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小凤[超话]#
《論李健之城市足印》
時下上世紀七十至九十年代的香港歌影視作品依然風行內地,並構成了不少人對老香港的認知。而香港部分媒體亦借這股東風擴展其內地業務,美其名推廣香港。我對此並無特別反感,亦樂見香港流行文化得以輸出,然當中之做法與詮釋實有可商榷之處。一己愚見本來僅欲藏之心內,惟粵語俗語有云「針唔拮到肉唔知痛」,日前得知小鳳姐1986 年《每一步》大碟中的《城市足印 》一曲獲選於內地音樂節目《聲生不息 》由歌手李健重新演繹。其演繹實在不敢恭維,遑論有人表示其「改編」更甚於原唱以至倘無此版本此曲只會藉藉無名,泯然於眾多金曲。如此種種於小編而言孰不可忍,唯有以拙筆訴之。
首先,倘有熟悉原曲者略聽一二,可發現這個所謂「改編」版本歌詞僅用國語唱出粵語原版歌詞和稍微因應文法作修改。有人宣稱語言不應成為音樂傳播的限制故以外語演繹原詞亦屬可取,但小編認為,倘要改用國語演唱粵語流行曲 ,重新譜詞實屬必要。兩語之詞彙有別,音調亦大相徑庭,用詞一道差之毫釐則謬以千里,倘沿用之或會有音詞異對之處。試想像諸如《半斤八兩 》或《隨想曲 》作如此處理,定必成為笑料一則,觀眾亦難以理解箇中滋味。昔年粵語歌曲的國語版本如《流金歲月 》、《海上花 》以至《水中花》及《傻女的愛》等亦另譜國語歌詞,既不失原曲韻味又更貼切外語聽眾需求,所謂「原汁原味」一說更似是製作單位節省功夫之遮羞布,如此改動歌詞亦顯缺少對詞家創作之專重。
再者,一個所謂推廣、傳承香港音樂 之節目,當字正腔圓的粵語本身已是這些歌曲其中一個重要元素,何以將一首粵語歌曲改用國語唱出?有人辯稱此乃因地制宜,使不精通粵語之歌手亦可全面發揮其實力。唯小編認為,此說在任何情況都實屬荒謬絕倫,以往來港發展之國語歌手諸如鄧麗君、黃鶯鶯或蘇苪等都會演唱粵語歌曲,未有因不擅粵語而拒絕嘗試,同理,焉有香港歌手會因國語水平色達水準而在內地改用粵語演唱國語歌曲?倘此為正理,則非母語者演唱外語歌曲皆能以自己語言演唱。節目攝製日程爭分奪秒眾所周知,歌手粵語時日尚淺未得精進亦可以理解,唯部份盲目歌迷砌詞狡辯混淆視聽實屬不當,且聲藝為業者,自應敬業盡力完善演出,前人演繹之粵語歌曲縱未臻完美仍瑕不掩瑜,其細心琢磨粵語之心思應記一功,此前內地節目有類似致敬粵語歌環節有國語歌手翻唱者絕少如此做派但效果亦偶有佳作,可見此舉當無必要。我深信,有心人自有知音,一個歌手從不擅粵語到能準確演繹粵語歌曲想必比遷就歌手技藝不精而改動歌曲更吸引話題及聽眾之深刻印象。
最後,且奉勸製作組應理解語種對經典歌曲之影響,切記南橘北枳之鑑,無謂因時局大勢捨棄香港流行文化之原貌,傳媒乃文化交流之重要渠道,為蠅利而失真本地文化面貌徒使內地產生對香港有欠完整之認知,變相妨礙中港民眾相互之理解。此間所言有欠深思,有欠公允處還請海量,歡迎各方友好不吝賜教。
#香港##音乐##徐小凤##粤语歌##粤语##声生不息##怀旧##唱歌##80年代##tvb##芒果tv##翻唱##李健# https://t.cn/z8A3YWQ
《論李健之城市足印》
時下上世紀七十至九十年代的香港歌影視作品依然風行內地,並構成了不少人對老香港的認知。而香港部分媒體亦借這股東風擴展其內地業務,美其名推廣香港。我對此並無特別反感,亦樂見香港流行文化得以輸出,然當中之做法與詮釋實有可商榷之處。一己愚見本來僅欲藏之心內,惟粵語俗語有云「針唔拮到肉唔知痛」,日前得知小鳳姐1986 年《每一步》大碟中的《城市足印 》一曲獲選於內地音樂節目《聲生不息 》由歌手李健重新演繹。其演繹實在不敢恭維,遑論有人表示其「改編」更甚於原唱以至倘無此版本此曲只會藉藉無名,泯然於眾多金曲。如此種種於小編而言孰不可忍,唯有以拙筆訴之。
首先,倘有熟悉原曲者略聽一二,可發現這個所謂「改編」版本歌詞僅用國語唱出粵語原版歌詞和稍微因應文法作修改。有人宣稱語言不應成為音樂傳播的限制故以外語演繹原詞亦屬可取,但小編認為,倘要改用國語演唱粵語流行曲 ,重新譜詞實屬必要。兩語之詞彙有別,音調亦大相徑庭,用詞一道差之毫釐則謬以千里,倘沿用之或會有音詞異對之處。試想像諸如《半斤八兩 》或《隨想曲 》作如此處理,定必成為笑料一則,觀眾亦難以理解箇中滋味。昔年粵語歌曲的國語版本如《流金歲月 》、《海上花 》以至《水中花》及《傻女的愛》等亦另譜國語歌詞,既不失原曲韻味又更貼切外語聽眾需求,所謂「原汁原味」一說更似是製作單位節省功夫之遮羞布,如此改動歌詞亦顯缺少對詞家創作之專重。
再者,一個所謂推廣、傳承香港音樂 之節目,當字正腔圓的粵語本身已是這些歌曲其中一個重要元素,何以將一首粵語歌曲改用國語唱出?有人辯稱此乃因地制宜,使不精通粵語之歌手亦可全面發揮其實力。唯小編認為,此說在任何情況都實屬荒謬絕倫,以往來港發展之國語歌手諸如鄧麗君、黃鶯鶯或蘇苪等都會演唱粵語歌曲,未有因不擅粵語而拒絕嘗試,同理,焉有香港歌手會因國語水平色達水準而在內地改用粵語演唱國語歌曲?倘此為正理,則非母語者演唱外語歌曲皆能以自己語言演唱。節目攝製日程爭分奪秒眾所周知,歌手粵語時日尚淺未得精進亦可以理解,唯部份盲目歌迷砌詞狡辯混淆視聽實屬不當,且聲藝為業者,自應敬業盡力完善演出,前人演繹之粵語歌曲縱未臻完美仍瑕不掩瑜,其細心琢磨粵語之心思應記一功,此前內地節目有類似致敬粵語歌環節有國語歌手翻唱者絕少如此做派但效果亦偶有佳作,可見此舉當無必要。我深信,有心人自有知音,一個歌手從不擅粵語到能準確演繹粵語歌曲想必比遷就歌手技藝不精而改動歌曲更吸引話題及聽眾之深刻印象。
最後,且奉勸製作組應理解語種對經典歌曲之影響,切記南橘北枳之鑑,無謂因時局大勢捨棄香港流行文化之原貌,傳媒乃文化交流之重要渠道,為蠅利而失真本地文化面貌徒使內地產生對香港有欠完整之認知,變相妨礙中港民眾相互之理解。此間所言有欠深思,有欠公允處還請海量,歡迎各方友好不吝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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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下上世紀七十至九十年代的香港歌影視作品依然風行內地,並構成了不少人對老香港的認知。而香港部分媒體亦借這股東風擴展其內地業務,美其名推廣香港。我對此並無特別反感,亦樂見香港流行文化得以輸出,然當中之做法與詮釋實有可商榷之處。一己愚見本來僅欲藏之心內,惟粵語俗語有云「針唔拮到肉唔知痛」,日前得知小鳳姐1986 年《每一步》大碟中的《城市足印 》一曲獲選於內地音樂節目《聲生不息 》由歌手李健重新演繹。其演繹實在不敢恭維,遑論有人表示其「改編」更甚於原唱以至倘無此版本此曲只會藉藉無名,泯然於眾多金曲。如此種種於我而言孰不可忍,唯有以拙筆訴之。
首先,倘有熟悉原曲者略聽一二,可發現這個所謂「改編」版本歌詞僅用國語唱出粵語原版歌詞和稍微因應文法作修改。有人宣稱語言不應成為音樂傳播的限制故以外語演繹原詞亦屬可取,但小編認為,倘要改用國語演唱粵語流行曲 ,重新譜詞實屬必要。兩語之詞彙有別,音調亦大相徑庭,用詞一道差之毫釐則謬以千里,倘沿用之或會有音詞異對之處。試想像諸如《半斤八兩 》或《隨想曲 》作如此處理,定必成為笑料一則,觀眾亦難以理解箇中滋味。昔年粵語歌曲的國語版本如《流金歲月 》、《海上花 》以至《水中花》及《傻女的愛》等亦另譜國語歌詞,既不失原曲韻味又更貼切外語聽眾需求,所謂「原汁原味」一說更似是製作單位節省功夫之遮羞布,如此改動歌詞亦顯缺少對詞家創作之專重。
再者,一個所謂推廣、傳承香港音樂 之節目,當字正腔圓的粵語本身已是這些歌曲其中一個重要元素,何以將一首粵語歌曲改用國語唱出?有人辯稱此乃因地制宜,使不精通粵語之歌手亦可全面發揮其實力。唯小編認為,此說在任何情況都實屬荒謬絕倫,以往來港發展之國語歌手諸如鄧麗君、黃鶯鶯或蘇苪等都會演唱粵語歌曲,未有因不擅粵語而拒絕嘗試,同理,焉有香港歌手會因國語水平未達水準而在內地改用粵語演唱國語歌曲?倘此為正理,則非母語者演唱外語歌曲皆能以自己語言演唱,歌曲原貌必將黯然失色。節目攝製日程爭分奪秒眾所周知,歌手粵語時日尚淺未得精進亦可以理解,唯部份盲目歌迷砌詞狡辯混淆視聽實屬不當,且聲藝為業者,自應敬業盡力完善演出,前人演繹之粵語歌曲縱未臻完美仍瑕不掩瑜,其細心琢磨粵語之心思應記一功,此前內地節目有類似致敬粵語歌環節有國語歌手翻唱者絕少如此做派但效果亦偶有佳作,可見此舉當無必要。我深信,有心人自有知音,一個歌手從不擅粵語到能準確演繹粵語歌曲想必比遷就歌手技藝不精而改動歌曲更吸引話題及聽眾之深刻印象。
最後,且奉勸製作組應理解語種對經典歌曲之影響,切記南橘北枳之鑑,無謂因時局大勢捨棄香港流行文化之原貌,傳媒乃文化交流之重要渠道,為蠅利而失真本地文化面貌徒使內地產生對香港有欠完整之認知,變相妨礙中港民眾相互之理解。此間所言有欠深思,有欠公允處還請海量,歡迎各方友好不吝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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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一個所謂推廣、傳承香港音樂 之節目,當字正腔圓的粵語本身已是這些歌曲其中一個重要元素,何以將一首粵語歌曲改用國語唱出?有人辯稱此乃因地制宜,使不精通粵語之歌手亦可全面發揮其實力。唯小編認為,此說在任何情況都實屬荒謬絕倫,以往來港發展之國語歌手諸如鄧麗君、黃鶯鶯或蘇苪等都會演唱粵語歌曲,未有因不擅粵語而拒絕嘗試,同理,焉有香港歌手會因國語水平未達水準而在內地改用粵語演唱國語歌曲?倘此為正理,則非母語者演唱外語歌曲皆能以自己語言演唱,歌曲原貌必將黯然失色。節目攝製日程爭分奪秒眾所周知,歌手粵語時日尚淺未得精進亦可以理解,唯部份盲目歌迷砌詞狡辯混淆視聽實屬不當,且聲藝為業者,自應敬業盡力完善演出,前人演繹之粵語歌曲縱未臻完美仍瑕不掩瑜,其細心琢磨粵語之心思應記一功,此前內地節目有類似致敬粵語歌環節有國語歌手翻唱者絕少如此做派但效果亦偶有佳作,可見此舉當無必要。我深信,有心人自有知音,一個歌手從不擅粵語到能準確演繹粵語歌曲想必比遷就歌手技藝不精而改動歌曲更吸引話題及聽眾之深刻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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