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锋在一线 防控显担当 青岛市交通运输局运输中心志愿者下沉社区参与疫情防控】
#青岛同心抗疫#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青岛市交通运输局运输中心党员干部积极响应组织号召,主动亮明身份,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自2022年11月5日,运输中心23名党员干部就地转为志愿者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坚持走在前、作表率,不舍昼夜,不惧挑战,积极承担重活累活,哪有困难就去哪,哪有需要往哪去,急难险重任务冲在前,勇于冲在战“疫”一线。
出征:闻令出发
接到疫情防控任务,运输中心党委高度重视,立即进入战时状态,迅速作出安排部署,强化统筹调度,在确保工作运转的同时,发出倡议,号召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积极报名争当志愿者参与社区疫情防控,23名志愿者积极响应号召,争当志愿者,化身“大白”,深入社区,成为社区疫情防控的“保障者”和“服务员”,快速凝聚起共克时艰的强大合力。
逆行:“疫”无反顾
“哪里有需要就往哪里去,哪里有困难,我是党员我先上。”这是运输中心广大党员干部的真实写照。11月5日5:30,12名党员干部下沉普吉新区协助开展社区核酸检测20000余人次,由于需要不停地大声说话,嗓子逐渐变得沙哑,但大家顾不上喝一口水,争分夺秒地引导居民有序排队,登记扫码,帮助大家顺利完成检测。中午12:00,在普吉新区的12名志愿者接到临时封控命令。“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他们第一时间协助社区做好传递物资、秩序维护、物品消杀等工作。晚上10:00,他们再次接到社区值班请求,4名党员干部主动参与高风险区域的值班工作,一整晚他们忙于维护社区秩序、为居民提供物资,吃饭就随便找个角落一站,把放凉的盒饭三两口塞进嘴里,顾不上细嚼慢咽,顾不上喝口水,又匆匆回到服务岗位。
坚守:微光汇聚
在长春路社区的志愿队伍是平均年龄最大的志愿队伍,这群人均年龄57.5岁的老大哥们,早晨5:30上岗,负责社区核酸检测队伍的秩序维护,每天一站四五个小时。气温太低,冷就原地跺跺脚;嗓子哑了,就继续沙哑着维护秩序。四五个小时后,才能喝口水,上个厕所。一天下来,腿都肿胀了起来,返家的时候,上楼都困难。可就是这群老大哥们,不怕苦不怕累,冲锋在前,不惧危险,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配合社区完成场地消杀、秩序维护、信息录入等任务...
运输中心的志愿者用温暖的话语化解群众焦虑,使核酸检测队伍井然有序;用担当负责的态度,协助封控小区维稳,做好环境消杀、物资领用、人员登记,使封控小区平稳运行。他们犹如点点微光不分昼夜,持续作战,与时间赛跑、同病毒较量,用忠诚和汗水守护着服务的社区,用莹莹之光照亮黑夜。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宋大伟)
#青岛同心抗疫#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青岛市交通运输局运输中心党员干部积极响应组织号召,主动亮明身份,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自2022年11月5日,运输中心23名党员干部就地转为志愿者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坚持走在前、作表率,不舍昼夜,不惧挑战,积极承担重活累活,哪有困难就去哪,哪有需要往哪去,急难险重任务冲在前,勇于冲在战“疫”一线。
出征:闻令出发
接到疫情防控任务,运输中心党委高度重视,立即进入战时状态,迅速作出安排部署,强化统筹调度,在确保工作运转的同时,发出倡议,号召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积极报名争当志愿者参与社区疫情防控,23名志愿者积极响应号召,争当志愿者,化身“大白”,深入社区,成为社区疫情防控的“保障者”和“服务员”,快速凝聚起共克时艰的强大合力。
逆行:“疫”无反顾
“哪里有需要就往哪里去,哪里有困难,我是党员我先上。”这是运输中心广大党员干部的真实写照。11月5日5:30,12名党员干部下沉普吉新区协助开展社区核酸检测20000余人次,由于需要不停地大声说话,嗓子逐渐变得沙哑,但大家顾不上喝一口水,争分夺秒地引导居民有序排队,登记扫码,帮助大家顺利完成检测。中午12:00,在普吉新区的12名志愿者接到临时封控命令。“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他们第一时间协助社区做好传递物资、秩序维护、物品消杀等工作。晚上10:00,他们再次接到社区值班请求,4名党员干部主动参与高风险区域的值班工作,一整晚他们忙于维护社区秩序、为居民提供物资,吃饭就随便找个角落一站,把放凉的盒饭三两口塞进嘴里,顾不上细嚼慢咽,顾不上喝口水,又匆匆回到服务岗位。
坚守:微光汇聚
在长春路社区的志愿队伍是平均年龄最大的志愿队伍,这群人均年龄57.5岁的老大哥们,早晨5:30上岗,负责社区核酸检测队伍的秩序维护,每天一站四五个小时。气温太低,冷就原地跺跺脚;嗓子哑了,就继续沙哑着维护秩序。四五个小时后,才能喝口水,上个厕所。一天下来,腿都肿胀了起来,返家的时候,上楼都困难。可就是这群老大哥们,不怕苦不怕累,冲锋在前,不惧危险,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配合社区完成场地消杀、秩序维护、信息录入等任务...
运输中心的志愿者用温暖的话语化解群众焦虑,使核酸检测队伍井然有序;用担当负责的态度,协助封控小区维稳,做好环境消杀、物资领用、人员登记,使封控小区平稳运行。他们犹如点点微光不分昼夜,持续作战,与时间赛跑、同病毒较量,用忠诚和汗水守护着服务的社区,用莹莹之光照亮黑夜。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宋大伟)
【曼联球星难了!名存实亡的10号位,号位的变迁难造巨星,他该咋办】
#英超#
范德贝克在曼联踢过很多位置,从未拿出令人信服的表现,然而在足球评论中却很少人怀疑范德贝克的无球跑动能力,甚至有一种评论认为范德贝克如果加盟曼城、巴萨这种传控类型的球队,将会大放异彩。
这种讨论其实透露出一个足坛讨论许久的问题:体系球员,毫无疑问这种论调是把范德贝克指向了一个“体系球员”,在合适的战术体系中才能逐渐发挥出重要的作用。这里又涉及到一个位置的问题,范德贝克到底是8号位、10号位还是6号位的球员,滕哈赫认为范德贝克在禁区的威胁是非常大的,那么范德贝克是10号位球员么?
我们对于8号位、10号位这种说法已经非常陌生了,自从传控战术出现之后,传统的号位分布已经越来越模糊了,许多未知已经开始兼容其他职能,比如2号位阿诺德开始出现在后腰位置上,那么阿诺德是2号位,还是6号位呢?这种模糊的定位,本身就是足球战术的一种颠覆,这也是现代足球运动员越来越依赖于体系、单兵作战能力看起来没有“上古时期”那么强悍的原因。
▶ 号位的定义始于位置的定义
最早定义号位,其实还要追溯至上古时期的235站位,这种由109站位演变而来的战术风靡一时,甚至成为如今许多控球型球队在进攻时的基本站位,比如曼城、利物浦在进攻站位时就经常采用235站位。
因为缺乏替补和轮换,所以首发球员的球衣号码几乎都是固定的,1号就是门将、2号及3号是后卫、4号至6号是中场、7号至11号就是前锋。所以,一开始的号位确定,本来就是跟球员的主打位置有关系,比如7号就是右边锋、11号就是左边锋。
但是,足坛的战术向来都是进化、发展的,不可能一成不变,号位的变化也随着基本阵型的变化开始有了新的定义。从235演变成WM阵型是撤下了8号、10号增加了中场的厚度,从WM演变成424阵型时,又撤下了2名中场增加了后卫的人数,这时候的号位有了更丰富的定义:职能,这时候的号位变迁,基本上是向下兼容职能,比如边锋兼容防守成为边前卫、中场兼容防守成为中后卫等等。
▶ 号位的变化始于职能的不同
442战术开始大行其道之时,我们所熟知的号位才算是正式确定下来,这时候的号位不再是用来标记球员的号码,而是用来标记球员在场上的功能。比如我们常说德布劳内是最好的8号位球员,本身就是球员使用功能的一种定义,而不是位置。
因为是根据球员使用功能来定义,所以球员的技能是相对单一,我一个7号位的球员主要是传中、拉边,那么我又何必去苦练射门、头球攻门呢?球员的技能点是有限的,足球俱乐部培养球员,也是考虑尽量强化球员的特点,兼顾考虑发展球员的全面性。所以,这才有了80年代、90年代球员特点百花齐放的场面,有的前锋专攻头球、有的前锋专攻速度和突破等等,因扎吉能够凭借空间敏锐度大杀四方、德国空霸克林斯曼也能成为金色轰炸机。
▶ 模糊了号位的定义,足坛的特型球员开始减少
数天之前,足坛著名媒体TA杂志曾经讨论怎么定义“反击”这个词,举例说曼联在本赛季英超四连胜期间许多人说曼联采用了防守反击战术,问题是在于如果曼联是控制球权,吸引对手压上,再长传球打身后,由拉什福德去用速度击败防守球员,这种战术能够定义为“反击”么?
TA杂志认为是不能的,因为曼联的出发点是引蛇出洞,是主动吸引对手压上,但是TA杂志也无法定义这到底是什么,反正不能称之为“反击”。所以,现在范德贝克这种站位在10号位,但是又不负责进攻传球的球员要怎么定义呢?反正不是10号位,某种程度上也不能称呼为影锋。
现在的足坛已经很难去定义一个球员的位置了,球员的职能开始向上兼容。比如中后卫要兼容后腰球员的出球能力、门将要向上兼容中后卫的扫荡、8号位要兼容一部分10号位的组织能力,甚至冲入禁区进行肉搏,这就要求球员具备全面性,不能光顾着发挥自己的特点,让全队为自己服务,而是要每一名球员为了全队去服务。
所以,有些明显有技术缺陷的球员,能够在团队的兼容下依然能发挥重要作用,而一些球员很难为了俱乐部、球队去牺牲,然而造成球队整体表现不佳。
#英超#
范德贝克在曼联踢过很多位置,从未拿出令人信服的表现,然而在足球评论中却很少人怀疑范德贝克的无球跑动能力,甚至有一种评论认为范德贝克如果加盟曼城、巴萨这种传控类型的球队,将会大放异彩。
这种讨论其实透露出一个足坛讨论许久的问题:体系球员,毫无疑问这种论调是把范德贝克指向了一个“体系球员”,在合适的战术体系中才能逐渐发挥出重要的作用。这里又涉及到一个位置的问题,范德贝克到底是8号位、10号位还是6号位的球员,滕哈赫认为范德贝克在禁区的威胁是非常大的,那么范德贝克是10号位球员么?
我们对于8号位、10号位这种说法已经非常陌生了,自从传控战术出现之后,传统的号位分布已经越来越模糊了,许多未知已经开始兼容其他职能,比如2号位阿诺德开始出现在后腰位置上,那么阿诺德是2号位,还是6号位呢?这种模糊的定位,本身就是足球战术的一种颠覆,这也是现代足球运动员越来越依赖于体系、单兵作战能力看起来没有“上古时期”那么强悍的原因。
▶ 号位的定义始于位置的定义
最早定义号位,其实还要追溯至上古时期的235站位,这种由109站位演变而来的战术风靡一时,甚至成为如今许多控球型球队在进攻时的基本站位,比如曼城、利物浦在进攻站位时就经常采用235站位。
因为缺乏替补和轮换,所以首发球员的球衣号码几乎都是固定的,1号就是门将、2号及3号是后卫、4号至6号是中场、7号至11号就是前锋。所以,一开始的号位确定,本来就是跟球员的主打位置有关系,比如7号就是右边锋、11号就是左边锋。
但是,足坛的战术向来都是进化、发展的,不可能一成不变,号位的变化也随着基本阵型的变化开始有了新的定义。从235演变成WM阵型是撤下了8号、10号增加了中场的厚度,从WM演变成424阵型时,又撤下了2名中场增加了后卫的人数,这时候的号位有了更丰富的定义:职能,这时候的号位变迁,基本上是向下兼容职能,比如边锋兼容防守成为边前卫、中场兼容防守成为中后卫等等。
▶ 号位的变化始于职能的不同
442战术开始大行其道之时,我们所熟知的号位才算是正式确定下来,这时候的号位不再是用来标记球员的号码,而是用来标记球员在场上的功能。比如我们常说德布劳内是最好的8号位球员,本身就是球员使用功能的一种定义,而不是位置。
因为是根据球员使用功能来定义,所以球员的技能是相对单一,我一个7号位的球员主要是传中、拉边,那么我又何必去苦练射门、头球攻门呢?球员的技能点是有限的,足球俱乐部培养球员,也是考虑尽量强化球员的特点,兼顾考虑发展球员的全面性。所以,这才有了80年代、90年代球员特点百花齐放的场面,有的前锋专攻头球、有的前锋专攻速度和突破等等,因扎吉能够凭借空间敏锐度大杀四方、德国空霸克林斯曼也能成为金色轰炸机。
▶ 模糊了号位的定义,足坛的特型球员开始减少
数天之前,足坛著名媒体TA杂志曾经讨论怎么定义“反击”这个词,举例说曼联在本赛季英超四连胜期间许多人说曼联采用了防守反击战术,问题是在于如果曼联是控制球权,吸引对手压上,再长传球打身后,由拉什福德去用速度击败防守球员,这种战术能够定义为“反击”么?
TA杂志认为是不能的,因为曼联的出发点是引蛇出洞,是主动吸引对手压上,但是TA杂志也无法定义这到底是什么,反正不能称之为“反击”。所以,现在范德贝克这种站位在10号位,但是又不负责进攻传球的球员要怎么定义呢?反正不是10号位,某种程度上也不能称呼为影锋。
现在的足坛已经很难去定义一个球员的位置了,球员的职能开始向上兼容。比如中后卫要兼容后腰球员的出球能力、门将要向上兼容中后卫的扫荡、8号位要兼容一部分10号位的组织能力,甚至冲入禁区进行肉搏,这就要求球员具备全面性,不能光顾着发挥自己的特点,让全队为自己服务,而是要每一名球员为了全队去服务。
所以,有些明显有技术缺陷的球员,能够在团队的兼容下依然能发挥重要作用,而一些球员很难为了俱乐部、球队去牺牲,然而造成球队整体表现不佳。
孩子逛超市时吵着口渴了,母亲就从货架上拿了一瓶饮料给孩子先喝了。孩子喝完以后,母亲拿着空瓶去买单,老板却认为母亲的行为是盗窃,要求母亲偷一赔十!老板说:在没有付钱的情况下,饮料还属于超市,不问自取就是偷!
张女士带孩子逛超市,她觉得自己只要不逃单,拿空瓶子去买单其实性质是一样的,超市并没有什么损失。可是,这次她遇到的老板却让她傻眼了!(来源:观察者网)
老板说,你来我超市买东西,只要还没付钱,那饮料的所有权就是我的,那你没经过我的允许喝了,是不是就等于偷吃了我的东西?我们超市有规矩,偷一赔十,你按10倍赔偿才能走!
张女士说,我今天如果偷喝不买单被你抓住,我肯定赔。但是我孩子吵着口渴,我才提前给他喝了,事后也主动买单了,怎么能冤枉我偷呢?哪怕去饭店吃饭,也是先吃饭后买单的,难道去饭店先吃就是偷了?你不能不讲道理?
老板说,你去饭店吃饭,那是人家把菜端上来给你的,视为人家同意了。但你没问过我,不问自取就是偷!如果每个顾客都来我超市大吃特吃,然后再买单,我到时候账都算不清楚了!
1、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先喝饮料后付钱,到底算不算盗窃呢?
所谓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 窃取的方式,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构成盗窃罪,需要构成“四要件说”,为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
从主观上来看,张女士主动拿着空瓶子去买单,没有把饮料瓶子给藏起来,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从客观上来看,张女士在收银台和老板发生争论,她是主动要买单,没有离开超市,属于超市老板的可控范围内,张女士也没有实施使老板失去对饮料控制的行为,故张女士的行为不构成盗窃。
2、那么,从民事的角度看,张女士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呢?
张女士去超市买东西,实际上与超市形成了买卖合同的关系!超市将饮料摆放在货架上,并且明码标价,视为向顾客发出要约,张女士从货架上把饮料拿下来,视为承诺,此时双方的合同已经生效!
但是,超市没有提前告知顾客怎么履约,何时履约。简单点说,超市没有提前告知张女士要先买单才能吃,张女士只要结账即可,并不违法!
而且,张女士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也有支付合同款项的意愿,所以张女士不存在违约或者过错,因此不构成侵权。
3、那么,超市老板有权利要求张女士偷一赔十吗?这是不是属于敲诈勒索呢?
法律上没有规定“偷一赔十”,可以认定为是霸 王条款!超市不是行政机关,不具备罚款权,所以没有权利要求张女士按照10倍赔。如果真的有人偷了超市的东西,那也只需要把东西退回,或者按照市场价赔偿,不能向顾客加倍索取!而怎么处理小偷,那是警方的事情了。
另外,张女士要付钱,老板却说不付10倍的钱就不让走,涉嫌非法拘禁他人。而且,老板咬定张女士是盗窃,也可以视为对张女士的威胁,对其产生精神强制,进而向其索取“赔偿”,则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的行为!
不过,一瓶饮料也就几块钱,达不到敲诈勒索的立案标准,不构成刑事犯罪!不过,有敲诈勒索的行为,需要接受治安处罚!
其实,是否构成盗窃,就看有没有非法占有和秘密窃取。张女士拿着饮料瓶主动去柜台结账,这是公平交易,没有非法占有的行为;喝完饮料,没有把瓶子藏起来,也没有偷偷离开,而是在布满监控的超 市里,拿着空瓶去买单,这又何来的秘密窃取呢?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支持老板还是张女士呢?说说你的看法吧?
张女士带孩子逛超市,她觉得自己只要不逃单,拿空瓶子去买单其实性质是一样的,超市并没有什么损失。可是,这次她遇到的老板却让她傻眼了!(来源:观察者网)
老板说,你来我超市买东西,只要还没付钱,那饮料的所有权就是我的,那你没经过我的允许喝了,是不是就等于偷吃了我的东西?我们超市有规矩,偷一赔十,你按10倍赔偿才能走!
张女士说,我今天如果偷喝不买单被你抓住,我肯定赔。但是我孩子吵着口渴,我才提前给他喝了,事后也主动买单了,怎么能冤枉我偷呢?哪怕去饭店吃饭,也是先吃饭后买单的,难道去饭店先吃就是偷了?你不能不讲道理?
老板说,你去饭店吃饭,那是人家把菜端上来给你的,视为人家同意了。但你没问过我,不问自取就是偷!如果每个顾客都来我超市大吃特吃,然后再买单,我到时候账都算不清楚了!
1、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先喝饮料后付钱,到底算不算盗窃呢?
所谓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 窃取的方式,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构成盗窃罪,需要构成“四要件说”,为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
从主观上来看,张女士主动拿着空瓶子去买单,没有把饮料瓶子给藏起来,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从客观上来看,张女士在收银台和老板发生争论,她是主动要买单,没有离开超市,属于超市老板的可控范围内,张女士也没有实施使老板失去对饮料控制的行为,故张女士的行为不构成盗窃。
2、那么,从民事的角度看,张女士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呢?
张女士去超市买东西,实际上与超市形成了买卖合同的关系!超市将饮料摆放在货架上,并且明码标价,视为向顾客发出要约,张女士从货架上把饮料拿下来,视为承诺,此时双方的合同已经生效!
但是,超市没有提前告知顾客怎么履约,何时履约。简单点说,超市没有提前告知张女士要先买单才能吃,张女士只要结账即可,并不违法!
而且,张女士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也有支付合同款项的意愿,所以张女士不存在违约或者过错,因此不构成侵权。
3、那么,超市老板有权利要求张女士偷一赔十吗?这是不是属于敲诈勒索呢?
法律上没有规定“偷一赔十”,可以认定为是霸 王条款!超市不是行政机关,不具备罚款权,所以没有权利要求张女士按照10倍赔。如果真的有人偷了超市的东西,那也只需要把东西退回,或者按照市场价赔偿,不能向顾客加倍索取!而怎么处理小偷,那是警方的事情了。
另外,张女士要付钱,老板却说不付10倍的钱就不让走,涉嫌非法拘禁他人。而且,老板咬定张女士是盗窃,也可以视为对张女士的威胁,对其产生精神强制,进而向其索取“赔偿”,则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的行为!
不过,一瓶饮料也就几块钱,达不到敲诈勒索的立案标准,不构成刑事犯罪!不过,有敲诈勒索的行为,需要接受治安处罚!
其实,是否构成盗窃,就看有没有非法占有和秘密窃取。张女士拿着饮料瓶主动去柜台结账,这是公平交易,没有非法占有的行为;喝完饮料,没有把瓶子藏起来,也没有偷偷离开,而是在布满监控的超 市里,拿着空瓶去买单,这又何来的秘密窃取呢?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支持老板还是张女士呢?说说你的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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