憋了这么久,好想去野外,每天窗户里看到对面的山,心理有种憋屈,然而,即便从这里回去,也一样不能外出。附近山沟里全是林卡,原本此刻那里该是欢天喜地,现在除了一些牛,啥也没有。今年的林卡季就快结束了,最好的两个月足不出户,应该会给萨人心里留下遗憾。
好多人第一周就怀念甜茶和藏面,我倒一点也不,偶尔想吃大盘鸡,但是对户外的怀念一天也不曾停过。想到夏天快结束,一天天看着山上的草变黄,虽然也许明年可以尽情享受大自然,但今年毕竟是今年,定好的徒步计划泡汤了,还是很遗憾。再过一个月,漫长而寒冷的冬天就要到来,我的冬天都是一天一天数着熬过的,可夏天都是不知不觉中结束了。
好多人第一周就怀念甜茶和藏面,我倒一点也不,偶尔想吃大盘鸡,但是对户外的怀念一天也不曾停过。想到夏天快结束,一天天看着山上的草变黄,虽然也许明年可以尽情享受大自然,但今年毕竟是今年,定好的徒步计划泡汤了,还是很遗憾。再过一个月,漫长而寒冷的冬天就要到来,我的冬天都是一天一天数着熬过的,可夏天都是不知不觉中结束了。
海宁市新万年染整有限公司罔顾人Q逼迫我辞职,判决难以令人信服!
我叫朱金星,是浙江省海宁市人,本人于2011年3月2日起在海宁市新万年染整有限公司任仓管员职务,至今已工作十年余10个月,共签订固定劳动合同十一份。但是自2021年起,公司便以严重克扣工资、拒签劳动合同、高.强度工作、剥夺休息时间等手段,逼迫我辞职,以至于我的身.体产生问题,腿脚受损。我本人出于对公司尊重的考虑,加上因公司工作时间长、强度大而引起本人身.体.不.适的因素,与公司协商,要求其出具辞退书后便同意离职,但是公司拒绝出具辞退书,且公司老.板虞某相以“你走路一瘸一拐的,万一跌倒事情就麻烦了”等语言对我进行多次劝退,在公司的胁迫下我不得已提交了辞职申请书。也是因此,我本人没有了经济来源,在生活上出现了很大的困扰和不便。
事情发生后,我从律师口中了解到,海宁市新万年染整有限公司的种种做法已经违反了G家劳动法规定,本着维护人Q、保障个人合法权益的态度,我与公司据理力争,期望双方能够达成友好协商,但是公司全然不惧G家法律威严,拒不承认种种不法事实和协商解.决。无奈之下,我便寄希望于司法途径,向当地仲裁机关提交了仲裁申请以维护合法权益。
但是从地方仲裁院出具的裁决书中,我并未感受到地方仲裁机关的公平、公正性,反而是漠视G家相关法律法规,企图避重就轻,刻意减轻对海宁市新万年染整有限公司的法律惩处力度。
一是根据国W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决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但海宁市新万年染整有限公司与我签订的劳动合同却约定每日工作时间8.5小时,在当地仲裁院出具的裁决书中并未针对该事实给予公司相关的判罚,有失公平。
二是我本人梳理了从入职到离职期间这10年十个月的所有工作时间,全年全天无休的上班,也都在公司留存有人脸识别的上班打卡记录的,平均下来,日工作时间zui长达10.5小时,zui短也有8.5小时,其中处于双休日及国定假的工作天数共297天。海宁市新万年染整有限公司不仅违反了国W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第三条规定决定,同时从我本人提供的往期工资流水中能看出,其未按照G家对于职工在双休日及国定假的相关规定给予加班工资或是补调休,地方仲裁院在审理此事时,海宁市新万年染整有限公司理应配合提供本人的考勤打卡记录却未提供,而地方仲裁院理应要求其配合提供本人的考勤打卡记录却未要求,在没有充足证据进行比对核实的情况下,便草率以劳动合同书上约定的每日工作8.5小时计算加班工资,且在出具的裁决书中也并没有对理应赔付的双休日及国定假加班工资进行正面回应。
三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我本人已在海宁市新万年染整有限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在我本人没有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公司应当与我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公司在明知法律条款规定的前提下,不仅未按法律规定与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先以严重克扣工资、拒签劳动合同、减少休息时间等各种手段胁迫我提出辞职,后企图通过与我续签2022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手段,混淆地方仲裁院视听,误导其认为我本人已与公司是在达成一致协商的基础上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从本次地方仲裁院出具的裁决书能看出,地方仲裁院可能存在严重偏袒海宁市新万年染整有限公司的情况。在没有深入了解事情原委的情况下,罔顾劳动者合法权益片面裁决,对海宁市新万年染整有限公司进行避重就轻的处罚,我本人的人..权及合法权益都没有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我想通过曝光的力量,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以公平公正的态度处理此事,还给我应有的劳动者尊严和合法权益。
——本稿件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禁止转载和借用。
我叫朱金星,是浙江省海宁市人,本人于2011年3月2日起在海宁市新万年染整有限公司任仓管员职务,至今已工作十年余10个月,共签订固定劳动合同十一份。但是自2021年起,公司便以严重克扣工资、拒签劳动合同、高.强度工作、剥夺休息时间等手段,逼迫我辞职,以至于我的身.体产生问题,腿脚受损。我本人出于对公司尊重的考虑,加上因公司工作时间长、强度大而引起本人身.体.不.适的因素,与公司协商,要求其出具辞退书后便同意离职,但是公司拒绝出具辞退书,且公司老.板虞某相以“你走路一瘸一拐的,万一跌倒事情就麻烦了”等语言对我进行多次劝退,在公司的胁迫下我不得已提交了辞职申请书。也是因此,我本人没有了经济来源,在生活上出现了很大的困扰和不便。
事情发生后,我从律师口中了解到,海宁市新万年染整有限公司的种种做法已经违反了G家劳动法规定,本着维护人Q、保障个人合法权益的态度,我与公司据理力争,期望双方能够达成友好协商,但是公司全然不惧G家法律威严,拒不承认种种不法事实和协商解.决。无奈之下,我便寄希望于司法途径,向当地仲裁机关提交了仲裁申请以维护合法权益。
但是从地方仲裁院出具的裁决书中,我并未感受到地方仲裁机关的公平、公正性,反而是漠视G家相关法律法规,企图避重就轻,刻意减轻对海宁市新万年染整有限公司的法律惩处力度。
一是根据国W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决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但海宁市新万年染整有限公司与我签订的劳动合同却约定每日工作时间8.5小时,在当地仲裁院出具的裁决书中并未针对该事实给予公司相关的判罚,有失公平。
二是我本人梳理了从入职到离职期间这10年十个月的所有工作时间,全年全天无休的上班,也都在公司留存有人脸识别的上班打卡记录的,平均下来,日工作时间zui长达10.5小时,zui短也有8.5小时,其中处于双休日及国定假的工作天数共297天。海宁市新万年染整有限公司不仅违反了国W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第三条规定决定,同时从我本人提供的往期工资流水中能看出,其未按照G家对于职工在双休日及国定假的相关规定给予加班工资或是补调休,地方仲裁院在审理此事时,海宁市新万年染整有限公司理应配合提供本人的考勤打卡记录却未提供,而地方仲裁院理应要求其配合提供本人的考勤打卡记录却未要求,在没有充足证据进行比对核实的情况下,便草率以劳动合同书上约定的每日工作8.5小时计算加班工资,且在出具的裁决书中也并没有对理应赔付的双休日及国定假加班工资进行正面回应。
三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我本人已在海宁市新万年染整有限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在我本人没有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公司应当与我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公司在明知法律条款规定的前提下,不仅未按法律规定与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先以严重克扣工资、拒签劳动合同、减少休息时间等各种手段胁迫我提出辞职,后企图通过与我续签2022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手段,混淆地方仲裁院视听,误导其认为我本人已与公司是在达成一致协商的基础上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从本次地方仲裁院出具的裁决书能看出,地方仲裁院可能存在严重偏袒海宁市新万年染整有限公司的情况。在没有深入了解事情原委的情况下,罔顾劳动者合法权益片面裁决,对海宁市新万年染整有限公司进行避重就轻的处罚,我本人的人..权及合法权益都没有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我想通过曝光的力量,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以公平公正的态度处理此事,还给我应有的劳动者尊严和合法权益。
——本稿件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禁止转载和借用。
【群策聚力 持优补短 强化案件质效推进】
9月19日,孙吴法院召开审判质效分析推进会,对1-8月审判指标数据进行分析研判,持续推进“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决战第三季度,冲刺第四季度。院党组书记、院长关志峰出席会议并提出具体要求,专职审委李林主持会议,全体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围绕短板弱项,分析研判1-8月审判质效指标完成情况,围绕案件平均办理天数、电子送达指标、简易程序适用率指标亟需着重解决的问题,对标对表省院和市中院质效目标,进行了分析找出症结,精准施策,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分解指标,定站位。协调联动、统筹推进各项指标,把审执工作任务分解到庭、责任到人,合理规划、全面发力、精准施策,提升案件质量。认清差距,找短板。向优秀法院看齐,借鉴先进经验做法,切实解决当前指标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压实责任,抓落实。结合创建优化营商环境和“为群众办实事示范院”创建活动,有效缩短案件平均办理天数,持续提升办案效率,严格审限监控机制,按照改进举措实施“日提醒、周通报、月总结”模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有成效、有提升、有进步,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9月19日,孙吴法院召开审判质效分析推进会,对1-8月审判指标数据进行分析研判,持续推进“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决战第三季度,冲刺第四季度。院党组书记、院长关志峰出席会议并提出具体要求,专职审委李林主持会议,全体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围绕短板弱项,分析研判1-8月审判质效指标完成情况,围绕案件平均办理天数、电子送达指标、简易程序适用率指标亟需着重解决的问题,对标对表省院和市中院质效目标,进行了分析找出症结,精准施策,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分解指标,定站位。协调联动、统筹推进各项指标,把审执工作任务分解到庭、责任到人,合理规划、全面发力、精准施策,提升案件质量。认清差距,找短板。向优秀法院看齐,借鉴先进经验做法,切实解决当前指标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压实责任,抓落实。结合创建优化营商环境和“为群众办实事示范院”创建活动,有效缩短案件平均办理天数,持续提升办案效率,严格审限监控机制,按照改进举措实施“日提醒、周通报、月总结”模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有成效、有提升、有进步,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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