不捨福,處處修福修慧。修福慧非一朝一夕所成,而是時時刻刻、朝朝夕夕、年年月月,都要繼續做下去,不能「一日曝之,十日寒之。」你若是這樣子,永遠不會有進步。所以我們要認定宗旨,勇猛精進,不要向後退,這是每個修道人應該具有的條件。
萬魔不退菩提心
一旦想要修道,所有的債主都來討債。
◎一九八二年六月十九日開示於萬佛聖城
「要學好,冤孽找;
要成佛,先受魔。」
若不想好,則冤孽不會來找;愈想好,冤孽愈來找。因為從無量劫以來,生生世世所造的善惡業夾雜不清,因此一旦想要修道,所有的債主都來討債。好像你本來是個普通人,借了很多錢,沒有還清楚,在你未發財之前,這些債主知道你沒錢,所以不會來找你;可是等你一髮財,這些債主便登門來討債了。為什麼?因為你有錢了,若不向你要,就沒有其他時候可以要回。
所以在修道中遇到逆境,更應該向前勇猛精進,而不退失菩提心。所有的債主來討債,就還他們,我們不能扛債不還的。我們將自己所得的功德,回向給冤親債主們,令他們得到功德,而離苦得樂,了生脫死。
無量劫以來,生生世世因為各種不同的因緣,不知做錯了多少事。單是今生仔細想想,我們殺了多少生?做了多少不公平的事?你或許沒有殺大的生命(譬如獅、象、馬、羊、牛、雞、犬等),但可能殺了小的生命(如青蛙、蚊蟲、螞蟻、蒼蠅等),也可能你心裡有殺念存在。好像小的時候,因為無知,殺了很多小動物、小昆蟲,這都是無知之罪。一旦你將眾生的生命奪取、傷害了,現在你想修道,它們都會來討債的。這種債不是一個、兩個,而是無以數計,生生世世日積月累來的,這種債說也說不完。
所以我們不能不講公道,說:「我修行了,可是我不認所有的冤業債。」你如果有這種思想,那永遠都不會成道的,因為你心裡不公平。心裡若公平,就要認賬,還債就沒事了。所以說:「要學好,冤孽找。」你要學好,就好像一個暴發戶,所有的窮朋友都登門來找你了,他們都想得些利益。
「要成佛,先受魔。」佛是魔幫助他成道的,若沒有魔,就沒有佛。魔是來考驗你,令你更進一步,所謂:
「欲窮千里目,
更上一層樓。」
這也是來看看你的火候夠不夠?若是夠,則千魔不改,萬魔不退,不會退失菩提心。愈在難處愈精進,一切橫逆交加,皆處之泰然,不覺得不公平,也不怨天,不尤人,能逆來順受,修忍辱波羅蜜。所有魔障來了,都不與魔起敵對,自己吃一點苦不要緊,要發願度魔,使其皈依三寶,發菩提心。我們對誰都不生怨仇心,如此可化干戈為玉帛,化仇恨為慈祥。
我們應該在反面找好處,「行有不得,皆反求諸己。」不要為自己做辯護律師,無論什麼事:「真認自己錯,莫論他人非,他非即我非,同體名大悲。」同體亦包括魔,魔也是自性的一部分。若自性有魔,就會引進外邊的魔;若自性無魔,外魔就不會進來。什麼是自性魔?就是貪瞋痴。「若無貓食碗,則不招蒼蠅。」魔因為覺得你有點油水,他可以混水摸魚得些好處,所以來搗亂你,顯他的魔通。
所以人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要老老實實,言必忠信,行必篤敬,不打妄語。如果怕認自己錯,盡是覆諱過失,這不是修道的行為。必須要開誠布公,很坦白慷慨地做事,本照義理道德良心去行事;若是與道德良心有不合之處,則絕不去做。
凡是修道人必須具足真正的智慧。真正的智慧,就是不會自贊毀他,說:「你看我,我是最第一、最清高的,他們都是那麼賤。」凡是自贊的人,已經是沒有前途的,雖然活著,其實是已死了。因為他違背良心道德,看不起他人,只知道有自己,這是諸佛菩薩所最不歡喜的人。若想得諸佛菩薩的歡喜與保護,則要言行一致,「言顧行,行顧言」,互相不矛盾。不要常誇自己如何好,一旦做事就壞了。
修道人不要有自私心、自利心,要利益他人,不要盡損人利己,或看不起他人。每個人都應回光返照,照照過去的事、現在的事,再照照將來。能念茲在茲,時刻不忘良心道德,時間一久,善根自然會增長,菩提心也會發得大,進一步就會去行菩薩道,利益眾生,這是有連帶關係的。
人不要怕魔,而退失菩提心,魔障是考驗。好像學生剛開始讀書,覺得課程很難,可是時間一久,讀得入門了,就不覺得困難了。你讀小學、中學、高中、大學,開始的時候,都有這種情形發生。所謂:
「不經一番寒徹骨,
怎得梅花撲鼻香?」
「十年寒窗無人問,一舉成名天下知。」在修行時,不要盡想出風頭。出家後,還求名求利,是最要不得的。我們出家之後,一定要認真腳踏實地來修行,栽培修植福慧。修福,就要利益人;修慧,就要多研究經典。
常做利益人的事,就會生出福德。有人問:「要如何利益人?是否要用錢去做功德?」不需要。只要你心裡沒有殺心、盜心、邪淫心、打妄語心,不飲酒了,這都是培福的地方。所謂:
「慈悲口,方便舌,
有錢無錢都作德。」
你在口頭上不罵人了,不說粗言暴語傷害他人,這也都是功德。我們處處要惜福,處處不捨福,處處修福修慧。修福慧非一朝一夕所成,而是時時刻刻、朝朝夕夕、年年月月,都要繼續做下去,不能「一日曝之,十日寒之。」你若是這樣子,永遠不會有進步。所以我們要認定宗旨,勇猛精進,不要向後退,這是每個修道人應該具有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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