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谜鸦》这本短篇小说集,我个人最喜欢的部分竟然是附录的文学访谈,整理摘录了其中一部分:
『阅读小说这和个人的审美与阅历都有关。语言是构成作品的基本素质之一,同时也是阅读吸引力的基础。我们固然不能因为某些片段而立刻否定一个作者,在了解他在语言外的叙事企图和情节设计等元素之前。但是,这对读者的耐心实在是很大的挑战。语言实际決定了读者对作者的最初认同。无论是海明威还是福克纳,他们永远都有标记般的语言,形成了一种腔调,这是他们的迷人之处。
作家的表达方式实际上仍然与生活经历有关。对具体的作者而言,文字风格的构成来自某种惯性。这种惯性除个性以外,也包含时代与社会性。语言的变化与延展,和这些外部因素关系如同唇齿。在我们这代人,语言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教育。这种教育虽然有本身的局限。但是也激发了语言新的面目。和我们较之上一辈人,我们这代人更多地接受了国外翻译过来的小说,那些语言也对我们产生了一些影响。还有,还有,如果我们缺乏与某种语言格局相关的生活,实际很难进入这种语言的气场。有些表达的模式,和当时所处的意识形态氛围也相关。
方言的运用,也是小说很重要的元素,因为它的鲜活。有时也可能造成阻滞。
另外,提到乡土文学,也是很多前辈作家运用方言的擅场。但也涉及作者自身对读者的体恤。好的作家,会很自觉地将语言乃至语境“翻译”过来。沈从文先生的作品,关乎湘西,湘文化的特色是一定的,但我们没有任何进入他作品的困难。他的学生汪曾祺先生也是一样,明白如话,却并不以牺牲地域性为代价。这种质朴洗练的文字也是我近来所欣赏的。进入他的文字世界是很享受的事情。这就是我说的作家在语言方面的体恤。
始终现代汉语的主流才是我们在写作时遵循的标准。我对自己的语言现有的要求是在表意上尽量地明确,文字表达上要干净。当然炼字是应该的,修辞是一种有格局的东西,更依赖的是整体上的感觉。
我不倾向叙述者在小说中表达过多的情绪与价值判断。我更多地企图去呈现,而不是去左右与控制。我不太会臧否我小说中的人物。每个人物的出现,已经有他的独立生命和基调。他的出现本身,已经隐含了某种性质。我更倾向于,有时叙事者的声音,是对读者的某种体恤、引导,或者提示。又或者,一些不会对读者构成干扰和威胁的表述。在大多数写实作品中,如果一个故事已经很跌宕,叙事者平和的声音从某种程度上,起到调节节奏的作用。当叙事者隐身的时候,全知视角下的故事已经会有很多的变化和起伏。这种魅力同样是来自叙事者的用心,只不过不易察觉。
人们总是因为爱才会追随。读者也是一样。因为大情大性,从某种程度上说,实现了读者心底暗藏的理想。
如果一个人物的性情在小说中细水流年地平铺直叙,这种写法大约只能作为生活的截取,是支撑不了长篇幅的铺陈的。而读者又时时将人物与现实中的人进行比对,难以容忍任何欠缺说服力的改变。但是小说归根到底,还是对生活的提炼,无法等同于生活本身。也就是说,适当的“戏剧性”仍然是小说中可取的元素。小说的高差感,有时候是出于作者自己的选择。大约一部小说的呈现非此即彼,给读者的也可以是不同的层面。一部小说的读者群落,大概也是呈金字塔排列的。但是彼此之间自然分级,互有交集,并不矛盾。』
『阅读小说这和个人的审美与阅历都有关。语言是构成作品的基本素质之一,同时也是阅读吸引力的基础。我们固然不能因为某些片段而立刻否定一个作者,在了解他在语言外的叙事企图和情节设计等元素之前。但是,这对读者的耐心实在是很大的挑战。语言实际決定了读者对作者的最初认同。无论是海明威还是福克纳,他们永远都有标记般的语言,形成了一种腔调,这是他们的迷人之处。
作家的表达方式实际上仍然与生活经历有关。对具体的作者而言,文字风格的构成来自某种惯性。这种惯性除个性以外,也包含时代与社会性。语言的变化与延展,和这些外部因素关系如同唇齿。在我们这代人,语言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教育。这种教育虽然有本身的局限。但是也激发了语言新的面目。和我们较之上一辈人,我们这代人更多地接受了国外翻译过来的小说,那些语言也对我们产生了一些影响。还有,还有,如果我们缺乏与某种语言格局相关的生活,实际很难进入这种语言的气场。有些表达的模式,和当时所处的意识形态氛围也相关。
方言的运用,也是小说很重要的元素,因为它的鲜活。有时也可能造成阻滞。
另外,提到乡土文学,也是很多前辈作家运用方言的擅场。但也涉及作者自身对读者的体恤。好的作家,会很自觉地将语言乃至语境“翻译”过来。沈从文先生的作品,关乎湘西,湘文化的特色是一定的,但我们没有任何进入他作品的困难。他的学生汪曾祺先生也是一样,明白如话,却并不以牺牲地域性为代价。这种质朴洗练的文字也是我近来所欣赏的。进入他的文字世界是很享受的事情。这就是我说的作家在语言方面的体恤。
始终现代汉语的主流才是我们在写作时遵循的标准。我对自己的语言现有的要求是在表意上尽量地明确,文字表达上要干净。当然炼字是应该的,修辞是一种有格局的东西,更依赖的是整体上的感觉。
我不倾向叙述者在小说中表达过多的情绪与价值判断。我更多地企图去呈现,而不是去左右与控制。我不太会臧否我小说中的人物。每个人物的出现,已经有他的独立生命和基调。他的出现本身,已经隐含了某种性质。我更倾向于,有时叙事者的声音,是对读者的某种体恤、引导,或者提示。又或者,一些不会对读者构成干扰和威胁的表述。在大多数写实作品中,如果一个故事已经很跌宕,叙事者平和的声音从某种程度上,起到调节节奏的作用。当叙事者隐身的时候,全知视角下的故事已经会有很多的变化和起伏。这种魅力同样是来自叙事者的用心,只不过不易察觉。
人们总是因为爱才会追随。读者也是一样。因为大情大性,从某种程度上说,实现了读者心底暗藏的理想。
如果一个人物的性情在小说中细水流年地平铺直叙,这种写法大约只能作为生活的截取,是支撑不了长篇幅的铺陈的。而读者又时时将人物与现实中的人进行比对,难以容忍任何欠缺说服力的改变。但是小说归根到底,还是对生活的提炼,无法等同于生活本身。也就是说,适当的“戏剧性”仍然是小说中可取的元素。小说的高差感,有时候是出于作者自己的选择。大约一部小说的呈现非此即彼,给读者的也可以是不同的层面。一部小说的读者群落,大概也是呈金字塔排列的。但是彼此之间自然分级,互有交集,并不矛盾。』
刺猬吃什么?
刺猬是属于猬亚科( Erinaceus amurensis)的一类猬形目哺乳动物的统称,共有5个属;其中猬属(Erinaceus)的刺猬分布最普遍,广泛分布在欧洲、亚洲北部,在中国的北方和长江流域也分布很广。中国最常见的有黑龙江刺猬(Erinaceusamurensis)等。刺猬在苏南民间又被叫做"偷瓜獾",体肥矮、爪锐利、眼小、毛短,浑身有短而密的刺,刺猬在夜间活动,以昆虫和蠕虫为主要食物,一晚上能吃掉200克的虫子,遇敌害时能将身体卷曲成球状,将刺朝外,保护自己,刚出生时刺软眼盲。#刺猬#
刺猬是一种体长不过25厘米的小型哺乳动物,成年刺猬体重可达2.5公斤。体背和体侧满布棘刺,头、尾和腹面被毛;嘴尖而长、耳小、四肢短、尾短;前后足均具5趾,蹠行,少数种类前足四趾;蜷缩成团时头和四足均不可见。齿36~44枚,均具尖锐齿尖,适于食虫;除肚子外全身长有硬刺,短小的尾巴也埋藏在棘刺中。受惊时,它的头朝腹面弯曲,身体蜷缩成一团,卷成如刺球状,包住头和四肢,浑身竖起棘刺,以保护自身。和豪猪不同,刺猬的刺不能脱落。刺猬有非常长的鼻子,且它的触觉和嗅觉很发达,它最喜爱的食物是蚂蚁与白蚁。
在野生环境自由生存的刺猬会为公园、花园、小院清除虫蛹、老鼠和蛇,是不用付薪水的园丁。当然,有时难免也会偷吃一两个果子,这只是说明它饿极了。虽然身单力薄,行动迟缓,却有一套保护自己的好本领。刺猬身上长着粗短的棘刺,连短小的尾巴也埋藏在棘刺中。当遇到敌人袭击时,它的头朝腹面弯曲,身体蜷缩成一团,包住头和四肢,浑身竖起钢刺般的棘刺,宛如古战场上的“铁蒺藜”,使袭击者无从下手。刺猬扒洞为窝,白天隐匿在巢内,黄昏后才出来活动。
刺猬是属于猬亚科( Erinaceus amurensis)的一类猬形目哺乳动物的统称,共有5个属;其中猬属(Erinaceus)的刺猬分布最普遍,广泛分布在欧洲、亚洲北部,在中国的北方和长江流域也分布很广。中国最常见的有黑龙江刺猬(Erinaceusamurensis)等。刺猬在苏南民间又被叫做"偷瓜獾",体肥矮、爪锐利、眼小、毛短,浑身有短而密的刺,刺猬在夜间活动,以昆虫和蠕虫为主要食物,一晚上能吃掉200克的虫子,遇敌害时能将身体卷曲成球状,将刺朝外,保护自己,刚出生时刺软眼盲。#刺猬#
刺猬是一种体长不过25厘米的小型哺乳动物,成年刺猬体重可达2.5公斤。体背和体侧满布棘刺,头、尾和腹面被毛;嘴尖而长、耳小、四肢短、尾短;前后足均具5趾,蹠行,少数种类前足四趾;蜷缩成团时头和四足均不可见。齿36~44枚,均具尖锐齿尖,适于食虫;除肚子外全身长有硬刺,短小的尾巴也埋藏在棘刺中。受惊时,它的头朝腹面弯曲,身体蜷缩成一团,卷成如刺球状,包住头和四肢,浑身竖起棘刺,以保护自身。和豪猪不同,刺猬的刺不能脱落。刺猬有非常长的鼻子,且它的触觉和嗅觉很发达,它最喜爱的食物是蚂蚁与白蚁。
在野生环境自由生存的刺猬会为公园、花园、小院清除虫蛹、老鼠和蛇,是不用付薪水的园丁。当然,有时难免也会偷吃一两个果子,这只是说明它饿极了。虽然身单力薄,行动迟缓,却有一套保护自己的好本领。刺猬身上长着粗短的棘刺,连短小的尾巴也埋藏在棘刺中。当遇到敌人袭击时,它的头朝腹面弯曲,身体蜷缩成一团,包住头和四肢,浑身竖起钢刺般的棘刺,宛如古战场上的“铁蒺藜”,使袭击者无从下手。刺猬扒洞为窝,白天隐匿在巢内,黄昏后才出来活动。
#星辰般的时刻#
一张夹在笔记本里的照片。具体什么时候拍摄已经记不清了,但是她抱怨荷叶边袖子磨着手臂了的声音,拍照时的闪光和护发素的香味让人印象深刻。
也可能是因为类似的抱怨听太多了(今早出门时还在念叨新毛衣领子后的标签),而同品牌的护发素用了许多年,买了许多瓶,以至于昨天晚上我自己也在用吧。
一张夹在笔记本里的照片。具体什么时候拍摄已经记不清了,但是她抱怨荷叶边袖子磨着手臂了的声音,拍照时的闪光和护发素的香味让人印象深刻。
也可能是因为类似的抱怨听太多了(今早出门时还在念叨新毛衣领子后的标签),而同品牌的护发素用了许多年,买了许多瓶,以至于昨天晚上我自己也在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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