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咬文嚼字|说“嫦娥” “嫦娥”一词,承载着国人千百年的“奔月”梦想。那么,“嫦娥”从何而来,何以称“嫦娥”?
先得说说“常羲”。传说“常羲”是我国东方民族部落首领帝俊的妻子。《山海经·大荒西经》:“帝俊妻常羲,生月十有二。”在上古神话中,常羲是月母,生了十二个月亮。羲者,曦也。姜亮夫先生在《楚辞今绎讲录》中解释太阳神“羲和”的名称时说,“羲”字当是“曦”。曦,本义是“日光”,也可泛指“光”。可见“常羲”当是“常曦”,即恒久之光。在一些典籍中,“常羲”也写作“常儀”。《世本·作篇》:“黄帝使羲和作占日,常儀作占月。”儀、羲二字都从“我”得声,并属歌部,故通。
大概从西汉时起,月亮之神“常羲”,逐渐演化成月中仙子“嫦娥”了。
《淮南子·览冥训》:“羿请不死之药于西王母,姮娥窃以奔月,怅然有丧,无以续之。”高诱注:“姮娥,羿妻。羿请不死药于西王母,未及服食之,姮娥盗食之,得仙,奔入月中为月精也。”庄逵吉校云:“姮娥,诸本皆作恒娥。”“姮”即“恒”的俗字。而“恒”与“常”,古时不仅意义相通,读音也很相近。在古韵中“娥”与“羲”也同部。可见,“常羲”与“姮娥”声近义通,一般认为后者是前者演化而来。
据《汉语大词典》,汉代因避文帝刘恒之讳,“恒娥”或“姮娥”便改称“常娥”,后又在“常”旁加“女”字作“嫦娥”。从隋唐开始,“嫦娥”频频出现在文人骚客的诗词之中。有作“恒娥”的。如唐韩愈《月蚀》诗:“恒娥还宫室,太阳有室家。”也有作“常娥”的。唐徐凝《八月十五夜》诗:“皎皎秋空八月圆,常娥端正桂枝鲜。”还有作“嫦娥”的。前蜀韦庄《谒金门》词:“天上嫦娥人不识,寄书何处觅?”
晚唐避唐穆宗李恒讳,北宋避宋真宗赵恒讳,所以自北宋以后,“恒娥”“姮娥”的写法逐渐减少。又由于嫦娥是月宫仙女,在“常娥”与“嫦娥”之间,人们容易选用带女旁的“嫦”字,所以在元明时期,“常娥”也很少见了,“嫦娥”一词逐渐一统天下。 https://t.cn/A6omjTH1
先得说说“常羲”。传说“常羲”是我国东方民族部落首领帝俊的妻子。《山海经·大荒西经》:“帝俊妻常羲,生月十有二。”在上古神话中,常羲是月母,生了十二个月亮。羲者,曦也。姜亮夫先生在《楚辞今绎讲录》中解释太阳神“羲和”的名称时说,“羲”字当是“曦”。曦,本义是“日光”,也可泛指“光”。可见“常羲”当是“常曦”,即恒久之光。在一些典籍中,“常羲”也写作“常儀”。《世本·作篇》:“黄帝使羲和作占日,常儀作占月。”儀、羲二字都从“我”得声,并属歌部,故通。
大概从西汉时起,月亮之神“常羲”,逐渐演化成月中仙子“嫦娥”了。
《淮南子·览冥训》:“羿请不死之药于西王母,姮娥窃以奔月,怅然有丧,无以续之。”高诱注:“姮娥,羿妻。羿请不死药于西王母,未及服食之,姮娥盗食之,得仙,奔入月中为月精也。”庄逵吉校云:“姮娥,诸本皆作恒娥。”“姮”即“恒”的俗字。而“恒”与“常”,古时不仅意义相通,读音也很相近。在古韵中“娥”与“羲”也同部。可见,“常羲”与“姮娥”声近义通,一般认为后者是前者演化而来。
据《汉语大词典》,汉代因避文帝刘恒之讳,“恒娥”或“姮娥”便改称“常娥”,后又在“常”旁加“女”字作“嫦娥”。从隋唐开始,“嫦娥”频频出现在文人骚客的诗词之中。有作“恒娥”的。如唐韩愈《月蚀》诗:“恒娥还宫室,太阳有室家。”也有作“常娥”的。唐徐凝《八月十五夜》诗:“皎皎秋空八月圆,常娥端正桂枝鲜。”还有作“嫦娥”的。前蜀韦庄《谒金门》词:“天上嫦娥人不识,寄书何处觅?”
晚唐避唐穆宗李恒讳,北宋避宋真宗赵恒讳,所以自北宋以后,“恒娥”“姮娥”的写法逐渐减少。又由于嫦娥是月宫仙女,在“常娥”与“嫦娥”之间,人们容易选用带女旁的“嫦”字,所以在元明时期,“常娥”也很少见了,“嫦娥”一词逐渐一统天下。 https://t.cn/A6omjTH1
#台北故宫回应因展柜装不下裁清朝古画##台北故宫文物毁损视频首曝光##台北故宫惩处2名致文物破损职员#
因展柜小竟切割古画,台北故宫多次损毁文物引两岸网友共怒
几日前,媒体报道台北故宫博物院摔碎珍藏的文物却隐瞒不报,令海峡两岸一片哗然,最近又传出,为了能放进展柜居然随意裁剪清朝名画,堪称现代版的削足适履。作为文物保护机构三番五次出现破坏文物事件,谁来管理?
台北故宫接二连三损坏文物
2021年2月3日、2022年4月7日打开文物包裹后发现“明 弘治款 娇黄绿彩双龙小碗”“清 康熙款 暗龙白里小黄瓷碗”破损;2022年5月19日整理文物时,由于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疏忽,致“清 乾隆 青花花卉盘”(右上)掉落破损。台北故宫表示前面两件文物开包裹时,就发现文物已经破损,事后调阅监视器、展开调查,确认非人为疏失。“而清 乾隆 青花花卉盘”,是今年5月19日整理文物时,故宫人员在工作台上作业过程,不慎让文物从工作台掉落到地面上。据台湾《联合报》报道,三件损毁文物价值超过25亿新台币(约5.63亿人民币)。
近日被曝出的“黄河兰州浮桥图”为重要古物,10年前筹办展览过程中,因为展示柜装不下,当时一名林姓科长要求把“原装裱”的“花绫”左右两侧各裁掉一部分。时任台北故宫博物院院长获报后隐瞒此事,并未采取任何惩处和调查。11月1日晚间,台北故宫博物院全面公开历年文物状况及修护记录。据历年资料显示,台北故宫博物院内陶瓷器伤损破裂经评估送修的数量,一共有359件。
损坏文物如何处罚?
从犯罪主观来判断,经手人经常会面临故意损坏或是失职两种认定。
在得一策量刑预测报告查看中,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七十六条 文物行政部门、文物收藏单位、文物商店、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的工作人员,因不负责任造成文物保护单位、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开除公职或者吊销其从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故意损毁文物罪,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明知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认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而予以故意损毁的行为。因为展示柜小就裁剪古画的行为,就属于故意损坏文物。
《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失职造成文物损毁
不慎被摔坏“清乾隆青花花卉盘”的行为并不属于故意,但如果被认定为严重不负责任那么也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第九十三条 刑法中所称国家工作人员,包括 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因此博物馆工作人员也属于本条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
从得一策“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的量刑预测报告可以看到,触犯此罪名的免于刑罚案件占案件数量一半以上,由此可见此类案件可能存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情形存在。
侵权责任
损毁文物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台北故宫对于这次过失损毁文物只给予了行政处罚。对于台北故宫工作人员于2022年5月19日整理文物时,在作业过程中因操作疏忽,致“清乾隆青花花卉盘”掉落破损一事,公布行政惩处结果。依情节轻重,惩处两名职员。其中一人因执行公务疏失,致文物有重大毁损,核予记一大过处分;另一人未妥适照管提出的文物盒,于盒内尚有文物情形下,也未确实扣上盒子系带,致他人因疏失而有文物毁损,核予申诫二次处分。
每一件文物都应该被珍惜,它们穿越千百年的时光流传至今,身上承载了国家的历史、文化,因个别人的疏忽大意就受到损毁实在令人惋惜。
因展柜小竟切割古画,台北故宫多次损毁文物引两岸网友共怒
几日前,媒体报道台北故宫博物院摔碎珍藏的文物却隐瞒不报,令海峡两岸一片哗然,最近又传出,为了能放进展柜居然随意裁剪清朝名画,堪称现代版的削足适履。作为文物保护机构三番五次出现破坏文物事件,谁来管理?
台北故宫接二连三损坏文物
2021年2月3日、2022年4月7日打开文物包裹后发现“明 弘治款 娇黄绿彩双龙小碗”“清 康熙款 暗龙白里小黄瓷碗”破损;2022年5月19日整理文物时,由于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疏忽,致“清 乾隆 青花花卉盘”(右上)掉落破损。台北故宫表示前面两件文物开包裹时,就发现文物已经破损,事后调阅监视器、展开调查,确认非人为疏失。“而清 乾隆 青花花卉盘”,是今年5月19日整理文物时,故宫人员在工作台上作业过程,不慎让文物从工作台掉落到地面上。据台湾《联合报》报道,三件损毁文物价值超过25亿新台币(约5.63亿人民币)。
近日被曝出的“黄河兰州浮桥图”为重要古物,10年前筹办展览过程中,因为展示柜装不下,当时一名林姓科长要求把“原装裱”的“花绫”左右两侧各裁掉一部分。时任台北故宫博物院院长获报后隐瞒此事,并未采取任何惩处和调查。11月1日晚间,台北故宫博物院全面公开历年文物状况及修护记录。据历年资料显示,台北故宫博物院内陶瓷器伤损破裂经评估送修的数量,一共有359件。
损坏文物如何处罚?
从犯罪主观来判断,经手人经常会面临故意损坏或是失职两种认定。
在得一策量刑预测报告查看中,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七十六条 文物行政部门、文物收藏单位、文物商店、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的工作人员,因不负责任造成文物保护单位、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开除公职或者吊销其从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故意损毁文物罪,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明知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认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而予以故意损毁的行为。因为展示柜小就裁剪古画的行为,就属于故意损坏文物。
《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失职造成文物损毁
不慎被摔坏“清乾隆青花花卉盘”的行为并不属于故意,但如果被认定为严重不负责任那么也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第九十三条 刑法中所称国家工作人员,包括 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因此博物馆工作人员也属于本条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
从得一策“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的量刑预测报告可以看到,触犯此罪名的免于刑罚案件占案件数量一半以上,由此可见此类案件可能存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情形存在。
侵权责任
损毁文物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台北故宫对于这次过失损毁文物只给予了行政处罚。对于台北故宫工作人员于2022年5月19日整理文物时,在作业过程中因操作疏忽,致“清乾隆青花花卉盘”掉落破损一事,公布行政惩处结果。依情节轻重,惩处两名职员。其中一人因执行公务疏失,致文物有重大毁损,核予记一大过处分;另一人未妥适照管提出的文物盒,于盒内尚有文物情形下,也未确实扣上盒子系带,致他人因疏失而有文物毁损,核予申诫二次处分。
每一件文物都应该被珍惜,它们穿越千百年的时光流传至今,身上承载了国家的历史、文化,因个别人的疏忽大意就受到损毁实在令人惋惜。
#台北故宫回应因展柜装不下裁清朝古画##台北故宫文物毁损视频首曝光##台北故宫惩处2名致文物破损职员#
因展柜小竟切割古画,台北故宫多次损毁文物引两岸网友共怒
几日前,媒体报道台北故宫博物院摔碎珍藏的文物却隐瞒不报,令海峡两岸一片哗然,最近又传出,为了能放进展柜居然随意裁剪清朝名画,堪称现代版的削足适履。作为文物保护机构三番五次出现破坏文物事件,谁来管理?
台北故宫接二连三损坏文物
2021年2月3日、2022年4月7日打开文物包裹后发现“明 弘治款 娇黄绿彩双龙小碗”“清 康熙款 暗龙白里小黄瓷碗”破损;2022年5月19日整理文物时,由于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疏忽,致“清 乾隆 青花花卉盘”(右上)掉落破损。台北故宫表示前面两件文物开包裹时,就发现文物已经破损,事后调阅监视器、展开调查,确认非人为疏失。“而清 乾隆 青花花卉盘”,是今年5月19日整理文物时,故宫人员在工作台上作业过程,不慎让文物从工作台掉落到地面上。据台湾《联合报》报道,三件损毁文物价值超过25亿新台币(约5.63亿人民币)。
近日被曝出的“黄河兰州浮桥图”为重要古物,10年前筹办展览过程中,因为展示柜装不下,当时一名林姓科长要求把“原装裱”的“花绫”左右两侧各裁掉一部分。时任台北故宫博物院院长获报后隐瞒此事,并未采取任何惩处和调查。11月1日晚间,台北故宫博物院全面公开历年文物状况及修护记录。据历年资料显示,台北故宫博物院内陶瓷器伤损破裂经评估送修的数量,一共有359件。
损坏文物如何处罚?
从犯罪主观来判断,经手人经常会面临故意损坏或是失职两种认定。
在得一策量刑预测报告查看中,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七十六条 文物行政部门、文物收藏单位、文物商店、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的工作人员,因不负责任造成文物保护单位、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开除公职或者吊销其从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故意损毁文物罪,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明知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认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而予以故意损毁的行为。因为展示柜小就裁剪古画的行为,就属于故意损坏文物。
《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失职造成文物损毁
不慎被摔坏“清乾隆青花花卉盘”的行为并不属于故意,但如果被认定为严重不负责任那么也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第九十三条 刑法中所称国家工作人员,包括 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因此博物馆工作人员也属于本条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
从得一策“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的量刑预测报告可以看到,触犯此罪名的免于刑罚案件占案件数量一半以上,由此可见此类案件可能存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情形存在。
侵权责任
损毁文物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台北故宫对于这次过失损毁文物只给予了行政处罚。对于台北故宫工作人员于2022年5月19日整理文物时,在作业过程中因操作疏忽,致“清乾隆青花花卉盘”掉落破损一事,公布行政惩处结果。依情节轻重,惩处两名职员。其中一人因执行公务疏失,致文物有重大毁损,核予记一大过处分;另一人未妥适照管提出的文物盒,于盒内尚有文物情形下,也未确实扣上盒子系带,致他人因疏失而有文物毁损,核予申诫二次处分。
每一件文物都应该被珍惜,它们穿越千百年的时光流传至今,身上承载了国家的历史、文化,因个别人的疏忽大意就受到损毁实在令人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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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被曝出的“黄河兰州浮桥图”为重要古物,10年前筹办展览过程中,因为展示柜装不下,当时一名林姓科长要求把“原装裱”的“花绫”左右两侧各裁掉一部分。时任台北故宫博物院院长获报后隐瞒此事,并未采取任何惩处和调查。11月1日晚间,台北故宫博物院全面公开历年文物状况及修护记录。据历年资料显示,台北故宫博物院内陶瓷器伤损破裂经评估送修的数量,一共有35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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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毁文物罪,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明知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认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而予以故意损毁的行为。因为展示柜小就裁剪古画的行为,就属于故意损坏文物。
《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失职造成文物损毁
不慎被摔坏“清乾隆青花花卉盘”的行为并不属于故意,但如果被认定为严重不负责任那么也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第九十三条 刑法中所称国家工作人员,包括 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因此博物馆工作人员也属于本条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
从得一策“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的量刑预测报告可以看到,触犯此罪名的免于刑罚案件占案件数量一半以上,由此可见此类案件可能存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情形存在。
侵权责任
损毁文物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台北故宫对于这次过失损毁文物只给予了行政处罚。对于台北故宫工作人员于2022年5月19日整理文物时,在作业过程中因操作疏忽,致“清乾隆青花花卉盘”掉落破损一事,公布行政惩处结果。依情节轻重,惩处两名职员。其中一人因执行公务疏失,致文物有重大毁损,核予记一大过处分;另一人未妥适照管提出的文物盒,于盒内尚有文物情形下,也未确实扣上盒子系带,致他人因疏失而有文物毁损,核予申诫二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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