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近300万粉丝大V、#知名私募基金经理吴悦风“跳槽”#新私募】近日有消息称,原百亿私募沣京资本基金经理、在社交媒体上拥有近300万粉丝的大V吴悦风入职一家名为嘉越投资的公司。
温州嘉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官网显示,嘉越投资是一家新锐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由多位具有成功背景和跨界经历的80后精英人士组成。
目前知名私募基金经理、全网300万粉丝金融博主、《巴伦周刊》40岁以下投资精英、三年期金牛公司奖前核心成员的吴悦风已正式加入嘉越投资,嘉越投资已迎来新的发展篇章。
在团队介绍页,可看到吴悦风简介:吴悦风,嘉越投资合伙人、基金经理。厦门大学经济学学士,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特许另类投资分析师(CAIA),北美准精算师候选人,14年从业经历。
曾任沣京资本合伙人,安邦保险资管公司权益投资经理与股指期货专业风险责任人,业绩优秀。https://t.cn/A6SeR2k4
温州嘉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官网显示,嘉越投资是一家新锐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由多位具有成功背景和跨界经历的80后精英人士组成。
目前知名私募基金经理、全网300万粉丝金融博主、《巴伦周刊》40岁以下投资精英、三年期金牛公司奖前核心成员的吴悦风已正式加入嘉越投资,嘉越投资已迎来新的发展篇章。
在团队介绍页,可看到吴悦风简介:吴悦风,嘉越投资合伙人、基金经理。厦门大学经济学学士,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特许另类投资分析师(CAIA),北美准精算师候选人,14年从业经历。
曾任沣京资本合伙人,安邦保险资管公司权益投资经理与股指期货专业风险责任人,业绩优秀。https://t.cn/A6SeR2k4
【“携手两岸情 共筑甜蜜梦” 第四届密台两地蜂产业交流活动成功举办】9月19日,以“携手两岸情 共筑甜蜜梦”为主题第四届密台两地蜂产业交流活动暨第三届密云高雄蜂产业视频连线在北京密云蜜蜂大世界举行,来自两岸近百名蜂产业专家、从业者参加。活动中,两岸嘉宾结合行业发展实际和自身体验,重点围绕蜜蜂自身产业链发展,如何以蜂产业带动休闲旅游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等话题进行研讨交流,不断加强两地民众之间的感情,共同推进两岸蜂产业迈上新台阶。
据了解,密云区现有蜂农2144户,蜂群12.35万群,占全市蜂群总量的45.2%,是“北京市养蜂第一大区”。截至目前,已建成国家级蜂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绿色无公害蜂产品生产基地、蜂产品深加工基地、西方蜜蜂良种繁育基地和成熟蜜生产基地等基地22个,蜂产品公司2家,蜂业专业合作组织26个,合作社入社社员1978户。密云蜂业年产蜂蜜约4000吨,原料蜂蜜年产值约1.4亿元。密云蜂业作为两山理论的生动实践,正在逐步实现特色产业、标志产业和富民产业的目标定位。
今年是两岸蜂产业交流活动的第四年,四年来,密云区成功举办了21世纪第三届全国蜂业科技与产业发展大会、海峡两岸产业交流合作论坛、首届北京密云蜂产业发展高峰论坛、2019京台美丽乡村论坛、2021“携手两岸情,共筑甜蜜梦”密台两地蜂产业交流等活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共组织了近500余名两岸产业、学界和基层代表参与,通过两岸交流,台湾的业界人士为密云蜂产业的发展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对日后整个产业发展走向产生一定影响,同时进一步加深京台两地人民的了解,进一步深化台湾各界与密云的交流。
此次活动是贯彻落实蔡奇书记2019年在《关于密云区蜂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上作出“蜂盛蜜匀”重要批示的生动体现,也是深化京台乡村领域交流合作的行动示范。“蜂盛蜜匀”已成为密云区践行“两山”理论的金名片,蜂产业已成为密云区的特色产业、标志产业、富民产业。
交流会上,密云区蜂产业协会副会长罗其花、神农之乡合作社社长刘金良、保峪岭养蜂专业合作社社长郭小力、山水甜源合作社社长李东杰、京纯养蜂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张建红、奥金达蜂产品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周忠兴、高雄地区农会养蜂产销班班长许嘉琪、友蜂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执行长叶柏廷等两岸12位嘉宾交流发言,市台办一级巡视员李长远、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朱锡才、市台办综合处处长刘清、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台办主任贾志海等领导一同出席。#两岸微话#
据了解,密云区现有蜂农2144户,蜂群12.35万群,占全市蜂群总量的45.2%,是“北京市养蜂第一大区”。截至目前,已建成国家级蜂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绿色无公害蜂产品生产基地、蜂产品深加工基地、西方蜜蜂良种繁育基地和成熟蜜生产基地等基地22个,蜂产品公司2家,蜂业专业合作组织26个,合作社入社社员1978户。密云蜂业年产蜂蜜约4000吨,原料蜂蜜年产值约1.4亿元。密云蜂业作为两山理论的生动实践,正在逐步实现特色产业、标志产业和富民产业的目标定位。
今年是两岸蜂产业交流活动的第四年,四年来,密云区成功举办了21世纪第三届全国蜂业科技与产业发展大会、海峡两岸产业交流合作论坛、首届北京密云蜂产业发展高峰论坛、2019京台美丽乡村论坛、2021“携手两岸情,共筑甜蜜梦”密台两地蜂产业交流等活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共组织了近500余名两岸产业、学界和基层代表参与,通过两岸交流,台湾的业界人士为密云蜂产业的发展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对日后整个产业发展走向产生一定影响,同时进一步加深京台两地人民的了解,进一步深化台湾各界与密云的交流。
此次活动是贯彻落实蔡奇书记2019年在《关于密云区蜂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上作出“蜂盛蜜匀”重要批示的生动体现,也是深化京台乡村领域交流合作的行动示范。“蜂盛蜜匀”已成为密云区践行“两山”理论的金名片,蜂产业已成为密云区的特色产业、标志产业、富民产业。
交流会上,密云区蜂产业协会副会长罗其花、神农之乡合作社社长刘金良、保峪岭养蜂专业合作社社长郭小力、山水甜源合作社社长李东杰、京纯养蜂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张建红、奥金达蜂产品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周忠兴、高雄地区农会养蜂产销班班长许嘉琪、友蜂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执行长叶柏廷等两岸12位嘉宾交流发言,市台办一级巡视员李长远、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朱锡才、市台办综合处处长刘清、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台办主任贾志海等领导一同出席。#两岸微话#
#女报评论# 【“公示性侵儿童罪犯信息”,为什么点赞这么多?】近日,一则“我国将完善性侵害儿童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制度”的消息刷屏。据媒体报道,最高人民法院9月14日在京召开全国法院第七次少年法庭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要完善涉诉未成年人权益的特别保护方式,全面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探索建立儿童救助协作制度,完善性侵害儿童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制度、性侵儿童案件特殊证据标准。最高法此举引发网友纷纷点赞支持。
公开性侵儿童犯罪人员信息,最大目的在于防范侵害的再次发生。众所周知,性侵害儿童犯罪对未成年人伤害极大,且具有“隐蔽性”。从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情况来看,施害者重复犯罪率很高,大部分都有前科,这说明性犯罪者有着严重的“成瘾性”。因此,不能一厢情愿地认为罪犯在服刑之后都能得到改造,而忽视再犯罪预防措施。此外,大多数性侵害儿童犯罪是熟人犯罪,受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相关人员往往选择将此事深深“隐藏”。这意味着,有一些恶魔也会因此隐藏很深,并伺机将“黑手”再次伸向孩子。
采取公开性侵害儿童犯罪人员信息这样的措施,提高犯罪成本,可对犯罪人员起到相当的威慑、警示作用。同时,公开性犯罪人员信息,也有利于未成年人和家长等加强防范,有利于社会公众对性侵害未成年人行为的预警、发现、制止,以利更有效地避免儿童受到性侵伤害。
虽然,也有少数质疑的声音认为,性侵害犯罪人员的信息公开是一种侵犯隐私的行为。但是,更应注意到性侵儿童犯罪的特殊性,使之不同于其他犯罪。根据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无论任何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凡是涉及儿童的事务和行动都应当首先考虑以儿童最大利益为出发点。权利总是相对且有边界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这种严重恶性犯罪者有必要在出狱后继续承担包括信息被公开的义务。因此,对性侵者的隐私权做必要的扣减,是法治社会的必然取舍。
随着社会对防范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视,不少地方都在探索对性侵犯罪实施信息公开、从业禁止。2010年,浙江省慈溪市检察院联合牵头法院、公安、司法出台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实施办法》。2017年,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启动了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限制从业机制。2020年,最高检联合教育部、公安部共同发布《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这次最高人民法院讨论完善性侵害儿童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制度,对保护儿童,防止性侵害,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只要我们多做一点,孩子们受到的伤害就会更少一点。防范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任何人都不应置身事外。不仅要靠公开性侵害儿童犯罪人员信息,还需要各方主体从监管、教育、宣传、帮扶等方面共同发力。
公开性侵儿童犯罪人员信息,最大目的在于防范侵害的再次发生。众所周知,性侵害儿童犯罪对未成年人伤害极大,且具有“隐蔽性”。从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情况来看,施害者重复犯罪率很高,大部分都有前科,这说明性犯罪者有着严重的“成瘾性”。因此,不能一厢情愿地认为罪犯在服刑之后都能得到改造,而忽视再犯罪预防措施。此外,大多数性侵害儿童犯罪是熟人犯罪,受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相关人员往往选择将此事深深“隐藏”。这意味着,有一些恶魔也会因此隐藏很深,并伺机将“黑手”再次伸向孩子。
采取公开性侵害儿童犯罪人员信息这样的措施,提高犯罪成本,可对犯罪人员起到相当的威慑、警示作用。同时,公开性犯罪人员信息,也有利于未成年人和家长等加强防范,有利于社会公众对性侵害未成年人行为的预警、发现、制止,以利更有效地避免儿童受到性侵伤害。
虽然,也有少数质疑的声音认为,性侵害犯罪人员的信息公开是一种侵犯隐私的行为。但是,更应注意到性侵儿童犯罪的特殊性,使之不同于其他犯罪。根据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无论任何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凡是涉及儿童的事务和行动都应当首先考虑以儿童最大利益为出发点。权利总是相对且有边界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这种严重恶性犯罪者有必要在出狱后继续承担包括信息被公开的义务。因此,对性侵者的隐私权做必要的扣减,是法治社会的必然取舍。
随着社会对防范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视,不少地方都在探索对性侵犯罪实施信息公开、从业禁止。2010年,浙江省慈溪市检察院联合牵头法院、公安、司法出台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实施办法》。2017年,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启动了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限制从业机制。2020年,最高检联合教育部、公安部共同发布《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这次最高人民法院讨论完善性侵害儿童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制度,对保护儿童,防止性侵害,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只要我们多做一点,孩子们受到的伤害就会更少一点。防范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任何人都不应置身事外。不仅要靠公开性侵害儿童犯罪人员信息,还需要各方主体从监管、教育、宣传、帮扶等方面共同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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