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恢复部分区域堂食服务的通告
合防〔2022〕51号
鉴于我市已连续2日社会面无新增病例,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重大成果。为了以最小代价实现最大防控效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经研判决定,再恢复部分区域堂食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继10月27日恢复巢湖市、安巢经开区、长丰县、庐江县、新站区、高新区、肥西县堂食服务基础上,自11月2日下午起,恢复经开区、蜀山区、肥东县、庐阳区堂食服务。今天采样检测明早出结果,如有异常,恢复区域会有微调。考虑到瑶海区、包河区防控成果还有待巩固,将视情及时公布堂食恢复时间。
二、恢复堂食的各餐饮经营单位,暂不承接30人以上婚宴、宴会等规模性聚餐活动。安排人员督促进店顾客扫场所码,查验安康码、行程卡和24小时核酸采样报告;落实预约、50%限流、餐桌间距不少于1米等措施;提供公勺公筷,翻台时桌面消毒;保持经营场所通风和整洁卫生,垃圾日产日清并规范处置,经营场所每日全面消杀,做好消杀记录并公示消杀情况。
三、各餐饮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要每天严格执行“1次核酸检测+3次体温监测”要求。从业人员凭24小时核酸采样报告上岗,每日开展健康监测,服务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餐饮经营单位要立即暂停其工作,并督促其到发热门诊就医排除风险后方可到岗。
四、行业监管部门和属地每日对餐饮经营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巡查。对防疫要求落实不到位的、对私自营业或明关暗开的,将依法依规查处。
五、顾客进出店面和在店内公共区域活动时,要规范佩戴口罩,配合商家查验,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为了自己和他人身体健康,不得参加堂食。对不落实规定及瞒报、谎报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依法依规查处。
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已转入歼灭零星散发疫情的扫尾阶段,但形势依然具有不确定性。诚请广大市民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少办,坚决防止因聚餐导致聚集性疫情,共同巩固好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守护好熙熙攘攘的如常生活。敬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配合。
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1日 https://t.cn/Rt5qRxf
合防〔2022〕51号
鉴于我市已连续2日社会面无新增病例,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重大成果。为了以最小代价实现最大防控效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经研判决定,再恢复部分区域堂食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继10月27日恢复巢湖市、安巢经开区、长丰县、庐江县、新站区、高新区、肥西县堂食服务基础上,自11月2日下午起,恢复经开区、蜀山区、肥东县、庐阳区堂食服务。今天采样检测明早出结果,如有异常,恢复区域会有微调。考虑到瑶海区、包河区防控成果还有待巩固,将视情及时公布堂食恢复时间。
二、恢复堂食的各餐饮经营单位,暂不承接30人以上婚宴、宴会等规模性聚餐活动。安排人员督促进店顾客扫场所码,查验安康码、行程卡和24小时核酸采样报告;落实预约、50%限流、餐桌间距不少于1米等措施;提供公勺公筷,翻台时桌面消毒;保持经营场所通风和整洁卫生,垃圾日产日清并规范处置,经营场所每日全面消杀,做好消杀记录并公示消杀情况。
三、各餐饮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要每天严格执行“1次核酸检测+3次体温监测”要求。从业人员凭24小时核酸采样报告上岗,每日开展健康监测,服务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餐饮经营单位要立即暂停其工作,并督促其到发热门诊就医排除风险后方可到岗。
四、行业监管部门和属地每日对餐饮经营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巡查。对防疫要求落实不到位的、对私自营业或明关暗开的,将依法依规查处。
五、顾客进出店面和在店内公共区域活动时,要规范佩戴口罩,配合商家查验,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为了自己和他人身体健康,不得参加堂食。对不落实规定及瞒报、谎报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依法依规查处。
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已转入歼灭零星散发疫情的扫尾阶段,但形势依然具有不确定性。诚请广大市民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少办,坚决防止因聚餐导致聚集性疫情,共同巩固好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守护好熙熙攘攘的如常生活。敬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配合。
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1日 https://t.cn/Rt5qRxf
【关于再恢复部分区域堂食服务的通告】关于再恢复部分区域堂食服务的通告
合防〔2022〕51号
鉴于我市已连续2日社会面无新增病例,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重大成果。为了以最小代价实现最大防控效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经研判决定,再恢复部分区域堂食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继10月27日恢复巢湖市、安巢经开区、长丰县、庐江县、新站区、高新区、肥西县堂食服务基础上,自11月2日下午起,恢复经开区、蜀山区、肥东县、庐阳区堂食服务。今天采样检测明早出结果,如有异常,恢复区域会有微调。考虑到瑶海区、包河区防控成果还有待巩固,将视情及时公布堂食恢复时间。
二、恢复堂食的各餐饮经营单位,暂不承接30人以上婚宴、宴会等规模性聚餐活动。安排人员督促进店顾客扫场所码,查验安康码、行程卡和24小时核酸采样报告;落实预约、50%限流、餐桌间距不少于1米等措施;提供公勺公筷,翻台时桌面消毒;保持经营场所通风和整洁卫生,垃圾日产日清并规范处置,经营场所每日全面消杀,做好消杀记录并公示消杀情况。
三、各餐饮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要每天严格执行“1次核酸检测+3次体温监测”要求。从业人员凭24小时核酸采样报告上岗,每日开展健康监测,服务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餐饮经营单位要立即暂停其工作,并督促其到发热门诊就医排除风险后方可到岗。
四、行业监管部门和属地每日对餐饮经营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巡查。对防疫要求落实不到位的、对私自营业或明关暗开的,将依法依规查处。
五、顾客进出店面和在店内公共区域活动时,要规范佩戴口罩,配合商家查验,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为了自己和他人身体健康,不得参加堂食。对不落实规定及瞒报、谎报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依法依规查处。
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已转入歼灭零星散发疫情的扫尾阶段,但形势依然具有不确定性。诚请广大市民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少办,坚决防止因聚餐导致聚集性疫情,共同巩固好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守护好熙熙攘攘的如常生活。敬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配合。
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1日
合防〔2022〕51号
鉴于我市已连续2日社会面无新增病例,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重大成果。为了以最小代价实现最大防控效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经研判决定,再恢复部分区域堂食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继10月27日恢复巢湖市、安巢经开区、长丰县、庐江县、新站区、高新区、肥西县堂食服务基础上,自11月2日下午起,恢复经开区、蜀山区、肥东县、庐阳区堂食服务。今天采样检测明早出结果,如有异常,恢复区域会有微调。考虑到瑶海区、包河区防控成果还有待巩固,将视情及时公布堂食恢复时间。
二、恢复堂食的各餐饮经营单位,暂不承接30人以上婚宴、宴会等规模性聚餐活动。安排人员督促进店顾客扫场所码,查验安康码、行程卡和24小时核酸采样报告;落实预约、50%限流、餐桌间距不少于1米等措施;提供公勺公筷,翻台时桌面消毒;保持经营场所通风和整洁卫生,垃圾日产日清并规范处置,经营场所每日全面消杀,做好消杀记录并公示消杀情况。
三、各餐饮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要每天严格执行“1次核酸检测+3次体温监测”要求。从业人员凭24小时核酸采样报告上岗,每日开展健康监测,服务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餐饮经营单位要立即暂停其工作,并督促其到发热门诊就医排除风险后方可到岗。
四、行业监管部门和属地每日对餐饮经营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巡查。对防疫要求落实不到位的、对私自营业或明关暗开的,将依法依规查处。
五、顾客进出店面和在店内公共区域活动时,要规范佩戴口罩,配合商家查验,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为了自己和他人身体健康,不得参加堂食。对不落实规定及瞒报、谎报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依法依规查处。
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已转入歼灭零星散发疫情的扫尾阶段,但形势依然具有不确定性。诚请广大市民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少办,坚决防止因聚餐导致聚集性疫情,共同巩固好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守护好熙熙攘攘的如常生活。敬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配合。
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1日
【@伊犁州餐饮、药店、企业、沿街商户 复工复产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处处长李静介绍了伊犁州市场主体做好复工复产的注意事项。
目前,伊犁州各类市场主体已陆续复工复产、复商复市,为确保各行业在复工复产中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餐饮、药店、企业、沿街商户等行业在复工复产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市场主体注意事项
1、落实场所主体责任,对进入场所的工作人员和顾客主动扫场所码,做好体温监测和核验健康码。控制人流密度,在等待区设置“1米线”。
2、保持有效通风换气,每日开窗通风2—3次,每次20—30分钟。
3、增加楼梯、电梯、过道、单元门、公共卫生间、浴室、拉运“阳”性感染者的车辆停靠地点等公用设施设备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及时清运垃圾。
4、经营场所工作人员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最好戴N95口罩,并且定期更换,建议每隔2—4小时更换一次,避免重复使用。
二、企业注意事项
1、加强进出入人员登记管理,指派专人严格管理所有通道,避免人群聚集。
2、公共区域严格消毒,规范垃圾处理,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
3、加强员工用餐管理,分散错峰用餐。
4、落实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各项措施,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餐饮业注意事项
1、每天上班后,由餐饮管理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状况检查,观察员工是否咳嗽,是否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直接接触食品的员工双手是否有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员工是否有痢疾、腹泻、发热、呕吐、咽痛、干咳等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做好手部清洗消毒。
2、认真消毒,做好记录,对食品加工场所以及就餐场所、厅堂入口等至少2次消杀。
3、在营业场所入口处张贴场所码,进入人员必须扫场所码,场所码显示绿码,方可允许进入。
4、避免堂食,取餐时保持一米线距离,减少聚集。
5、环境整洁,规范操作,食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餐具、加工容器清洗消毒。
6、及时清理、销毁过期、变质食品及原料,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登记制度。
7、严管餐厨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日消毒。
四、沿街商户注意事项
1、每日定时使用含氯消毒液对店内环境进行消毒,收银台等接触部位增加消毒频次,店铺门口放置免洗消毒液。消毒台账要记录。
2、建立健全员工健康档案。
3、营业场所入口张贴场所码,进入人员必须扫场所码,场所码显示绿码,方可允许其进入。
五、消费者购买食品注意事项
1、做好个人防护,避免直接接触食品。
2、安全选购,通过正规渠道选购食品,查看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不购买和食用“三无”食品,不购买有异色、异味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冷链食品扫描冷链追溯码,查看产品检测检验、追溯信息。
3、线上购买食品,快递包裹及包装需及时消毒、静置一段时间。
4、处理食物时注意生熟分开,正确烹饪。
六、药店注意事项
1、消费者要主动配合做好药店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进入药店佩戴口罩、测温、扫码和亮码等措施,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和抗菌素等4类药品须实名登记。
2、药店经营者要安排专人负责门店入口疫情防控,严格落实“一米线”、通风、日常清洁、垃圾清运、消毒等消杀措施。
各市场主体在经营中如发现红码、黄码人员,应立即向社区报告,不得放任离开。对执行要求不到位的商户,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处罚、责令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
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相关业务的群众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新疆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t.cn/ROdUPW7),线上办理各类市场主体登记业务。
目前,伊犁州各类市场主体已陆续复工复产、复商复市,为确保各行业在复工复产中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餐饮、药店、企业、沿街商户等行业在复工复产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市场主体注意事项
1、落实场所主体责任,对进入场所的工作人员和顾客主动扫场所码,做好体温监测和核验健康码。控制人流密度,在等待区设置“1米线”。
2、保持有效通风换气,每日开窗通风2—3次,每次20—30分钟。
3、增加楼梯、电梯、过道、单元门、公共卫生间、浴室、拉运“阳”性感染者的车辆停靠地点等公用设施设备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及时清运垃圾。
4、经营场所工作人员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最好戴N95口罩,并且定期更换,建议每隔2—4小时更换一次,避免重复使用。
二、企业注意事项
1、加强进出入人员登记管理,指派专人严格管理所有通道,避免人群聚集。
2、公共区域严格消毒,规范垃圾处理,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
3、加强员工用餐管理,分散错峰用餐。
4、落实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各项措施,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餐饮业注意事项
1、每天上班后,由餐饮管理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状况检查,观察员工是否咳嗽,是否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直接接触食品的员工双手是否有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员工是否有痢疾、腹泻、发热、呕吐、咽痛、干咳等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做好手部清洗消毒。
2、认真消毒,做好记录,对食品加工场所以及就餐场所、厅堂入口等至少2次消杀。
3、在营业场所入口处张贴场所码,进入人员必须扫场所码,场所码显示绿码,方可允许进入。
4、避免堂食,取餐时保持一米线距离,减少聚集。
5、环境整洁,规范操作,食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餐具、加工容器清洗消毒。
6、及时清理、销毁过期、变质食品及原料,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登记制度。
7、严管餐厨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日消毒。
四、沿街商户注意事项
1、每日定时使用含氯消毒液对店内环境进行消毒,收银台等接触部位增加消毒频次,店铺门口放置免洗消毒液。消毒台账要记录。
2、建立健全员工健康档案。
3、营业场所入口张贴场所码,进入人员必须扫场所码,场所码显示绿码,方可允许其进入。
五、消费者购买食品注意事项
1、做好个人防护,避免直接接触食品。
2、安全选购,通过正规渠道选购食品,查看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不购买和食用“三无”食品,不购买有异色、异味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冷链食品扫描冷链追溯码,查看产品检测检验、追溯信息。
3、线上购买食品,快递包裹及包装需及时消毒、静置一段时间。
4、处理食物时注意生熟分开,正确烹饪。
六、药店注意事项
1、消费者要主动配合做好药店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进入药店佩戴口罩、测温、扫码和亮码等措施,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和抗菌素等4类药品须实名登记。
2、药店经营者要安排专人负责门店入口疫情防控,严格落实“一米线”、通风、日常清洁、垃圾清运、消毒等消杀措施。
各市场主体在经营中如发现红码、黄码人员,应立即向社区报告,不得放任离开。对执行要求不到位的商户,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处罚、责令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
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相关业务的群众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新疆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t.cn/ROdUPW7),线上办理各类市场主体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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