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关于划定部分区域为高风险区的通告】根据郑东新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为快速扑灭疫情燃点,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研判,划定部分区域为高风险区,现通告如下:
一、划定部分区域为高风险区
祭城路街道办事处八里庙社区八里庙南三小区8号楼1单元
祭城路街道办事处白庄社区白庄小区38号楼1单元
龙子湖街道办事处薛岗社区薛岗小区17号楼5单元、24号楼1单元、19号楼3单元、16号楼5单元
龙子湖街道办事处姚桥社区姚桥南院小区14号楼4单元
龙子湖街道办事处贾鲁街社区育翔小区3号楼
商都路办事处康平社区东瑞园1号楼2单元、8号楼6单元、20号楼2单元
商都路办事处康平社区东方港湾2号楼3单元
商都路办事处五洲汇富社区五洲小区1号院4号楼1单元
商都路办事处福禄街社区青春悦园10号楼
白沙镇龙王庙村盛和佳苑2号院5号楼1单元
白沙镇敬业社区锦绣家苑西院6号楼2单元
白沙镇锦润社区东岸曦城11号楼1单元
二、疫情防控措施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请以上区域市民群众配合属地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齐心协力,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郑东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2日
一、划定部分区域为高风险区
祭城路街道办事处八里庙社区八里庙南三小区8号楼1单元
祭城路街道办事处白庄社区白庄小区38号楼1单元
龙子湖街道办事处薛岗社区薛岗小区17号楼5单元、24号楼1单元、19号楼3单元、16号楼5单元
龙子湖街道办事处姚桥社区姚桥南院小区14号楼4单元
龙子湖街道办事处贾鲁街社区育翔小区3号楼
商都路办事处康平社区东瑞园1号楼2单元、8号楼6单元、20号楼2单元
商都路办事处康平社区东方港湾2号楼3单元
商都路办事处五洲汇富社区五洲小区1号院4号楼1单元
商都路办事处福禄街社区青春悦园10号楼
白沙镇龙王庙村盛和佳苑2号院5号楼1单元
白沙镇敬业社区锦绣家苑西院6号楼2单元
白沙镇锦润社区东岸曦城11号楼1单元
二、疫情防控措施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请以上区域市民群众配合属地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齐心协力,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郑东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2日
【管城回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通告】
根据我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经研判,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对我区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15个)
航海东路街道办事处永丰社区永丰新城11号楼
南关街街道办事处惠工街社区惠工街11号院12号楼1单元
南关街街道办事处惠工街社区惠工街11号院14号楼7单元
南关街街道办事处锦艺新时代社区锦艺新时代小区39号楼2单元
南关街街道办事处豫丰社区豫丰街9号院45号楼1单元
南关街街道办事处惠工街社区布厂街135号院20号楼4单元
南曹街道办事处苏庄村绿地盈翠苑14号楼1单元
城东路街道办事处郑汴路社区郑汴路60号院恒泰国际B座
十八里河街道办事处站马屯社区站马屯新苑1号楼2单元
十八里河街道办事处百合社区正商中州城百合园2期9号楼2单元
十八里河街道办事处小王庄社区小王庄西吴河新居1号楼3单元
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中储社区商城锦苑8号楼3单元
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中储社区商城锦苑3号楼1单元
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城东南路社区二里岗街21号院1号楼1单元
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紫南社区紫南花园一期5号楼1单元
二、疫情防控措施
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低风险区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实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全区其他风险区现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变,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实时进行动态梯次调整。疫情防控期间,对广大居民出行和日常生活带来的不便,希望大家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附件:管城区疫情防控服务热线
管城回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2日
根据我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经研判,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对我区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15个)
航海东路街道办事处永丰社区永丰新城11号楼
南关街街道办事处惠工街社区惠工街11号院12号楼1单元
南关街街道办事处惠工街社区惠工街11号院14号楼7单元
南关街街道办事处锦艺新时代社区锦艺新时代小区39号楼2单元
南关街街道办事处豫丰社区豫丰街9号院45号楼1单元
南关街街道办事处惠工街社区布厂街135号院20号楼4单元
南曹街道办事处苏庄村绿地盈翠苑14号楼1单元
城东路街道办事处郑汴路社区郑汴路60号院恒泰国际B座
十八里河街道办事处站马屯社区站马屯新苑1号楼2单元
十八里河街道办事处百合社区正商中州城百合园2期9号楼2单元
十八里河街道办事处小王庄社区小王庄西吴河新居1号楼3单元
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中储社区商城锦苑8号楼3单元
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中储社区商城锦苑3号楼1单元
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城东南路社区二里岗街21号院1号楼1单元
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紫南社区紫南花园一期5号楼1单元
二、疫情防控措施
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低风险区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实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全区其他风险区现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变,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实时进行动态梯次调整。疫情防控期间,对广大居民出行和日常生活带来的不便,希望大家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附件:管城区疫情防控服务热线
管城回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2日
【#疫情通报#丨截至11月12日24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根据省卫健委11月13日发布,2022年11月12日0-24时,我市新增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5例,其中1例为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发现,4例为集中隔离筛查发现。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外省返扬,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11月8日自驾抵扬,11月8日、9日核酸检测阴性,12日核酸检测阳性,当日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5:无症状感染者1的密接,集中隔离点发现,11月12日核酸检测阳性,当日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根据初步流调,无症状感染者1,11月8日以来活动涉及的重点区域、场所如下:
11月8日:
21:12,S49新扬高速陈集收费站核酸采样点;
22:00,扬州市瘦西湖路北大科技园;
24:00,仪征市新沿山河路9号和景印象城。
11月9日:
9:40-10:00,仪征市环东路与环南路交会处东白沙农贸市场;
10:00-14:00,仪征市新沿山河路9号和景印象城;
14:00-16:50,仪征市工农北路315号扬州皓月生态园林有限公司;
16:58,仪征市中医院(新院区)核酸采样点;
17:28,仪征市中原商贸城5-9恒欣设计院;
17:30-19:25,仪征市大庆南路203-1洪师傅一洲家园店;
19:25,仪征市大庆南路203-3永福超市大庆南路店。
11月10日:
9:00,仪征市工农北路315号扬州皓月生态园林有限公司;
9:28-9:50,仪征市国庆路152号质检站;
10:51,仪征市浦西路华顺酒店附近;
12:00-14:00,仪征市新沿山河路9号和景印象城;
14:25-14:40,扬州市开发区扬子江南路玖珑湾置业旁工地;
14:55,仪征市渡江路15-17号望江渔村;
15:00,仪征市中原商贸城5-9恒欣设计院;
15:32-16:00,仪征市真州西路39号;
18:00-20:00,仪征市渡江路15-17号望江渔村。
11月11日:
9:28-9:50,仪征市国庆路152号质检站;
9:50-10:00,仪征市东园南路96-1仪征建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0:00-11:00,仪征市工农北路315号扬州皓月生态园林有限公司;
11:00-14:00,仪征市新沿山河路9号和景印象城;
14:00-15:00,仪征市枣林湾-世园会附近,仪征市工农北路315号扬州皓月生态园林有限公司;
15:00-16:00,仪征市西园路住房公积金中心;
16:00,仪征市中医院(新院区)核酸采样点;
18:00-20:00,仪征市真州东路10号汉源大酒店迎宾楼宴会厅。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或12345报告,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已离开仪征市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疫情管控措施。如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继续加强个人防护,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无症状感染者1:外省返扬,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11月8日自驾抵扬,11月8日、9日核酸检测阴性,12日核酸检测阳性,当日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5:无症状感染者1的密接,集中隔离点发现,11月12日核酸检测阳性,当日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根据初步流调,无症状感染者1,11月8日以来活动涉及的重点区域、场所如下:
11月8日:
21:12,S49新扬高速陈集收费站核酸采样点;
22:00,扬州市瘦西湖路北大科技园;
24:00,仪征市新沿山河路9号和景印象城。
11月9日:
9:40-10:00,仪征市环东路与环南路交会处东白沙农贸市场;
10:00-14:00,仪征市新沿山河路9号和景印象城;
14:00-16:50,仪征市工农北路315号扬州皓月生态园林有限公司;
16:58,仪征市中医院(新院区)核酸采样点;
17:28,仪征市中原商贸城5-9恒欣设计院;
17:30-19:25,仪征市大庆南路203-1洪师傅一洲家园店;
19:25,仪征市大庆南路203-3永福超市大庆南路店。
11月10日:
9:00,仪征市工农北路315号扬州皓月生态园林有限公司;
9:28-9:50,仪征市国庆路152号质检站;
10:51,仪征市浦西路华顺酒店附近;
12:00-14:00,仪征市新沿山河路9号和景印象城;
14:25-14:40,扬州市开发区扬子江南路玖珑湾置业旁工地;
14:55,仪征市渡江路15-17号望江渔村;
15:00,仪征市中原商贸城5-9恒欣设计院;
15:32-16:00,仪征市真州西路39号;
18:00-20:00,仪征市渡江路15-17号望江渔村。
11月11日:
9:28-9:50,仪征市国庆路152号质检站;
9:50-10:00,仪征市东园南路96-1仪征建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0:00-11:00,仪征市工农北路315号扬州皓月生态园林有限公司;
11:00-14:00,仪征市新沿山河路9号和景印象城;
14:00-15:00,仪征市枣林湾-世园会附近,仪征市工农北路315号扬州皓月生态园林有限公司;
15:00-16:00,仪征市西园路住房公积金中心;
16:00,仪征市中医院(新院区)核酸采样点;
18:00-20:00,仪征市真州东路10号汉源大酒店迎宾楼宴会厅。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或12345报告,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已离开仪征市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疫情管控措施。如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继续加强个人防护,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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