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人在装修时受伤,业主是否担责?
为了追求舒适的居住环境
在房屋装修方面
人们大多舍得投入
但如果在装修时发生意外
造成装修工人受伤
作为雇主需要担责吗?
“
案 例 一
图片
张某、袁某夫妻二人的房屋准备装修,雇佣了从事刨墙工作的师傅老江。双方约定,工资以日结的方式给付,刨墙机由张某夫妻提供。某日,老江在使用刨墙机刨墙过程中,左手拿着刨墙机(当时刨墙机正在通电运转),因嫌旁边电线碍事,老江就用右手拨电线,右食指不小心卷入刨墙机,导致开放粉碎性骨折。
老江认为,自己在雇佣活动中意外受伤,张某和袁某作为雇主依法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故起诉要求张某和袁某赔偿其医疗费、核酸检测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合计49339.34元。
张某、袁某辩称
老江是找来的临时工,与我们不存在雇佣关系,且其并不是因为使用刨墙机而受伤的。老江受伤后,我们给付医疗费共12135.42元,不用再对其进行赔偿。
图片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根据双方约定的工作模式、结算工资方式及张某夫妻垫付相应医疗费的实际情况,可以认定老江与张某夫妻之间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务关系。夫妻二人作为接受劳务一方,应当对提供劳务一方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故应当对老江的受伤承担赔偿责任。老江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应当尽到一定的安全注意义务;老江作为刨墙机的使用人,对刨墙机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应具有一定程度的认知,而老江的操作导致自己受伤,自身未尽到一定的安全注意义务,存在相应的过错,对自身受伤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综合分析本案事发经过
结合各方在事故中过错情况
确认老江承担40%的责任
张某、袁某承担60%的责任
但装修工人在工作过程中受伤
雇主并不是必须要承担侵权责任
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图片
“
案 例 二
图片
赵某与某装修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该装修公司对其新房进行装修。装修公司承揽该工程后,将其中的砸墙项目转包给刘某,刘某又找到毕某从事砸墙工作。
装修过程中,毕某在案涉施工现场按照标记位置砸墙时,不慎将墙体砸倒,本人被倒塌的墙体砸伤。经鉴定,毕某外伤致脊髓损伤,评定为二级伤残;外伤致肋骨骨折,评定为九级伤残;需要完全护理依赖。
此后,毕某未能就赔偿问题与装修公司达成一致意见,遂将业主赵某、装修公司、刘某诉至法院。
业主赵某 辩称
我与毕某不存在雇佣关系,我是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至于装修具体过程我并不清楚,不同意赔偿。
装修公司 辩称
我们公司与毕某无任何形式意义上的法律关系,公司已将砸墙部分工程转包给刘某,毕某系刘某雇佣,公司与毕某不存在雇佣关系,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刘某 辩称
我认可与毕某存在雇佣关系,但不认可毕某诉讼请求。毕某作为专门从事此类工作的工人,对于工作的危险性应有认知,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图片
“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装修公司将其承揽的家庭装修工程中的砸墙项目转包给无相应资质的刘某,其对刘某的选任具有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刘某雇佣毕某后,未对其进行相应培训及安全教育,亦未提供安全作业条件及施工设施,对于毕某受伤,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毕某作为具有相关从业经验的从业人员,作业过程中未尽到相应的安全注意义务,自身亦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
装修公司和刘某
按照70%的责任比例
连带赔偿毕某医疗费等
各项费用共计94万余元
毕某要求业主赵某
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
无事实及法律依据
不予支持
图片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来源:“宝坻法院”“北辰法院”
为了追求舒适的居住环境
在房屋装修方面
人们大多舍得投入
但如果在装修时发生意外
造成装修工人受伤
作为雇主需要担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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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一
图片
张某、袁某夫妻二人的房屋准备装修,雇佣了从事刨墙工作的师傅老江。双方约定,工资以日结的方式给付,刨墙机由张某夫妻提供。某日,老江在使用刨墙机刨墙过程中,左手拿着刨墙机(当时刨墙机正在通电运转),因嫌旁边电线碍事,老江就用右手拨电线,右食指不小心卷入刨墙机,导致开放粉碎性骨折。
老江认为,自己在雇佣活动中意外受伤,张某和袁某作为雇主依法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故起诉要求张某和袁某赔偿其医疗费、核酸检测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合计49339.34元。
张某、袁某辩称
老江是找来的临时工,与我们不存在雇佣关系,且其并不是因为使用刨墙机而受伤的。老江受伤后,我们给付医疗费共12135.42元,不用再对其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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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根据双方约定的工作模式、结算工资方式及张某夫妻垫付相应医疗费的实际情况,可以认定老江与张某夫妻之间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务关系。夫妻二人作为接受劳务一方,应当对提供劳务一方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故应当对老江的受伤承担赔偿责任。老江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应当尽到一定的安全注意义务;老江作为刨墙机的使用人,对刨墙机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应具有一定程度的认知,而老江的操作导致自己受伤,自身未尽到一定的安全注意义务,存在相应的过错,对自身受伤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综合分析本案事发经过
结合各方在事故中过错情况
确认老江承担40%的责任
张某、袁某承担60%的责任
但装修工人在工作过程中受伤
雇主并不是必须要承担侵权责任
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图片
“
案 例 二
图片
赵某与某装修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该装修公司对其新房进行装修。装修公司承揽该工程后,将其中的砸墙项目转包给刘某,刘某又找到毕某从事砸墙工作。
装修过程中,毕某在案涉施工现场按照标记位置砸墙时,不慎将墙体砸倒,本人被倒塌的墙体砸伤。经鉴定,毕某外伤致脊髓损伤,评定为二级伤残;外伤致肋骨骨折,评定为九级伤残;需要完全护理依赖。
此后,毕某未能就赔偿问题与装修公司达成一致意见,遂将业主赵某、装修公司、刘某诉至法院。
业主赵某 辩称
我与毕某不存在雇佣关系,我是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至于装修具体过程我并不清楚,不同意赔偿。
装修公司 辩称
我们公司与毕某无任何形式意义上的法律关系,公司已将砸墙部分工程转包给刘某,毕某系刘某雇佣,公司与毕某不存在雇佣关系,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刘某 辩称
我认可与毕某存在雇佣关系,但不认可毕某诉讼请求。毕某作为专门从事此类工作的工人,对于工作的危险性应有认知,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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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装修公司将其承揽的家庭装修工程中的砸墙项目转包给无相应资质的刘某,其对刘某的选任具有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刘某雇佣毕某后,未对其进行相应培训及安全教育,亦未提供安全作业条件及施工设施,对于毕某受伤,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毕某作为具有相关从业经验的从业人员,作业过程中未尽到相应的安全注意义务,自身亦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
装修公司和刘某
按照70%的责任比例
连带赔偿毕某医疗费等
各项费用共计94万余元
毕某要求业主赵某
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
无事实及法律依据
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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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来源:“宝坻法院”“北辰法院”
一周热点|车位大幅降价、养猪场气味难闻......这些事二三里报道后有进展#宝鸡身边事#
家事国事天下事,大事小事新鲜事,更少不了离你更近的事,为生活奔波一周后,你想了解的,未曾了解的宝鸡一周大事都在这里。@新浪陕西宝鸡 @宝鸡视点 @宝鸡一线动态 @宝鸡身边事 @宝鸡城事 @BJTV图说宝鸡
TOP1:
“两年前买的车位花了11.5万元,现在小区三期项目搞促销只要5.9万元,我们这亏了近一半啊。”7月5日,多位宝鸡宏运海河湾业主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称,他们两年前在开发商处买车位花了11.5万,现在三期项目促销成了5.9万,因为价格远低于自己购买和周边小区的车位价格。
宏运海河湾一名销售负责人表示,海河湾项目均为地下停车,房车比例在1:1左右,车位为全部为环氧树脂地面,尺寸2.4*5.3,每席位的成本核算在9万左右。今年地产市场比较严峻,每月销售额同比往年下降近一半,特别是车位,房车销售比例20%左右,车位成本积压2600席,货值近2亿元多。
同时,她还表示,开发企业资金压力较大,保障农民工工资准时到位,以及确保在建项目如期交付,所以在2022年7月3日,下午集团公司决定,反馈业主做车位促销活动,并且本次活动净针对已经卖了近6年的一期和二期车位,从7月4日14点开始至7月5日早已经结束。
TOP2:
“之前说燃气管道横管是从二楼入户,可实际却从一楼入户,既不美观也存在安全隐患。”近日,家住雍锦半岛小区的王先生向华商报宝鸡记者站-二三里资讯反映,小区开发商对于燃气管道横管入户问题前后说法不一。
随后,记者来到小区物业,物业工作人员表示,此类问题要找开发商。之后,记者和王先生找到小区开发商——宝鸡鼎丰置业有限公司。
在营销中心内,记者看到摆放着公示写道“16号楼特殊房间说明”,其中19条写着“二层每户均有天然气横管,具体位置以天然气专项设计为准,在后期设计中入户横管所在楼层或有变动,不再另行告知。”
之后,宝鸡鼎丰置业有限公司一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情况可以采访工程部相关人员。随后带记者来到该公司工程部,但工程部一工作人员表示:“没接到公司授权,不接受采访。”
随后,记者就燃气管道入户的相关问题采访了宝鸡市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公司)。“因为这个楼是连廊设计,所以燃气管道的横管只能从一楼进入,最终和燃气主管道接到一起。” 燃气公司工程部一工作人员表示,一般来说,燃气管道横管入户不是一楼就是二楼,待楼房建设完工后,燃气公司会根据楼房的具体情况设计管道入户楼层。入户进入的地方选取也是从整体情况考虑,比如避开落水管、排水管等。“从设计到施工,燃气公司这里不存在问题,也不存在安全隐患。有些开发商不清楚燃气管道入户的情况,所以和业主没有说清楚。”
对此,王先生提出质疑:“当初买房时开发商承诺说燃气管道横管不从一楼入户,但是现在却从我们一楼进入,这不是就是骗人吗?我们找了这么久,开发商也没个明确回复!”
TOP3:
最近,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田丰园小区的业主反映称,其所在的小区无地下私有车位,所有车位均为地上公共停车位,车位紧张且有资源浪费的情况。
就此停车问题,田丰园小区辖区东风路街道办回应称,该小区建设于2000年,属于老旧小区多层楼建筑,共计六栋楼,人口户数358户,建筑面积35368m²,小区建设时期未建设地面、地下停车场配备设施,物业服务企业为晨禾物业。
经了解,田丰园小区目前经常停放车辆约100辆车左右,停车收费标准为360元/年,临时停车半小时为免费,超出的按2元/小时收费。为保证小区停车秩序和消防通道畅通,停车管理原则为先停放先使用。
东风路街道办事处责成晨禾物业一要摸清底数,小区能停多少辆车,业主要停多少辆车;二要尽快公示告知业主小区车位现状;三是征求广大业主关于车辆管理的意见,协商制定本小区停车位饱和状态下的车辆管理办法。
TOP4:
近日,宝鸡扶风县城关街道办四家堡村村民张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他们家附近有个养猪场,常年气味难闻,尤其现在到了夏季,苍蝇乱飞、臭气难闻,周边附近的居民是苦不堪言。
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记者联系采访到扶风县城关街道办事处,扶风城关有关部门回复称,经核查:养殖户张某为四家堡村人,2021年5月承包了四家堡村四南组村民的土地及其地上原有养猪场,两人签订了承包合同,承包期至2022年10月份。
2022年6月23日,四家堡村“两委”和包片领导及包村干部再次对张某养殖场进行检查,其生猪存栏数已从4月份的20余头增加至30头左右(其中15头为自繁猪仔,因市场和疫情原因一直未能售出),导致原协商的6月底关停养猪场一事搁浅。
近期气温升高,城关街道办已督促养殖户张某对排污渠进行加盖并加强灭蚊灭蝇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对周围群众日常生活的影响。张某本人承诺到2022年9月底彻底清栏不再养殖并当面书写了承诺书。
TOP5:
近期我市持续高温晴热天气,6 月以来,宝鸡全市各县区 35℃以上的高温日数为7~16天,陈仓、扶风、岐山、眉县高温日数为历年同期最多,渭滨、千阳高温日数为历年同期第二。
究其原因,首先6月份我市多处在高压脊前西北气流控制,盛行下沉气流,下沉增温天气晴朗也有利于辐射增温,近期主要受大陆高压的影响,天气晴热,6-9 日受大陆高压控制,高温强度进一步增强,川塬区日最高气温将突破40℃,南北山区 31~38℃。10日傍晚开始-13日我市将有一次降雨过程,高温有所缓解。
家事国事天下事,大事小事新鲜事,更少不了离你更近的事,为生活奔波一周后,你想了解的,未曾了解的宝鸡一周大事都在这里。@新浪陕西宝鸡 @宝鸡视点 @宝鸡一线动态 @宝鸡身边事 @宝鸡城事 @BJTV图说宝鸡
TOP1:
“两年前买的车位花了11.5万元,现在小区三期项目搞促销只要5.9万元,我们这亏了近一半啊。”7月5日,多位宝鸡宏运海河湾业主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称,他们两年前在开发商处买车位花了11.5万,现在三期项目促销成了5.9万,因为价格远低于自己购买和周边小区的车位价格。
宏运海河湾一名销售负责人表示,海河湾项目均为地下停车,房车比例在1:1左右,车位为全部为环氧树脂地面,尺寸2.4*5.3,每席位的成本核算在9万左右。今年地产市场比较严峻,每月销售额同比往年下降近一半,特别是车位,房车销售比例20%左右,车位成本积压2600席,货值近2亿元多。
同时,她还表示,开发企业资金压力较大,保障农民工工资准时到位,以及确保在建项目如期交付,所以在2022年7月3日,下午集团公司决定,反馈业主做车位促销活动,并且本次活动净针对已经卖了近6年的一期和二期车位,从7月4日14点开始至7月5日早已经结束。
TOP2:
“之前说燃气管道横管是从二楼入户,可实际却从一楼入户,既不美观也存在安全隐患。”近日,家住雍锦半岛小区的王先生向华商报宝鸡记者站-二三里资讯反映,小区开发商对于燃气管道横管入户问题前后说法不一。
随后,记者来到小区物业,物业工作人员表示,此类问题要找开发商。之后,记者和王先生找到小区开发商——宝鸡鼎丰置业有限公司。
在营销中心内,记者看到摆放着公示写道“16号楼特殊房间说明”,其中19条写着“二层每户均有天然气横管,具体位置以天然气专项设计为准,在后期设计中入户横管所在楼层或有变动,不再另行告知。”
之后,宝鸡鼎丰置业有限公司一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情况可以采访工程部相关人员。随后带记者来到该公司工程部,但工程部一工作人员表示:“没接到公司授权,不接受采访。”
随后,记者就燃气管道入户的相关问题采访了宝鸡市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公司)。“因为这个楼是连廊设计,所以燃气管道的横管只能从一楼进入,最终和燃气主管道接到一起。” 燃气公司工程部一工作人员表示,一般来说,燃气管道横管入户不是一楼就是二楼,待楼房建设完工后,燃气公司会根据楼房的具体情况设计管道入户楼层。入户进入的地方选取也是从整体情况考虑,比如避开落水管、排水管等。“从设计到施工,燃气公司这里不存在问题,也不存在安全隐患。有些开发商不清楚燃气管道入户的情况,所以和业主没有说清楚。”
对此,王先生提出质疑:“当初买房时开发商承诺说燃气管道横管不从一楼入户,但是现在却从我们一楼进入,这不是就是骗人吗?我们找了这么久,开发商也没个明确回复!”
TOP3:
最近,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田丰园小区的业主反映称,其所在的小区无地下私有车位,所有车位均为地上公共停车位,车位紧张且有资源浪费的情况。
就此停车问题,田丰园小区辖区东风路街道办回应称,该小区建设于2000年,属于老旧小区多层楼建筑,共计六栋楼,人口户数358户,建筑面积35368m²,小区建设时期未建设地面、地下停车场配备设施,物业服务企业为晨禾物业。
经了解,田丰园小区目前经常停放车辆约100辆车左右,停车收费标准为360元/年,临时停车半小时为免费,超出的按2元/小时收费。为保证小区停车秩序和消防通道畅通,停车管理原则为先停放先使用。
东风路街道办事处责成晨禾物业一要摸清底数,小区能停多少辆车,业主要停多少辆车;二要尽快公示告知业主小区车位现状;三是征求广大业主关于车辆管理的意见,协商制定本小区停车位饱和状态下的车辆管理办法。
TOP4:
近日,宝鸡扶风县城关街道办四家堡村村民张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他们家附近有个养猪场,常年气味难闻,尤其现在到了夏季,苍蝇乱飞、臭气难闻,周边附近的居民是苦不堪言。
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记者联系采访到扶风县城关街道办事处,扶风城关有关部门回复称,经核查:养殖户张某为四家堡村人,2021年5月承包了四家堡村四南组村民的土地及其地上原有养猪场,两人签订了承包合同,承包期至2022年10月份。
2022年6月23日,四家堡村“两委”和包片领导及包村干部再次对张某养殖场进行检查,其生猪存栏数已从4月份的20余头增加至30头左右(其中15头为自繁猪仔,因市场和疫情原因一直未能售出),导致原协商的6月底关停养猪场一事搁浅。
近期气温升高,城关街道办已督促养殖户张某对排污渠进行加盖并加强灭蚊灭蝇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对周围群众日常生活的影响。张某本人承诺到2022年9月底彻底清栏不再养殖并当面书写了承诺书。
TOP5:
近期我市持续高温晴热天气,6 月以来,宝鸡全市各县区 35℃以上的高温日数为7~16天,陈仓、扶风、岐山、眉县高温日数为历年同期最多,渭滨、千阳高温日数为历年同期第二。
究其原因,首先6月份我市多处在高压脊前西北气流控制,盛行下沉气流,下沉增温天气晴朗也有利于辐射增温,近期主要受大陆高压的影响,天气晴热,6-9 日受大陆高压控制,高温强度进一步增强,川塬区日最高气温将突破40℃,南北山区 31~38℃。10日傍晚开始-13日我市将有一次降雨过程,高温有所缓解。
新宾法院民事审判庭网上高效办结案件
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6月14日上午,农民工张某、孟某等人通过法官微信转账,收到了全额工资欠款。该案从立案到结案,当事人未曾因案件跑过一次腿,甚至与法官素未谋面,为案件忙碌的只有承办法官。
张某等农民工于2021年在新宾某工程项目处劳务,工程承包人拖欠工资款一直未能给付,转年后承包人却不知去向。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张某等人一纸诉状起诉到新宾法院。承办法官、民事审判庭庭长朱春欣接到这批案件后,立即着手送达,几经查找却仍无法找到欠款人的下落,最终在村委会的协助下找到了欠款人父亲,其父亲却也称联系不到儿子,朱春欣法官通过沟通,使欠款人的父亲华某了解了儿子欠款的实际情况。华某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表示歉意,并表示一定尽快与儿子取得联系,督促还款。在此之后,欠款人的父亲华某外出务工,因疫情在管控区域无法出行,在承办法官的多次沟通下,华某表示会在解除管控后,立即想办法找儿子还款,如果儿子不还,他就自己想办法筹款。此后,朱法官也不时提示、劝导。终于在6月13日,华某主动打来电话,表示因疫情原因,其不便到法院送款,希望法官提供银行卡号,将欠款一并转入,再由法官转交到农民工手里。
经法官仔细核算,华某转来了全额欠款。因疫情原因,农民工张某等人也无法到法院取款,于是法官就通过微信视频与当事人核对身份,通过微信转账,将全额工资款如数支付给了农民工。
“只提交了诉讼状,其它的事交给法官”,为当事人减少诉累是新宾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切实举措,也是新宾法院立足岗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行动。积沙成塔,集腋成裘,新宾法院通过一个个案件的积累,汇聚成良好司法公信力的强大根基。
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6月14日上午,农民工张某、孟某等人通过法官微信转账,收到了全额工资欠款。该案从立案到结案,当事人未曾因案件跑过一次腿,甚至与法官素未谋面,为案件忙碌的只有承办法官。
张某等农民工于2021年在新宾某工程项目处劳务,工程承包人拖欠工资款一直未能给付,转年后承包人却不知去向。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张某等人一纸诉状起诉到新宾法院。承办法官、民事审判庭庭长朱春欣接到这批案件后,立即着手送达,几经查找却仍无法找到欠款人的下落,最终在村委会的协助下找到了欠款人父亲,其父亲却也称联系不到儿子,朱春欣法官通过沟通,使欠款人的父亲华某了解了儿子欠款的实际情况。华某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表示歉意,并表示一定尽快与儿子取得联系,督促还款。在此之后,欠款人的父亲华某外出务工,因疫情在管控区域无法出行,在承办法官的多次沟通下,华某表示会在解除管控后,立即想办法找儿子还款,如果儿子不还,他就自己想办法筹款。此后,朱法官也不时提示、劝导。终于在6月13日,华某主动打来电话,表示因疫情原因,其不便到法院送款,希望法官提供银行卡号,将欠款一并转入,再由法官转交到农民工手里。
经法官仔细核算,华某转来了全额欠款。因疫情原因,农民工张某等人也无法到法院取款,于是法官就通过微信视频与当事人核对身份,通过微信转账,将全额工资款如数支付给了农民工。
“只提交了诉讼状,其它的事交给法官”,为当事人减少诉累是新宾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切实举措,也是新宾法院立足岗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行动。积沙成塔,集腋成裘,新宾法院通过一个个案件的积累,汇聚成良好司法公信力的强大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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