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专属于和文体好朋友们滴plog
p1是文体呀!我最最最爱滴文体捏!
p2-3要去轰趴咯 我们坐上zy开滴啦!去奥园买菜的时候车停在路边 被交警抄牌了喝喝[晕]但是真的真的很喜欢逛超市!和好朋友一起逛超市一起买菜去做饭真滴好幸福![抱一抱]
p4 rxy连庄四把 真滴有点厉害在身上
p5-6 文体好男人们做的饭 我好爱!好爱他们!Henry做的海鲜粥真的很有潮汕那味啦!!
p7 我们滴别墅在一个没啥人住的诡异小村庄 晚上真的很害怕子!但是大家一起去历险真的很搞笑哈哈哈 回来的时候窝在一间房里讲鬼故事 一张床上躺了十个人 我真的会笑死!
p8-9 是凌晨六点的和!谁懂啊 我们在别墅的ktv里面玩抓手指 真的很牛!蹦到了清晨 然后去打台球打篮球!胡老师和王老师以后AE和CDS的篮球队队长不是你们我们不去看[泪]
p10 一帮人去喝早茶 等的时候睡了一片[哈欠]
p11-13 和文体玩滴最好的几个朋友们上周末去玩咯!租车开到日月贝 新用户好便宜 人均五块的路费 好赞啊!再也不想玩摇到几喝第几杯了 谁在杯子上放披萨!往酒里放鱿鱼丝啊![费解]
p14 连续去了两天的纯k 通了两天的宵 好困
p15 在李宝宿舍睡了一早上 和李宝一张床睡觉 好开心 好像回到了高中和舍友一起睡的时候!
p16-17 好久没吃的海底捞!点了好多!大家都真的很喜欢玩这个四人车车!!!
还有晚上一起去酒吧一起去吃烧烤 部门的关系真的好好 可以谈天说地好开心!和他们的照片好多放不下啦!和他们在一起滴每一天都好幸福!大学最开心滴事情之一!一定是有一群这么这么好滴 兴趣相同滴朋友们啦~[心]
p1是文体呀!我最最最爱滴文体捏!
p2-3要去轰趴咯 我们坐上zy开滴啦!去奥园买菜的时候车停在路边 被交警抄牌了喝喝[晕]但是真的真的很喜欢逛超市!和好朋友一起逛超市一起买菜去做饭真滴好幸福![抱一抱]
p4 rxy连庄四把 真滴有点厉害在身上
p5-6 文体好男人们做的饭 我好爱!好爱他们!Henry做的海鲜粥真的很有潮汕那味啦!!
p7 我们滴别墅在一个没啥人住的诡异小村庄 晚上真的很害怕子!但是大家一起去历险真的很搞笑哈哈哈 回来的时候窝在一间房里讲鬼故事 一张床上躺了十个人 我真的会笑死!
p8-9 是凌晨六点的和!谁懂啊 我们在别墅的ktv里面玩抓手指 真的很牛!蹦到了清晨 然后去打台球打篮球!胡老师和王老师以后AE和CDS的篮球队队长不是你们我们不去看[泪]
p10 一帮人去喝早茶 等的时候睡了一片[哈欠]
p11-13 和文体玩滴最好的几个朋友们上周末去玩咯!租车开到日月贝 新用户好便宜 人均五块的路费 好赞啊!再也不想玩摇到几喝第几杯了 谁在杯子上放披萨!往酒里放鱿鱼丝啊![费解]
p14 连续去了两天的纯k 通了两天的宵 好困
p15 在李宝宿舍睡了一早上 和李宝一张床睡觉 好开心 好像回到了高中和舍友一起睡的时候!
p16-17 好久没吃的海底捞!点了好多!大家都真的很喜欢玩这个四人车车!!!
还有晚上一起去酒吧一起去吃烧烤 部门的关系真的好好 可以谈天说地好开心!和他们的照片好多放不下啦!和他们在一起滴每一天都好幸福!大学最开心滴事情之一!一定是有一群这么这么好滴 兴趣相同滴朋友们啦~[心]
陕西铜川,一男子去接女儿放学,看到妻子已经接到女儿往河边的路上走。男子顿觉疑惑:这明明不是回家的路。一路跟随,然后就看到妻子和女儿走到了一辆黑色帕萨特旁边,与情人武某约会。
男子胡某,在铜川市区经营一家杂货铺,生意不算红火,但小日子过得也还算可以,不愁吃穿。
她与妻子李某结婚已经有12年,两人育有一女,正在读小学三年级。
在外人眼里,胡某与李某是一对恩爱夫妻,拥有着幸福家庭。可实际上,在丈夫的心里,却一直有一个解不开的疙瘩,夫妻俩也并非真的和睦。
原来在8年前,李某在一家火锅店打工的时候,与一个叫武某的员工发展成了不正当男女关系。
胡某发现后暴跳如雷,欲与李某离婚,后来在岳父岳母劝说下,两人和好,李某还表示会与武某断绝一切联系。
胡某选择相信,家庭也就这样维持了下去!
这天下午,店铺受疫情影响提前关门,胡某便走到学校门口接女儿放学,不料却发现女儿早已被李某接走。
正当他准备掉头回家时,却突然发现李某带着女儿往河边的路上走。男子顿觉疑惑,这明明不是回家的路,她娘俩这是要去哪啊?
于是,胡某便悄悄跟在后面,当到妻子和女儿走到一辆黑色帕萨特旁边时,一陌生男子从车上下来,热情的接待了她们,有说有笑。
望着陌生男子的背影,胡某感觉此人好像在哪里见过,却突然间又想不起来,于是他快步上前准备问个究竟。
不料上前一看才发现:这个陌生男子,就是8年前与妻子李某有不正当关系的武某。
胡某怒斥:"好啊!原来在这8年里,你们的关系一直没有断过,今天还把我女儿带来,真是欺人太甚。"
说完,胡某跑到旁边一间修车店的门口,拿起一把扳手就朝武某砸去。
李某见状赶紧上前阻拦,劝丈夫不要做糊涂事,打人是坐牢的。一旁的武某赶紧躲开,进退两难。
见妻子护着他人,胡某更加愤怒,完全失去了理性,转身就举起扳手猛砸那部黑色帕萨特,造成挡风玻璃. 后视镜. 车灯. 引擎盖等
10多处部位受损。
路人纷纷拿起手机拍照,李某担心名誉受损,赶紧带着女儿离开,先行回家。
眼看豪车面目全非,武某赶紧拨打了110报警。警察赶到现场后,制止了胡某的行为,并将他带回局子。
初步评估:受损的黑色帕萨特维修费用在20000元左右不等。
李某担心事情闹大,会让丈夫坐牢,于是主动给武某转账了20000元赔偿,希望能得到他的谅解。
不料,此时的武某已有家室,他也不希望把事情闹大,传出去名声不好。
于是武某对警察说:"我和李某长期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是这起案件的起因,责任在我,因此我不再追究胡某砸车的事情。"
同时,武某还出具了谅解书一份,希望警察能放了胡某。
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胡某砸坏的黑色帕萨特损失在20000元左右,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考虑到在本案中,胡某的砸车行为系家庭纠纷所引起,其在主观上没有故意伤人的动机,社会危害性较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8条规定:【和解协议的适用范围】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 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 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其次,李某和武某的婚外情行为是导致本案发生诱因,二人存在一定的过错,因此双方达成了刑事和解,警方和检查机关也不再追究胡某的刑事责任。
事后,武某向胡某保证:"以后与李某会断绝一切联系,大家各自回归家庭,希望胡某不要再计较过去的事。"
一旁李某也表示自己不想离婚,毕竟家庭来之不易,况且武某已有家室。
事件曝光后,网友们纷纷评论:李某8年前已经错了一次,本应回归家庭,谁曾想到武某脚踏两条船,一边有了家室,一边还与李某纠缠不清,破坏她人婚姻家庭,是可忍孰不可忍!
武某确实头脑精明,比胡某更会赚钱,但他给不了李某一个幸福的家庭。况且,婚姻家庭的价值,也不是拿金钱就可以来衡量的。
最后,胡某表示:他对妻子已经彻底失去了信任,甚至对与女儿的血缘关系也产生了怀疑,精神创伤很大,自己才是被那个伤得最深的男人。
听到这,李某崩溃痛哭,或许她已经明白:与胡某12年的夫妻感情,已经走到尽头了!
其实,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呢?这样的结局,一切都是咎由自取,也怪不得别人。
有网友表示:发现了婚外情又不能砸车,又不能打人,怎么办呀?难道就这样算了?怎么咽得下这口气?
也有网友表示:如果女儿是亲生的,胡某争取一下抚养权,千万不要再让李某照顾女儿,会学坏的。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欢迎转发评论。
男子胡某,在铜川市区经营一家杂货铺,生意不算红火,但小日子过得也还算可以,不愁吃穿。
她与妻子李某结婚已经有12年,两人育有一女,正在读小学三年级。
在外人眼里,胡某与李某是一对恩爱夫妻,拥有着幸福家庭。可实际上,在丈夫的心里,却一直有一个解不开的疙瘩,夫妻俩也并非真的和睦。
原来在8年前,李某在一家火锅店打工的时候,与一个叫武某的员工发展成了不正当男女关系。
胡某发现后暴跳如雷,欲与李某离婚,后来在岳父岳母劝说下,两人和好,李某还表示会与武某断绝一切联系。
胡某选择相信,家庭也就这样维持了下去!
这天下午,店铺受疫情影响提前关门,胡某便走到学校门口接女儿放学,不料却发现女儿早已被李某接走。
正当他准备掉头回家时,却突然发现李某带着女儿往河边的路上走。男子顿觉疑惑,这明明不是回家的路,她娘俩这是要去哪啊?
于是,胡某便悄悄跟在后面,当到妻子和女儿走到一辆黑色帕萨特旁边时,一陌生男子从车上下来,热情的接待了她们,有说有笑。
望着陌生男子的背影,胡某感觉此人好像在哪里见过,却突然间又想不起来,于是他快步上前准备问个究竟。
不料上前一看才发现:这个陌生男子,就是8年前与妻子李某有不正当关系的武某。
胡某怒斥:"好啊!原来在这8年里,你们的关系一直没有断过,今天还把我女儿带来,真是欺人太甚。"
说完,胡某跑到旁边一间修车店的门口,拿起一把扳手就朝武某砸去。
李某见状赶紧上前阻拦,劝丈夫不要做糊涂事,打人是坐牢的。一旁的武某赶紧躲开,进退两难。
见妻子护着他人,胡某更加愤怒,完全失去了理性,转身就举起扳手猛砸那部黑色帕萨特,造成挡风玻璃. 后视镜. 车灯. 引擎盖等
10多处部位受损。
路人纷纷拿起手机拍照,李某担心名誉受损,赶紧带着女儿离开,先行回家。
眼看豪车面目全非,武某赶紧拨打了110报警。警察赶到现场后,制止了胡某的行为,并将他带回局子。
初步评估:受损的黑色帕萨特维修费用在20000元左右不等。
李某担心事情闹大,会让丈夫坐牢,于是主动给武某转账了20000元赔偿,希望能得到他的谅解。
不料,此时的武某已有家室,他也不希望把事情闹大,传出去名声不好。
于是武某对警察说:"我和李某长期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是这起案件的起因,责任在我,因此我不再追究胡某砸车的事情。"
同时,武某还出具了谅解书一份,希望警察能放了胡某。
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胡某砸坏的黑色帕萨特损失在20000元左右,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考虑到在本案中,胡某的砸车行为系家庭纠纷所引起,其在主观上没有故意伤人的动机,社会危害性较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8条规定:【和解协议的适用范围】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 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 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其次,李某和武某的婚外情行为是导致本案发生诱因,二人存在一定的过错,因此双方达成了刑事和解,警方和检查机关也不再追究胡某的刑事责任。
事后,武某向胡某保证:"以后与李某会断绝一切联系,大家各自回归家庭,希望胡某不要再计较过去的事。"
一旁李某也表示自己不想离婚,毕竟家庭来之不易,况且武某已有家室。
事件曝光后,网友们纷纷评论:李某8年前已经错了一次,本应回归家庭,谁曾想到武某脚踏两条船,一边有了家室,一边还与李某纠缠不清,破坏她人婚姻家庭,是可忍孰不可忍!
武某确实头脑精明,比胡某更会赚钱,但他给不了李某一个幸福的家庭。况且,婚姻家庭的价值,也不是拿金钱就可以来衡量的。
最后,胡某表示:他对妻子已经彻底失去了信任,甚至对与女儿的血缘关系也产生了怀疑,精神创伤很大,自己才是被那个伤得最深的男人。
听到这,李某崩溃痛哭,或许她已经明白:与胡某12年的夫妻感情,已经走到尽头了!
其实,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呢?这样的结局,一切都是咎由自取,也怪不得别人。
有网友表示:发现了婚外情又不能砸车,又不能打人,怎么办呀?难道就这样算了?怎么咽得下这口气?
也有网友表示:如果女儿是亲生的,胡某争取一下抚养权,千万不要再让李某照顾女儿,会学坏的。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欢迎转发评论。
浙江杭州,一男子趁着周末,入住了一家微爱主题酒店,睡了几个小时后,男子的女友来到酒店,竟意外的发现酒店的被褥和床单上有血迹,女友面露诧异,便质问男子血迹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男子矢口否认,随即找到了酒店工作人员想要问清楚。
小许是一名研究生,目前在杭州的某所高校就读,事发当天,小许和女朋友相约好,在一家主题酒店碰面。
由于二人不在一个地方,小许先到酒店开了一间大床房,洗了个热水澡,拉上床帘,就美美地睡了一觉。
睡了大概四五个小时后,小许出去将女友接了进来,由于女朋友比较爱干净,便仔细地检查了一下酒店的卫生。
这一检查不要紧,一检查吓一跳,通过检查,女友意外的发现,酒店的床单和被褥上竟然有一摊血迹。
女友问小许是怎么回事,是不是身体哪里割破了?但小许仔细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身体,再三确认不是自己所留。
于是,为了一探究竟,小许找到了酒店的服务员,服务员到来后,向小许表示了歉意,并提出给小许重新换一套床单和被褥。
但小许提出,由于当时自己洗完澡以后,没穿任何衣服就躺在了床上,很可能被感染,所以现在自己的诉求是,由酒店带着自己去医院做一次检查。
但酒店的一位女经理表示,酒店的床单、被褥都是更换过的,所以不可能存在血迹,很有可能是小许和其女朋友的。
现在小许提出异议。那么就需要做血迹鉴定,如果血迹鉴定结果确认不是小许和其女朋友的,酒店愿意承担一切费用,反之则由小许自己承担。
出门入住酒店是常有的事,但像小许这样的,还真是少数,有网友直言,这事肯定是酒店过错在先,所以酒店应当对小许进行赔偿。
也有网友表示,民事案件讲究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现在小许想要酒店承认错误,就必须鉴定血迹,否则就要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无疑,网友们的观点都有一定道理,但在鉴定结果尚未出来之前,仅对案件法律部分做分析,不对事实部分过多阐述。
首先,从合同的角度出发,小许从入住酒店的那一刻起,就与酒店达成了一个服务合同关系。
基于双方的合同约定,酒店需要为小许提供安全、干净的休息环境,但现在小许提出,酒店存在未及时更换被套的情况。
如果后续查证属实,则酒店存在违约的情况,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其次,从侵权的角度出发,《民法典》规定,因过错侵犯他人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本案中的酒店是否存在过错,则要看酒店是否尽到了基本的义务。
根据《住宿业卫生规范》规定,床上用品应做到一客一换,长住客一周至少更换一次,且必须清除表面的残渣、污垢。
具体到本案中,由于小许是临时住户,所以酒店必须更换床上用品,而且不能留有任何的污渍。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一客一换是酒店的基本义务,所以举证的责任就在酒店一方,如果酒店不能证明的话,就需要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最后,虽然目前事情的真相还不得而知,但通过本案,也提醒所有的读者朋友们,在入住酒店时,一定要检查酒店的基础设施是否完善。
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们,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评论交流。
小许是一名研究生,目前在杭州的某所高校就读,事发当天,小许和女朋友相约好,在一家主题酒店碰面。
由于二人不在一个地方,小许先到酒店开了一间大床房,洗了个热水澡,拉上床帘,就美美地睡了一觉。
睡了大概四五个小时后,小许出去将女友接了进来,由于女朋友比较爱干净,便仔细地检查了一下酒店的卫生。
这一检查不要紧,一检查吓一跳,通过检查,女友意外的发现,酒店的床单和被褥上竟然有一摊血迹。
女友问小许是怎么回事,是不是身体哪里割破了?但小许仔细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身体,再三确认不是自己所留。
于是,为了一探究竟,小许找到了酒店的服务员,服务员到来后,向小许表示了歉意,并提出给小许重新换一套床单和被褥。
但小许提出,由于当时自己洗完澡以后,没穿任何衣服就躺在了床上,很可能被感染,所以现在自己的诉求是,由酒店带着自己去医院做一次检查。
但酒店的一位女经理表示,酒店的床单、被褥都是更换过的,所以不可能存在血迹,很有可能是小许和其女朋友的。
现在小许提出异议。那么就需要做血迹鉴定,如果血迹鉴定结果确认不是小许和其女朋友的,酒店愿意承担一切费用,反之则由小许自己承担。
出门入住酒店是常有的事,但像小许这样的,还真是少数,有网友直言,这事肯定是酒店过错在先,所以酒店应当对小许进行赔偿。
也有网友表示,民事案件讲究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现在小许想要酒店承认错误,就必须鉴定血迹,否则就要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无疑,网友们的观点都有一定道理,但在鉴定结果尚未出来之前,仅对案件法律部分做分析,不对事实部分过多阐述。
首先,从合同的角度出发,小许从入住酒店的那一刻起,就与酒店达成了一个服务合同关系。
基于双方的合同约定,酒店需要为小许提供安全、干净的休息环境,但现在小许提出,酒店存在未及时更换被套的情况。
如果后续查证属实,则酒店存在违约的情况,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其次,从侵权的角度出发,《民法典》规定,因过错侵犯他人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本案中的酒店是否存在过错,则要看酒店是否尽到了基本的义务。
根据《住宿业卫生规范》规定,床上用品应做到一客一换,长住客一周至少更换一次,且必须清除表面的残渣、污垢。
具体到本案中,由于小许是临时住户,所以酒店必须更换床上用品,而且不能留有任何的污渍。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一客一换是酒店的基本义务,所以举证的责任就在酒店一方,如果酒店不能证明的话,就需要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最后,虽然目前事情的真相还不得而知,但通过本案,也提醒所有的读者朋友们,在入住酒店时,一定要检查酒店的基础设施是否完善。
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们,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评论交流。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