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同的街上,一个八十多岁的老人
据说阳了,被送到医院,据说对接有问题,据说在铁路医院附近无助地行走,据说好像是大同的。据说有120的车子送来的,据说好像没交接好——
这里只能用据说和好像,就像据说大同五医院的工作人员在点某某什么的宾馆让一些人打一样,这些都只是据说。
因为我们不能信谣,也不能传谣,我们要传播最正的能量,这样,好像很好,要相信每天疫情的发布汇报,相信领导。
这是真的,现在,天气冷了,风很大,冻得快不会说话了,我们真不知道,或者可以讲,怕知道。
老人也很冷,老百姓的心也很冷,
今天11月12日,与双11无关,供什么,吃什么吧,家里还有些碎钱。因为我们同样在隔离,现在应该要三十三天了。
据说阳了,被送到医院,据说对接有问题,据说在铁路医院附近无助地行走,据说好像是大同的。据说有120的车子送来的,据说好像没交接好——
这里只能用据说和好像,就像据说大同五医院的工作人员在点某某什么的宾馆让一些人打一样,这些都只是据说。
因为我们不能信谣,也不能传谣,我们要传播最正的能量,这样,好像很好,要相信每天疫情的发布汇报,相信领导。
这是真的,现在,天气冷了,风很大,冻得快不会说话了,我们真不知道,或者可以讲,怕知道。
老人也很冷,老百姓的心也很冷,
今天11月12日,与双11无关,供什么,吃什么吧,家里还有些碎钱。因为我们同样在隔离,现在应该要三十三天了。
严格意义上说重庆主城没像原来那种封城,是各个区做了要求,各区的小区各自做了细化。有些可以自由进出,只是要求带好口罩、扫场所码,有些小区也在要求不得进出。
还是有点小疑惑,官方没说静默7天,物业来说,这会不会是层层加码还是造谣传谣?
周边大点的商业场所都停工了,街上只有零星行人和车,生活物资供应没啥问题。不过外面也冷,今天周6,很多人也自发在家闭关!
未来效果如何,#重庆疫情# 影响会有多大多久,只有拭目以待!
还是有点小疑惑,官方没说静默7天,物业来说,这会不会是层层加码还是造谣传谣?
周边大点的商业场所都停工了,街上只有零星行人和车,生活物资供应没啥问题。不过外面也冷,今天周6,很多人也自发在家闭关!
未来效果如何,#重庆疫情# 影响会有多大多久,只有拭目以待!
#风险区由三类调整为高低两类##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优化疫情防控的20条措施# 在媒体标题党忽悠下,开始我们以为入境人员隔离管控5+3相比原7+3,隔离时间减少了两天,仔细一看内容,才知道实质上入境隔离时间反而增加了一天——集中隔离5天+居家隔离3天。看到这,心里舒服了点,没有开始时以为减少了两天那么激动悲观了。但是,很多人仍然担心,居家隔离这个“3”,能不能落到实处?虽然要求很明确,“居家隔离,期间赋码,不得外出”,但是,有些人他就是不守规矩怎么办?能不能真正落实5(集中隔离)+3(居家隔离)?就是说,隔离时间能不能真正达到8天?如果真能落到实处,真的达到8天,那相比第九版入境人员7+3,实质上更严格了一些,那我们不必悲观,应该乐观才对。
所以,重点是,“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不得外出”,能不能真正落到实处。有的人不守规矩怎么办?我建议,像出台“疫情防控二十条”一样,完善惩治措施。有些事,靠自觉不行,要靠制度。
怎么完善惩治措施呢?比如居家隔离期间,违反“不得外出”规定外出,罚款10万人民币,同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据对疫情防控实际产生的影响,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人说,会不会太重了?
别担心,就是违反规定罚款100万,判十年,你老老实实居家隔离,你有啥担心的?对不对?你担心,说明你骨子里就想违反居家隔离不得外出的规定。罚你,判你,你有啥抱怨的?恐怕全国人民都赞成罚你、判你。
那怎么知道他居家隔离期间外出?
当然不能纯靠自觉,要有一定措施,比如,纸质封条+监控,或者门磁。
你可以撕开封条,只要你不怕罚款10万,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想啊。既然取消了中风险地区,风险区有三类调整为两类,只有高风险和低风险。我们是不是可以赋予红码、黄码、绿码新动能?
阳性、隔离(包含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人员,赋红码,禁止出行。
为了最大限度降低传播风险,居家隔离结束人员,列为健康监测对象,为期一个月,赋黄码。赋黄码人员,可出行,可到公共场合,出入公共场合必须扫码。同时,健康监测人员,强制佩戴N95口罩,如在一个月健康监测期间,不佩戴口罩,罚款1万元人民币。
处于健康监测期间出行,扫码时,设置自动警示提示,“黄码,健康监测人员,戴N95口罩可通行”。这样,如果他不戴N95口罩,公共场合可以拒绝其进入,人民群众也可以举报,举报有奖。
绿码人员,畅行无阻。出入公共场合强制佩戴口罩,可参考中国香港在公共场合不戴口罩罚款5000港币,考虑到香港是发达地区,在内地公共场合不戴口罩罚款500元人民币即可。
同时,为了最大限度降低疫情给人民群众造成的恐慌,最大限度减少医疗挤兑的风险,可以参照台湾省对疫情信息发布的做法,除各级卫健委,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疫情信息,不管真假,违者罚款+判刑。只要擅自发布疫情信息的,信息是真的,以侵犯隐私为据,逮人+罚款10万人民币。信息是假的,构成谣言,造谣传谣,逮人+罚款100万人民币。看谁还敢写满地无主的手机制造恐慌吓人。
大家觉得可行?[思考]
所以,重点是,“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不得外出”,能不能真正落到实处。有的人不守规矩怎么办?我建议,像出台“疫情防控二十条”一样,完善惩治措施。有些事,靠自觉不行,要靠制度。
怎么完善惩治措施呢?比如居家隔离期间,违反“不得外出”规定外出,罚款10万人民币,同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据对疫情防控实际产生的影响,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人说,会不会太重了?
别担心,就是违反规定罚款100万,判十年,你老老实实居家隔离,你有啥担心的?对不对?你担心,说明你骨子里就想违反居家隔离不得外出的规定。罚你,判你,你有啥抱怨的?恐怕全国人民都赞成罚你、判你。
那怎么知道他居家隔离期间外出?
当然不能纯靠自觉,要有一定措施,比如,纸质封条+监控,或者门磁。
你可以撕开封条,只要你不怕罚款10万,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想啊。既然取消了中风险地区,风险区有三类调整为两类,只有高风险和低风险。我们是不是可以赋予红码、黄码、绿码新动能?
阳性、隔离(包含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人员,赋红码,禁止出行。
为了最大限度降低传播风险,居家隔离结束人员,列为健康监测对象,为期一个月,赋黄码。赋黄码人员,可出行,可到公共场合,出入公共场合必须扫码。同时,健康监测人员,强制佩戴N95口罩,如在一个月健康监测期间,不佩戴口罩,罚款1万元人民币。
处于健康监测期间出行,扫码时,设置自动警示提示,“黄码,健康监测人员,戴N95口罩可通行”。这样,如果他不戴N95口罩,公共场合可以拒绝其进入,人民群众也可以举报,举报有奖。
绿码人员,畅行无阻。出入公共场合强制佩戴口罩,可参考中国香港在公共场合不戴口罩罚款5000港币,考虑到香港是发达地区,在内地公共场合不戴口罩罚款500元人民币即可。
同时,为了最大限度降低疫情给人民群众造成的恐慌,最大限度减少医疗挤兑的风险,可以参照台湾省对疫情信息发布的做法,除各级卫健委,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疫情信息,不管真假,违者罚款+判刑。只要擅自发布疫情信息的,信息是真的,以侵犯隐私为据,逮人+罚款10万人民币。信息是假的,构成谣言,造谣传谣,逮人+罚款100万人民币。看谁还敢写满地无主的手机制造恐慌吓人。
大家觉得可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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