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六六# 小男孩在一起总是在互相炫耀自己又突破了什么极限动作,小六现在滑梯滑到一半就要么从沿外翻下或跳下,比他身高还高一点的高度,看得我一惊一乍[二哈];滑梯后面有一圈矮墙,家长们喜欢坐那里休息聊天,外侧地面比内侧低,小六可以双脚直接跳到外面,一个六七岁的哥哥还不太敢,我这么大的时候可是菜菜中的菜菜[允悲]。华盛家园的这套儿童设施真是不错[赞啊],孩子们玩的好尽兴。那天一个大哥哥在组织小孩子们滑滑梯,三个三个叠在一起滑,到了底有踩踏风险,有掉鞋的,但孩子们开心得不得了[送花花]!
#听书打卡[超话]##听书暖冬季#
有人曾说:“人间值得,不过是不在意,不纠结。要么跳过,要么行动。”是啊,人间难得来一趟,何必强求,尽兴而已。
红尘路上,多少风雨多少情。来来往往,走走停停,只是人生的一片风景罢了。人世间太多无奈和遗憾,我们都是赤裸裸而来,又孑然一身而去,好不容易来人间一趟,何不以自己的喜欢方式过一生,怡然自得。
有人曾说:“人间值得,不过是不在意,不纠结。要么跳过,要么行动。”是啊,人间难得来一趟,何必强求,尽兴而已。
红尘路上,多少风雨多少情。来来往往,走走停停,只是人生的一片风景罢了。人世间太多无奈和遗憾,我们都是赤裸裸而来,又孑然一身而去,好不容易来人间一趟,何不以自己的喜欢方式过一生,怡然自得。
本来实在不想提及此人
奈何此人不依不饶
此前上麦杜粉主播给老杜送料
希望老杜能使用他双手奉上的大料
向有关部门举报许妈
而这所谓的大料就是一群可爱的宝宝
希望通过鼓励许妈的方式给她带去力量
显然这是孩子们及其家人对许妈的支持
一种真情的流露的表现
我家宝贝8岁,也曾说过“许妈加油”
这些合情合理的事情竟然被此人
拿到对方阵营美其名曰为挽救许妈而来
你们见过两军交战跑敌营送料
还能自圆其说挽救自己阵营的吗?
这种行为不但会让敌方笑掉大牙
更会让所有支持许妈追真的网友心生厌恶
这种操作可能连此人忠实粉都未必能理解吧
当然了如果他的死忠粉不是支持追真
那就另当别论了!
再来看看附件的截图
多次提及“犀利大王”
给我的感觉就是这个所为的“作家”
正在为证明许妈是否“认识”他而大声疾呼
既然此人展示了一圈聊天记录
那为什么唯独缺了许妈的呢?
如果你们真的认识的话!不是更直接吗?
所为一个作家竟然无法区分
“认识”“知道”“听过”
这不免让大家对此人“作家”身份水平
要进行重新审视一番了!
毕竟这是小学生都能理解的问题
知道一个人是听说过或者见过这个人,
但是两个人没有什么接触,
互相不认识,没有来往。
而认识一个人指的是两个人互相有接触,
有沟通交流,
彼此认识这才是叫做认识这个人,
所以两个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只有认识的人才是熟人。
而“见过”在网络时代的解释就更广泛了
可以是见过视频照片等影像资料的陌生人
或者仅仅是“路是擦肩而过一面之缘”的陌生人
无论是见过还是知道,都无法等同于认识
说实话写到这里我觉得自己在浪费时间
一个“作家”满世界证明许妈认识自己
搞得跟争宠的嫔妃似的真的不成体统
现在连幼儿园小朋友都知道
人外有人 天外有天的道理!
一个自诩“作家”的大男人成天在直播间
自称这个第一人!那个第一人!
要么就是给自己“加冕”“艳压群芳”
声称全网除了他一人全部“鸦雀无声”
这种小儿科近乎幼稚的行为真的没谁了!
我想说的是我犀利大王没兴趣争什么第一
我关注47不是来“争宠”的!
无论当事人是否知道我!听过我!
我都会发声!都会直接表达我的观点和态度!
因为这是基于我自己个人的立场和三观!
我更加不会像墙头草一样为了流量更换立场
关注这47快两年了真的是开眼了
如果这位“董作家”以后还要提及我犀利大王
只要不是很过分请随意!
另外我也想说一下
对于一个自娱自乐的人,
想给自己多少第一都行!
祝您玩儿的开心!玩儿的尽兴!
奈何此人不依不饶
此前上麦杜粉主播给老杜送料
希望老杜能使用他双手奉上的大料
向有关部门举报许妈
而这所谓的大料就是一群可爱的宝宝
希望通过鼓励许妈的方式给她带去力量
显然这是孩子们及其家人对许妈的支持
一种真情的流露的表现
我家宝贝8岁,也曾说过“许妈加油”
这些合情合理的事情竟然被此人
拿到对方阵营美其名曰为挽救许妈而来
你们见过两军交战跑敌营送料
还能自圆其说挽救自己阵营的吗?
这种行为不但会让敌方笑掉大牙
更会让所有支持许妈追真的网友心生厌恶
这种操作可能连此人忠实粉都未必能理解吧
当然了如果他的死忠粉不是支持追真
那就另当别论了!
再来看看附件的截图
多次提及“犀利大王”
给我的感觉就是这个所为的“作家”
正在为证明许妈是否“认识”他而大声疾呼
既然此人展示了一圈聊天记录
那为什么唯独缺了许妈的呢?
如果你们真的认识的话!不是更直接吗?
所为一个作家竟然无法区分
“认识”“知道”“听过”
这不免让大家对此人“作家”身份水平
要进行重新审视一番了!
毕竟这是小学生都能理解的问题
知道一个人是听说过或者见过这个人,
但是两个人没有什么接触,
互相不认识,没有来往。
而认识一个人指的是两个人互相有接触,
有沟通交流,
彼此认识这才是叫做认识这个人,
所以两个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只有认识的人才是熟人。
而“见过”在网络时代的解释就更广泛了
可以是见过视频照片等影像资料的陌生人
或者仅仅是“路是擦肩而过一面之缘”的陌生人
无论是见过还是知道,都无法等同于认识
说实话写到这里我觉得自己在浪费时间
一个“作家”满世界证明许妈认识自己
搞得跟争宠的嫔妃似的真的不成体统
现在连幼儿园小朋友都知道
人外有人 天外有天的道理!
一个自诩“作家”的大男人成天在直播间
自称这个第一人!那个第一人!
要么就是给自己“加冕”“艳压群芳”
声称全网除了他一人全部“鸦雀无声”
这种小儿科近乎幼稚的行为真的没谁了!
我想说的是我犀利大王没兴趣争什么第一
我关注47不是来“争宠”的!
无论当事人是否知道我!听过我!
我都会发声!都会直接表达我的观点和态度!
因为这是基于我自己个人的立场和三观!
我更加不会像墙头草一样为了流量更换立场
关注这47快两年了真的是开眼了
如果这位“董作家”以后还要提及我犀利大王
只要不是很过分请随意!
另外我也想说一下
对于一个自娱自乐的人,
想给自己多少第一都行!
祝您玩儿的开心!玩儿的尽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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