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猫文学#
我跟猫说肚子好疼。
猫说:“妈,我给你按按。”
我说:“不行,你没洗澡,爪子都脏的。”
猫支支吾吾半天没说话,开始舔毛。
过会儿又来蹭我:“妈嫌猫脏才不摸猫吗?”
我只好说:“没有,妈不嫌猫脏。但是你确实该洗澡了,毛都臭的。”
猫跳开嗷嗷乱叫:“猫不洗澡!猫不洗澡!”
我笑了:“妈逗你的,天这么冷,没法洗了。”
猫又得意地伸懒腰,笑嘻嘻地学我说话:
“天这么冷!天这么冷!妈没有毛,猫给你暖暖手。”
我知道,它又想我摸摸它了。
我跟猫说肚子好疼。
猫说:“妈,我给你按按。”
我说:“不行,你没洗澡,爪子都脏的。”
猫支支吾吾半天没说话,开始舔毛。
过会儿又来蹭我:“妈嫌猫脏才不摸猫吗?”
我只好说:“没有,妈不嫌猫脏。但是你确实该洗澡了,毛都臭的。”
猫跳开嗷嗷乱叫:“猫不洗澡!猫不洗澡!”
我笑了:“妈逗你的,天这么冷,没法洗了。”
猫又得意地伸懒腰,笑嘻嘻地学我说话:
“天这么冷!天这么冷!妈没有毛,猫给你暖暖手。”
我知道,它又想我摸摸它了。
“你差那一毛钱吗?”辽宁大连。一男子和朋友在海鲜大排挡吃饭,结账时发现账单怎么看都不对劲,收银员擅自四舍五入,讨要说法还遭呛:要的话我给你。
10月3日,男子王先生(化名)和朋友去一家海鲜大排档吃饭,结账时账单怎么看都觉得有些不对劲,因为总金额是930.9元,商家收了931元,并且没有告知自己。
王先生就拿着小票找到收银台工作人员。
王先生:你好,这个抹零为啥给我加了一毛钱。
收银员:对,你这个订单实际上是930块9毛钱,咱们四舍五入就入上去了,你如果说931.4的话我们也就给你入下去。
王先生:没有这个说法吧?虽然钱不多,但你不能往给我往上抹吧,我是头一次见。
收银员:我们四舍五入,你那个四舍五入,把我们的钱都入进去了,这合适吗?
旁边的另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你如果差1毛钱,我就把那钱转给你。
王先生看对方态度不好反而遭呛就表示:非要打监督电话问一下。
有网友表示:只听过商家让利,没听说过让消费者多掏腰包。这个真的可以维权了,不是1毛钱的事情,我吃多少我花多少钱,我愿意给你1毛钱是我给的,而不是你强行给我拿走的。
还有网友表示:主要是态度问题!本来一毛钱确实无所谓。但是这1毛钱不是你的,不是你觉得无所谓就不客气的抹了。
1、那么消费者在消费当中,商家故意“四舍五入”该怎么定性呢?
首先商家收款“四舍五入”的违法侵权属性非常明显。商家往往辩称,“四舍五入”结算方法有舍有入,总体公平。
其实不然——商家舍的是“1、2、3、4”4个零头,入的却是“5、6、7、8、9”5个零头,入的概率要大于舍的概率。在长期大量结算过程中,商家的入项会大于舍项,会增加一笔额外收入,消费者则吃了亏,财产权受到了侵犯。
你要说以前现金结算,你没有毛两毛的零钱都能接受,你们为了结算方便,提升效率,采取“四舍五入结算法”倒也无可厚非,但是在明确告知并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前提下才可以这样做。
但在数字支付模式下,就不存在分币不足、不便找零等问题,商家继续沿袭“四舍五入结算法”就说不过去了。
2、商家这种未告知客户强行多“四舍五入”该承担什么责任?
经营者在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做到明码标价,针对的是经营者在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采取虚高价格,不按实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价格的欺诈行为。
《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如果将“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列为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典型行为,轻则责令改正,并退还费用。重则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商家收款“五入”,属于“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涉事商家不顾消费者意愿,以店堂声明、告示等方式单方强推“四舍五入结算法”显然站不住脚的,已经构成了霸王条款,属于强制交易。
商家可以向消费者让利少收钱,但不能多收钱,也就是说,商家收款可以“四舍”,但不能“五入”。商家应该认清“四舍五入结算法”的违法侵权属性,增强自律意识,以如实结算为标准,以“抹零结算”为备选。
消费者也该在结算时多留个心眼,多算一算细账,免得被稀里糊涂地多收钱,而发现商家“五入”结算行为后,消费者不妨多较较真,与商家进行交涉或向维权单位投诉反映,对商家形成反向监督压力。
10月3日,男子王先生(化名)和朋友去一家海鲜大排档吃饭,结账时账单怎么看都觉得有些不对劲,因为总金额是930.9元,商家收了931元,并且没有告知自己。
王先生就拿着小票找到收银台工作人员。
王先生:你好,这个抹零为啥给我加了一毛钱。
收银员:对,你这个订单实际上是930块9毛钱,咱们四舍五入就入上去了,你如果说931.4的话我们也就给你入下去。
王先生:没有这个说法吧?虽然钱不多,但你不能往给我往上抹吧,我是头一次见。
收银员:我们四舍五入,你那个四舍五入,把我们的钱都入进去了,这合适吗?
旁边的另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你如果差1毛钱,我就把那钱转给你。
王先生看对方态度不好反而遭呛就表示:非要打监督电话问一下。
有网友表示:只听过商家让利,没听说过让消费者多掏腰包。这个真的可以维权了,不是1毛钱的事情,我吃多少我花多少钱,我愿意给你1毛钱是我给的,而不是你强行给我拿走的。
还有网友表示:主要是态度问题!本来一毛钱确实无所谓。但是这1毛钱不是你的,不是你觉得无所谓就不客气的抹了。
1、那么消费者在消费当中,商家故意“四舍五入”该怎么定性呢?
首先商家收款“四舍五入”的违法侵权属性非常明显。商家往往辩称,“四舍五入”结算方法有舍有入,总体公平。
其实不然——商家舍的是“1、2、3、4”4个零头,入的却是“5、6、7、8、9”5个零头,入的概率要大于舍的概率。在长期大量结算过程中,商家的入项会大于舍项,会增加一笔额外收入,消费者则吃了亏,财产权受到了侵犯。
你要说以前现金结算,你没有毛两毛的零钱都能接受,你们为了结算方便,提升效率,采取“四舍五入结算法”倒也无可厚非,但是在明确告知并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前提下才可以这样做。
但在数字支付模式下,就不存在分币不足、不便找零等问题,商家继续沿袭“四舍五入结算法”就说不过去了。
2、商家这种未告知客户强行多“四舍五入”该承担什么责任?
经营者在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做到明码标价,针对的是经营者在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采取虚高价格,不按实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价格的欺诈行为。
《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如果将“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列为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典型行为,轻则责令改正,并退还费用。重则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商家收款“五入”,属于“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涉事商家不顾消费者意愿,以店堂声明、告示等方式单方强推“四舍五入结算法”显然站不住脚的,已经构成了霸王条款,属于强制交易。
商家可以向消费者让利少收钱,但不能多收钱,也就是说,商家收款可以“四舍”,但不能“五入”。商家应该认清“四舍五入结算法”的违法侵权属性,增强自律意识,以如实结算为标准,以“抹零结算”为备选。
消费者也该在结算时多留个心眼,多算一算细账,免得被稀里糊涂地多收钱,而发现商家“五入”结算行为后,消费者不妨多较较真,与商家进行交涉或向维权单位投诉反映,对商家形成反向监督压力。
种植头发对毛囊和取发区有这些影响你知道吗
✨✨在荔医植发做了植发手术,实力告诉大家什么叫不作 死就不 会死[捂脸R],以后再不熬夜了,今天来和大家分享植发取毛 囊后的影响。
✨✨其实植发前取毛 囊,只要医生的手法OK,就不会对毛 囊有什么影响[皱眉R],对毛 囊来说只不过“搬了个家”而已。
✨✨但是植发后对取发区会有影响,因为没有毛 囊的地方就不会长头发了[哭惹R],当时我也担心过这个问题,所以问过医生。
✨✨医生说取发区头发会少,但是他们会尽量做到分散取发,不会只集中在一个地方取发,术后不用担心前面有头发后面又没头发的顾虑,而且后脑的头发,本来就比前面要茂密很多,所以不会出现术后,后脑头发很稀疏的情况。
✨✨所以大家也不用太担心,虽然植发后多少会有影响[派对R],但是医生会考虑到术后的样子,不会影响整体的美观。#整形# https://t.cn/A6SsVzI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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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说取发区头发会少,但是他们会尽量做到分散取发,不会只集中在一个地方取发,术后不用担心前面有头发后面又没头发的顾虑,而且后脑的头发,本来就比前面要茂密很多,所以不会出现术后,后脑头发很稀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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