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新闻# 根据乌克兰媒体基辅独立报(The Kyiv Independent)的报道,乌克兰士兵于 11 月 10 日从尼古拉耶夫州的 Snihurivka 发布了一段视频,称乌克兰第 131 侦察营的部队已经夺回Snihurivka镇。据报道,乌克兰武装部队于 11 月 9 日进入位于前往赫尔松途中的 Snihurivka 镇,当时俄罗斯宣布从第聂伯河西岸撤退。
你认为到底是乌军武装进攻后夺取的,还是俄军撤退之后拾取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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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升级!#红旗渠站将开通客运业务#】红旗渠站位于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姚村镇焦家屯村北侧,2014年底,随着瓦日铁路开通正式投入使用,担负了重要货运作业功能。根据瓦日铁路的运能运力及实际需要,2022年10月中旬,红旗渠站进行了施工改造,已具备客运作业条件。不久之后,红旗渠站将开通客运业务,满足沿线群众出行需求,进一步拉动当地经济发展。#河南新闻# (大象新闻·河南新闻广播记者 付艳波)
#今日头条[超话]#中国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交通局及新建业分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材料费
交通局及相关政府部门领导参与多次协调,并写下欠条和调解书,但是置之不理,所以特向社会公布此事件。
一,中国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交通局有关领导是否勾结新建业分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材料款。
二,2017年4月7日修建威宁县龙场镇,龙场至平街路网工程,威宁县交通局在未完工及未验收之下就把工程款拨付给贵州省威宁县新建业有限责任分公司,法人代表人:刘某某(系公司经理),电话:15597860999,公司法人代表刘某某套取国家扶贫资金后,未结付给材料款、机械费、运输费、农民工工资,写下欠条的635659.60元,(大写陆拾叁萬伍仟陆佰伍拾玖元)经威宁县人民法院执行2年之久至今未执行到位,总755659.60元(大写柒拾伍萬伍仟陆佰伍拾元)。
三、2018年初多次向交通局反映,交通局有关领导说还有修这条路的款项还有100多万元在交通局,等验收结束后刘某某公司把我们的欠款付清后才拨款给公司法人代表刘某某,但2018年年底我们来找交通局了解情况,原交通局局说工程款已付完,只有保证金在交通局。在农民工的多次反映下,交通局把保证金转给劳动局,付了一部份农民工工资,之后就不了了之。
四、在无可奈何之下,反映人向威宁县龙场镇法庭提起上诉,经龙场法庭调解,公司法人代表刘某某承诺连诉讼费和欠款定于2020年4月8日前一次性付清,但没有兑现,我们就到威宁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直到现在一直未执行下来。2022年2月份我们通过微博网上曝光,交道局才支付了30%的资金,剩余的说是逐步支付可是交通局置之不理采,我们电话与交通局负责人勾通就说没有,农民工的血汗钱怎么处理,交通局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威宁县新建业分公司法人代表刘某某捐款给龙场镇几万元,为什么有钱捐资给政府,无钱发放农民工工资?
六,2022年9月经威宁县交通局及龙场镇政府有关领导协调未算清帐9万元欠条,总帐订于9月30日前全部付清,至今置之不理。
综上所述,威宁县交通局相关领导是否参与新建业分公司法人代表刘某某套取国家扶贫项目资金,导致农民工工资机器费、材料费未给结付。他们是否国家公职干部在工程没有完工没有验收的情况下就把工程款付给新建业分公司法人代表刘某某,至今五年之久未结清20多名农民工工资及材料款。所以特向社会公布此事件
联系人:管彦福,电话13595736791
管伦,电话18008573389
邓招,电话15117506195
黄先亮,电话14727667287
陈晓云,电话13885756230
马庆举,电话13721591159
2022年11月11日
交通局及相关政府部门领导参与多次协调,并写下欠条和调解书,但是置之不理,所以特向社会公布此事件。
一,中国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交通局有关领导是否勾结新建业分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材料款。
二,2017年4月7日修建威宁县龙场镇,龙场至平街路网工程,威宁县交通局在未完工及未验收之下就把工程款拨付给贵州省威宁县新建业有限责任分公司,法人代表人:刘某某(系公司经理),电话:15597860999,公司法人代表刘某某套取国家扶贫资金后,未结付给材料款、机械费、运输费、农民工工资,写下欠条的635659.60元,(大写陆拾叁萬伍仟陆佰伍拾玖元)经威宁县人民法院执行2年之久至今未执行到位,总755659.60元(大写柒拾伍萬伍仟陆佰伍拾元)。
三、2018年初多次向交通局反映,交通局有关领导说还有修这条路的款项还有100多万元在交通局,等验收结束后刘某某公司把我们的欠款付清后才拨款给公司法人代表刘某某,但2018年年底我们来找交通局了解情况,原交通局局说工程款已付完,只有保证金在交通局。在农民工的多次反映下,交通局把保证金转给劳动局,付了一部份农民工工资,之后就不了了之。
四、在无可奈何之下,反映人向威宁县龙场镇法庭提起上诉,经龙场法庭调解,公司法人代表刘某某承诺连诉讼费和欠款定于2020年4月8日前一次性付清,但没有兑现,我们就到威宁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直到现在一直未执行下来。2022年2月份我们通过微博网上曝光,交道局才支付了30%的资金,剩余的说是逐步支付可是交通局置之不理采,我们电话与交通局负责人勾通就说没有,农民工的血汗钱怎么处理,交通局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威宁县新建业分公司法人代表刘某某捐款给龙场镇几万元,为什么有钱捐资给政府,无钱发放农民工工资?
六,2022年9月经威宁县交通局及龙场镇政府有关领导协调未算清帐9万元欠条,总帐订于9月30日前全部付清,至今置之不理。
综上所述,威宁县交通局相关领导是否参与新建业分公司法人代表刘某某套取国家扶贫项目资金,导致农民工工资机器费、材料费未给结付。他们是否国家公职干部在工程没有完工没有验收的情况下就把工程款付给新建业分公司法人代表刘某某,至今五年之久未结清20多名农民工工资及材料款。所以特向社会公布此事件
联系人:管彦福,电话13595736791
管伦,电话18008573389
邓招,电话15117506195
黄先亮,电话14727667287
陈晓云,电话13885756230
马庆举,电话13721591159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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