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钟祥法院“诉讼服务一站式”的同胞兄弟“执行一站式”,人称“执莫愁”。我装备齐全、建设优良,是钟祥市人民法院耗资156万余元,辟地132平方米倾情打造的一站式执行服务平台。我主要由“一核八翼”构成,是以执行事务中心为核心,执行立案、涉企绿色通道、集中查控、案件管理、集约送达、终本约谈、案款管理、执行信访8个服务窗口为支点,13名执行员为掌舵手,全部流程护航执行案件办理,是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的秘密武器!
“执莫愁”之我的诞生
执行是司法的最后一环,事关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兑现,事关司法权威和公信。为了守护好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我应运而生!
2022年度,钟祥法院为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擂台赛上崭露头角,落实省优化办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先改”的工作要求,以“创建执行良性循环法院”为目标,以控制成本为核心,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精心打造出的全链条式综合性执行服务平台。
“执莫愁”之 “一核八翼链”
“一核八翼链”,直击 “立案材料不知晓、执行法官人难找、执行进展难了解、案款发放不及时、涉诉信访无人应”等让人民群众为难的痛点、难点,以一条龙、全方位、高效率的“招式”精准打击执行过程中的堵点及弊病。
立案收转:执行立案当日申请、当日立案、当日查控、当日送达。2022年7月以来,立案窗口共现场收案786件,对21名申请人一次性告知更改补充材料后立案执行。
涉企案件办理:根据案由,将涉企案件划分为六类,在分案环节直接将案件分流至对应执行团队并安排专人进行办理。1月至8月,钟祥法院共办理涉企执行案件603件,受理涉企保全案件121件,涉企保全案件保全冻结金额5305万元,对603件涉企执行案件全部实现零收费。
查询反馈:充分利用“总对总”查控系统进行网络初次查询,深化“点对点”查控系统的运用,加强与银行、证券、不动产等的联动,完成对被执行人的线上财产查控工作。6月以来,共向执行当事人推送办案信息2210余条,有效提升了执行办案透明度,减少了执行当事人诉累。
案件管理:根据集中查控后反馈的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将执行案件分为速执案件(简案)和精执案件(繁案),简案速执,繁案攻坚。针对涉企案件,特设涉企执行案件的绿色通道,由专人处理。
文书送达:为提高执行效率,解放人力,钟祥法院斥资30余万元将案件送达外包给邮政特快专递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对执行案件中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程序性文书的集中制作,集中送达。
执行约谈:专人负责当事人来信来访登记,财产线索登记,不放过恢复执行“黄金时间”。今年7月以来,共登记执行线索67条,恢复执行立案273件。
案款管理:全面运用“一案一账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加强案款冻结、扣划、发放各环节管理,确保执行案款收支全程留痕,严禁脱离系统监管。今年元至8月共通过“一案一账号”系统进账收款6456万元,发放案款7198万元,执行不明案款实现了“双清零”。
执行信访:线上线下信访全开启,当事人可通过终端平台一体机直接与办案法官实时对接,也可以通过电话、邮寄等方式寄送信访材料。今年7月以来共接待来信来访执行案件当事人163人次,邀请律师、调解员、基层组织35人次参与调解,执行案件信访办结率100%。
“执莫愁”之我的绝招
实现执行事务“智慧、高效、便民、集约、公开”是我诞生的意义,更是我为民服务的优势!
智慧:执行事务大厅设置智能服务区,当事人凭身份证即可查询自己执行案件的执行进展、强制措施、流程节点、法官姓名及联系方式,手指一动便可联系承办法官,直接沟通。
高效:上线送达模块,实现文书电子送达,“两书一令”送达时间由原来的15天内提速至3天内。通过加强“一站式”执行事务中心建设及应用,倒逼执行案件执效,促使全院执行案件呈现“四升两降”良好态势。
便民:通过全链条式的8个服务窗口,当事人查询案件、了解案件办理进度、提交材料线索、约见执行法官等需求,均可“只跑一趟”,最大程度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让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走得顺畅又舒心。
集约:大力推进执行事务性工作集约办理,将执行团队划分为速执团队、涉企涉黑刑事财产刑团队和常规案件执行团队三大团队,集约化处理各类案件。
公开:将执行工作全流程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让执行法官的工作成果由“幕后”走向“台前”,让执行过程“有血有肉”、执行日志充实立体,增进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了解,打消对执行工作的误解。
“执莫愁”之成效初显
执行案件线上线下同步进行、同速奔跑,执行攻坚战频频告捷!
初战,累计接待当事人831人次,帮助当事人查询案件执行情况363件,为当事人收转材料320件,代收发执行款项3562万元。
案件执结率80.5%、网络查控措施期限内发起率91.5%、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99.1%、保全率22.5%,同比分别上升7.61个百分点、4.82个百分点、6.97个百分点、5.57个百分点;案件平均办理天数45天、执行信访率2.4%,同比分别下降9天、10.1个百分点。
涉企执行团队清理出30件长期未结涉企案件,挂牌督办,办结27件,办结率90%;对逃避执行的90人次限制高消费、发布失信人员名单,拘留19人次,2件涉企执行案件以“拒执罪”移交公安机关办理;对603件涉企案件均填写经济影响评估表,针对涉企经济影响采取的应对措施进行审批,作出正确研判,防患于未然,为企业减少损失2320余万元。
目前,钟祥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013件,执结1620件,执行法官人均办案317件,执行到位金额6456万元,钟祥法院执行工作“3+1”核心指标位居荆门法院系统前列,实现了执行质效和公信力双提升。
捷报:京山华某公司与湖北宇某公司买卖合同执行一案,从申请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 1天。
捷报:武汉绿某公司与湖北农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时2天。
捷报:湖北埠某公司与钟祥市古某站、郭某等买卖合同执行一案用时3天。
捷报:张碧某与宋庆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历时8天。
捷报:钟祥新某公司与福建冠某公司买卖合同执行一案用时 12天。
“执莫愁”初出茅庐,实战演练虽有不足,但在上级法院常态化指导下、市委市政府关心支持下、钟祥法院多次研讨、反复锤炼下,各项设备逐步配齐配强,各服务窗口桴鼓相应,齐头并进。“执莫愁”将广纳各方建议,精益求精,持续加强集约化、流程化管理,不断创新完善执行工作模式,提升“执行法官——执行事务中心——当事人”之间事务性工作双向办理质效,让亲民、便民、为民服务落地见效,让守护公平正义掷地有声!
“执莫愁”之我的诞生
执行是司法的最后一环,事关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兑现,事关司法权威和公信。为了守护好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我应运而生!
2022年度,钟祥法院为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擂台赛上崭露头角,落实省优化办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先改”的工作要求,以“创建执行良性循环法院”为目标,以控制成本为核心,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精心打造出的全链条式综合性执行服务平台。
“执莫愁”之 “一核八翼链”
“一核八翼链”,直击 “立案材料不知晓、执行法官人难找、执行进展难了解、案款发放不及时、涉诉信访无人应”等让人民群众为难的痛点、难点,以一条龙、全方位、高效率的“招式”精准打击执行过程中的堵点及弊病。
立案收转:执行立案当日申请、当日立案、当日查控、当日送达。2022年7月以来,立案窗口共现场收案786件,对21名申请人一次性告知更改补充材料后立案执行。
涉企案件办理:根据案由,将涉企案件划分为六类,在分案环节直接将案件分流至对应执行团队并安排专人进行办理。1月至8月,钟祥法院共办理涉企执行案件603件,受理涉企保全案件121件,涉企保全案件保全冻结金额5305万元,对603件涉企执行案件全部实现零收费。
查询反馈:充分利用“总对总”查控系统进行网络初次查询,深化“点对点”查控系统的运用,加强与银行、证券、不动产等的联动,完成对被执行人的线上财产查控工作。6月以来,共向执行当事人推送办案信息2210余条,有效提升了执行办案透明度,减少了执行当事人诉累。
案件管理:根据集中查控后反馈的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将执行案件分为速执案件(简案)和精执案件(繁案),简案速执,繁案攻坚。针对涉企案件,特设涉企执行案件的绿色通道,由专人处理。
文书送达:为提高执行效率,解放人力,钟祥法院斥资30余万元将案件送达外包给邮政特快专递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对执行案件中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程序性文书的集中制作,集中送达。
执行约谈:专人负责当事人来信来访登记,财产线索登记,不放过恢复执行“黄金时间”。今年7月以来,共登记执行线索67条,恢复执行立案273件。
案款管理:全面运用“一案一账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加强案款冻结、扣划、发放各环节管理,确保执行案款收支全程留痕,严禁脱离系统监管。今年元至8月共通过“一案一账号”系统进账收款6456万元,发放案款7198万元,执行不明案款实现了“双清零”。
执行信访:线上线下信访全开启,当事人可通过终端平台一体机直接与办案法官实时对接,也可以通过电话、邮寄等方式寄送信访材料。今年7月以来共接待来信来访执行案件当事人163人次,邀请律师、调解员、基层组织35人次参与调解,执行案件信访办结率100%。
“执莫愁”之我的绝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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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执行事务大厅设置智能服务区,当事人凭身份证即可查询自己执行案件的执行进展、强制措施、流程节点、法官姓名及联系方式,手指一动便可联系承办法官,直接沟通。
高效:上线送达模块,实现文书电子送达,“两书一令”送达时间由原来的15天内提速至3天内。通过加强“一站式”执行事务中心建设及应用,倒逼执行案件执效,促使全院执行案件呈现“四升两降”良好态势。
便民:通过全链条式的8个服务窗口,当事人查询案件、了解案件办理进度、提交材料线索、约见执行法官等需求,均可“只跑一趟”,最大程度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让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走得顺畅又舒心。
集约:大力推进执行事务性工作集约办理,将执行团队划分为速执团队、涉企涉黑刑事财产刑团队和常规案件执行团队三大团队,集约化处理各类案件。
公开:将执行工作全流程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让执行法官的工作成果由“幕后”走向“台前”,让执行过程“有血有肉”、执行日志充实立体,增进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了解,打消对执行工作的误解。
“执莫愁”之成效初显
执行案件线上线下同步进行、同速奔跑,执行攻坚战频频告捷!
初战,累计接待当事人831人次,帮助当事人查询案件执行情况363件,为当事人收转材料320件,代收发执行款项3562万元。
案件执结率80.5%、网络查控措施期限内发起率91.5%、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99.1%、保全率22.5%,同比分别上升7.61个百分点、4.82个百分点、6.97个百分点、5.57个百分点;案件平均办理天数45天、执行信访率2.4%,同比分别下降9天、10.1个百分点。
涉企执行团队清理出30件长期未结涉企案件,挂牌督办,办结27件,办结率90%;对逃避执行的90人次限制高消费、发布失信人员名单,拘留19人次,2件涉企执行案件以“拒执罪”移交公安机关办理;对603件涉企案件均填写经济影响评估表,针对涉企经济影响采取的应对措施进行审批,作出正确研判,防患于未然,为企业减少损失2320余万元。
目前,钟祥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013件,执结1620件,执行法官人均办案317件,执行到位金额6456万元,钟祥法院执行工作“3+1”核心指标位居荆门法院系统前列,实现了执行质效和公信力双提升。
捷报:京山华某公司与湖北宇某公司买卖合同执行一案,从申请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 1天。
捷报:武汉绿某公司与湖北农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时2天。
捷报:湖北埠某公司与钟祥市古某站、郭某等买卖合同执行一案用时3天。
捷报:张碧某与宋庆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历时8天。
捷报:钟祥新某公司与福建冠某公司买卖合同执行一案用时 12天。
“执莫愁”初出茅庐,实战演练虽有不足,但在上级法院常态化指导下、市委市政府关心支持下、钟祥法院多次研讨、反复锤炼下,各项设备逐步配齐配强,各服务窗口桴鼓相应,齐头并进。“执莫愁”将广纳各方建议,精益求精,持续加强集约化、流程化管理,不断创新完善执行工作模式,提升“执行法官——执行事务中心——当事人”之间事务性工作双向办理质效,让亲民、便民、为民服务落地见效,让守护公平正义掷地有声!
彭英:法槌起落间 以法治平衡“官民”天平
彭英,是一个爱笑、待人随和的洒脱女性;是一个喜欢用养花、阅读装点生活的精致女性;更是一个严肃果断、办案公平的正义女神。
自1988年参加工作至今,她先后在刑事、民商和行政审判岗位工作,从一名普通的书记员到行政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这一路,她将爱花的柔和性格与维护公平正义的严谨利落完美融合在工作中;这一路,她保持初心,心系百姓,将满腔热忱倾注在审判工作中。
她曾荣立个人三等功,荣获2021年度全省行政审判先进个人、2021年东坡区三八红旗手,连续几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全省法院系统庭审标兵。
注重平衡 做好民众“劝解员”
工作三十余载,彭英在行政审判庭就待了12年。行政案件不同于其他案件,除了要考虑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外,还要考虑相关社会矛盾的处理。她在办案中注意策略,讲求方法,尤其是新类型、群体性和矛盾易激化的案件,都需心中有数。为此,她在处理这类案件中确定了三个统一的原则,即必须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依法保护普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与依法监督行政机关相统一,审理裁判案件与注意发挥案件辐射效应相统一。
在一起征地拆迁案件中,原告张某的房屋位于某环线附近,因征地拆迁,镇政府强拆了原告的房屋,造成原告的房屋及房屋内财产灭失。镇政府的违法强拆行为已经被生效判决确认违法,原告向被告提起国家赔偿,被告作出《不予赔偿决定书》,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彭英承办案件后,没有急于开庭审理,而是查阅了原确认违法的卷宗后,分别多次找到原告,充分听取张某的意见,让其把心中怨气全部吐露,并告诉张某征地拆迁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经过多次沟通后,张某情绪趋于平缓,彭英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长达两个小时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行政赔偿调解协议,张某满意地签收了赔偿调解书。
“我深深热爱着行政审判工作,因为热爱,所以乐意为之付出所有。”彭英总是这么说。对待工作时,她慎之再慎;对待当事人时,她耐心细致,因为身担责任,所以奋勇向行。
公正司法 做好群众“知心人”
彭英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贯彻到行政审判的各个环节,她坚持将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相结合,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合法自愿的前提下,探索与尝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力促行政审判由“是非曲直型”向“纠纷解决型”转变。
原告鲁氏两兄弟未经规划许可在某旅游景区范围内修建了三楼一底的房屋,被告某住建局对兄弟二人分别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由当地镇政府负责实施拆除工作,二人不服诉至法院。
接手案件后,彭英分别向各方当事人了解情况,明确本案的矛盾焦点在于原告要求的赔偿金数额问题,彭英先后多次组织协调,并邀请属地法院参与协调工作,考虑到原告年迈多病,不宜舟车劳顿,彭英几次驱车一百多公里,不顾下雨毅然前往山区主持协调工作,工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她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二原告当即撤诉。
“特别感谢彭法官,她们体恤当事人年老,亲赴山区组织和解工作。为我们的人民公仆们点赞!”
“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面对群众的矛盾纠纷,彭英耐心细致与当事人倾心交谈,“知心大姐”的身份,让不少当事人愿意将家长里短告知与她,从而找到矛盾症结。就这样,春风化雨、润物无声,贴心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使很多矛盾都被化解在诉前,真正实现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自集中管辖以来,她所承办的案件中,经协调后撤诉的共92件,协调率达21.15%,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身体力行 做好司法“改革者”
2016年4月1日起,眉山市开始实行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东坡法院管辖除东坡区级机关以外的五个区县以及市级行政机关的所有行政案件,这意味着行政庭的案件将比之前剧增。面对这种情况,彭英没有被困难吓到,而是勇挑重任,迎难而上,带领全庭干警加班加点工作,毫无怨言。
为了规范集中管辖行政案件的审理,她带头起草了《行政争议涉诉情况通报制度》、《重大敏感行政诉讼案件报告制度》、《行政案件诉前协调机制》、《关于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案件出庭应诉制度的意见》、《加强和规范行政诉讼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等五项机制。该五项机制运用于集中管辖,畅通了依法立案受理渠道,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力官民矛盾协调化解,缓解党委政府信访压力、推动裁判公信显著提升。她所承办的案件某治安行政管理纠纷案案例分析,被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采用,并录入《中国法院2018年度案例(行政纠纷)》。她所承办的全省首例自然资源部门越权查处农村违建房屋案,为全省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有序、高效开展贡献了司法力量。
仅2017年,行政审判团队共审结各类案件222件,结案率97.8%,经协调后撤诉45件,占全部行政诉讼案件的31.73%。改革试点成效受到了省依法治省办充分肯定,在她的带领下,2021年初,行政审判团队荣获全省行政审判先进集体称号。
“作为一名法官,就是要让百姓在参与诉讼的过程中感受到司法温度和法治力量。”在平凡的岗位上,彭英几十年如一日地实践着自己的追求,以惊人的案件数量、快捷的办案速度、乐观向上的正能量,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和赞誉;在维护公平正义下,她用刚正不阿的办事风格,诠释了对法律的忠诚、对人民的热爱,以及为民、无私、清廉的法官本色。
彭英,是一个爱笑、待人随和的洒脱女性;是一个喜欢用养花、阅读装点生活的精致女性;更是一个严肃果断、办案公平的正义女神。
自1988年参加工作至今,她先后在刑事、民商和行政审判岗位工作,从一名普通的书记员到行政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这一路,她将爱花的柔和性格与维护公平正义的严谨利落完美融合在工作中;这一路,她保持初心,心系百姓,将满腔热忱倾注在审判工作中。
她曾荣立个人三等功,荣获2021年度全省行政审判先进个人、2021年东坡区三八红旗手,连续几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全省法院系统庭审标兵。
注重平衡 做好民众“劝解员”
工作三十余载,彭英在行政审判庭就待了12年。行政案件不同于其他案件,除了要考虑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外,还要考虑相关社会矛盾的处理。她在办案中注意策略,讲求方法,尤其是新类型、群体性和矛盾易激化的案件,都需心中有数。为此,她在处理这类案件中确定了三个统一的原则,即必须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依法保护普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与依法监督行政机关相统一,审理裁判案件与注意发挥案件辐射效应相统一。
在一起征地拆迁案件中,原告张某的房屋位于某环线附近,因征地拆迁,镇政府强拆了原告的房屋,造成原告的房屋及房屋内财产灭失。镇政府的违法强拆行为已经被生效判决确认违法,原告向被告提起国家赔偿,被告作出《不予赔偿决定书》,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彭英承办案件后,没有急于开庭审理,而是查阅了原确认违法的卷宗后,分别多次找到原告,充分听取张某的意见,让其把心中怨气全部吐露,并告诉张某征地拆迁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经过多次沟通后,张某情绪趋于平缓,彭英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长达两个小时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行政赔偿调解协议,张某满意地签收了赔偿调解书。
“我深深热爱着行政审判工作,因为热爱,所以乐意为之付出所有。”彭英总是这么说。对待工作时,她慎之再慎;对待当事人时,她耐心细致,因为身担责任,所以奋勇向行。
公正司法 做好群众“知心人”
彭英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贯彻到行政审判的各个环节,她坚持将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相结合,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合法自愿的前提下,探索与尝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力促行政审判由“是非曲直型”向“纠纷解决型”转变。
原告鲁氏两兄弟未经规划许可在某旅游景区范围内修建了三楼一底的房屋,被告某住建局对兄弟二人分别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由当地镇政府负责实施拆除工作,二人不服诉至法院。
接手案件后,彭英分别向各方当事人了解情况,明确本案的矛盾焦点在于原告要求的赔偿金数额问题,彭英先后多次组织协调,并邀请属地法院参与协调工作,考虑到原告年迈多病,不宜舟车劳顿,彭英几次驱车一百多公里,不顾下雨毅然前往山区主持协调工作,工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她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二原告当即撤诉。
“特别感谢彭法官,她们体恤当事人年老,亲赴山区组织和解工作。为我们的人民公仆们点赞!”
“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面对群众的矛盾纠纷,彭英耐心细致与当事人倾心交谈,“知心大姐”的身份,让不少当事人愿意将家长里短告知与她,从而找到矛盾症结。就这样,春风化雨、润物无声,贴心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使很多矛盾都被化解在诉前,真正实现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自集中管辖以来,她所承办的案件中,经协调后撤诉的共92件,协调率达21.15%,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身体力行 做好司法“改革者”
2016年4月1日起,眉山市开始实行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东坡法院管辖除东坡区级机关以外的五个区县以及市级行政机关的所有行政案件,这意味着行政庭的案件将比之前剧增。面对这种情况,彭英没有被困难吓到,而是勇挑重任,迎难而上,带领全庭干警加班加点工作,毫无怨言。
为了规范集中管辖行政案件的审理,她带头起草了《行政争议涉诉情况通报制度》、《重大敏感行政诉讼案件报告制度》、《行政案件诉前协调机制》、《关于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案件出庭应诉制度的意见》、《加强和规范行政诉讼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等五项机制。该五项机制运用于集中管辖,畅通了依法立案受理渠道,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力官民矛盾协调化解,缓解党委政府信访压力、推动裁判公信显著提升。她所承办的案件某治安行政管理纠纷案案例分析,被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采用,并录入《中国法院2018年度案例(行政纠纷)》。她所承办的全省首例自然资源部门越权查处农村违建房屋案,为全省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有序、高效开展贡献了司法力量。
仅2017年,行政审判团队共审结各类案件222件,结案率97.8%,经协调后撤诉45件,占全部行政诉讼案件的31.73%。改革试点成效受到了省依法治省办充分肯定,在她的带领下,2021年初,行政审判团队荣获全省行政审判先进集体称号。
“作为一名法官,就是要让百姓在参与诉讼的过程中感受到司法温度和法治力量。”在平凡的岗位上,彭英几十年如一日地实践着自己的追求,以惊人的案件数量、快捷的办案速度、乐观向上的正能量,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和赞誉;在维护公平正义下,她用刚正不阿的办事风格,诠释了对法律的忠诚、对人民的热爱,以及为民、无私、清廉的法官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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