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庸人败于惰,能人败于傲
世上两种人必定惨败,一种是懒惰之人,另一种是骄傲之人。前者什么事都想在“明日”再做,结果总是一事无成;后者瞧不起天下所有人,自认为自己最聪明,常常招来他人的不满和怨恨,于是往往受人诋毁、咒骂,最后被恶意的诽谤所吞没。
2、不必一味讨好别人
讨好每一个人是不可能的,也是没有必要的。讨好每一个人,等于得罪每一个人。刻意去讨好别人,只会使别人产生厌恶。亲近别人要自然,“投机”心态要改变。有时间讨好,不如踏踏实实做事,讨好别人总是靠不住,自己努力才实实在在。
3、好心境是自己创造的
我们常常无法去改变别人的看法,能改变的恰恰只有我们自己。坏的生活不在于别人的罪恶,而在于我们的心情变得恶劣。让生活变好的金钥匙不在别人手里,放弃我们的怨恨和叹息,美好生活就垂手可得。我们主观上本想好好生活,可是客观上却没有好的生活,其原因是总想等待别人来改善生活。不要指望改变别人,自己做生活的主人。
4、用心做自己该做的事
人生是如此的短暂,哪有心思去浪费呢?有智慧的哲人曾经说过:“大街上有人骂我,我是连头也不回的,根本不想知道这个无聊之人!”我们既不要去伤害人家,也不要被别人的批评左右,还是按照自己的愿望,先踏踏实实学好本领再说。特别在少年时要全力以赴学本领,不要分心。
5、别总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
学会自己欣赏自己,等于拥有了获取快乐的金钥匙。欣赏自己不是孤芳自赏,欣赏自己不是唯我独尊,欣赏自己不是自我陶醉,欣赏自己更不是固步自封------ 自己给自己一些自信,自己给自己一点愉快,自己给自己一脸微笑,何愁没有人生的快乐呢?经常要自己给自己过节,学会寻找愉悦的心情。
6、不要追逐世俗的荣誉
终生寻找所谓别人认可的东西,会永远痛失自己的快乐和幸福。庸俗的评论会湮灭自己的个性,世俗的指点会让自己不知所措。为钱而钱会使自己六亲不认,为权而权会使自己胆大妄为,为名而名会使自己巧取强夺。真实的我在刻意的追逐之中,会变成一张张碎片随风飘扬,世俗的我已变得面目可憎。
7、极端不可取
有些人常常因为忧虑过度,而导致自己精神失常;有些人却因为麻木不仁,造成自己对任何事情都无动于衷。前者常为寻找理性而痛苦,因聪明过头而衰亡,愚蠢的根源在于什么都懊悔。后者不知悔恨为何物,整天稀里糊涂地生活,活着与死去没有什么区别。
8、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
自己的伤痛自己清楚, 自己的哀怨自己明白, 自己的快乐自己感受。也许自己眼中的地狱,却是别人眼中的天堂;也许自己眼中的天堂,却是别人眼中的地狱。生活就是这般的滑稽。不要总疑春色在人家,关键在于自己心态的调整。
9、喜欢自己才会拥抱生活
盲目自大自尊,是骄傲无知的人生,一味自暴自弃,是消极悲观的人生。了解自己比了解别人更困难,喜欢自己比喜欢别人更不容易。拥有健康的恰当的自尊心理,面对挫折会表现得格外坚强。不为外界的诱惑而丢失自我,不为一时的挫折否定自己。时时客观冷静地评价自己,每每乐观中肯地赞赏自己。若连自己都不爱,还能爱别人吗?喜欢自己吧!
10、福中有祸,祸中有福
莫被一时之得失冲昏头脑,一味陶醉于暂时的胜利。自己一定要居安思危,切莫居功自傲,洋洋得意。陶醉胜利,意味着驻足停顿,陶醉胜利,意味着失去警惕。人生路上要永不松懈,胜利仅仅是一个小小的路标。要想取得最后的胜利,只要努力,努力,再努力。莫为一时之得所迷惑,谁笑得最晚,谁笑得最开心。
11、重要的是活得充实
把每一天过好是最大的幸福,快乐源于每天的感觉良好。总忧虑明天的风险,总抹不去昨天的阴影,今天的生活怎能如意?总攀比那些不可攀比的,总幻想那些不能实现的,今天的心灵怎能安静?任何不切实际的东西,都是痛苦之源,生命的最大杀手是忧愁和焦虑。痛苦源于不充实,生活充实就不会胡思乱想。
12、愉悦的根基在自己身上
一般人总是将人生的愉悦,寄托在外界的事务上,依附于世俗的认同上。百般看重地位、财产,以及待遇、名誉等东西,自己一旦失去这些,便是沉重的打击,常会痛不欲生,其幸福和快乐的根基也随之毁灭。假如自己真是这样过生活,那么快乐离我们是相当遥远的。为什么要让别人来评价自己的快乐程度,把握好自己。
13、感觉幸福就是幸福
许多人都在刻意追求所谓的幸福;有的虽然得到了,其代价却巨大无比。许多哲人都说,幸福是种感觉,就如同“佛”就在你我心中。幸福的感觉随满足程度而递减,与人的心境、心态密切相关。先哲们说:得之愈艰、爱之愈深,拥有幸福,常思艰难。一个人总是感觉不到幸福,是自己的最大悲哀。幸福是种感觉,不知足,永不会幸福,知足者常乐!
14、别人的恩泽要牢记
目光短浅的人总是“忘恩负义”,危机时到处求助,事成之后再不露面。求人时信誓旦旦,得逞后胡作非为。这种人最被人鄙视。“忘恩负义”让朋友伤心,“忘恩负义”是急功近利的表现。“忘恩负义”只得益于一时,却会永远失信于人。切忌过河拆桥,过河拆桥会断了自己的后路。
15、凡事要留有余地
每一个人都会在自己的生命旅程中,遭遇到完全不同的“三种人”。第一种是能够理解、欣赏和器重自己的人;第二种是曲解、中伤甚至排斥自己的人;第三种人是与自己毫无关系、无关痛痒的人。第一种人对自己有知遇之恩,应当尊为师友,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第二种人对自己造成深深的伤害,需要智慧地远离,而不是烦恼和计较。对于第三种人要以礼相待、和平共处。了解不同的人,区别对待,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16、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把自己的主观意志强加于人,于己于人均是件痛苦的事情。以自己的威严强加自己的意志,别人只是口服而心不服,而且日久必生反抗之心。以自己的固执强加自己的意志,别人仅是默忍或是隐怒,但是日久也可能反目成仇。检讨自己的言行是否与社会和谐,才能真正得到别人的认同。人与人是不可能一致的,不要以我为中心。
17、得意不忘形,失意不失态
身处顺境必须格外谨慎,否则容易乐极生悲。人生得意的时候容易忘形,一忘形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于是恶念和恶行就会趁隙而入。身处逆境必须格外忍耐,否则容易早早夭折。人生失意的时候容易失态,一失态就不知道自己的未来,于是消极和绝望就会趁隙而入。笑看人生潮起潮落,守住自己的心。
18、人生应当欢乐有度
适当的娱乐活动能调节情绪,无休无止的欢乐却易转益为害。物极则反,数穷则变。“大凡快意处,即是多病处。”“棋可遣闲,易动心火”一味狂欢尽兴是肤浅的人生,换来的往往是痛苦的悔恨。尽兴有度是达观的人生。乐极生悲不局限于娱乐方面,涉及到人生的方方面面。欢乐与悲哀是伴生的,欢乐有度会使欢乐常伴。
19、多理性行事少意气用事
做事不能只凭自己的感情,做事更不能只凭自己的感觉,意气用事必有麻烦。有时自己的知觉是错的,事情并不是想象的这般简单,表象总是容易迷惑人心。理性做事不至于反复折腾,理性做事不会出现大的差错,理性做事才不会使自己后悔莫及。切记:凡事都不能太冲动!不能只跟着感觉走,多思考才能不后悔。
20、多理性行事少意气用事
做事不能只凭自己的感情,做事更不能只凭自己的感觉,意气用事必有麻烦。有时自己的知觉是错的,事情并不是想象的这般简单,表象总是容易迷惑人心。理性做事不至于反复折腾,理性做事不会出现大的差错,理性做事才不会使自己后悔莫及。切记:凡事都不能太冲动!不能只跟着感觉走,多思考才能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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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
何谓正念的本俱状态?不论发生什么——不管是贪或嗔、乐或明或无念的觉受、或什么也没有,我们就只是松坦着——看着心的本性。我们的本觉具有解脱分,当解脱分被认出时,我们就不再被念头的显发力所欺骗。——老宁
这就是为何这种禅修也被称为如海之自然观修。虽然许多现象如山、岩、果树、森林、银河、与星辰等都映现在大海中,但这些显相并没有让大海变得更拥挤;没有这些倒影也没有让大海变得更空旷。无论显现与否,都对大海没有利益或弊害。同样地,当吾人安住在大致认出自性本然之流的状态时,即使六根的显相在这种指认的状态中生起,由于这些显相没有随之而来的贪或嗔念头,就不会有任何弊害。当六识的生起没有止灭时,就没有任何利益。因为在意义上这就像大海,这种禅修就被称为如海之自然观修。——老宁
虽然见、修、行有许多形式,所有的形式都是一味地。了悟一味见就像是把一座桥盖在一百条河上。当吾人圆满了大圆满,一切九乘的见、修、行功德都实现且完备。某个真正了悟大圆满的人能够解脱九乘的所有次第。吾人会自然具有知晓九乘整个进程一切要点的能力。——老宁
大手印是从直指心开始,带来对觉性的了知。虽然觉性被了知,在大手印的传统中吾人必须精进地禅修静、动、和觉性很长一段时间。假如吾人能做到,必然会认出自解脱觉性的本性。在大圆满中,我们依止分辨心与觉性之见。假如吾人能长时间地保任这种指认,不可避免地就会达到基。——老宁
何谓正念的本俱状态?不论发生什么——不管是贪或嗔、乐或明或无念的觉受、或什么也没有,我们就只是松坦着——看着心的本性。我们的本觉具有解脱分,当解脱分被认出时,我们就不再被念头的显发力所欺骗。——老宁
这就是为何这种禅修也被称为如海之自然观修。虽然许多现象如山、岩、果树、森林、银河、与星辰等都映现在大海中,但这些显相并没有让大海变得更拥挤;没有这些倒影也没有让大海变得更空旷。无论显现与否,都对大海没有利益或弊害。同样地,当吾人安住在大致认出自性本然之流的状态时,即使六根的显相在这种指认的状态中生起,由于这些显相没有随之而来的贪或嗔念头,就不会有任何弊害。当六识的生起没有止灭时,就没有任何利益。因为在意义上这就像大海,这种禅修就被称为如海之自然观修。——老宁
虽然见、修、行有许多形式,所有的形式都是一味地。了悟一味见就像是把一座桥盖在一百条河上。当吾人圆满了大圆满,一切九乘的见、修、行功德都实现且完备。某个真正了悟大圆满的人能够解脱九乘的所有次第。吾人会自然具有知晓九乘整个进程一切要点的能力。——老宁
大手印是从直指心开始,带来对觉性的了知。虽然觉性被了知,在大手印的传统中吾人必须精进地禅修静、动、和觉性很长一段时间。假如吾人能做到,必然会认出自解脱觉性的本性。在大圆满中,我们依止分辨心与觉性之见。假如吾人能长时间地保任这种指认,不可避免地就会达到基。——老宁
人心不足蛇吞象!李女士家的门面房五年一签出租给崔先生,合同到期前,李女士想把每年房租从265000涨到450000元。谁料,崔先生听到涨租竟暴跳如雷,怒称:我花500万装修,你这明摆着抢钱,不租给我,也别想租给别人,大不了来个鱼死网破。
李女士家的门面房,由父母出租给崔先生开KTV,当时签订的合同形式是五年一签,合同上规定每年租金为26.5万元。
当时崔先生拿到门面房后,花费500万元把KTV装修得富丽堂皇。
后来,李女士的父母将门面房出租事宜全权交由李女士来打理。
出租合同快到期,李女士了解到这五年该门面房周边房价、物价都有所上涨,于是李女士打算将房租也涨涨,由原来26.5万涨到45万元,并把涨租的事情发信息告知崔先生。
谁料,崔先生不愿接受,表示自己不续租也不让李女士收房,毕竟花500多万装修,不能打水漂。
崔先生认为李女士是黑心房东,房租一下子涨两倍,根本就是抢钱,特殊时期很多房东减租,可李女士不但没有减租,还趁火打劫想翻倍涨租,对此崔先生非常不满。
李女士看到崔先生不配合,便表示:这是我家的门面房,我想怎么涨租就怎么涨租,就算租金涨到100万元一年也可以,你要不续租,可以搬走,没有强迫你留下。为此双方各执一词,闹得十分不愉快。
过了段时间,李女士来到KTV想要收房,崔先生仍不配合,双方态度都很强硬,无奈之下李女士表示自己退一步,由45万元一年租金降到42万元一年,可崔先生还是不同意。
李女士表示自己都退让了,崔先生应该见好就收,可他就是耍无赖,那自己也无能为力。只能等合同到期再处理。
后来,崔先生直接拒绝与李女士沟通。李女士看事情得不到解决便找来记者,希望记者可以帮她和崔先生沟通好这个事情。
带着李女士的诉求,记者来到KTV,崔先生不在,该KTV的员工接待了记者,无论记者怎么询问,该员工均一问三不知,后来记者致电崔先生。
崔先生向记者表示,李女士属于胡乱涨价,就算物价有所上涨,也不至于要翻倍租金,涨个几万元还能接受,翻倍涨太不人性化,45万元一年任谁也不会愿意。
崔先生还表示,这个门面房已经跟李女士的父母达15年的长期合作关系了,一直相处得很好,租金也从来不拖欠。
经营多年,突然搬走,客户必定会流失不少,也会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员工安置也是问题,不是说搬走就能直接搬走。最后崔先生希望李女士给其五个月时间安排后续搬离工作。
李女士坚决不退让,房租只能涨到45万,如果崔先生不愿续租,又不愿按合同期满搬走,那么只能走法律途径解决。
双方僵持不下,最后,崔先生找到了李女士的父母,最终才得以协商解决。
1、那么,合同到期与否房东涨房租合法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 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租房合同没有到期,房东可以与承租人协商涨房租,房东要是随便涨房租属于单方面变更合同,是违法的行为,承租人在租房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可以要求房东以原房租继续承租,是承租者的合法权益。
合同到期后,如果合同没有对此有特别的规定,房东可以变更房租,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房租价 格属于出租人和承租人自行协商确定的范畴。
所以,李女士与崔先生可以根据合同是否到期两种情况来商量房租事宜。
2、合同到期,续租时房东涨价合理吗?承租人该怎么做?
如果合同已到期,那么房东根据市场价 格涨价是合理的。 房东要求租金翻倍的情况不计其数。承租人应沉着冷静应对,切勿冲动。
找到上一份租赁合同,细读条款,看看是否有条款有利。比如:有优先权租赁,或者租赁价 格应该参照附近市场价 格。假如没有有利条款出现,应实事求是和房东沟通。
房东不肯再做让步,合同签订时,要把有利条款加入进去。
崔先生应冷静应对,查看合同条款,而不是愤怒甚至恶语相向,一味发火解决不了问题,只会激化问题。
3、房东随意涨租该怎么办?
根据《合同法》第 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可以向人 民法 院起 诉。
李女士随意涨租金可协商解决,若合同期内合同中没有写明涨租金的具体条款,就属于违约,如果协商不成,崔先生可以起 诉。
对此网友议论纷纷。有网友表示:黑心房东,坐着收钱还贪心不足。
还有网友表示:合作十五年,意味着十五年没涨房租。涨百分之六十不算多!
俗话说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李女士狮子大开口,崔先生蛮不讲理,才让事情僵持太久。那么对于此事,你怎么看?
李女士家的门面房,由父母出租给崔先生开KTV,当时签订的合同形式是五年一签,合同上规定每年租金为26.5万元。
当时崔先生拿到门面房后,花费500万元把KTV装修得富丽堂皇。
后来,李女士的父母将门面房出租事宜全权交由李女士来打理。
出租合同快到期,李女士了解到这五年该门面房周边房价、物价都有所上涨,于是李女士打算将房租也涨涨,由原来26.5万涨到45万元,并把涨租的事情发信息告知崔先生。
谁料,崔先生不愿接受,表示自己不续租也不让李女士收房,毕竟花500多万装修,不能打水漂。
崔先生认为李女士是黑心房东,房租一下子涨两倍,根本就是抢钱,特殊时期很多房东减租,可李女士不但没有减租,还趁火打劫想翻倍涨租,对此崔先生非常不满。
李女士看到崔先生不配合,便表示:这是我家的门面房,我想怎么涨租就怎么涨租,就算租金涨到100万元一年也可以,你要不续租,可以搬走,没有强迫你留下。为此双方各执一词,闹得十分不愉快。
过了段时间,李女士来到KTV想要收房,崔先生仍不配合,双方态度都很强硬,无奈之下李女士表示自己退一步,由45万元一年租金降到42万元一年,可崔先生还是不同意。
李女士表示自己都退让了,崔先生应该见好就收,可他就是耍无赖,那自己也无能为力。只能等合同到期再处理。
后来,崔先生直接拒绝与李女士沟通。李女士看事情得不到解决便找来记者,希望记者可以帮她和崔先生沟通好这个事情。
带着李女士的诉求,记者来到KTV,崔先生不在,该KTV的员工接待了记者,无论记者怎么询问,该员工均一问三不知,后来记者致电崔先生。
崔先生向记者表示,李女士属于胡乱涨价,就算物价有所上涨,也不至于要翻倍租金,涨个几万元还能接受,翻倍涨太不人性化,45万元一年任谁也不会愿意。
崔先生还表示,这个门面房已经跟李女士的父母达15年的长期合作关系了,一直相处得很好,租金也从来不拖欠。
经营多年,突然搬走,客户必定会流失不少,也会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员工安置也是问题,不是说搬走就能直接搬走。最后崔先生希望李女士给其五个月时间安排后续搬离工作。
李女士坚决不退让,房租只能涨到45万,如果崔先生不愿续租,又不愿按合同期满搬走,那么只能走法律途径解决。
双方僵持不下,最后,崔先生找到了李女士的父母,最终才得以协商解决。
1、那么,合同到期与否房东涨房租合法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 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租房合同没有到期,房东可以与承租人协商涨房租,房东要是随便涨房租属于单方面变更合同,是违法的行为,承租人在租房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可以要求房东以原房租继续承租,是承租者的合法权益。
合同到期后,如果合同没有对此有特别的规定,房东可以变更房租,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房租价 格属于出租人和承租人自行协商确定的范畴。
所以,李女士与崔先生可以根据合同是否到期两种情况来商量房租事宜。
2、合同到期,续租时房东涨价合理吗?承租人该怎么做?
如果合同已到期,那么房东根据市场价 格涨价是合理的。 房东要求租金翻倍的情况不计其数。承租人应沉着冷静应对,切勿冲动。
找到上一份租赁合同,细读条款,看看是否有条款有利。比如:有优先权租赁,或者租赁价 格应该参照附近市场价 格。假如没有有利条款出现,应实事求是和房东沟通。
房东不肯再做让步,合同签订时,要把有利条款加入进去。
崔先生应冷静应对,查看合同条款,而不是愤怒甚至恶语相向,一味发火解决不了问题,只会激化问题。
3、房东随意涨租该怎么办?
根据《合同法》第 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可以向人 民法 院起 诉。
李女士随意涨租金可协商解决,若合同期内合同中没有写明涨租金的具体条款,就属于违约,如果协商不成,崔先生可以起 诉。
对此网友议论纷纷。有网友表示:黑心房东,坐着收钱还贪心不足。
还有网友表示:合作十五年,意味着十五年没涨房租。涨百分之六十不算多!
俗话说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李女士狮子大开口,崔先生蛮不讲理,才让事情僵持太久。那么对于此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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