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我们把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看做是个人的最高意志,“牺牲”“奉献”的人被视为榜样,国家给他们荣誉,为他们立碑,传扬这种极少数人能够做到却又大多数人信仰的意志。国家打着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服务的旗号,建立各种各样的制度和法律,让世间罪恶无所遁形,把危害到人民利益的罪犯绳之以法,对自己从未见过的处于善恶分界点的“特殊”的人小心翼翼草木皆兵的仔细监视,把他们视为危险分子,稍有动作就用所谓的法律进行审判,殊不知他们脑子里已经产生了对这些人的偏见。这种偏见源自人类的无知和对未知事物的恐惧,归根到底源自人类的自私,他们胆小如鼠害怕死亡恐惧生存的动荡,他们据理力争有意的蒙蔽外界的事实坚决判定特殊人物有罪,只为了自身安稳生活的保障。我想不出不敢想世上是否真的有一所特殊监狱,那真的太可怕了,如果世界上没有人权的话,人类存在的意义又是什么。“任何人都能杀人”,只要心中有恶,普通人的手法往往比这些拥有特殊能力的人更可怕。个人身上出现特殊能力以及对这种特殊能力的运用,取决于特殊人物本身,他们有决定的权利,因为他们首先是一个人,国家为他们的特殊制定新的法律和制度来维护社会的秩序和安定的基础应当和“普通人”无异,寻求的始终是一个适当的平等罢了。谁想生下来就和其他人不同呢,沈晾没有选择的权利。但是他有选择自身行为的权利,他是“伟大”的,善恶两难他选择了善,但是所谓的“善”又带给了他什么呢,正如吴奇所说“他们一直用自以为是的态度看待你做出的一切,甚至将你本不需付出的当做是允许你加入他们野蛮人守则的理所应当。”“他们”带给他一生的监禁,被迫的屈辱,带给他死亡,带给他厄运缠身。
“她睡觉都不卸妆,所以我不知道她是50岁的大妈!”27岁小伙为爱辞职奔赴他乡,可没想到对方是50岁的大妈!大妈隐瞒真实年龄,说自己只有32岁,骗光小伙子11万元!当警方告诉小伙“女友”的真实年龄,小伙一脸不可置信!
事情要从2020年的6月说起,小伙去某歌厅玩耍,被台上一位唱歌的女人给吸引住了。歌厅的灯光比较昏暗,女子在灯光下显得更加美丽动人,当小伙和女子四目相对的时候,小伙发现自己心动了,于是上去和女子交谈。
通过交谈,小伙得知女子杨某年芳32,虽然比自己大5岁,但小伙一点不在乎。 他想着女大三抱金砖,女大五赛老母,成熟又贴心。不像一些小女生,天天都要自己哄她开心。而且对方主动表示要和自己交往试试,小伙按耐不住内心的喜悦,和对方开始了网恋。
因为小伙在南方工作,两人就每天通过网恋聊天,期间杨某对他虚寒问题,谦让有加,给小伙的感觉像妈妈的爱一样。于是小伙决定辞掉工作,去大庆找杨某结婚。不过,当时小伙的父母坚决反对,可小伙还是坚持自己的想法,决定为爱鼓掌!
就这样,小伙带着辞职后单位补偿的11万元,来到了大庆和杨某生活在了一起。期间小伙和杨某同睡一张床,他发现杨某晚上睡觉也不卸妆,就问她为什么?杨某说自己是婚礼化妆师,随时会被叫出去工作,所以不能卸妆。
就这样,小伙一直被杨某瞒着,不知道她的真实年龄。因为杨某有家庭,期间总是编造各种各样的理由离开小伙,一周有三四天不在一起。而且,杨某还以自己要给好侄女买手机,给大表哥买一台收割机,自己怀孕需要吃一些营养品,还借款等理由,把小伙的11万元骗得干干净净。
后来,杨某看小伙口袋空空,直接消失,把小伙给拉黑了。小伙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报案。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杨某居然已经50岁,而且还有夫有女,而之前的大表哥和好侄女,就是她的实际老公和女儿,杨某真是唱了一出好戏!
这事情真是令人唏嘘,在这里真的很同情这个小伙子!但是,杨某以恋爱结婚为由,明明有家庭,还隐瞒年龄骗小伙子的钱,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
杨某虚构了所谓的“大表哥、好侄女、自己怀孕、还借款”等理由骗钱,从一开始接近小伙的目的就是为了骗钱!当小伙没钱以后,就跑得飞快,可见其虚构事实,非法骗取小伙钱财的主观意识很明显,构成诈骗罪。根据相关刑法规定,女子诈骗的金额已经达到11万元,属于数额较大,一般会在3年以上!
杨某欺骗他人感情,还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令人唾弃!为了钱,让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值得吗?你骗了小伙的钱,让给自己的老公和女儿花,你进去里面了,你觉得你老公会等你吗?真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同时,也提醒大家,如果在恋爱期间,发现对象的行为举止比较异常,就要多加考虑。同时,如果和对方结婚,一定要先去领结婚证,一来能够有合法的关系,二来这也是一面“照妖镜”,能够让那一些骗子无法遁形!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欢迎留下你的观点!
事情要从2020年的6月说起,小伙去某歌厅玩耍,被台上一位唱歌的女人给吸引住了。歌厅的灯光比较昏暗,女子在灯光下显得更加美丽动人,当小伙和女子四目相对的时候,小伙发现自己心动了,于是上去和女子交谈。
通过交谈,小伙得知女子杨某年芳32,虽然比自己大5岁,但小伙一点不在乎。 他想着女大三抱金砖,女大五赛老母,成熟又贴心。不像一些小女生,天天都要自己哄她开心。而且对方主动表示要和自己交往试试,小伙按耐不住内心的喜悦,和对方开始了网恋。
因为小伙在南方工作,两人就每天通过网恋聊天,期间杨某对他虚寒问题,谦让有加,给小伙的感觉像妈妈的爱一样。于是小伙决定辞掉工作,去大庆找杨某结婚。不过,当时小伙的父母坚决反对,可小伙还是坚持自己的想法,决定为爱鼓掌!
就这样,小伙带着辞职后单位补偿的11万元,来到了大庆和杨某生活在了一起。期间小伙和杨某同睡一张床,他发现杨某晚上睡觉也不卸妆,就问她为什么?杨某说自己是婚礼化妆师,随时会被叫出去工作,所以不能卸妆。
就这样,小伙一直被杨某瞒着,不知道她的真实年龄。因为杨某有家庭,期间总是编造各种各样的理由离开小伙,一周有三四天不在一起。而且,杨某还以自己要给好侄女买手机,给大表哥买一台收割机,自己怀孕需要吃一些营养品,还借款等理由,把小伙的11万元骗得干干净净。
后来,杨某看小伙口袋空空,直接消失,把小伙给拉黑了。小伙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报案。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杨某居然已经50岁,而且还有夫有女,而之前的大表哥和好侄女,就是她的实际老公和女儿,杨某真是唱了一出好戏!
这事情真是令人唏嘘,在这里真的很同情这个小伙子!但是,杨某以恋爱结婚为由,明明有家庭,还隐瞒年龄骗小伙子的钱,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
杨某虚构了所谓的“大表哥、好侄女、自己怀孕、还借款”等理由骗钱,从一开始接近小伙的目的就是为了骗钱!当小伙没钱以后,就跑得飞快,可见其虚构事实,非法骗取小伙钱财的主观意识很明显,构成诈骗罪。根据相关刑法规定,女子诈骗的金额已经达到11万元,属于数额较大,一般会在3年以上!
杨某欺骗他人感情,还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令人唾弃!为了钱,让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值得吗?你骗了小伙的钱,让给自己的老公和女儿花,你进去里面了,你觉得你老公会等你吗?真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同时,也提醒大家,如果在恋爱期间,发现对象的行为举止比较异常,就要多加考虑。同时,如果和对方结婚,一定要先去领结婚证,一来能够有合法的关系,二来这也是一面“照妖镜”,能够让那一些骗子无法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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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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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游》是《庄子》内篇的第一篇,也是整部《庄子》的第一篇,应该说具有头等的重要性。它开篇以如今人们耳熟能详的鲲鹏升腾九万里,而后展翅南翔的寓言,呈现了一个广阔的世界图景,但这在《庄子》的心目中,实在还不能算“逍遥”之“游”,因为鲲鹏之所以先得向上升腾九万里,就是为凭借高天的云气承载,而后飞向南方自己的目的地,这仍是一种依待,是一种其有限性的证明。推而广之,宇宙人间的一切,如何能绝对超然而置身其外呢?怕是无法做到,所能做的,是尽量减少一己之私的身心欲求,追求无我(用《逍遥游》的话说,即“无己”),而与天地自然之道协调、契合,所谓“乘天地之正,御六气之辨”(《逍遥游》)或“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齐物论》),从而达到最大、最高的“自由”之境。
也正因为《庄子》在天地自然和人之间,持有这样的一种观点,所以《庄子》内篇的第二篇《齐物论》开篇,描写的便是一位形如槁木、心如死灰的人物,摆脱了自我的种种身心欲求,进入了“吾丧我”(很大程度上,类似于《逍遥游》的“无己”)的状态。如果单纯到达“无我”或“无己”的状态,还不够,人们总得面临如何应对周遭现实的问题。应对现实,便有一个如何看待的问题在。《齐物论》即是这个意义上,讨论如何从与天地自然合一的高度上,返顾世间种种事物、言论。世间的种种事物,都处于层层交错的对比关系如长短、善恶、是非、美丑等等之中,人们难免站在某一特定的立场、从某一特定的视角来表述自我、评判他者,难免自我肯定而贬斥他者。在《齐物论》看来,这就是世上无数纷争的根由。超乎其上的恰当态度,是同情地了解各有所偏的立场和姿态,各有其是非,不必相争相杀;如果一定要争的话,庄子的态度便是“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即是说,各自在自己的境遇下都有道理,而易位以处,就可能失去了合理性。过去人们常常将这认定为“相对主义”,“和稀泥”,实在是没能体会《齐物论》的真意。庄子只是不想也不愿陷身于各种片面而无休止的纷争之中,而持一种超乎其上又怀抱同情甚至怜悯的息事宁人的态度。
——陈引驰《〈庄子〉通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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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游》是《庄子》内篇的第一篇,也是整部《庄子》的第一篇,应该说具有头等的重要性。它开篇以如今人们耳熟能详的鲲鹏升腾九万里,而后展翅南翔的寓言,呈现了一个广阔的世界图景,但这在《庄子》的心目中,实在还不能算“逍遥”之“游”,因为鲲鹏之所以先得向上升腾九万里,就是为凭借高天的云气承载,而后飞向南方自己的目的地,这仍是一种依待,是一种其有限性的证明。推而广之,宇宙人间的一切,如何能绝对超然而置身其外呢?怕是无法做到,所能做的,是尽量减少一己之私的身心欲求,追求无我(用《逍遥游》的话说,即“无己”),而与天地自然之道协调、契合,所谓“乘天地之正,御六气之辨”(《逍遥游》)或“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齐物论》),从而达到最大、最高的“自由”之境。
也正因为《庄子》在天地自然和人之间,持有这样的一种观点,所以《庄子》内篇的第二篇《齐物论》开篇,描写的便是一位形如槁木、心如死灰的人物,摆脱了自我的种种身心欲求,进入了“吾丧我”(很大程度上,类似于《逍遥游》的“无己”)的状态。如果单纯到达“无我”或“无己”的状态,还不够,人们总得面临如何应对周遭现实的问题。应对现实,便有一个如何看待的问题在。《齐物论》即是这个意义上,讨论如何从与天地自然合一的高度上,返顾世间种种事物、言论。世间的种种事物,都处于层层交错的对比关系如长短、善恶、是非、美丑等等之中,人们难免站在某一特定的立场、从某一特定的视角来表述自我、评判他者,难免自我肯定而贬斥他者。在《齐物论》看来,这就是世上无数纷争的根由。超乎其上的恰当态度,是同情地了解各有所偏的立场和姿态,各有其是非,不必相争相杀;如果一定要争的话,庄子的态度便是“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即是说,各自在自己的境遇下都有道理,而易位以处,就可能失去了合理性。过去人们常常将这认定为“相对主义”,“和稀泥”,实在是没能体会《齐物论》的真意。庄子只是不想也不愿陷身于各种片面而无休止的纷争之中,而持一种超乎其上又怀抱同情甚至怜悯的息事宁人的态度。
——陈引驰《〈庄子〉通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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