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时代突然宣布推迟在北美建厂的项目,背后原因让人愤怒又无奈。
此前宁德时代董事长曾毓群表示过,宁德时代是一定一定要进美国市场的。因为美国的汽车市场也非常的庞大,且特斯拉和美国通用福特公司都跟宁德时代达成了合作关系,由宁德时代为其提供电池,计划在北美建立规模数十亿美元的电池厂。
但这次宁德时代却突然宣布推迟在美国建厂的计划,原因就是不久前,美国参议院公布了一个法案,其中规定了在美销售的电动汽车,不能采用中国制造的电池,否则就不能享受7500美元的购车补贴。如果这项法案真的落地了,那宁德时代到美国建厂将毫无意义,就算建厂了,那么自主权肯定是没有了的。
这就是比较明显的限制了,这是美国想要把新能源汽车制造产业链牢牢握在自己手里,不希望产业链中有中国的企业参加。这对于美国汽车企业来说,是要好好斟酌一下,敢不敢用宁德时代的电池还难说。
不仅仅是宁德时代,这对于我们国家整个新能源制造产业链来说都是一个不小的打击,意味着将丢失一个大市场。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人家敢这么做是因为有着绝对的底气。想要破局,那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继续提升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绝对领先优势!
只有能当你的技术有足够的优势时,拿别人就算想不用都没办法。就像空间站一样,2024年国际空间站退役以后,太空就我们一个空间站了,美国人还不是得乖乖的交申请使用书过来,不然就没得用。这就是技术领先带来的自主权。
还有云计算领域,当初我们没有自己的云计算技术时,美国云服务商傲慢地对我们中国企业加收20%的云服务费。后来阿里云成立要自研云计算技术时,他们还嘲笑我们中国的云计算技术就是一个笑话,说我们不自量力,他们觉得自己都刚研究出来云计算,中国人互联网都没搞明白,怎么可能会做得出云计算呢。
但是当阿里云将自己的云计算系统飞天做出来时,那质疑声一下子就消失了。随着阿里云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如今在计算,存储,安全,网络等核心laas基础设施能力上排名世界第一。在全球服务市场份额排名上,阿里云也是亚太第一世界第三,不仅在国内市场站稳了脚跟,在国际市场上也能跟美国云服务商一较高下。
2018年国际奥组委寻求云合作伙伴,阿里云凭借着技术优势,在一众美国云服务商中脱颖而出,黑马似的成为了国际奥组委唯一的云合作伙伴,一开始他们还以为这是他们的囊中之物呢。这一次算是让他们见识到了中国科技创新的能力!
所以说,要想有绝对的话语权,就得建立绝对的技术领先优势,掌握自己的核心技术,别人就算是想限制也限制不了!
此前宁德时代董事长曾毓群表示过,宁德时代是一定一定要进美国市场的。因为美国的汽车市场也非常的庞大,且特斯拉和美国通用福特公司都跟宁德时代达成了合作关系,由宁德时代为其提供电池,计划在北美建立规模数十亿美元的电池厂。
但这次宁德时代却突然宣布推迟在美国建厂的计划,原因就是不久前,美国参议院公布了一个法案,其中规定了在美销售的电动汽车,不能采用中国制造的电池,否则就不能享受7500美元的购车补贴。如果这项法案真的落地了,那宁德时代到美国建厂将毫无意义,就算建厂了,那么自主权肯定是没有了的。
这就是比较明显的限制了,这是美国想要把新能源汽车制造产业链牢牢握在自己手里,不希望产业链中有中国的企业参加。这对于美国汽车企业来说,是要好好斟酌一下,敢不敢用宁德时代的电池还难说。
不仅仅是宁德时代,这对于我们国家整个新能源制造产业链来说都是一个不小的打击,意味着将丢失一个大市场。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人家敢这么做是因为有着绝对的底气。想要破局,那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继续提升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绝对领先优势!
只有能当你的技术有足够的优势时,拿别人就算想不用都没办法。就像空间站一样,2024年国际空间站退役以后,太空就我们一个空间站了,美国人还不是得乖乖的交申请使用书过来,不然就没得用。这就是技术领先带来的自主权。
还有云计算领域,当初我们没有自己的云计算技术时,美国云服务商傲慢地对我们中国企业加收20%的云服务费。后来阿里云成立要自研云计算技术时,他们还嘲笑我们中国的云计算技术就是一个笑话,说我们不自量力,他们觉得自己都刚研究出来云计算,中国人互联网都没搞明白,怎么可能会做得出云计算呢。
但是当阿里云将自己的云计算系统飞天做出来时,那质疑声一下子就消失了。随着阿里云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如今在计算,存储,安全,网络等核心laas基础设施能力上排名世界第一。在全球服务市场份额排名上,阿里云也是亚太第一世界第三,不仅在国内市场站稳了脚跟,在国际市场上也能跟美国云服务商一较高下。
2018年国际奥组委寻求云合作伙伴,阿里云凭借着技术优势,在一众美国云服务商中脱颖而出,黑马似的成为了国际奥组委唯一的云合作伙伴,一开始他们还以为这是他们的囊中之物呢。这一次算是让他们见识到了中国科技创新的能力!
所以说,要想有绝对的话语权,就得建立绝对的技术领先优势,掌握自己的核心技术,别人就算是想限制也限制不了!
北京,女律师张某看到有人在拼夕夕上买到苹果翻新机后成功获得3倍赔偿10000余元,觉得是个发财的路子。随后,张某一口气买了13台苹果手机,起诉到法院要求3倍赔偿,共索赔13万余元。
(案例来源: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张某是一名年轻的90后律师。一次其在查阅裁判文书网相关案例时看到,有人在拼夕夕上购买苹果手机后,以是翻新机为由将卖家告上法庭主张3倍赔偿,法院审理后判决商家赔偿1万余元。
作为律师,辛辛苦苦代理一个案件,忙活大半年,律师费也才5000来块,看到别人买个手机就能挣1万多,谁不心动?于是,张某打算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效仿,在打假的同时获得经济利益。
经认真筛选,张某在某平台选定了8家售价明显低于市场价的苹果手机销售店铺,其中一家店铺宣称:“100%原装正品,坚决不卖翻新机、换屏机、扩容机,支持一切鉴定!”
根据价格,张某认定该店铺所售卖的手机很可能是翻新机,于是其花3370元下单购买了一台内存512G的苹果12。为便于后期索赔,张某对商家的宣传广告、购买过程、收货开箱过程、激活验机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像,以证明自己拿到的手机就是从该商铺所购买的。
经验证发现,该手机注册地域为“非大陆地区”,原始内存为64GB。张某将手机送去官方授权店鉴定,结果显示,该手机为在中国境外购买的64G手机,在国外曾有过锁机记录,后翻新扩容成虚假的512G国行机。
固定证据后,张某开始和卖家交涉退货退款。在证据面前,卖家承认自己售卖的手机为翻新机,同意退货退款。张某在线填写了退货申请单,退货理由注明:所购苹果手机为翻新机。
很快,商家退了3370元给张某。
正当商家以为这个订单就这么结束了的时候,张律师转身就以欺诈为由将商家告到了法院,要求给予3倍赔偿11010元。张某提供了相关证据:鉴定报告、和商家的聊天记录,以及退货申请单和退货成功通知。
张某的索赔是有法律依据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
本案中的商家信誓旦旦地声称自己店铺所销售的苹果手机为原装正品,但张某收到的却是翻新机,因此商家构成欺诈,此时消费者当然有权要求给予惩罚性的3倍赔偿。
1、一审中,商家提出了2点理由,认为本案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第一,自家店铺销售的苹果手机是从厂家拿的货,因为信任供货厂家,发货前就没有检测,自己也不知道手机是翻新机,如果知道是翻新机,肯定不会宣传是原装正品,因此自己不存在欺诈。
第二,经查阅裁判文书网,张某是一名律师,其短时间内购买了13台苹果手机,然后提起诉讼要求3倍赔偿。因此,有理由认定张某为“职业打假人”,其购买手机是为了牟利,不具有消费者身份,因此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对于商家的抗辩理由,张某提出了反驳意见:
首先,自己是资深苹果手机爱好者,购买手机是为了收藏和给家人使用,不存在职业打假人的问题;其次,根据鉴定,该手机之前已经进行过激活,商家不可能不知情,因此其将翻新机当做原装机销售就是故意欺诈。
3、一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了张某的3倍赔偿诉求,理由有2点:
第一,经查阅,张某在一个月期间内多次重复购买同类型产品,均以手机内存容量存在虚假宣传等问题为由诉至法院要求3倍赔偿,其应对于产品属性、特征具有高于一般消费者的认知能力。其对于购买的产品具有一定的预期,不会导致其陷入错误认识。
第二,考虑到张某的职业特点,以及其在其他数个类型案件中已经获取了部分赔偿款的情况,本案不再支持张某提出的3倍赔偿诉求。对于商家存在的欺诈行为,法院将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4、一审宣判后,张某不服提起了上诉。
二审法院就商家是否构成欺诈进行了深入剖析,法院认为,欺诈有3个要素:一是商家故意告知虚假事实或者隐瞒事实;二是买家因此陷入错误认知;三是买家因此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
本案中,张某作为律师,且多次购买同一型号手机,其不会因为商家的宣传而陷入错误认知,再结合其对购买、开箱全程录像来看,其没有因商家的宣传而误以为对方销售的是原装新机。
最终,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所规定的情形,决定维持原判。
对于这个判决,有网友提出了不同看法,认为只要商家卖假货,就该支持3倍赔偿,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杜绝假货,对此你怎么看呢?
(案例来源: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张某是一名年轻的90后律师。一次其在查阅裁判文书网相关案例时看到,有人在拼夕夕上购买苹果手机后,以是翻新机为由将卖家告上法庭主张3倍赔偿,法院审理后判决商家赔偿1万余元。
作为律师,辛辛苦苦代理一个案件,忙活大半年,律师费也才5000来块,看到别人买个手机就能挣1万多,谁不心动?于是,张某打算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效仿,在打假的同时获得经济利益。
经认真筛选,张某在某平台选定了8家售价明显低于市场价的苹果手机销售店铺,其中一家店铺宣称:“100%原装正品,坚决不卖翻新机、换屏机、扩容机,支持一切鉴定!”
根据价格,张某认定该店铺所售卖的手机很可能是翻新机,于是其花3370元下单购买了一台内存512G的苹果12。为便于后期索赔,张某对商家的宣传广告、购买过程、收货开箱过程、激活验机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像,以证明自己拿到的手机就是从该商铺所购买的。
经验证发现,该手机注册地域为“非大陆地区”,原始内存为64GB。张某将手机送去官方授权店鉴定,结果显示,该手机为在中国境外购买的64G手机,在国外曾有过锁机记录,后翻新扩容成虚假的512G国行机。
固定证据后,张某开始和卖家交涉退货退款。在证据面前,卖家承认自己售卖的手机为翻新机,同意退货退款。张某在线填写了退货申请单,退货理由注明:所购苹果手机为翻新机。
很快,商家退了3370元给张某。
正当商家以为这个订单就这么结束了的时候,张律师转身就以欺诈为由将商家告到了法院,要求给予3倍赔偿11010元。张某提供了相关证据:鉴定报告、和商家的聊天记录,以及退货申请单和退货成功通知。
张某的索赔是有法律依据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
本案中的商家信誓旦旦地声称自己店铺所销售的苹果手机为原装正品,但张某收到的却是翻新机,因此商家构成欺诈,此时消费者当然有权要求给予惩罚性的3倍赔偿。
1、一审中,商家提出了2点理由,认为本案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第一,自家店铺销售的苹果手机是从厂家拿的货,因为信任供货厂家,发货前就没有检测,自己也不知道手机是翻新机,如果知道是翻新机,肯定不会宣传是原装正品,因此自己不存在欺诈。
第二,经查阅裁判文书网,张某是一名律师,其短时间内购买了13台苹果手机,然后提起诉讼要求3倍赔偿。因此,有理由认定张某为“职业打假人”,其购买手机是为了牟利,不具有消费者身份,因此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对于商家的抗辩理由,张某提出了反驳意见:
首先,自己是资深苹果手机爱好者,购买手机是为了收藏和给家人使用,不存在职业打假人的问题;其次,根据鉴定,该手机之前已经进行过激活,商家不可能不知情,因此其将翻新机当做原装机销售就是故意欺诈。
3、一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了张某的3倍赔偿诉求,理由有2点:
第一,经查阅,张某在一个月期间内多次重复购买同类型产品,均以手机内存容量存在虚假宣传等问题为由诉至法院要求3倍赔偿,其应对于产品属性、特征具有高于一般消费者的认知能力。其对于购买的产品具有一定的预期,不会导致其陷入错误认识。
第二,考虑到张某的职业特点,以及其在其他数个类型案件中已经获取了部分赔偿款的情况,本案不再支持张某提出的3倍赔偿诉求。对于商家存在的欺诈行为,法院将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4、一审宣判后,张某不服提起了上诉。
二审法院就商家是否构成欺诈进行了深入剖析,法院认为,欺诈有3个要素:一是商家故意告知虚假事实或者隐瞒事实;二是买家因此陷入错误认知;三是买家因此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
本案中,张某作为律师,且多次购买同一型号手机,其不会因为商家的宣传而陷入错误认知,再结合其对购买、开箱全程录像来看,其没有因商家的宣传而误以为对方销售的是原装新机。
最终,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所规定的情形,决定维持原判。
对于这个判决,有网友提出了不同看法,认为只要商家卖假货,就该支持3倍赔偿,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杜绝假货,对此你怎么看呢?
“被闺蜜摆了一道!”近日,浙江,一女子在其好闺蜜的劝说下,毅然决然地和丈夫离了婚。可万万没想到,女子离婚后没过多久,她的好闺蜜竟和前夫去领了证。闺蜜的行为让她气愤不已,一直无法释怀。
据了解,在结婚前,女子和她的丈夫是一对恩爱的小情侣,而且丈夫一直都很包容她。可是在结婚后,女子却发现已经没了恋爱时的那种甜蜜,生活逐渐被柴米油盐给占据了,朝夕相处的二人也渐渐有了摩擦。
每次吵完架,女子就找来好闺蜜诉苦,而作为闺蜜当然是向着女子的,所以一直表现出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甚至还当着女子的面,责怪女子的丈夫不懂女人心。
不仅如此,女子的闺蜜还多次在女子面前,拿别人的好丈夫来和女子的丈夫进行对比,这让女子对丈夫的不满越来越深,也渐渐地产生了离婚的念头。
当女子与丈夫再次发生争吵后,女子的闺蜜气愤地劝说道:“你现在还年轻,人也漂亮,没必要作践自己,不能被这么渣的男人给耽搁了。如果是我的话,宁愿净身出户也要离婚。”
经过闺蜜这么怂恿,女子更是觉得这一切都是丈夫的错,自己还年轻,可以找个更好的。于是,女子向丈夫提出了离婚,且为了表示离婚的决心,选择了净身出户。女子的丈夫多次挽留,但女子心意已决。最终,二人离了婚。
离婚后,女子一开始觉得十分轻松,不用再为那些生活琐事而烦恼了。可是每当夜深人静时,女子又觉得十分孤独。女子多次找闺蜜聊天,可她感觉闺蜜的态度变了,没有了以前的亲密。
突然有一天,女子在闺蜜的朋友圈看到了令她震惊的画面。原来,女子的前夫和她的好闺蜜领证了,这让女子整个人犹如晴天霹雳。
女子渐渐地回想起与前夫的点点滴滴,突然觉得自己好傻。很多鸡毛蒜皮的小事,自己却非要斤斤计较。而更傻的是,自己如此相信闺蜜,也是在闺蜜的支持下,才决定离婚的,可没想到最终却成全了闺蜜。
1、很多人都会觉得,在处对象时甜甜蜜蜜的,可为什么结婚后就平淡了呢?其实,平淡才是大多数人真正的生活。
不过,有些人在平淡的生活中,仍保持着初心不变。但有些人随着见识的增长,欲望也在不断增加,比较容易得不到满足。
本次事件中的这名女子,就因为在闺蜜的诱导下,总觉得自己的条件那么好,应该得到更好的,总觉得不能委屈了自己,所以她才渐渐地迷失了自我,把一个好男人拱手让给了闺蜜。
有网友表示,防火防盗防闺蜜,这话一点不假。兄弟都是劝和的,可有些闺蜜却见不得别人比自己好,总想着劝离。
还有网友表示,这闺蜜肯定是早有预谋,不然为啥要怂恿女子净身出户,说不定闺蜜早就和女子的前夫勾结上了。
如果真如网友所说,女子的前夫在婚内就出轨了女子的闺蜜,那从法律上来讲,女子是可以起诉要求前夫赔偿的。
在司法实践中,夫妻协议离婚后,夫妻一方发现对方有婚内出轨行为,可以在1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
2、如果女子突然反悔,想撤销净身出户的约定,这能成功吗?
根据《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不过,如果女子提出了撤销净身出户的约定,法院应当受理。接下来,法院会审查在协议签订过程中,是否存在欺诈或胁迫等情形。
如果未发现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应当依法驳回女子的诉讼请求。
本次事件中,净身出户虽然是女子的闺蜜提出并怂恿的,但女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独立思考、判断的能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因此,女子在无证据证明自己是受胁迫的,那么净身出户的约定是合法有效的,女子应当遵守。
3、最后,俗话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既然双方能在茫茫人海中相识并相爱,那就应当且行且珍惜。
至于如何保持婚后生活与恋爱时一样甜蜜,我们认为只要保持住初心即可,要懂得知足常乐,不要被欲望给遮住了双眼。
对于此事,你们怎么看?
据了解,在结婚前,女子和她的丈夫是一对恩爱的小情侣,而且丈夫一直都很包容她。可是在结婚后,女子却发现已经没了恋爱时的那种甜蜜,生活逐渐被柴米油盐给占据了,朝夕相处的二人也渐渐有了摩擦。
每次吵完架,女子就找来好闺蜜诉苦,而作为闺蜜当然是向着女子的,所以一直表现出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甚至还当着女子的面,责怪女子的丈夫不懂女人心。
不仅如此,女子的闺蜜还多次在女子面前,拿别人的好丈夫来和女子的丈夫进行对比,这让女子对丈夫的不满越来越深,也渐渐地产生了离婚的念头。
当女子与丈夫再次发生争吵后,女子的闺蜜气愤地劝说道:“你现在还年轻,人也漂亮,没必要作践自己,不能被这么渣的男人给耽搁了。如果是我的话,宁愿净身出户也要离婚。”
经过闺蜜这么怂恿,女子更是觉得这一切都是丈夫的错,自己还年轻,可以找个更好的。于是,女子向丈夫提出了离婚,且为了表示离婚的决心,选择了净身出户。女子的丈夫多次挽留,但女子心意已决。最终,二人离了婚。
离婚后,女子一开始觉得十分轻松,不用再为那些生活琐事而烦恼了。可是每当夜深人静时,女子又觉得十分孤独。女子多次找闺蜜聊天,可她感觉闺蜜的态度变了,没有了以前的亲密。
突然有一天,女子在闺蜜的朋友圈看到了令她震惊的画面。原来,女子的前夫和她的好闺蜜领证了,这让女子整个人犹如晴天霹雳。
女子渐渐地回想起与前夫的点点滴滴,突然觉得自己好傻。很多鸡毛蒜皮的小事,自己却非要斤斤计较。而更傻的是,自己如此相信闺蜜,也是在闺蜜的支持下,才决定离婚的,可没想到最终却成全了闺蜜。
1、很多人都会觉得,在处对象时甜甜蜜蜜的,可为什么结婚后就平淡了呢?其实,平淡才是大多数人真正的生活。
不过,有些人在平淡的生活中,仍保持着初心不变。但有些人随着见识的增长,欲望也在不断增加,比较容易得不到满足。
本次事件中的这名女子,就因为在闺蜜的诱导下,总觉得自己的条件那么好,应该得到更好的,总觉得不能委屈了自己,所以她才渐渐地迷失了自我,把一个好男人拱手让给了闺蜜。
有网友表示,防火防盗防闺蜜,这话一点不假。兄弟都是劝和的,可有些闺蜜却见不得别人比自己好,总想着劝离。
还有网友表示,这闺蜜肯定是早有预谋,不然为啥要怂恿女子净身出户,说不定闺蜜早就和女子的前夫勾结上了。
如果真如网友所说,女子的前夫在婚内就出轨了女子的闺蜜,那从法律上来讲,女子是可以起诉要求前夫赔偿的。
在司法实践中,夫妻协议离婚后,夫妻一方发现对方有婚内出轨行为,可以在1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
2、如果女子突然反悔,想撤销净身出户的约定,这能成功吗?
根据《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不过,如果女子提出了撤销净身出户的约定,法院应当受理。接下来,法院会审查在协议签订过程中,是否存在欺诈或胁迫等情形。
如果未发现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应当依法驳回女子的诉讼请求。
本次事件中,净身出户虽然是女子的闺蜜提出并怂恿的,但女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独立思考、判断的能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因此,女子在无证据证明自己是受胁迫的,那么净身出户的约定是合法有效的,女子应当遵守。
3、最后,俗话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既然双方能在茫茫人海中相识并相爱,那就应当且行且珍惜。
至于如何保持婚后生活与恋爱时一样甜蜜,我们认为只要保持住初心即可,要懂得知足常乐,不要被欲望给遮住了双眼。
对于此事,你们怎么看?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