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一男子到华为体验店花3499元买了一部华为手机,结果回到家后打开一看,竟然是鼎桥手机。男子觉得自己被骗了,于是要求退货,可工作人员却表示,这就是华为的手机,而且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
10月26日,周先生准备趁着双十一活动期间,给自己换部华为手机,但周先生不想等快递,于是决定去线下门店购买。周先生来到某华为体验店后,让销售人员给自己推荐一部3000元左右的华为手机。
销售人员就拿了一部与Mate40非常像的手机样机给周先生试用,紧接着销售人员简单介绍了这部手机的一些功能,然后称购买这部3499元的手机可赠送华为的原装耳机和充电器。
周先生心想,平时Mate40手机都要五六千元,这双十一期间的优惠力度可真大,于是就要销售人员给自己拿了一台。
周先生回到家后,便迫不及待地打开了手机,可当启动手机准备下载软件时,发现这手机并不是华为Mate40的,而是鼎桥M40。周先生直呼上当,于是回到华为体验店要求退、换货。
可销售人员却表示,自己并没有欺骗周先生,自己从头到尾都没说过这款手机是华为mate40,只说了这是华为智选手机系列的鼎桥。而且还当场将两款手机进行了对比,并指出一个有LOGO和一个没有LOGO的。
后经调看监控,销售人员确实拿出了两款手机进行了比对,但由于没有声音,所以并不知道销售人员有没有如实告知。(来源:帮女郎一帮到底)
1、据了解,鼎桥是华为与第三方公司合作的一款5G手机,归属于华为智联系列产品,但又不是华为手机,甚至连华为的官网都没有鼎桥的介绍。
有网友表示,周先生就3000多元的预算,买鼎桥也不是不可以。如果买华为同等价位的手机,配置性能也是差不多的。
有网友表示,从外观上看,这鼎桥的M40和华为的Mate40太像了,如果不熟悉华为产品的人还真分不清楚。因此,华为体验店应当将两个产品严格区分。
其实,如果没有周先生这件事,对于一名普通消费者来说,肯定分不清楚这两款手机。普通消费者购买华为手机,是认准了华为这个品牌,可鼎桥却又不是华为手机,这里就容易产生误解。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组织进行变更或撤销。
因此,如果这里出现重大误解的话,周先生可以要求销售人员退还3499元的购机款。
2、本次事件中,华为体验店的销售人员是否存在消费欺诈行为呢?
从法律上来讲,消费欺诈行为通常表现为销售掺杂、掺假,偷工减料,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等行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有权要求增加赔偿损失,增加赔偿损失的金额为所购买商品价款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500元。
具体到本次事件,销售人员表示,自己当场为周先生说明了两款手机是不同的,并且指出了一个有LOGO,一个没有LOGO。而且从监控视频中,也可以看到销售人员拿着两款手机在周先生面前指来指去。
虽然监控视频并没有声音,但销售人员把两款手机放在一起进行对比,周先生作为一个成年人,自己也能看得明白。也就是说,销售人员这边的说辞及证据比周先生这边更有说服力。
因此,我们认为销售人员这边不存在消费欺诈行为。
3、有网友质疑,销售人员称手机一经售出概不退货,这不是违背了7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吗?
其实,7天无理由退货并不是什么地方都适用的,也不是什么商品都能主张7天无理由退货的。
首先,7天无理由退货适用于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进行购物。
也就是说,网购商品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但是要求退货的商品不能影响二次销售。
其次,消费者定作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消费者已拆封的数字化商品;已交付的报纸、期刊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
值得注意的是,在选购商品时,经消费者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也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
本次事件中,周先生是在实体店买的手机。而且周先生在购买手机时,销售人员已经表示过手机一经售出概不退货的,周先生也同意了。因此,此处并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
4、最终,在记者的协调下,该销售人员与店长进行了沟通,店长同意为周先生办理退款,并向周先生道了歉。由此可见,这家华为体验店店长的格局还是挺大的。
对于此事,你们怎么看?
10月26日,周先生准备趁着双十一活动期间,给自己换部华为手机,但周先生不想等快递,于是决定去线下门店购买。周先生来到某华为体验店后,让销售人员给自己推荐一部3000元左右的华为手机。
销售人员就拿了一部与Mate40非常像的手机样机给周先生试用,紧接着销售人员简单介绍了这部手机的一些功能,然后称购买这部3499元的手机可赠送华为的原装耳机和充电器。
周先生心想,平时Mate40手机都要五六千元,这双十一期间的优惠力度可真大,于是就要销售人员给自己拿了一台。
周先生回到家后,便迫不及待地打开了手机,可当启动手机准备下载软件时,发现这手机并不是华为Mate40的,而是鼎桥M40。周先生直呼上当,于是回到华为体验店要求退、换货。
可销售人员却表示,自己并没有欺骗周先生,自己从头到尾都没说过这款手机是华为mate40,只说了这是华为智选手机系列的鼎桥。而且还当场将两款手机进行了对比,并指出一个有LOGO和一个没有LOGO的。
后经调看监控,销售人员确实拿出了两款手机进行了比对,但由于没有声音,所以并不知道销售人员有没有如实告知。(来源:帮女郎一帮到底)
1、据了解,鼎桥是华为与第三方公司合作的一款5G手机,归属于华为智联系列产品,但又不是华为手机,甚至连华为的官网都没有鼎桥的介绍。
有网友表示,周先生就3000多元的预算,买鼎桥也不是不可以。如果买华为同等价位的手机,配置性能也是差不多的。
有网友表示,从外观上看,这鼎桥的M40和华为的Mate40太像了,如果不熟悉华为产品的人还真分不清楚。因此,华为体验店应当将两个产品严格区分。
其实,如果没有周先生这件事,对于一名普通消费者来说,肯定分不清楚这两款手机。普通消费者购买华为手机,是认准了华为这个品牌,可鼎桥却又不是华为手机,这里就容易产生误解。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组织进行变更或撤销。
因此,如果这里出现重大误解的话,周先生可以要求销售人员退还3499元的购机款。
2、本次事件中,华为体验店的销售人员是否存在消费欺诈行为呢?
从法律上来讲,消费欺诈行为通常表现为销售掺杂、掺假,偷工减料,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等行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有权要求增加赔偿损失,增加赔偿损失的金额为所购买商品价款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500元。
具体到本次事件,销售人员表示,自己当场为周先生说明了两款手机是不同的,并且指出了一个有LOGO,一个没有LOGO。而且从监控视频中,也可以看到销售人员拿着两款手机在周先生面前指来指去。
虽然监控视频并没有声音,但销售人员把两款手机放在一起进行对比,周先生作为一个成年人,自己也能看得明白。也就是说,销售人员这边的说辞及证据比周先生这边更有说服力。
因此,我们认为销售人员这边不存在消费欺诈行为。
3、有网友质疑,销售人员称手机一经售出概不退货,这不是违背了7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吗?
其实,7天无理由退货并不是什么地方都适用的,也不是什么商品都能主张7天无理由退货的。
首先,7天无理由退货适用于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进行购物。
也就是说,网购商品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但是要求退货的商品不能影响二次销售。
其次,消费者定作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消费者已拆封的数字化商品;已交付的报纸、期刊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
值得注意的是,在选购商品时,经消费者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也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
本次事件中,周先生是在实体店买的手机。而且周先生在购买手机时,销售人员已经表示过手机一经售出概不退货的,周先生也同意了。因此,此处并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
4、最终,在记者的协调下,该销售人员与店长进行了沟通,店长同意为周先生办理退款,并向周先生道了歉。由此可见,这家华为体验店店长的格局还是挺大的。
对于此事,你们怎么看?
【NBA家暴男被判三年缓刑】
近日,黄蜂球员迈尔斯-布里奇斯未对家庭暴力重罪指控进行抗辩,被处罚三年的缓刑,无须入狱。
布里奇斯此前因家庭暴力、虐待儿童和对家庭暴力受害者造成重大身体伤害被指控,经过了多次庭审,在最终洛杉矶高等法院的庭审中,他驳回了虐待儿童和对家庭暴力受害者造成重大身体伤害两项指控,对家庭暴力的指控不予抗辩。不予抗辩并不代表他承认自己有罪,只是表示接受了惩罚和定罪。
洛杉矶高等法院最终宣判,布里奇斯被判三年缓刑,无须入狱。缓刑期间,布里奇斯将接受52周的家庭暴力咨询和52周的父母教育课程,100小时的社区服务,每周接受毒品测试,不能拥有任何危险武器,必须支付300美元的赔偿罚款和500美元的家庭暴力罚款,并遵守一项10年保护令的条款,与该女子保持100码的距离,不得与她接触。布里奇斯和那名女子对他们的两个孩子都拥有监护权,任何探望或交换孩子的行为都必须通过中立的第三方和平进行。
目前24岁布里奇斯仍然是一名受限制自由球员,如果布里奇斯与一支球队签约,根据劳资协议,NBA有权暂停、罚款、解雇或取消他与联盟的任何进一步联系。#欧文道歉#
近日,黄蜂球员迈尔斯-布里奇斯未对家庭暴力重罪指控进行抗辩,被处罚三年的缓刑,无须入狱。
布里奇斯此前因家庭暴力、虐待儿童和对家庭暴力受害者造成重大身体伤害被指控,经过了多次庭审,在最终洛杉矶高等法院的庭审中,他驳回了虐待儿童和对家庭暴力受害者造成重大身体伤害两项指控,对家庭暴力的指控不予抗辩。不予抗辩并不代表他承认自己有罪,只是表示接受了惩罚和定罪。
洛杉矶高等法院最终宣判,布里奇斯被判三年缓刑,无须入狱。缓刑期间,布里奇斯将接受52周的家庭暴力咨询和52周的父母教育课程,100小时的社区服务,每周接受毒品测试,不能拥有任何危险武器,必须支付300美元的赔偿罚款和500美元的家庭暴力罚款,并遵守一项10年保护令的条款,与该女子保持100码的距离,不得与她接触。布里奇斯和那名女子对他们的两个孩子都拥有监护权,任何探望或交换孩子的行为都必须通过中立的第三方和平进行。
目前24岁布里奇斯仍然是一名受限制自由球员,如果布里奇斯与一支球队签约,根据劳资协议,NBA有权暂停、罚款、解雇或取消他与联盟的任何进一步联系。#欧文道歉#
#男子酒吧摸肩骚扰女歌手#11月1日晚,浙江绍兴,一名酒吧驻唱女歌手在酒吧吧台坐着休息时,突然间有一名醉酒男子用手去摸女子的肩膀。女子顿时被吓得尖叫起来,并质问对方为什么要摸自己。可不曾想,对方不仅没有认为自己做错了,还走到女子身边要与其理论。
见对方一群大男子围着自己,女子警告对方不要乱来,并声称要告对方骚扰女性。可不曾想,对方不仅不害怕,几名男子还围着女子并对其辱骂。并声称女子如果不向他们道歉,他们就不会付款。
女子见状立即报警求助,公安民警赶到现场并了解整个事发经过后,立即质问那几名男子,到底是谁要跟谁道歉啊你们觉得?最终,几名男子在民警的见证下,结账后灰溜溜地离开酒吧。
据女子表示,其当时自己很害怕,目前已经不在那个酒吧工作。女子还表示,最让其气愤的是,在与对方发生争执过程中,对方质问女子,在酒店里上班还不让人摸了?
女子对此非常生气的原因是,自己只是在酒吧驻唱,靠才艺赚钱生活,并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凭什么要这样说自己。
网友们看到这条视频后,愤慨地表示那几名男子的行为,就是在耍流氓。而且,每一位辛勤工作的劳动者不仅被尊重,还受法律保护,因此对方的行为,必须受到应有的处罚。
1、从法律上讲,他们敢消费不敢买单,就一定会被治安处罚,这一点没有任何异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第6款明确规定,寻衅滋事的,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具体来言,无论是去酒吧喝酒、还是到餐厅吃饭,都要在取得商品或接受服务后,给商家支付相应的报酬,这是无可厚非的,也是社会正常秩序。
换而言之,如果这群男子胆敢在消费后,故意找茬不买单,就是属于强拿强要、任意占用他人财物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即所谓寻衅滋事的。
2、充分尊重每一位妇女是道德底线,倘若胆敢突然道德底线,侵犯妇女合法权益,轻则治安处罚,重则刑事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处5-10日拘留;如有猥亵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15日以下拘留。
也就是说,仅凭视频中那位男子不尊重女性,惹事生非并随意触碰女子身体部位的违法行为,就可以对其治安处罚。
3、注意!男子实施猥亵行为后,不仅不肯道歉,还围着女子对其实施辱骂的行为,实际上也是违法行为中的一种,原则上也应当受到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辱骂他人、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合并拘留的,拘留时长上限为20日。
换而言之,不论行为人有几种违法行为,只要是合并处罚的,公安机关最长合并拘留不能超过20日。
4、有网友表示,从视频来看,女子在与对方发生争执过程中,酒吧老板都没有为其出头,与对方理论,这才是让女子寒了心,并决定不在这个酒吧工作的原因所在。
从法律上讲,女子在酒吧上班期间受到损害的,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责任。
《民法典》明确规定,员工因执行工作时造成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但用人单位可在承担责任后,再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第三方追偿。
换而言之,如果女子在上班时因客人造成的损害,理论上应当是由酒吧先行承担责任的。当然,如果酒吧老板能够第一时间站出来维护自己员工的合法权益,或许会更能让人这个老板是靠谱的!
见对方一群大男子围着自己,女子警告对方不要乱来,并声称要告对方骚扰女性。可不曾想,对方不仅不害怕,几名男子还围着女子并对其辱骂。并声称女子如果不向他们道歉,他们就不会付款。
女子见状立即报警求助,公安民警赶到现场并了解整个事发经过后,立即质问那几名男子,到底是谁要跟谁道歉啊你们觉得?最终,几名男子在民警的见证下,结账后灰溜溜地离开酒吧。
据女子表示,其当时自己很害怕,目前已经不在那个酒吧工作。女子还表示,最让其气愤的是,在与对方发生争执过程中,对方质问女子,在酒店里上班还不让人摸了?
女子对此非常生气的原因是,自己只是在酒吧驻唱,靠才艺赚钱生活,并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凭什么要这样说自己。
网友们看到这条视频后,愤慨地表示那几名男子的行为,就是在耍流氓。而且,每一位辛勤工作的劳动者不仅被尊重,还受法律保护,因此对方的行为,必须受到应有的处罚。
1、从法律上讲,他们敢消费不敢买单,就一定会被治安处罚,这一点没有任何异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第6款明确规定,寻衅滋事的,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具体来言,无论是去酒吧喝酒、还是到餐厅吃饭,都要在取得商品或接受服务后,给商家支付相应的报酬,这是无可厚非的,也是社会正常秩序。
换而言之,如果这群男子胆敢在消费后,故意找茬不买单,就是属于强拿强要、任意占用他人财物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即所谓寻衅滋事的。
2、充分尊重每一位妇女是道德底线,倘若胆敢突然道德底线,侵犯妇女合法权益,轻则治安处罚,重则刑事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处5-10日拘留;如有猥亵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15日以下拘留。
也就是说,仅凭视频中那位男子不尊重女性,惹事生非并随意触碰女子身体部位的违法行为,就可以对其治安处罚。
3、注意!男子实施猥亵行为后,不仅不肯道歉,还围着女子对其实施辱骂的行为,实际上也是违法行为中的一种,原则上也应当受到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辱骂他人、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合并拘留的,拘留时长上限为20日。
换而言之,不论行为人有几种违法行为,只要是合并处罚的,公安机关最长合并拘留不能超过20日。
4、有网友表示,从视频来看,女子在与对方发生争执过程中,酒吧老板都没有为其出头,与对方理论,这才是让女子寒了心,并决定不在这个酒吧工作的原因所在。
从法律上讲,女子在酒吧上班期间受到损害的,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责任。
《民法典》明确规定,员工因执行工作时造成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但用人单位可在承担责任后,再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第三方追偿。
换而言之,如果女子在上班时因客人造成的损害,理论上应当是由酒吧先行承担责任的。当然,如果酒吧老板能够第一时间站出来维护自己员工的合法权益,或许会更能让人这个老板是靠谱的!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