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在行动 泸溪交警大队重拳出击强制报废机动车
“这批强制报废车辆是泸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查扣的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及逾期未处理车辆,共有261台,我大队结合文明县城创建工作,通过集中拆解、销毁、报废车辆,以达到‘消除隐患、警示教育、优化环境’的目的” 5月26日,笔者在车辆集中拆解销毁现场向大队民警了解道。
据了解,此次报废车辆是大队依法查处的因车主一直未来接受处理、无牌无证长年未检验、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这些车辆性能极差、安全系数低,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为消除安全隐患,大队按照相关程序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依法强制报废,经报请县财政部门和纪检组批准报备后,交由具有资质的物资废旧回收公司进行强制报废,所得收入全部上缴县财政国库。
报废现场,大队工作人员与报废公司人员严格对照车辆管理台帐,核对和确认车辆具体信息,并对报废车辆清理、拆解环节进行严格监督,避免问题车辆再次流入市场,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期间,大队还邀请了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组、县财政非税收入局领导进行现场清点核销。此次报废机动车共261台,其中三轮摩托车20台、两轮摩托车241台。
通过此次从严整治、依法处罚、强制报废行动,旨在向广大人民群众表明,坚决清除无牌无证、拼装机动车、报废车等违法车辆的决心,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要遵法守规明礼,安全文明出行。同时,泸溪交警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投入到抵制无牌无证、报废车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中来,做到有牌上路、持证驾车,不驾驶报废机动车、非法拼装的机动车,警民合作共同打造和谐、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这批强制报废车辆是泸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查扣的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及逾期未处理车辆,共有261台,我大队结合文明县城创建工作,通过集中拆解、销毁、报废车辆,以达到‘消除隐患、警示教育、优化环境’的目的” 5月26日,笔者在车辆集中拆解销毁现场向大队民警了解道。
据了解,此次报废车辆是大队依法查处的因车主一直未来接受处理、无牌无证长年未检验、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这些车辆性能极差、安全系数低,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为消除安全隐患,大队按照相关程序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依法强制报废,经报请县财政部门和纪检组批准报备后,交由具有资质的物资废旧回收公司进行强制报废,所得收入全部上缴县财政国库。
报废现场,大队工作人员与报废公司人员严格对照车辆管理台帐,核对和确认车辆具体信息,并对报废车辆清理、拆解环节进行严格监督,避免问题车辆再次流入市场,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期间,大队还邀请了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组、县财政非税收入局领导进行现场清点核销。此次报废机动车共261台,其中三轮摩托车20台、两轮摩托车241台。
通过此次从严整治、依法处罚、强制报废行动,旨在向广大人民群众表明,坚决清除无牌无证、拼装机动车、报废车等违法车辆的决心,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要遵法守规明礼,安全文明出行。同时,泸溪交警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投入到抵制无牌无证、报废车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中来,做到有牌上路、持证驾车,不驾驶报废机动车、非法拼装的机动车,警民合作共同打造和谐、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宕昌:现场直击!182辆报废“五小车辆”集中报废销毁!
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和“抓源头、夯基础、压责任、除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杜绝报废机动车流入社会。4月8日,宕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华安机动车报废回收公司举行“五小车辆”集中报废仪式,对查扣的182辆达到报废标准的“五小车辆”依法进行公告并集中销毁拆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及交警大队民辅警、华安驾校学员共计60余人参加集中报废仪式。
今年来,宕昌公安交警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抓源头、夯基础、压责任、除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等公安交管重点工作,组织民警深入全县各乡镇和企业,全面摸排、登记逾期未检验和已达到报废标准车辆,并督促完成182辆机动车报废手续。在报废现场,民警逐一核实车辆信息,详细登记造册后对报废车辆集中进行切割、销毁,全程监督销毁过程。同时,参加仪式的人员通过现场工作人员的讲解,现场观摩了报废车辆集中切割、销毁过程,并对华安机动车报废回收公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下一步,宕昌公安交警还将在强制销毁报废车辆的基础上,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关报废机动车辆的规定和报废车上路行驶的危害,推进报废车辆的查处清缴工作,从源头上消除因报废车辆上路带来的事故隐患,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宕昌公安交警提醒: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稳定性、安全性极低,极易酿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轻者车辆抛锚、偏向、爆胎,重者制动失灵、致人受伤、车毁人亡,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而报废车辆没有参加保险,一旦发生事故,大多驾驶人无力承担巨额经济赔偿。在这里,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杜绝无牌车、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
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和“抓源头、夯基础、压责任、除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杜绝报废机动车流入社会。4月8日,宕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华安机动车报废回收公司举行“五小车辆”集中报废仪式,对查扣的182辆达到报废标准的“五小车辆”依法进行公告并集中销毁拆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及交警大队民辅警、华安驾校学员共计60余人参加集中报废仪式。
今年来,宕昌公安交警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抓源头、夯基础、压责任、除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等公安交管重点工作,组织民警深入全县各乡镇和企业,全面摸排、登记逾期未检验和已达到报废标准车辆,并督促完成182辆机动车报废手续。在报废现场,民警逐一核实车辆信息,详细登记造册后对报废车辆集中进行切割、销毁,全程监督销毁过程。同时,参加仪式的人员通过现场工作人员的讲解,现场观摩了报废车辆集中切割、销毁过程,并对华安机动车报废回收公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下一步,宕昌公安交警还将在强制销毁报废车辆的基础上,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关报废机动车辆的规定和报废车上路行驶的危害,推进报废车辆的查处清缴工作,从源头上消除因报废车辆上路带来的事故隐患,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宕昌公安交警提醒: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稳定性、安全性极低,极易酿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轻者车辆抛锚、偏向、爆胎,重者制动失灵、致人受伤、车毁人亡,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而报废车辆没有参加保险,一旦发生事故,大多驾驶人无力承担巨额经济赔偿。在这里,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杜绝无牌车、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
镇原公安交警收缴报废车 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扎实做好2022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推动2022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近期,镇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开边中队主动出击,通过广泛宣传,上门寻找告知,路面严查严控等措施,收缴达到报废年限和报废标准的机动车3辆,有效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为做好报废车注销及宣传工作,中队根据大队下发的逾期未报废未检验车辆明细,通过利用公安大数据、治安卡口查询系统、电话劝导等方式进行排查告知,并积极走村入户宣传政策,重点对老旧面包车进行地毯式摸排。最终,成功收缴达到报废年限和报废标准的机动车3辆。
中队民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审核机动车信息,对收缴的车辆外观、识别代号和发动机号等进行了仔细查验并确认。随后,中队将告知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通过现场监销的方式,对以上报废车进行销毁,从源头上消除隐患车辆,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 开边中队将继续采取强有力措施,严厉打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拼装车和报废车等非法营运行为,加大对辖区报废车辆的排摸收缴工作,发现一台查扣一台,严肃处理,决不手软,形成全方位强大的整治态势,彻底消除报废车上路的安全隐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进一步扎实做好2022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推动2022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近期,镇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开边中队主动出击,通过广泛宣传,上门寻找告知,路面严查严控等措施,收缴达到报废年限和报废标准的机动车3辆,有效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为做好报废车注销及宣传工作,中队根据大队下发的逾期未报废未检验车辆明细,通过利用公安大数据、治安卡口查询系统、电话劝导等方式进行排查告知,并积极走村入户宣传政策,重点对老旧面包车进行地毯式摸排。最终,成功收缴达到报废年限和报废标准的机动车3辆。
中队民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审核机动车信息,对收缴的车辆外观、识别代号和发动机号等进行了仔细查验并确认。随后,中队将告知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通过现场监销的方式,对以上报废车进行销毁,从源头上消除隐患车辆,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 开边中队将继续采取强有力措施,严厉打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拼装车和报废车等非法营运行为,加大对辖区报废车辆的排摸收缴工作,发现一台查扣一台,严肃处理,决不手软,形成全方位强大的整治态势,彻底消除报废车上路的安全隐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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