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敬亭演技大赏# [送花花]#白敬亭眼神故事感#
-演技大赏之一滴泪
安利演技,鸽鸽有责。
如果前面三组以角色性格为主体来分析的话,后面三组主要以相似情节为基础,分析不同角色在相似情节甚至拥有相似情绪的情况下,演员白敬亭如何增加更多的细节丰富角色形象。
第二趴来讲情绪最浓烈的戏份之一——哭戏。这次选择的是包含【一滴泪】的三段哭戏,原因有两个:一是这些镜头大多数哭得比较美;二是这样的哭戏需要内心更多情绪的支撑。
陆之昂的这滴泪表现的是悲痛和内疚,嘴角还在坚强向上牵扯,侧过头眼泪却已经掉下来。这段讲的是陆之昂在母亲去世后颓废了一阵子,喝了酒与男主一起跟小混混打架,然后在后山草坪上药。在此之前,陆之昂一直埋怨父亲,觉得他应该对母亲的死负责,因为自己无法接受她的去世。让他落下这滴泪的话,也是关于父亲的:“我责备他,能让我更轻松一点。”陆之昂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想努力表现轻松,所以才很努力地勾了勾嘴角,但是颤抖的声音已经将他的脆弱表露无遗,眼泪也证明了他所背负的有多沉重。他发现责备父亲并不会让他轻松,甚至除了失去母亲的悲痛还要增添一层盲目责备父亲的内疚。长到十六七岁从没经历过这么痛的事情,他因为这份痛逃离,也因为这份痛承担,这便是成长。
顾南衣的这滴泪表现的是第一次共情,在自身未察觉到的情况下,流下了人生中第一滴眼泪。这段讲的是女主满心欢喜地回家却受了气,最后靠着顾南衣的肩膀狠狠哭了一场。顾南衣,乃血浮屠宗主,绝世高手,不通人情,不懂七情六欲。但在这一个瞬间,他共情了女主当时那种委屈和伤心。他被这种情绪感染,即便脸上没有过多的表情,但泪腺被刺激,而后流下一滴泪。但他对这滴泪全然不知,直到女主走开之后,他才用手触摸到了这滴泪。“眼泪。”他说了这两个字,像是在理解眼泪的含义,又像是在确认的确是眼泪。从此以后,顾南衣不再是冷血的机器,他懂得了感情,同时有了软肋。
徐坦的这滴泪表现的是极强的喜悦,仰头朝天比1时,眼泪混着汗水一起流下。这段讲的是徐坦在苏州世乒赛艰难地打败于之后,跪在地上仰头望着天用手指缓缓比了1。而这滴泪如果不仔细看会很容易忽略,因为他脸上有太多的汗水,眼泪刚从眼角划出便和汗水融为一体。还好有头顶那束光,他喜极而泣的眼泪吸收了那束光,仿佛宝石一般。发梢已经湿透,他喘着粗气,带着泪在笑,是用取得胜利的大笑,来属于他的荣耀时刻。仿佛过去经历的所有委屈和不公都随着眼泪一起被汗水融合在一起,因为他流的汗更多,他的努力更多。徐坦把每一个来之不易的机会都攥在手里,以赌上一切的决心,拿下了属于他的世界冠军。坦坦的每一个世界冠军,都是爷爷的骄傲。如果说热爱是唯一的信仰,那把热爱做到极致的人便会成为信仰。于是徐坦成为了别人的信仰,也照亮了自己来时的路。
总的来说,三人的一滴泪都有着相似的镜头,但不同的表情细节赋予了这滴眼泪不同的意义,比如陆之昂故作轻松难掩内疚、顾南衣用力感受得以共情以及徐坦笑着流泪触碰喜悦等。哭戏向来是最考验演员功底的戏份之一,比起一些感情更厚重的大哭,【一滴泪】这样有控制力的哭戏需要更加细腻的处理。正因为演员白敬亭足够用心去揣摩角色、剖析角色,他才能在相似的情节中传递出不同的细节。
入戏出戏,一人千面。
这就是演员白敬亭。
cr.@大理寺少白 (感谢俺们理理帮俺制图[哇]
-演技大赏之一滴泪
安利演技,鸽鸽有责。
如果前面三组以角色性格为主体来分析的话,后面三组主要以相似情节为基础,分析不同角色在相似情节甚至拥有相似情绪的情况下,演员白敬亭如何增加更多的细节丰富角色形象。
第二趴来讲情绪最浓烈的戏份之一——哭戏。这次选择的是包含【一滴泪】的三段哭戏,原因有两个:一是这些镜头大多数哭得比较美;二是这样的哭戏需要内心更多情绪的支撑。
陆之昂的这滴泪表现的是悲痛和内疚,嘴角还在坚强向上牵扯,侧过头眼泪却已经掉下来。这段讲的是陆之昂在母亲去世后颓废了一阵子,喝了酒与男主一起跟小混混打架,然后在后山草坪上药。在此之前,陆之昂一直埋怨父亲,觉得他应该对母亲的死负责,因为自己无法接受她的去世。让他落下这滴泪的话,也是关于父亲的:“我责备他,能让我更轻松一点。”陆之昂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想努力表现轻松,所以才很努力地勾了勾嘴角,但是颤抖的声音已经将他的脆弱表露无遗,眼泪也证明了他所背负的有多沉重。他发现责备父亲并不会让他轻松,甚至除了失去母亲的悲痛还要增添一层盲目责备父亲的内疚。长到十六七岁从没经历过这么痛的事情,他因为这份痛逃离,也因为这份痛承担,这便是成长。
顾南衣的这滴泪表现的是第一次共情,在自身未察觉到的情况下,流下了人生中第一滴眼泪。这段讲的是女主满心欢喜地回家却受了气,最后靠着顾南衣的肩膀狠狠哭了一场。顾南衣,乃血浮屠宗主,绝世高手,不通人情,不懂七情六欲。但在这一个瞬间,他共情了女主当时那种委屈和伤心。他被这种情绪感染,即便脸上没有过多的表情,但泪腺被刺激,而后流下一滴泪。但他对这滴泪全然不知,直到女主走开之后,他才用手触摸到了这滴泪。“眼泪。”他说了这两个字,像是在理解眼泪的含义,又像是在确认的确是眼泪。从此以后,顾南衣不再是冷血的机器,他懂得了感情,同时有了软肋。
徐坦的这滴泪表现的是极强的喜悦,仰头朝天比1时,眼泪混着汗水一起流下。这段讲的是徐坦在苏州世乒赛艰难地打败于之后,跪在地上仰头望着天用手指缓缓比了1。而这滴泪如果不仔细看会很容易忽略,因为他脸上有太多的汗水,眼泪刚从眼角划出便和汗水融为一体。还好有头顶那束光,他喜极而泣的眼泪吸收了那束光,仿佛宝石一般。发梢已经湿透,他喘着粗气,带着泪在笑,是用取得胜利的大笑,来属于他的荣耀时刻。仿佛过去经历的所有委屈和不公都随着眼泪一起被汗水融合在一起,因为他流的汗更多,他的努力更多。徐坦把每一个来之不易的机会都攥在手里,以赌上一切的决心,拿下了属于他的世界冠军。坦坦的每一个世界冠军,都是爷爷的骄傲。如果说热爱是唯一的信仰,那把热爱做到极致的人便会成为信仰。于是徐坦成为了别人的信仰,也照亮了自己来时的路。
总的来说,三人的一滴泪都有着相似的镜头,但不同的表情细节赋予了这滴眼泪不同的意义,比如陆之昂故作轻松难掩内疚、顾南衣用力感受得以共情以及徐坦笑着流泪触碰喜悦等。哭戏向来是最考验演员功底的戏份之一,比起一些感情更厚重的大哭,【一滴泪】这样有控制力的哭戏需要更加细腻的处理。正因为演员白敬亭足够用心去揣摩角色、剖析角色,他才能在相似的情节中传递出不同的细节。
入戏出戏,一人千面。
这就是演员白敬亭。
cr.@大理寺少白 (感谢俺们理理帮俺制图[哇]
#女子被车撞后打官司一波三折#【一场车祸,两份鉴定书!杭州女子被车撞后心力交瘁:这个官司一波三折】2018年12月8日傍晚5点多,杭州安女士骑电动车回家。
当天5点15分,开网约车的林师傅沿东新路由南向东往德胜路右转弯,遇上了从东新路由南向北直行的安女士,很不巧发生了车祸。安女士连人带车摔倒,左脚踝和左边肩膀都受了伤,林师傅把她送到了新华医院接受治疗。
18天后,由于手术需要,安女士转到浙大邵逸夫医院,手术加住院共8天,之后的一年时间里,她多次前往医院复诊。
这起事故责任很清楚,当时交警认定网约车也就是林师傅一方全责。
2019年7月23日,安女士委托浙江法会司法鉴定所做了伤残等级的鉴定和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的评定。当时司法鉴定机构给出的鉴定结果为十级残疾。
在安女士的认知里,事故责任和鉴定结果都明确,那么理赔应该会比较顺利。
让安女士没想到的是,理赔不顺利不说,这桩官司,更是一波三折,让她这两年都心力交瘁。
2022年3月24日,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在滨江法院公开审理。
调解前一天保险公司通知无法到场
安女士的案子并不是第一次起诉。
2020年5月,原来的下城法院受理了这桩官司。安女士是原告,林师傅、网约车公司、负责车辆交强险的中国人保和负责商业险的“某保险”两家保险公司均为被告。
法官先是为双方安排了调解,在约定好的调解日子前一天,某保险杭州公司告知投保车辆是和福州中心支公司签订的协议,第二天相关负责人无法到场。
案子因此转到审判庭。
诉讼过程中,中国人保主动向安女士在交强险范围(12万元)内赔付。由于安女士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医疗凭证原件,这些证据原件都在承办法官处,安女士撤诉取回原件,保险公司履行了赔付。
安女士按照司法鉴定出具的伤残等级评定以及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等评定,提出的赔偿金额是二十多万元。
除了12万元,其余的赔偿没有落实,因此,2021年6月份,安女士再次向滨江法院提起诉讼。
再次鉴定,多了一行字
这次,安女士起诉的是林师傅、网约车公司以及“某保险”,要求赔偿医疗费和误工费等共计11余万元。
“某保险”不认可安女士之前的伤残鉴定结果,要求其再次鉴定。
2022年1月12日,安女士在浙江迪安司法鉴定中心再次接受了鉴定,鉴定的事项是伤残程度鉴定和伤病关系鉴定。
鉴定结果是“目前遗留左肩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鉴定为十级伤残。本次外伤在目前左关节功能障碍中起次要作用”。
庭审中,被告方“某保险”提出,鉴于安女士的外伤起次要作用,因此只愿意承担20%的责任。
对于这样的说法,安女士说:“照着这样的说法,我(左)肩袖损伤是我自己造成的?不是车祸的原因?”让她不理解的是,为什么既然司法鉴定已经给出了十级伤残的鉴定结果,其中一份会有这样的因果推论。
浙江迪安司法鉴定中心对于伤病关系的分析:肩关节活动是身体活动的一部分,随着年纪增长会导致身体各关节功能退化,较轻的外力作用就会导致肩袖撕裂,本次外伤可能诱发或加重其自身退变的临床症状。所以认为安女士外伤起次要作用、自身退变起主要作用。
“我是1974年出生的,年纪不算大吧?再说了,鉴定的时候我右肩确实是好的呀,要不是车祸,怎么会自己就左肩撕裂了呢?”安女士说。
安女士的案子没有当场宣判。
“要是保险公司的说法成立,那我是不是就只能赔4万多块钱?光住院治疗就花了6万多,还在家里休养了很久……”安女士说,直到今年初第二次接受司法鉴定的时候,她的左胳膊还是抬不起来。
伤病关系鉴定有没有必要?
听听专业律师说法
交通事故当中,受害人没有过错,其体质情况对损害后果的影响,和减轻侵权人责任之间有什么关系?
小时新闻记者咨询了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祝志建律师。
祝志建表示:“保险公司试图通过次要作用的说法来确定损害赔偿责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在类似的交通事故案中,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适用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其中第七十六条第二项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倘若被侵权人对损害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安女士这个案子,安女士如果在交通事故中存在过错,确实会影响其计算残疾赔偿金是否应当减扣,“当时交警的责任事故认定比较明确的,机动车全责,非机动车无责。所以我认为个人体质和交通事故是两码事,作为被侵权人(安女士)不应该因为自身体质状况对交通事故导致的伤残负相应责任。”
什么情况下这个伤病关系鉴定会影响责任认定?
祝志健说每一个案例都不一样:“以安女士的交通事故案来说,要看以前有没有在同一部位受过伤,假如被侵害人原本左肩部位就有过外伤,那么这次交通事故发生后她又伤到了这个部位,这样的情况做伤病关系鉴定有合理性的。不过本案中被侵权人之前没有受过伤,因个人体质原因得出次要作用的结论,显然是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不应当存在减轻或免除侵权人赔偿责任。”(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黄伟芬)
当天5点15分,开网约车的林师傅沿东新路由南向东往德胜路右转弯,遇上了从东新路由南向北直行的安女士,很不巧发生了车祸。安女士连人带车摔倒,左脚踝和左边肩膀都受了伤,林师傅把她送到了新华医院接受治疗。
18天后,由于手术需要,安女士转到浙大邵逸夫医院,手术加住院共8天,之后的一年时间里,她多次前往医院复诊。
这起事故责任很清楚,当时交警认定网约车也就是林师傅一方全责。
2019年7月23日,安女士委托浙江法会司法鉴定所做了伤残等级的鉴定和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的评定。当时司法鉴定机构给出的鉴定结果为十级残疾。
在安女士的认知里,事故责任和鉴定结果都明确,那么理赔应该会比较顺利。
让安女士没想到的是,理赔不顺利不说,这桩官司,更是一波三折,让她这两年都心力交瘁。
2022年3月24日,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在滨江法院公开审理。
调解前一天保险公司通知无法到场
安女士的案子并不是第一次起诉。
2020年5月,原来的下城法院受理了这桩官司。安女士是原告,林师傅、网约车公司、负责车辆交强险的中国人保和负责商业险的“某保险”两家保险公司均为被告。
法官先是为双方安排了调解,在约定好的调解日子前一天,某保险杭州公司告知投保车辆是和福州中心支公司签订的协议,第二天相关负责人无法到场。
案子因此转到审判庭。
诉讼过程中,中国人保主动向安女士在交强险范围(12万元)内赔付。由于安女士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医疗凭证原件,这些证据原件都在承办法官处,安女士撤诉取回原件,保险公司履行了赔付。
安女士按照司法鉴定出具的伤残等级评定以及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等评定,提出的赔偿金额是二十多万元。
除了12万元,其余的赔偿没有落实,因此,2021年6月份,安女士再次向滨江法院提起诉讼。
再次鉴定,多了一行字
这次,安女士起诉的是林师傅、网约车公司以及“某保险”,要求赔偿医疗费和误工费等共计11余万元。
“某保险”不认可安女士之前的伤残鉴定结果,要求其再次鉴定。
2022年1月12日,安女士在浙江迪安司法鉴定中心再次接受了鉴定,鉴定的事项是伤残程度鉴定和伤病关系鉴定。
鉴定结果是“目前遗留左肩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鉴定为十级伤残。本次外伤在目前左关节功能障碍中起次要作用”。
庭审中,被告方“某保险”提出,鉴于安女士的外伤起次要作用,因此只愿意承担20%的责任。
对于这样的说法,安女士说:“照着这样的说法,我(左)肩袖损伤是我自己造成的?不是车祸的原因?”让她不理解的是,为什么既然司法鉴定已经给出了十级伤残的鉴定结果,其中一份会有这样的因果推论。
浙江迪安司法鉴定中心对于伤病关系的分析:肩关节活动是身体活动的一部分,随着年纪增长会导致身体各关节功能退化,较轻的外力作用就会导致肩袖撕裂,本次外伤可能诱发或加重其自身退变的临床症状。所以认为安女士外伤起次要作用、自身退变起主要作用。
“我是1974年出生的,年纪不算大吧?再说了,鉴定的时候我右肩确实是好的呀,要不是车祸,怎么会自己就左肩撕裂了呢?”安女士说。
安女士的案子没有当场宣判。
“要是保险公司的说法成立,那我是不是就只能赔4万多块钱?光住院治疗就花了6万多,还在家里休养了很久……”安女士说,直到今年初第二次接受司法鉴定的时候,她的左胳膊还是抬不起来。
伤病关系鉴定有没有必要?
听听专业律师说法
交通事故当中,受害人没有过错,其体质情况对损害后果的影响,和减轻侵权人责任之间有什么关系?
小时新闻记者咨询了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祝志建律师。
祝志建表示:“保险公司试图通过次要作用的说法来确定损害赔偿责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在类似的交通事故案中,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适用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其中第七十六条第二项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倘若被侵权人对损害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安女士这个案子,安女士如果在交通事故中存在过错,确实会影响其计算残疾赔偿金是否应当减扣,“当时交警的责任事故认定比较明确的,机动车全责,非机动车无责。所以我认为个人体质和交通事故是两码事,作为被侵权人(安女士)不应该因为自身体质状况对交通事故导致的伤残负相应责任。”
什么情况下这个伤病关系鉴定会影响责任认定?
祝志健说每一个案例都不一样:“以安女士的交通事故案来说,要看以前有没有在同一部位受过伤,假如被侵害人原本左肩部位就有过外伤,那么这次交通事故发生后她又伤到了这个部位,这样的情况做伤病关系鉴定有合理性的。不过本案中被侵权人之前没有受过伤,因个人体质原因得出次要作用的结论,显然是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不应当存在减轻或免除侵权人赔偿责任。”(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黄伟芬)
《人世间》给我的启示:
孩子若是出类拔萃
那就帮他丰满羽翼,
来日
展翅高飞
他们有梦要追
所以生来与父母也只是相遇一场
孩子若是平凡之辈
那就放过他吧
承欢膝下 平凡渡过
也不枉人世间走一遭
为人父母
不要过分勉强
有些鸟虽然有翅膀,
却从未飞上天空
人世间太多不易
何必自寻烦恼
接受孩子的平庸
就像孩子从来没有要求
父母优秀一样,
穷不怪父,孝不比兄,
苦不责妻,气不凶子,
人生在世 变化无常
努力奋斗的同时
学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看淡一切功名利禄
不必要强加太多期待给孩子
因为每个肩膀的承受力不尽相同
不管你是否相信,人世间都有一个铁律:
多年以后,
能陪在你我身边的,
往往是最不优秀的那个…re
孩子若是出类拔萃
那就帮他丰满羽翼,
来日
展翅高飞
他们有梦要追
所以生来与父母也只是相遇一场
孩子若是平凡之辈
那就放过他吧
承欢膝下 平凡渡过
也不枉人世间走一遭
为人父母
不要过分勉强
有些鸟虽然有翅膀,
却从未飞上天空
人世间太多不易
何必自寻烦恼
接受孩子的平庸
就像孩子从来没有要求
父母优秀一样,
穷不怪父,孝不比兄,
苦不责妻,气不凶子,
人生在世 变化无常
努力奋斗的同时
学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看淡一切功名利禄
不必要强加太多期待给孩子
因为每个肩膀的承受力不尽相同
不管你是否相信,人世间都有一个铁律:
多年以后,
能陪在你我身边的,
往往是最不优秀的那个…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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