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憋不住才在墙角小便,是她走过来看到我的,凭什么我要赔3000多块给她?”张先生深感委屈,因为一泡尿被罚3000块,可他明明不是故意的!如果反过来是女士尿急,难道她也要赔我钱吗?
张先生在工地上班,是一个工人,因为在工地上干活尿急憋不住,就就地找一个墙角解决,可谁知道被工地上的赵女士看到了。
当时赵女士也在工地上面干活搬运钢筋,而张先生大概离她有四十米左右的距离。她认为张先生这个举动是正对着她,让她感觉受到了侮辱。
于是赵女士越想越委屈,就报了案。后来两人为赔偿的事情吵得不可开交,各自有各自的说法。
赵女士认为:张先生故意不去厕所,而是站在工地的墙角让她看到这一幕,就是一种侮辱,需要张先生向她赔礼道歉,还要买一身新的衣服给她,再给她放鞭炮去晦气,当然还需要一个红包补偿,总计大概3060元。
张先生认为:当时我真的是尿急,并非是故意的,我愿意道歉,但是不希望赔偿这么多钱。当时我是对着墙角,只是侧面让她看见。但在她的角度看来,我是在她的正前方,我觉得很冤枉。
警方认为:张先生的行为确实属于故意裸露身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本来要对他行政拘留,但考虑到张先生确实不是故意的,如果张先生同意赔偿取得谅解,可以免去处罚。后来,张先生无奈赔了3060块。
网友对这件事情也是议论纷纷,有的网友说,工地上有女工是明显知道的,小便还不去厕所,有故意之嫌,付出代价也是应该的,虽然赔偿是多了点,就当吸取教训吧,如果是自己的姐妹遇到这种事也是够气愤的,以后就不会再有了。
但也有网友有不同意见,他们认为赵女士要钱太多了,在她眼里有钱解决的事情都不叫侮辱,赔偿3000的法律依据在哪里?想要多少要多少吗?以后不用抬钢筋了,天天在工地转悠,一个月怎么也得挣个三万两万的,比抬钢筋轻松多了!
我觉得张先生应该要记住这个教训,下次不要再犯错了,确实是你自己本身有问题,如果去厕所解决,不要贪图方便,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所以文明很重要!
对于赵女士,我想对她说,得饶人处且饶人。你也是一个工人,知道在工地上干活不容易,你让他道歉是合理的,但是赔偿这么多,我觉得有点讹人,毕竟张先生不是故意的,多一点理解会更好吧!
张先生在工地上班,是一个工人,因为在工地上干活尿急憋不住,就就地找一个墙角解决,可谁知道被工地上的赵女士看到了。
当时赵女士也在工地上面干活搬运钢筋,而张先生大概离她有四十米左右的距离。她认为张先生这个举动是正对着她,让她感觉受到了侮辱。
于是赵女士越想越委屈,就报了案。后来两人为赔偿的事情吵得不可开交,各自有各自的说法。
赵女士认为:张先生故意不去厕所,而是站在工地的墙角让她看到这一幕,就是一种侮辱,需要张先生向她赔礼道歉,还要买一身新的衣服给她,再给她放鞭炮去晦气,当然还需要一个红包补偿,总计大概3060元。
张先生认为:当时我真的是尿急,并非是故意的,我愿意道歉,但是不希望赔偿这么多钱。当时我是对着墙角,只是侧面让她看见。但在她的角度看来,我是在她的正前方,我觉得很冤枉。
警方认为:张先生的行为确实属于故意裸露身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本来要对他行政拘留,但考虑到张先生确实不是故意的,如果张先生同意赔偿取得谅解,可以免去处罚。后来,张先生无奈赔了3060块。
网友对这件事情也是议论纷纷,有的网友说,工地上有女工是明显知道的,小便还不去厕所,有故意之嫌,付出代价也是应该的,虽然赔偿是多了点,就当吸取教训吧,如果是自己的姐妹遇到这种事也是够气愤的,以后就不会再有了。
但也有网友有不同意见,他们认为赵女士要钱太多了,在她眼里有钱解决的事情都不叫侮辱,赔偿3000的法律依据在哪里?想要多少要多少吗?以后不用抬钢筋了,天天在工地转悠,一个月怎么也得挣个三万两万的,比抬钢筋轻松多了!
我觉得张先生应该要记住这个教训,下次不要再犯错了,确实是你自己本身有问题,如果去厕所解决,不要贪图方便,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所以文明很重要!
对于赵女士,我想对她说,得饶人处且饶人。你也是一个工人,知道在工地上干活不容易,你让他道歉是合理的,但是赔偿这么多,我觉得有点讹人,毕竟张先生不是故意的,多一点理解会更好吧!
“我憋不住才在墙角小便,是她走过来看到我的,凭什么我要赔3000多块给她?”张先生深感委屈,因为一泡尿被罚3000块,可他明明不是故意的!如果反过来是女士尿急,难道她也要赔我钱吗?
张先生在工地上班,是一个工人,因为在工地上干活尿急憋不住,就就地找一个墙角解决,可谁知道被工地上的赵女士看到了。
当时赵女士也在工地上面干活搬运钢筋,而张先生大概离她有四十米左右的距离。她认为张先生这个举动是正对着她,让她感觉受到了侮辱。
于是赵女士越想越委屈,就报了案。后来两人为赔偿的事情吵得不可开交,各自有各自的说法。
赵女士认为:张先生故意不去厕所,而是站在工地的墙角让她看到这一幕,就是一种侮辱,需要张先生向她赔礼道歉,还要买一身新的衣服给她,再给她放鞭炮去晦气,当然还需要一个红包补偿,总计大概3060元。
张先生认为:当时我真的是尿急,并非是故意的,我愿意道歉,但是不希望赔偿这么多钱。当时我是对着墙角,只是侧面让她看见。但在她的角度看来,我是在她的正前方,我觉得很冤枉。
警方认为:张先生的行为确实属于故意裸露身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本来要对他行政拘留,但考虑到张先生确实不是故意的,如果张先生同意赔偿取得谅解,可以免去处罚。后来,张先生无奈赔了3060块。
网友对这件事情也是议论纷纷,有的网友说,工地上有女工是明显知道的,小便还不去厕所,有故意之嫌,付出代价也是应该的,虽然赔偿是多了点,就当吸取教训吧,如果是自己的姐妹遇到这种事也是够气愤的,以后就不会再有了。
但也有网友有不同意见,他们认为赵女士要钱太多了,在她眼里有钱解决的事情都不叫侮辱,赔偿3000的法律依据在哪里?想要多少要多少吗?以后不用抬钢筋了,天天在工地转悠,一个月怎么也得挣个三万两万的,比抬钢筋轻松多了!
我觉得张先生应该要记住这个教训,下次不要再犯错了,确实是你自己本身有问题,如果去厕所解决,不要贪图方便,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所以文明很重要!
对于赵女士,我想对她说,得饶人处且饶人。你也是一个工人,知道在工地上干活不容易,你让他道歉是合理的,但是赔偿这么多,我觉得有点讹人,毕竟张先生不是故意的,多一点理解会更好吧!
张先生在工地上班,是一个工人,因为在工地上干活尿急憋不住,就就地找一个墙角解决,可谁知道被工地上的赵女士看到了。
当时赵女士也在工地上面干活搬运钢筋,而张先生大概离她有四十米左右的距离。她认为张先生这个举动是正对着她,让她感觉受到了侮辱。
于是赵女士越想越委屈,就报了案。后来两人为赔偿的事情吵得不可开交,各自有各自的说法。
赵女士认为:张先生故意不去厕所,而是站在工地的墙角让她看到这一幕,就是一种侮辱,需要张先生向她赔礼道歉,还要买一身新的衣服给她,再给她放鞭炮去晦气,当然还需要一个红包补偿,总计大概3060元。
张先生认为:当时我真的是尿急,并非是故意的,我愿意道歉,但是不希望赔偿这么多钱。当时我是对着墙角,只是侧面让她看见。但在她的角度看来,我是在她的正前方,我觉得很冤枉。
警方认为:张先生的行为确实属于故意裸露身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本来要对他行政拘留,但考虑到张先生确实不是故意的,如果张先生同意赔偿取得谅解,可以免去处罚。后来,张先生无奈赔了3060块。
网友对这件事情也是议论纷纷,有的网友说,工地上有女工是明显知道的,小便还不去厕所,有故意之嫌,付出代价也是应该的,虽然赔偿是多了点,就当吸取教训吧,如果是自己的姐妹遇到这种事也是够气愤的,以后就不会再有了。
但也有网友有不同意见,他们认为赵女士要钱太多了,在她眼里有钱解决的事情都不叫侮辱,赔偿3000的法律依据在哪里?想要多少要多少吗?以后不用抬钢筋了,天天在工地转悠,一个月怎么也得挣个三万两万的,比抬钢筋轻松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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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赵女士,我想对她说,得饶人处且饶人。你也是一个工人,知道在工地上干活不容易,你让他道歉是合理的,但是赔偿这么多,我觉得有点讹人,毕竟张先生不是故意的,多一点理解会更好吧!
常态核酸的目的就是能第一时间发现感染者,并精确到10人这样的小单位,10人一管嘛。然后迅速让这10原地报备,停止流动,以防继续扩散到更多的人。与常态核酸的配合程序就是流调,所到公共场合无不扫健康码,数字化备注管理。更进一步就是,感染者在报备前已经去过的地方,列入风险管控,其他经过的人属于时空交集,皆需报备,停止社会活动,隔离观察,隔离期间一天一核,直至确认无碍,一般是五到七天。所以我们看到每天的疫情播报中,新发现的感染者无非两个源头,一社会面筛查,就是常态核酸发现的,一隔离期间产生,就是报备后一天一管一核发现的。
要说这里还有什么“漏洞”,就是72小时常态的72小时间隔和发现后接到通知到报备隔离间的活动时间差。比如我这次隔离,是因为11月2日有感染者去了北京某医院,而我是在第二天即11月3日去了同一家医院。理论上过程是这样的,11月2日(含之前)感染者未被发现有问题、否则11月2日他/她就去不了医院了嘛。而在11月2日之后的时间段,此人才被发现,应是该人超出了常态核酸的时间,没有按照72一核去做,所以发现的晚。
而我是11月7日晚20点收到疾控中心手机短信通知,当时我还没看见,直到第二天上午才看到新短信,还差点给删了,因为新短信很多嘛。然后我见信马上报备,经社区卫生院和公安局电话询问相关个人信息居住信息以及期间个人活动信息后,居家隔离到现在,防疫工作人员上门核酸。
论起来11月2日到11月7日,出入医院的那位某人,已经以一种存在感染他人的高风险状态下活动了五天。我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从11月3日到11月7日也活动了四天。好在我在这人不抗拒核酸,属于那种主动一天一核的好事者,所以我的社会危害可以忽略了,但是我仍然在看到通知后,立即报备,而不是怀着侥幸心理继续“正常活动”。
现在疫情又到了一个季节性高发的时间段,大家不仅要做好个人防护,一样要配合所在地区疾控中心的安排,不要仗着自己打了三针,个人印象里口罩整天就没怎么摘,就认为压根没事,对收到的针对性信息视而不见,耍小聪明钻防疫政策的程序空子。
要真在自己身上破了防疫政策的防线,哪怕只是一个小缺口,等待你的可不光是个人感染新冠这么简单,而是还要付法律后果~~[吃瓜]
要说这里还有什么“漏洞”,就是72小时常态的72小时间隔和发现后接到通知到报备隔离间的活动时间差。比如我这次隔离,是因为11月2日有感染者去了北京某医院,而我是在第二天即11月3日去了同一家医院。理论上过程是这样的,11月2日(含之前)感染者未被发现有问题、否则11月2日他/她就去不了医院了嘛。而在11月2日之后的时间段,此人才被发现,应是该人超出了常态核酸的时间,没有按照72一核去做,所以发现的晚。
而我是11月7日晚20点收到疾控中心手机短信通知,当时我还没看见,直到第二天上午才看到新短信,还差点给删了,因为新短信很多嘛。然后我见信马上报备,经社区卫生院和公安局电话询问相关个人信息居住信息以及期间个人活动信息后,居家隔离到现在,防疫工作人员上门核酸。
论起来11月2日到11月7日,出入医院的那位某人,已经以一种存在感染他人的高风险状态下活动了五天。我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从11月3日到11月7日也活动了四天。好在我在这人不抗拒核酸,属于那种主动一天一核的好事者,所以我的社会危害可以忽略了,但是我仍然在看到通知后,立即报备,而不是怀着侥幸心理继续“正常活动”。
现在疫情又到了一个季节性高发的时间段,大家不仅要做好个人防护,一样要配合所在地区疾控中心的安排,不要仗着自己打了三针,个人印象里口罩整天就没怎么摘,就认为压根没事,对收到的针对性信息视而不见,耍小聪明钻防疫政策的程序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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