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f14# 「 于指尖流逝的是…… 」
总之是一次尝试,出来的效果没有想象的那么好但是还是能看的画都画了就发了(?)
下面是一点个人的理解:
我们都说古代人是拥有神性的,在我看来十四人委员会这个头衔就是神性最突出的体现,十四个人坐在桌子前开会就能够决定星球的走向这不是神性是什么(?)
阿谢姆在终末时选择离开十四人委员会,其实体现的是她人性和神性的矛盾,如果她选择神性,她就应该留在十四人委员会中继续以“阿谢姆”之名来行动,因为阿谢姆这个职位本质上仍然是神性的,如果是合格的阿谢姆其目标应当与十四人委员会的终极目标重合,是以星球的存亡为重,在终末来临前选择牺牲生命而挽救行星的做法。
而她最终一意孤行,选择了人性,很明显一个人能发挥的力量绝对是比十四人委员会的力量要弱许多的,但她还是离开了。这种任性的做法我觉得在她的心中,“生命”这个概念是高于“行星”的,所以她才会反对十四人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因为这和她的观念相悖
所以在她与十四人委员会决裂的时候,她是作为厄俄斯站在了众人面前,而不是作为阿谢姆
指尖中流逝而去的是她的神性
总之是一次尝试,出来的效果没有想象的那么好但是还是能看的画都画了就发了(?)
下面是一点个人的理解:
我们都说古代人是拥有神性的,在我看来十四人委员会这个头衔就是神性最突出的体现,十四个人坐在桌子前开会就能够决定星球的走向这不是神性是什么(?)
阿谢姆在终末时选择离开十四人委员会,其实体现的是她人性和神性的矛盾,如果她选择神性,她就应该留在十四人委员会中继续以“阿谢姆”之名来行动,因为阿谢姆这个职位本质上仍然是神性的,如果是合格的阿谢姆其目标应当与十四人委员会的终极目标重合,是以星球的存亡为重,在终末来临前选择牺牲生命而挽救行星的做法。
而她最终一意孤行,选择了人性,很明显一个人能发挥的力量绝对是比十四人委员会的力量要弱许多的,但她还是离开了。这种任性的做法我觉得在她的心中,“生命”这个概念是高于“行星”的,所以她才会反对十四人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因为这和她的观念相悖
所以在她与十四人委员会决裂的时候,她是作为厄俄斯站在了众人面前,而不是作为阿谢姆
指尖中流逝而去的是她的神性
三昧正定之力才能够成就佛道。换句话说,从另外一个角度讲,没有三昧正定之力,那成就佛道免谈,这个没得选择,没有选择,一定要透过三昧的正定的力量。意思就是:学佛的人碰到什么事情,不要太情绪化,学佛的人碰到任何的事情,完全能够掌控你的三昧。诸位,拥有三昧力的人,他就拥有真实的生命,因为我不随你动摇,不随你起舞,不随你动摇,不随你起舞,你的真实的生命就找到了,你的心中有无比的喜悦,你时时刻刻都在定中,统统在定中,一切众生应当培养如如不动的心性。心性,禅宗里面讲,心性是无价的摩尼宝珠。
——慧律法师开示
——慧律法师开示
内蒙古牙可石市,2020年7月,26岁赵风雨因在某酒馆喝酒将他人打成轻伤,2021年1月被判故意伤害罪1年。
2021年5月25日被看守所收押准备转运至法院,5月29日早上4点死亡,年纪轻轻却因为服刑而死亡,他到底经历了什么呢?如何客观理性分析呢?
1、分析赵风雨入狱前的身体情况。一般而言,判实体刑后,被告人没有收押的应当立即收押,但是赵风雨却经历的三次收押,而案发后取保的原因是“患有严重疾病”。
2020年8月27日,办理拘留无法收押,高血压190,低血压140,无法收押;2021年1月15日和2月9日,因高压180,低压124,暂不收押。可以看出,赵风雨属于高血压3级,属于患有严重的高血压疾病。
不过,风雨父母不认为当时赵风雨患有疾病,认为他没有高血压。这个说法不可信,如果没有高血压,那么为什么不收押?这是有管理规定的,并且有相关的记录等书证予以证明,赵风雨入狱前确实有严重的疾病。
2、如此严重的病人为什么会收押?他从收押到死亡期间到底经历了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二款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有严重疾病,监狱没有条件治疗,需要就医,那是保命,再投进监狱,那不是要他的命吗?
从看守所收押被送往监狱的这条路,是赵风雨的不归路。
5月25日收押之前又检查身体,发现还是高血压,勉强收押。5月26日就出现了抽搐的反应,高血压检查又是156,晚上8点51到人民医院就医,医生建议赶紧转精神病院就诊。
9点被转运至精神病院,医生说是酒精戒断反应,2-3天后最危险。5月27又诊断为焦虑障碍,开始胡言乱语。28日凌晨2点,赵风雨上转运车到监狱,27个小时后死在病区。
另外,同被押运的三个罪犯称,转运过程中,赵风雨曾被警察扇耳光,有两个罪犯称车上装有监控。
同时,乌塔其监狱称,赵风雨到监狱后在监狱医院治疗期间,有5名犯人打过他。
而多名家属称:在监控视频中看到,又一名狱警曾指挥多名犯人按住赵风雨,赵风雨挣扎被打。
乌塔其监狱承认,曾有狱警确实为了阻止和提醒赵风雨服从管理,用手背扫打过他。
家属称:他们看到的监控视频是赵风雨求饶,却被束缚殴打。
最终,死亡原因写的是正常死亡,被认定为情绪激动、剧烈运动导致心脏病急性发作猝死。
3、2022年5月31日内蒙古高院认定监狱有粗暴监管行为,怠于履行监管职责,决定支付赵风雨死亡赔偿金等费用39万多元,当事人不服向最高院提出赔偿。
笔者要说的有以下三点:
第一、对有严重疾病的赵风雨贸然收押是本案发生的起因。法律为什么规定监外执行的制度,就是为了保护有严重疾病的人,这些人在外面还能活下来,一旦进了监狱,死亡的概率非常大,因为医疗条件达不到。
第二、狱警可能存在渎职犯罪。简单的定性为“怠于履行监管职责”是否妥当。监狱是改造人的,也是保护人的。
对患有严重疾病的赵风雨治疗不及时,是否有渎职的行为?
对赵风雨进行殴打,是否超出狱警的职责所在?
对其他犯人殴打赵风雨保护不到位,是否存在渎职行为?
看守所对患有严重疾病的赵风雨强行转运,是否存在渎职行为?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既然已经导致赵风雨死亡,达到了1人死亡的立案标准,应当追究相关狱警的刑事责任。那又有人说了,赵风雨的死因是高血压,而不是殴打。
第三、应当全面客观的地评价赵风雨的死因。综合地看,赵风雨确实患有严重高血压。
但是,如果不是情绪激动,那么他会猝死吗?还有为什么在监狱内会有剧烈运动?他死前到底进行了什么剧烈运动?
如果是因为殴打等行为导致赵风雨情绪激动,那么殴打者必须承担过失致人死亡责任,而狱警也应当认定为玩忽职守罪。
4、一个生命就这样陨落了!犯人也是人,应当受到合理合法的改造,他们也有人权。希望赵风雨案能够引发一些人思考,如此恶劣的事件不要再发生。
对此,您怎么看?
2021年5月25日被看守所收押准备转运至法院,5月29日早上4点死亡,年纪轻轻却因为服刑而死亡,他到底经历了什么呢?如何客观理性分析呢?
1、分析赵风雨入狱前的身体情况。一般而言,判实体刑后,被告人没有收押的应当立即收押,但是赵风雨却经历的三次收押,而案发后取保的原因是“患有严重疾病”。
2020年8月27日,办理拘留无法收押,高血压190,低血压140,无法收押;2021年1月15日和2月9日,因高压180,低压124,暂不收押。可以看出,赵风雨属于高血压3级,属于患有严重的高血压疾病。
不过,风雨父母不认为当时赵风雨患有疾病,认为他没有高血压。这个说法不可信,如果没有高血压,那么为什么不收押?这是有管理规定的,并且有相关的记录等书证予以证明,赵风雨入狱前确实有严重的疾病。
2、如此严重的病人为什么会收押?他从收押到死亡期间到底经历了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二款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有严重疾病,监狱没有条件治疗,需要就医,那是保命,再投进监狱,那不是要他的命吗?
从看守所收押被送往监狱的这条路,是赵风雨的不归路。
5月25日收押之前又检查身体,发现还是高血压,勉强收押。5月26日就出现了抽搐的反应,高血压检查又是156,晚上8点51到人民医院就医,医生建议赶紧转精神病院就诊。
9点被转运至精神病院,医生说是酒精戒断反应,2-3天后最危险。5月27又诊断为焦虑障碍,开始胡言乱语。28日凌晨2点,赵风雨上转运车到监狱,27个小时后死在病区。
另外,同被押运的三个罪犯称,转运过程中,赵风雨曾被警察扇耳光,有两个罪犯称车上装有监控。
同时,乌塔其监狱称,赵风雨到监狱后在监狱医院治疗期间,有5名犯人打过他。
而多名家属称:在监控视频中看到,又一名狱警曾指挥多名犯人按住赵风雨,赵风雨挣扎被打。
乌塔其监狱承认,曾有狱警确实为了阻止和提醒赵风雨服从管理,用手背扫打过他。
家属称:他们看到的监控视频是赵风雨求饶,却被束缚殴打。
最终,死亡原因写的是正常死亡,被认定为情绪激动、剧烈运动导致心脏病急性发作猝死。
3、2022年5月31日内蒙古高院认定监狱有粗暴监管行为,怠于履行监管职责,决定支付赵风雨死亡赔偿金等费用39万多元,当事人不服向最高院提出赔偿。
笔者要说的有以下三点:
第一、对有严重疾病的赵风雨贸然收押是本案发生的起因。法律为什么规定监外执行的制度,就是为了保护有严重疾病的人,这些人在外面还能活下来,一旦进了监狱,死亡的概率非常大,因为医疗条件达不到。
第二、狱警可能存在渎职犯罪。简单的定性为“怠于履行监管职责”是否妥当。监狱是改造人的,也是保护人的。
对患有严重疾病的赵风雨治疗不及时,是否有渎职的行为?
对赵风雨进行殴打,是否超出狱警的职责所在?
对其他犯人殴打赵风雨保护不到位,是否存在渎职行为?
看守所对患有严重疾病的赵风雨强行转运,是否存在渎职行为?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既然已经导致赵风雨死亡,达到了1人死亡的立案标准,应当追究相关狱警的刑事责任。那又有人说了,赵风雨的死因是高血压,而不是殴打。
第三、应当全面客观的地评价赵风雨的死因。综合地看,赵风雨确实患有严重高血压。
但是,如果不是情绪激动,那么他会猝死吗?还有为什么在监狱内会有剧烈运动?他死前到底进行了什么剧烈运动?
如果是因为殴打等行为导致赵风雨情绪激动,那么殴打者必须承担过失致人死亡责任,而狱警也应当认定为玩忽职守罪。
4、一个生命就这样陨落了!犯人也是人,应当受到合理合法的改造,他们也有人权。希望赵风雨案能够引发一些人思考,如此恶劣的事件不要再发生。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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