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政府自称送三好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简直是中国的腐败百姓的侮辱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周田镇周田村陈屋(陈阿春)把新村通道反复贩卖另毁掉村道水渠违法建房下雨水渠堵塞洪水冲进百姓家中破坏百姓财产我阻止他要打我全家人封我家门口不准出入无任何政府处理百姓看了可想不可言赣州政府还谈什么送三好简直是送三好灾难给百姓这就是新中国政府的特色投诉电话18170771615原是两个这样的出水口现以剩下这一点
#会昌[超话]# 【祝贺!我县5家企业获得2021年度江西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单位】
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度江西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单位企业名单,我县江西金昌食品有限公司、江西唯绿农产品有限公司、赣州市盛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啃佬鸭食品有限公司、会昌县鲜良食品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获得“2021年度江西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单位”荣誉称号。
“江西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单位”是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一项高规格企业评选,以表彰企业在合同制度管理、合约履行能力以及企业社会信誉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向全社会予以公示。“江西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单位”评选规格相当严格,需对企业和品牌的社会影响力、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合同行为、合同履约状况、经济效益、社会信誉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是对获奖单位在履行合同约定、践行信用承诺等方面的有力褒奖。
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度江西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单位企业名单,我县江西金昌食品有限公司、江西唯绿农产品有限公司、赣州市盛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啃佬鸭食品有限公司、会昌县鲜良食品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获得“2021年度江西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单位”荣誉称号。
“江西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单位”是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一项高规格企业评选,以表彰企业在合同制度管理、合约履行能力以及企业社会信誉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向全社会予以公示。“江西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单位”评选规格相当严格,需对企业和品牌的社会影响力、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合同行为、合同履约状况、经济效益、社会信誉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是对获奖单位在履行合同约定、践行信用承诺等方面的有力褒奖。
#会昌[超话]# 【会昌人注意!下月起,电价价格调整!】
11月7日下午,“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在南昌召开,会上介绍了我省《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情况。
据了解,江西将适当扩大电费峰谷价差。即:高峰时段电价上浮50%,低谷电价时段下浮50%,比现行上下浮动幅度扩大了20%。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居民和农业用电价格暂不调整(保持稳定)。
电价为何要调整?
现行机制已运行17年,需优化
我省现行分时电价机制是2005年制定的。随着我省社会经济的发展、电力体制和电力系统的变化,当时设定的时段划分与当前实际负荷峰、谷不相匹配;同时,峰谷电价价差偏小,引导用户削峰填谷作用有限。为促进用电移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提高电力系统效率,需要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
适应新能源未来发展需要
适应江西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电力市场加快建设、电力系统峰谷特性变化等新形势新要求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促进新能源消纳,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提供支撑。
电价将如何调整?
分季节重新划定峰、谷、平时间段
根据用电负荷特性,分季节重新划定峰、谷、平时间段。1.冬季(1月、12月),每日17:00-19:00为尖峰时段,9:00-12:00、19:00-20:00为高峰时段,00:00-06:00为低谷时段,其余为平段。2.夏季(7-9月),每日20:00-22:00为尖峰时段,16:00-20:00为高峰时段,00:00-06:00为低谷时段,其余为平段。3.其他季节(2-6、10-11月),16:00-22:00为高峰时段,00:00-06:00为低谷时段,其余为平段。
适当扩大峰谷价差
适当扩大峰谷价差。高峰时段电价上浮50%,低谷电价时段下浮50%,比现行上下浮动幅度扩大了20%。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
进一步明确执行范围
进一步明确执行范围。按照国家要求,并考虑当前经济形势下,我省一般工商业用户的经营困难与难以错峰用电的实际情况,明确:除电气化铁路牵引、城市轨道交通、自来水生产、享受免税政策的残疾人开办的福利工厂、监狱生产企业用电外,进入电力市场的大工业用户市场交易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或未形成分时价格的,结算时购电价格(包括电能量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应按此通知规定的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容(需)量电价不参与浮动。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户暂缓执行。原已执行分时电价的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可自行选择是否执行,选定后,原则上1年内保持不变。
本通知自2022年12月1日起在全省统一执行。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对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影响如何?
完善分时电价机制对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没有影响。居民和农业用电价格保持稳定。居民生活用电分时电价仍按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发改商价字〔2012〕1229号)有关规定执行。农业生产用电未纳入分时电价机制执行范围。考虑到当前经济形势下,部分一般工商业用户、尤其是小微企业经营困难,且难以避峰用电,此次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执行范围为大工业用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户暂缓执行。
11月7日下午,“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在南昌召开,会上介绍了我省《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情况。
据了解,江西将适当扩大电费峰谷价差。即:高峰时段电价上浮50%,低谷电价时段下浮50%,比现行上下浮动幅度扩大了20%。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居民和农业用电价格暂不调整(保持稳定)。
电价为何要调整?
现行机制已运行17年,需优化
我省现行分时电价机制是2005年制定的。随着我省社会经济的发展、电力体制和电力系统的变化,当时设定的时段划分与当前实际负荷峰、谷不相匹配;同时,峰谷电价价差偏小,引导用户削峰填谷作用有限。为促进用电移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提高电力系统效率,需要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
适应新能源未来发展需要
适应江西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电力市场加快建设、电力系统峰谷特性变化等新形势新要求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促进新能源消纳,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提供支撑。
电价将如何调整?
分季节重新划定峰、谷、平时间段
根据用电负荷特性,分季节重新划定峰、谷、平时间段。1.冬季(1月、12月),每日17:00-19:00为尖峰时段,9:00-12:00、19:00-20:00为高峰时段,00:00-06:00为低谷时段,其余为平段。2.夏季(7-9月),每日20:00-22:00为尖峰时段,16:00-20:00为高峰时段,00:00-06:00为低谷时段,其余为平段。3.其他季节(2-6、10-11月),16:00-22:00为高峰时段,00:00-06:00为低谷时段,其余为平段。
适当扩大峰谷价差
适当扩大峰谷价差。高峰时段电价上浮50%,低谷电价时段下浮50%,比现行上下浮动幅度扩大了20%。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
进一步明确执行范围
进一步明确执行范围。按照国家要求,并考虑当前经济形势下,我省一般工商业用户的经营困难与难以错峰用电的实际情况,明确:除电气化铁路牵引、城市轨道交通、自来水生产、享受免税政策的残疾人开办的福利工厂、监狱生产企业用电外,进入电力市场的大工业用户市场交易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或未形成分时价格的,结算时购电价格(包括电能量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应按此通知规定的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容(需)量电价不参与浮动。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户暂缓执行。原已执行分时电价的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可自行选择是否执行,选定后,原则上1年内保持不变。
本通知自2022年12月1日起在全省统一执行。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对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影响如何?
完善分时电价机制对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没有影响。居民和农业用电价格保持稳定。居民生活用电分时电价仍按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发改商价字〔2012〕1229号)有关规定执行。农业生产用电未纳入分时电价机制执行范围。考虑到当前经济形势下,部分一般工商业用户、尤其是小微企业经营困难,且难以避峰用电,此次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执行范围为大工业用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户暂缓执行。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