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执法 为民解忧】11月7日10时许,黑龙江省公安厅高管局哈双大队事故二中队收到当事人送来的一面锦旗,以此表达对哈双大队事故二中队民警的感谢。
事情追溯到2022年9月28日,当日18时20分许,二中队接到指挥中心转警,称在京哈高速公路1175km附近发生货车追尾事故,有人受伤并困在车中。接到报警后,中队教导员战春旭迅速带领值班民警辅警赶到现场。发现一辆重型货车驾驶室内夹着一男性驾驶人,意识已经模糊不清。在民警指挥下,协调119、120、救援中心,不到20分钟,合力拆除事故现场,解救出伤者并将其送往哈尔滨市第五医院。
因疫情影响,多方当事人均无法来到事故中队,最后采取线上视频处理事故的方法,为当事人节约了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事情追溯到2022年9月28日,当日18时20分许,二中队接到指挥中心转警,称在京哈高速公路1175km附近发生货车追尾事故,有人受伤并困在车中。接到报警后,中队教导员战春旭迅速带领值班民警辅警赶到现场。发现一辆重型货车驾驶室内夹着一男性驾驶人,意识已经模糊不清。在民警指挥下,协调119、120、救援中心,不到20分钟,合力拆除事故现场,解救出伤者并将其送往哈尔滨市第五医院。
因疫情影响,多方当事人均无法来到事故中队,最后采取线上视频处理事故的方法,为当事人节约了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网易新闻[超话]##以案说法[超话]# 黑龙江省宁安法院利用手中的公权力,如此任性。
本人刘晓鸿,于2022年10月7日上午八点左右,在北京市大兴区金华园小区正常行走时被黑龙江省宁安市法院勾结宁安市信访办两男两女不知姓名的人将我绑架、劫持、强制上车带走,车牌(京E FV922),在车上他们控制了我的手机和对我进行非法搜身,限制我人身自由长达18个小时之久。10月8日,凌晨2点左右将我强制到了宁安市,后被宁安法院强制送到集中隔离点。
10月15日,解除集中隔离后,宁安法院又勾结公安强加莫须有的(巫告)罪名,以此又限制我人身自由,强制之前体检时我的血压,高压241,低压155,住院由警察看守,我拒绝治疗,以此来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10月18日,上午出院,我被当地公安带到公安局治安大队审讯室审讯,我的心脏病发作,瘫倒在审讯室,被120救护车送往医院急救,在医院留观室长达八个小时之久,在这期间法院勾结公安用手中的权利将我行政拘留十天,拘留所不收,公安说由法院来接管我,又过了两个多小时,他们将我送往牡丹江市公安医院。
10月28日,行政拘留期满中午时分,法院两台警车,将我带到宁安法院送达执行法律文书,我强忍病痛结束了法院所谓的“法律程序”。
宁安法院先后勾结当地信访办及公安从10月7日~28日在长达21天的时间里,用各种非法手段限制我人身自由,在精神和肉体上对我进行摧残,打击报复信访人,阻塞信访渠道。
本人刘晓鸿,于2022年10月7日上午八点左右,在北京市大兴区金华园小区正常行走时被黑龙江省宁安市法院勾结宁安市信访办两男两女不知姓名的人将我绑架、劫持、强制上车带走,车牌(京E FV922),在车上他们控制了我的手机和对我进行非法搜身,限制我人身自由长达18个小时之久。10月8日,凌晨2点左右将我强制到了宁安市,后被宁安法院强制送到集中隔离点。
10月15日,解除集中隔离后,宁安法院又勾结公安强加莫须有的(巫告)罪名,以此又限制我人身自由,强制之前体检时我的血压,高压241,低压155,住院由警察看守,我拒绝治疗,以此来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10月18日,上午出院,我被当地公安带到公安局治安大队审讯室审讯,我的心脏病发作,瘫倒在审讯室,被120救护车送往医院急救,在医院留观室长达八个小时之久,在这期间法院勾结公安用手中的权利将我行政拘留十天,拘留所不收,公安说由法院来接管我,又过了两个多小时,他们将我送往牡丹江市公安医院。
10月28日,行政拘留期满中午时分,法院两台警车,将我带到宁安法院送达执行法律文书,我强忍病痛结束了法院所谓的“法律程序”。
宁安法院先后勾结当地信访办及公安从10月7日~28日在长达21天的时间里,用各种非法手段限制我人身自由,在精神和肉体上对我进行摧残,打击报复信访人,阻塞信访渠道。
#以案说法[超话]# 黑龙江省宁安法院利用手中的公权力,如此任性。
本人刘晓鸿,于2022年10月7日上午八点左右,在北京市大兴区金华园小区正常行走时被黑龙江省宁安市法院勾结宁安市信访办两男两女不知姓名的人将我绑架、劫持、强制上车带走,车牌(京E FV922),在车上他们控制了我的手机和对我进行非法搜身,限制我人身自由长达18个小时之久。10月8日,凌晨2点左右将我强制到了宁安市,后被宁安法院强制送到集中隔离点。
10月15日,解除集中隔离后,宁安法院又勾结公安强加莫须有的(巫告)罪名,以此又限制我人身自由,强制之前体检时我的血压,高压241,低压155,住院由警察看守,我拒绝治疗,以此来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10月18日,上午出院,我被当地公安带到公安局治安大队审讯室审讯,我的心脏病发作,瘫倒在审讯室,被120救护车送往医院急救,在医院留观室长达八个小时之久,在这期间法院勾结公安用手中的权利将我行政拘留十天,拘留所不收,公安说由法院来接管我,又过了两个多小时,他们将我送往牡丹江市公安医院。
10月28日,行政拘留期满中午时分,法院两台警车,将我带到宁安法院送达执行法律文书,我强忍病痛结束了法院所谓的“法律程序”。
宁安法院先后勾结当地信访办及公安从10月7日~28日在长达21天的时间里,用各种非法手段限制我人身自由,在精神和肉体上对我进行摧残,打击报复信访人,阻塞信访渠道。
本人刘晓鸿,于2022年10月7日上午八点左右,在北京市大兴区金华园小区正常行走时被黑龙江省宁安市法院勾结宁安市信访办两男两女不知姓名的人将我绑架、劫持、强制上车带走,车牌(京E FV922),在车上他们控制了我的手机和对我进行非法搜身,限制我人身自由长达18个小时之久。10月8日,凌晨2点左右将我强制到了宁安市,后被宁安法院强制送到集中隔离点。
10月15日,解除集中隔离后,宁安法院又勾结公安强加莫须有的(巫告)罪名,以此又限制我人身自由,强制之前体检时我的血压,高压241,低压155,住院由警察看守,我拒绝治疗,以此来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10月18日,上午出院,我被当地公安带到公安局治安大队审讯室审讯,我的心脏病发作,瘫倒在审讯室,被120救护车送往医院急救,在医院留观室长达八个小时之久,在这期间法院勾结公安用手中的权利将我行政拘留十天,拘留所不收,公安说由法院来接管我,又过了两个多小时,他们将我送往牡丹江市公安医院。
10月28日,行政拘留期满中午时分,法院两台警车,将我带到宁安法院送达执行法律文书,我强忍病痛结束了法院所谓的“法律程序”。
宁安法院先后勾结当地信访办及公安从10月7日~28日在长达21天的时间里,用各种非法手段限制我人身自由,在精神和肉体上对我进行摧残,打击报复信访人,阻塞信访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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