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格研究:经济稳中上行 钢材旺季需求可期”
国家统计局今日发布数据显示,7月份,工业生产保持平稳增长,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继续回升,消费品零售降幅有所收窄,我国经济继续稳定恢复。
经济恢复速度趋缓
经过二季度的快速回升,我国经济复苏进入爬坡阶段,恢复进程趋向缓和。7月份,各项经济指标基本稳中有升,但上行幅度较小,总体仍呈现出非均衡性特征,其中生产好于需求,需求中投资好于消费。
具体来看,工业生产保持稳定,7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4.8%,与6月份持平,其中,装备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13.0%、9.8%。工业生产已经连续四个月回升,由于需求端恢复较慢制约生产端的进一步复苏,工业生产上行动力减弱。
7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203亿元,同比下降1.1%,降幅较6月份收窄0.7个百分点,政策促进下汽车消费显著回升,而受益于618活动的家电、通讯器材等消费品增速较上月明显回落。1-7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9.9%,总体消费形势依然偏弱。
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继续回升,1-7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329214亿元,同比下降1.6%,降幅较1-6月收窄1.5个百分点。单月来看,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继续加快,投资仍是拉动经济复苏的重要动力。
7月份,海外经济显现复苏迹象,外需持续改善,常规产品出口增速普遍回升,出口总金额(以美元计)同比增长7.2%;进口方面受能源类产品拖累,进口总金额(以美元计)同比下降1.4%。外贸表现较强韧性,体现出我国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外需回落风险基本解除。
房地产投资保持高景气 制造业生产回暖
1-7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75325亿元,同比增长3.4%,增速比1-6月份加快1.5个百分点,单月增速持续回升,在三大类投资中保持领先;基础设施投资同比下降1.0%,降幅较1-6月份收窄1.7个百分点。
制造业生产显著加快,7月份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0%,较上月回升0.9个百分点。企业盈利改善带动制造业投资继续好转,1-7月份,制造业投资下降10.2%,降幅较1-6月份收窄1.5个百分点,其中,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增长7.4%,较前期明显加快。
制造业中主要用钢行业生产稳中向好,7月份,汽车制造业成为其中亮点,行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1.6%,汽车产量同比增长26.8%;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加值都保持较高增速,分别同比增长7.8%、9.6%、10.2%和15.6%,均高于工业整体增速,相关产品中,金属切削机床、工业机器人产量同比分别增长14.7%和19.4%,发电机组产量同比增长44.7%。
政策面预计宽财政、稳货币
政治局会议认为二季度经济增长明显好于预期,全面总量性的逆周期调节政策预计将不再加码,针对制造业投资、居民消费、就业等薄弱环节将会精准施策,后期宏观经济政策总体特征将是宽财政、稳货币。
财政政策强调要注重实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资金,上半年财政支出同比缩减5.8%,在今年财政赤字规模提高、全年财政扩张确定的情况下,下半年财政资金将更加有效地落地。货币政策将适度宽松,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不会超预期,从7月金融数据看,总量宽松政策边际收敛,后期可能根据形势变化适度微调。
经济需求端将继续回暖
目前生产端已接近正常水平,经济复苏向需求带动阶段转变。政策着力扩大内需,在促进消费、培养消费能力方面的政策力度仍将加大,消费需求预计延续慢修复的走势,虽然短期内较难回归到正常水平,但在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政策强化下,汽车及家电等地产后周期类消费可能成为消费回升中的主导力量。
投资需求中,商品房销售处于高景气阶段,新开工保持较高增速,房地产投资短期仍有韧性。专项债力争在10月底前全部发行,8、9月份是发行高峰,资金支持下,基建投资预计维持复苏态势。制造业投资受益于需求进一步恢复和企业盈利的好转,将继续稳步回升。
后期国内需求端继续回暖,对于生产端会形成正向反馈,经济弱复苏,三季度增速稳中上行,四季度有望接近或达到疫情前的增长水平。
钢材需求或再迎阶段性高峰
前期经济复苏主要由基建和房地产投资拉动,钢铁作为受益行业之一,成为需求恢复相对较好的行业,钢材市场也保持了较高景气。后期在加快内循环背景下,政府将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汽车等产品消费,钢材需求依然有较好保障。
目前建筑业新订单指数保持在扩张区间,随着旺季到来,工程建设将再次加快,建筑业用钢需求也会再次释放。其中,房地产存量施工较多,对钢材需求起支撑作用;基建投资还有上升空间,对钢材需求起带动作用。同时,投资及消费需求回升将带动制造业生产和投资继续好转,制造业钢材需求有望保持恢复性增长。总的来看,钢材旺季需求可期,预计将迎来阶段性需求高峰。 (兰格钢铁研究中心 王静 原创文章,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兰格钢铁网#
https://t.cn/A6UjhKqZ
国家统计局今日发布数据显示,7月份,工业生产保持平稳增长,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继续回升,消费品零售降幅有所收窄,我国经济继续稳定恢复。
经济恢复速度趋缓
经过二季度的快速回升,我国经济复苏进入爬坡阶段,恢复进程趋向缓和。7月份,各项经济指标基本稳中有升,但上行幅度较小,总体仍呈现出非均衡性特征,其中生产好于需求,需求中投资好于消费。
具体来看,工业生产保持稳定,7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4.8%,与6月份持平,其中,装备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13.0%、9.8%。工业生产已经连续四个月回升,由于需求端恢复较慢制约生产端的进一步复苏,工业生产上行动力减弱。
7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203亿元,同比下降1.1%,降幅较6月份收窄0.7个百分点,政策促进下汽车消费显著回升,而受益于618活动的家电、通讯器材等消费品增速较上月明显回落。1-7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9.9%,总体消费形势依然偏弱。
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继续回升,1-7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329214亿元,同比下降1.6%,降幅较1-6月收窄1.5个百分点。单月来看,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继续加快,投资仍是拉动经济复苏的重要动力。
7月份,海外经济显现复苏迹象,外需持续改善,常规产品出口增速普遍回升,出口总金额(以美元计)同比增长7.2%;进口方面受能源类产品拖累,进口总金额(以美元计)同比下降1.4%。外贸表现较强韧性,体现出我国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外需回落风险基本解除。
房地产投资保持高景气 制造业生产回暖
1-7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75325亿元,同比增长3.4%,增速比1-6月份加快1.5个百分点,单月增速持续回升,在三大类投资中保持领先;基础设施投资同比下降1.0%,降幅较1-6月份收窄1.7个百分点。
制造业生产显著加快,7月份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0%,较上月回升0.9个百分点。企业盈利改善带动制造业投资继续好转,1-7月份,制造业投资下降10.2%,降幅较1-6月份收窄1.5个百分点,其中,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增长7.4%,较前期明显加快。
制造业中主要用钢行业生产稳中向好,7月份,汽车制造业成为其中亮点,行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1.6%,汽车产量同比增长26.8%;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加值都保持较高增速,分别同比增长7.8%、9.6%、10.2%和15.6%,均高于工业整体增速,相关产品中,金属切削机床、工业机器人产量同比分别增长14.7%和19.4%,发电机组产量同比增长44.7%。
政策面预计宽财政、稳货币
政治局会议认为二季度经济增长明显好于预期,全面总量性的逆周期调节政策预计将不再加码,针对制造业投资、居民消费、就业等薄弱环节将会精准施策,后期宏观经济政策总体特征将是宽财政、稳货币。
财政政策强调要注重实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资金,上半年财政支出同比缩减5.8%,在今年财政赤字规模提高、全年财政扩张确定的情况下,下半年财政资金将更加有效地落地。货币政策将适度宽松,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不会超预期,从7月金融数据看,总量宽松政策边际收敛,后期可能根据形势变化适度微调。
经济需求端将继续回暖
目前生产端已接近正常水平,经济复苏向需求带动阶段转变。政策着力扩大内需,在促进消费、培养消费能力方面的政策力度仍将加大,消费需求预计延续慢修复的走势,虽然短期内较难回归到正常水平,但在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政策强化下,汽车及家电等地产后周期类消费可能成为消费回升中的主导力量。
投资需求中,商品房销售处于高景气阶段,新开工保持较高增速,房地产投资短期仍有韧性。专项债力争在10月底前全部发行,8、9月份是发行高峰,资金支持下,基建投资预计维持复苏态势。制造业投资受益于需求进一步恢复和企业盈利的好转,将继续稳步回升。
后期国内需求端继续回暖,对于生产端会形成正向反馈,经济弱复苏,三季度增速稳中上行,四季度有望接近或达到疫情前的增长水平。
钢材需求或再迎阶段性高峰
前期经济复苏主要由基建和房地产投资拉动,钢铁作为受益行业之一,成为需求恢复相对较好的行业,钢材市场也保持了较高景气。后期在加快内循环背景下,政府将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汽车等产品消费,钢材需求依然有较好保障。
目前建筑业新订单指数保持在扩张区间,随着旺季到来,工程建设将再次加快,建筑业用钢需求也会再次释放。其中,房地产存量施工较多,对钢材需求起支撑作用;基建投资还有上升空间,对钢材需求起带动作用。同时,投资及消费需求回升将带动制造业生产和投资继续好转,制造业钢材需求有望保持恢复性增长。总的来看,钢材旺季需求可期,预计将迎来阶段性需求高峰。 (兰格钢铁研究中心 王静 原创文章,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兰格钢铁网#
https://t.cn/A6UjhKqZ
“兰格追踪:2020年1-7月钢铁及经济数据一览 ”
2020年1-7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0.4%
2020年7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4.8%(以下增加值增速均为扣除价格因素的实际增长率),增速与6月份持平。从环比看,7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月增长0.98%。1-7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0.4%。
2020年1-7月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下降1.6%
2020年1-7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329214亿元,同比下降1.6%,降幅比1-6月份收窄1.5个百分点。其中,民间固定资产投资184186亿元,下降5.7%,降幅收窄1.6个百分点。从环比速度看,7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4.85%。
2020年1-7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3.4%
2020年1-7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75325亿元,同比增长3.4%, 增速比1-6月份提高1.5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投资55682亿元,增长4.1%,增速提高1.5个百分点。#兰格钢铁网#
https://t.cn/A6Ul9uuy
2020年1-7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0.4%
2020年7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4.8%(以下增加值增速均为扣除价格因素的实际增长率),增速与6月份持平。从环比看,7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月增长0.98%。1-7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0.4%。
2020年1-7月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下降1.6%
2020年1-7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329214亿元,同比下降1.6%,降幅比1-6月份收窄1.5个百分点。其中,民间固定资产投资184186亿元,下降5.7%,降幅收窄1.6个百分点。从环比速度看,7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4.85%。
2020年1-7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3.4%
2020年1-7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75325亿元,同比增长3.4%, 增速比1-6月份提高1.5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投资55682亿元,增长4.1%,增速提高1.5个百分点。#兰格钢铁网#
https://t.cn/A6Ul9uuy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进展情况公示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先进企业的正向引导作用,树立行业超低排放标杆,指导其他企业高质量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同时发挥公众舆论的监督作用,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环大气〔2019〕922号)要求,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决定开展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进展情况公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企业条件
1.公示企业范围为钢铁生产企业。
2.已按照《通知》要求,完成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大宗物料产品运输情况等部分或全部评估监测工作的钢铁生产企业均可申请。
3.评估监测报告已报所属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二、公示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
2.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内容、投资及完成的总体情况(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方式运输)。
3.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开展情况(评估过程简述、评估单位、监测单位、评估监测时间)。
4.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结论(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方式运输)。
5.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取得的减排效果,主要改造设施照片等。
三、公示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提出公示申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钢铁协会环保节能工作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在钢铁协会发展与科技环保部)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向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如无异议,将在钢协网站、冶金报、世界金属导报等媒体公示企业超低排放改造进展及评估监测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布发布之日起)。
3.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对申请企业的公示情况如有异议的,请提出书面意见。钢铁协会环保节能工作委员会将组织调研核实,如经核实确有不实内容的,将退回申请,撤回公示企业,并将相关异议相关材料抄报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4.公示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如各级环保部门检查或国家级媒体公开报导发现不能稳定达到超低排放并提出整改要求、受警告或处罚的企业,将及时调整公示名单。
5.钢铁协会环保节能工作委员会将公示企业名单及调整情况及时抄报国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建议中央和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实施差别化管理的优惠政策。
6.结合申请企业评估监测报告质量和动态调整情况,钢铁协会环保节能工作委员会将定期发布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并实事求是地完成咨询业务的评估机构、监测咨询机构清单,供会员企业参考。
四、申请材料
1.公司委托钢协公示的申请函。
2.评估监测总报告、相应的分报告
3.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总结(提纲及要求详见附件)。
申请时提交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五、其他事项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环保节能工作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钢铁协会在企业申报、公示工作过程中不收取费用。
联系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环保节能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陈丽云 张临峰
联系方式:010-65133322-1320 cisa_jnhb@163.com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6号(邮编100711)
附件: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总结提纲及要求
一、企业基本情况
包括企业法人名称、地理位置、当年主要产品产量、环保管理情况、近三年有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是否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等,参考《通知》要求。
二、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情况概述
1、总体情况
对全厂超低排放改造情况进行说明,包括改造起止时间、总投资及吨钢投资、运行成本、地方环保部门验收情况等。
2. 有组织排放
对照《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要求(以下简称《意见》),对重点排放环节(如烧结机机头和机尾、球团焙烧、焦炉烟气、高炉矿槽及出铁场、转炉一次和二次烟气、炼钢车间除尘、石灰窑烟气、热风炉烟气、加热炉烟气、高炉煤气等)改造项目的技术路线、设施主要参数、投资情况、开工时间、投运时间、改造建设单位等情况进行说明(可列一张清单描述)。
3. 无组织排放
对照《意见》要求,对重点环节(物料储存、物料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改造内容及控制措施的技术方法或路线、投运时间等情况进行说明(可列一张清单描述)。
4. 清洁方式运输
厂外清洁方式运输改造内容、技术路线、改造时间等情况进行说明。厂内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数量、类型情况及改造情况。
三、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进展情况及结论
1. 评估监测开展情况及现场监测条件
(1)评估监测开展过程简述、评估单位、监测单位、评估监测时间等。
(2)重点有组织排放源安装CEMS、分布式控制系统(DCS)情况,总悬浮颗粒物(TSP)浓度监测和空气质量监测微站布点建设情况等。
2.有组织排放
各有组织源是否按规定开展 CEMS 日常运行质量保证工作、CEMS监测数据是否准确有效、手工监测数据和在线监测数据是否达到超低排放浓度限值等结论。
3.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结论及无组织运行情况评估方法说明。
4.清洁方式运输
清洁方式运输评估监测结论,包括大宗物料及产品运输不同运输方式的运输量、近三个月清洁运输比例、近三个月采用新能源汽车和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分别运输比例。厂内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情况及是否满足地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等相关要求。
四、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取得的减排效果
1.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后,企业每年取得的主要污染物减排效果。
2. 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3. 有组织排放源、无组织排放、清洁运输以及全厂等照片。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兰格钢铁网#
https://t.cn/A6UOcxWm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先进企业的正向引导作用,树立行业超低排放标杆,指导其他企业高质量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同时发挥公众舆论的监督作用,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环大气〔2019〕922号)要求,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决定开展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进展情况公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企业条件
1.公示企业范围为钢铁生产企业。
2.已按照《通知》要求,完成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大宗物料产品运输情况等部分或全部评估监测工作的钢铁生产企业均可申请。
3.评估监测报告已报所属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二、公示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
2.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内容、投资及完成的总体情况(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方式运输)。
3.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开展情况(评估过程简述、评估单位、监测单位、评估监测时间)。
4.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结论(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方式运输)。
5.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取得的减排效果,主要改造设施照片等。
三、公示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提出公示申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钢铁协会环保节能工作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在钢铁协会发展与科技环保部)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向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如无异议,将在钢协网站、冶金报、世界金属导报等媒体公示企业超低排放改造进展及评估监测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布发布之日起)。
3.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对申请企业的公示情况如有异议的,请提出书面意见。钢铁协会环保节能工作委员会将组织调研核实,如经核实确有不实内容的,将退回申请,撤回公示企业,并将相关异议相关材料抄报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4.公示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如各级环保部门检查或国家级媒体公开报导发现不能稳定达到超低排放并提出整改要求、受警告或处罚的企业,将及时调整公示名单。
5.钢铁协会环保节能工作委员会将公示企业名单及调整情况及时抄报国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建议中央和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实施差别化管理的优惠政策。
6.结合申请企业评估监测报告质量和动态调整情况,钢铁协会环保节能工作委员会将定期发布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并实事求是地完成咨询业务的评估机构、监测咨询机构清单,供会员企业参考。
四、申请材料
1.公司委托钢协公示的申请函。
2.评估监测总报告、相应的分报告
3.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总结(提纲及要求详见附件)。
申请时提交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五、其他事项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环保节能工作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钢铁协会在企业申报、公示工作过程中不收取费用。
联系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环保节能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陈丽云 张临峰
联系方式:010-65133322-1320 cisa_jnhb@163.com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6号(邮编100711)
附件: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总结提纲及要求
一、企业基本情况
包括企业法人名称、地理位置、当年主要产品产量、环保管理情况、近三年有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是否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等,参考《通知》要求。
二、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情况概述
1、总体情况
对全厂超低排放改造情况进行说明,包括改造起止时间、总投资及吨钢投资、运行成本、地方环保部门验收情况等。
2. 有组织排放
对照《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要求(以下简称《意见》),对重点排放环节(如烧结机机头和机尾、球团焙烧、焦炉烟气、高炉矿槽及出铁场、转炉一次和二次烟气、炼钢车间除尘、石灰窑烟气、热风炉烟气、加热炉烟气、高炉煤气等)改造项目的技术路线、设施主要参数、投资情况、开工时间、投运时间、改造建设单位等情况进行说明(可列一张清单描述)。
3. 无组织排放
对照《意见》要求,对重点环节(物料储存、物料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改造内容及控制措施的技术方法或路线、投运时间等情况进行说明(可列一张清单描述)。
4. 清洁方式运输
厂外清洁方式运输改造内容、技术路线、改造时间等情况进行说明。厂内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数量、类型情况及改造情况。
三、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进展情况及结论
1. 评估监测开展情况及现场监测条件
(1)评估监测开展过程简述、评估单位、监测单位、评估监测时间等。
(2)重点有组织排放源安装CEMS、分布式控制系统(DCS)情况,总悬浮颗粒物(TSP)浓度监测和空气质量监测微站布点建设情况等。
2.有组织排放
各有组织源是否按规定开展 CEMS 日常运行质量保证工作、CEMS监测数据是否准确有效、手工监测数据和在线监测数据是否达到超低排放浓度限值等结论。
3.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结论及无组织运行情况评估方法说明。
4.清洁方式运输
清洁方式运输评估监测结论,包括大宗物料及产品运输不同运输方式的运输量、近三个月清洁运输比例、近三个月采用新能源汽车和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分别运输比例。厂内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情况及是否满足地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等相关要求。
四、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取得的减排效果
1.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后,企业每年取得的主要污染物减排效果。
2. 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3. 有组织排放源、无组织排放、清洁运输以及全厂等照片。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兰格钢铁网#
https://t.cn/A6UOcxWm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