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知物业工作人员来开通水电
2,所有窗户玻璃做好成品保护,有效防止腻子粉掉落玻璃磨花损坏
3,阳台使用防护网做好安全措施,严格按照装饰公司标准施工
4,卫生间阳台下水管放水试水测试管道有无堵塞现象
5,所有下水管口使用专用保护盖密封严实,有效防止建筑垃圾掉入管道内出现堵塞现象
6,墙面所有空鼓已做好标记
7,杂工施工天花白灰洒水湿透
8,师傅正在铲除原天花白灰施工进行中……
这就是施工第一天的整个过程咯,后续会持续分享的
2,所有窗户玻璃做好成品保护,有效防止腻子粉掉落玻璃磨花损坏
3,阳台使用防护网做好安全措施,严格按照装饰公司标准施工
4,卫生间阳台下水管放水试水测试管道有无堵塞现象
5,所有下水管口使用专用保护盖密封严实,有效防止建筑垃圾掉入管道内出现堵塞现象
6,墙面所有空鼓已做好标记
7,杂工施工天花白灰洒水湿透
8,师傅正在铲除原天花白灰施工进行中……
这就是施工第一天的整个过程咯,后续会持续分享的
悬殊太大,够离谱!浙江杭州,胡先生花费100多万一口气租下34套房,准备装修好出租。还没动工,竟然因为垃圾清运费卡住了。装修负责人预算3000元的费用,而物业却要51000元,这让胡先生傻了眼!
上个月中旬,胡先生通过公开竞标租下了杭州一小区的34套公 寓房,每一套面积在56平,每年租金100多万,签了5年的合同,预计装修好出租。
胡先生将装修承包给了自己亲戚,按照亲戚的设计方案,考虑摆放沙发时有一面墙比较碍事,所以打算把一面墙打掉改造一下,不仅沙发位置够了,餐桌也能放下,既不浪费空间,又能给租客有家的感觉。
由于小区物业规定,砸墙须告知物业,所以当他们商量好了装修方案,胡先生就去告诉物业。物业告诉胡先生,垃圾须由物业来清理。
胡先生本来觉得垃圾谁清理都行,可当物业报出清理费时,让胡先生傻了眼。
原来,小区物业定出垃圾清运费,按照每套房1500元收取,34套总共得51000元。
一套房两三百元就能解决的事情,物业却要收取1500元,而胡先生和物业沟通,物业却表示,这是他们的规定,一步也不让,如果不同意,可以不砸墙,就没有这笔费用了。
物业这样的态度,让胡先生更加生气。
胡先生花了这么多钱来做这件事,自然是想做到最 好,既要满意的装修效果,又要不掏冤枉钱,因此寻求记者的帮助。
记者过来后,先了解了胡先生亲戚的说法:他表示按照垃圾量来计算,每个单元一到六楼,12户房间只要2车就可以拉完,三个单元只有6车的垃圾量,每辆车400元加上人工费100元也只要500元,总共3000元。
这和物业规定的收费简直是天差地别,悬殊太大,让记者也大吃一惊。
记者和胡先生一同来到物业,负责人表示:自己清理,如果没有资质有乱倒垃圾的现象,相关部门肯定会找到物业,并会做出两万以上的罚款,蕞终承担责任的还是物业。
对于这个说法,胡先生的亲戚也表示,自己也有渠道,会有专门的工地回收渣土石,倒一车100元,不会造成环境污染。
对于胡先生亲戚的说法,物业态度还是很强硬,坚持己见,不为所动。
这时候,胡先生也退让了一步,表示可以按照物业规定的市场价800元,让物业清理,可物业还是不同意,并表示两年来所有业主都是1500元收费的。
无奈,记者和胡先生来到社区,而社区工作人员表示,物业的这项收费是和社区沟通过的。
面对社区人员,胡先生提出两个质疑:一是难道这个垃圾一定得由物业来清理吗,另外可不可以按照车数来收费,不按房屋套数收费?
对此,社区表示会进一步帮助胡先生和物业协商。
那么,装修垃圾真的只能让物业来清运吗?
《民法典》第 284条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由此可以看出,胡先生可以选择自己管理清运垃圾。
另一个方面,胡先生可以选择按车收费吗?
《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 26条规定:限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其房屋进行室内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委托物业服务公司代为清运的,应当承受清运花费,具体收费准则由两方商量确定。
装修垃圾清运须签订《装修垃圾清运服务合同》,作业服务单位原则上应按照车次结算清运服务费。
而上海相关部门制定的规定就很人性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清运服务费的,物业企业应结合居住区实际,按照计车次、计重量、计袋数(8t自卸车辆车厢能容纳约120袋)等灵活的方式计量,鼓励实行“一户一价”。
由此可见,物业应当按照车次来收费。
对此,有网友表示,自己近期装修垃圾一车才收了350清运费。
也有网友表示,1500元一车,不算高,他们收2000元一车。
还有网友表示,34套房子,完全可以搞个批 发价。
不管怎么说,这业主3000元预算和物业的51000元,差价也太悬殊。胡先生已经作出让步,而物业为了自己的利益,竟然寸步不让,态度强硬。物业毕竟是为业主服务的,凡事还是适度才好。
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
上个月中旬,胡先生通过公开竞标租下了杭州一小区的34套公 寓房,每一套面积在56平,每年租金100多万,签了5年的合同,预计装修好出租。
胡先生将装修承包给了自己亲戚,按照亲戚的设计方案,考虑摆放沙发时有一面墙比较碍事,所以打算把一面墙打掉改造一下,不仅沙发位置够了,餐桌也能放下,既不浪费空间,又能给租客有家的感觉。
由于小区物业规定,砸墙须告知物业,所以当他们商量好了装修方案,胡先生就去告诉物业。物业告诉胡先生,垃圾须由物业来清理。
胡先生本来觉得垃圾谁清理都行,可当物业报出清理费时,让胡先生傻了眼。
原来,小区物业定出垃圾清运费,按照每套房1500元收取,34套总共得51000元。
一套房两三百元就能解决的事情,物业却要收取1500元,而胡先生和物业沟通,物业却表示,这是他们的规定,一步也不让,如果不同意,可以不砸墙,就没有这笔费用了。
物业这样的态度,让胡先生更加生气。
胡先生花了这么多钱来做这件事,自然是想做到最 好,既要满意的装修效果,又要不掏冤枉钱,因此寻求记者的帮助。
记者过来后,先了解了胡先生亲戚的说法:他表示按照垃圾量来计算,每个单元一到六楼,12户房间只要2车就可以拉完,三个单元只有6车的垃圾量,每辆车400元加上人工费100元也只要500元,总共3000元。
这和物业规定的收费简直是天差地别,悬殊太大,让记者也大吃一惊。
记者和胡先生一同来到物业,负责人表示:自己清理,如果没有资质有乱倒垃圾的现象,相关部门肯定会找到物业,并会做出两万以上的罚款,蕞终承担责任的还是物业。
对于这个说法,胡先生的亲戚也表示,自己也有渠道,会有专门的工地回收渣土石,倒一车100元,不会造成环境污染。
对于胡先生亲戚的说法,物业态度还是很强硬,坚持己见,不为所动。
这时候,胡先生也退让了一步,表示可以按照物业规定的市场价800元,让物业清理,可物业还是不同意,并表示两年来所有业主都是1500元收费的。
无奈,记者和胡先生来到社区,而社区工作人员表示,物业的这项收费是和社区沟通过的。
面对社区人员,胡先生提出两个质疑:一是难道这个垃圾一定得由物业来清理吗,另外可不可以按照车数来收费,不按房屋套数收费?
对此,社区表示会进一步帮助胡先生和物业协商。
那么,装修垃圾真的只能让物业来清运吗?
《民法典》第 284条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由此可以看出,胡先生可以选择自己管理清运垃圾。
另一个方面,胡先生可以选择按车收费吗?
《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 26条规定:限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其房屋进行室内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委托物业服务公司代为清运的,应当承受清运花费,具体收费准则由两方商量确定。
装修垃圾清运须签订《装修垃圾清运服务合同》,作业服务单位原则上应按照车次结算清运服务费。
而上海相关部门制定的规定就很人性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清运服务费的,物业企业应结合居住区实际,按照计车次、计重量、计袋数(8t自卸车辆车厢能容纳约120袋)等灵活的方式计量,鼓励实行“一户一价”。
由此可见,物业应当按照车次来收费。
对此,有网友表示,自己近期装修垃圾一车才收了350清运费。
也有网友表示,1500元一车,不算高,他们收2000元一车。
还有网友表示,34套房子,完全可以搞个批 发价。
不管怎么说,这业主3000元预算和物业的51000元,差价也太悬殊。胡先生已经作出让步,而物业为了自己的利益,竟然寸步不让,态度强硬。物业毕竟是为业主服务的,凡事还是适度才好。
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
【成都7日零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小布播报#11月5日,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为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公众健康,根据成都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11月7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要求,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和《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于2022年11月7日零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一、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的全域(以下称为重点管理区)城市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成都东部新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城市建成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农村新型社区以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以下称为一般管理区的城市化管理区域)以内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为绿色标杆工地和应急抢险工程提供保障的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以及运输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采用集装箱式密闭运输的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预拌砂浆运输车辆、沥青混合料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通行。
二、工作日的6:00至22:00,禁止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特殊车辆除外)在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道路上行驶。
三、工作日的6:00至22:00,在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区域道路,实行汽车尾号限行,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汽车)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即: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四、特殊车辆不受上述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环境监测、执法及督查车辆,城市管理执法车辆,执行任务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
(二)新能源车辆、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车(网约车除外)、校车、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运钞车;
(三)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四)持《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证》的交通车,持《货车电子通行码》的园林绿化车辆和拉运鲜活农副产品的三绿工程车辆;
(五)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五、在采取重污染天气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期间,除执行本通告外,本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
六、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管理。对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处罚和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来源:红星新闻)
一、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的全域(以下称为重点管理区)城市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成都东部新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城市建成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农村新型社区以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以下称为一般管理区的城市化管理区域)以内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为绿色标杆工地和应急抢险工程提供保障的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以及运输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采用集装箱式密闭运输的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预拌砂浆运输车辆、沥青混合料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国Ⅵ(含)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通行。
二、工作日的6:00至22:00,禁止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特殊车辆除外)在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道路上行驶。
三、工作日的6:00至22:00,在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区域道路,实行汽车尾号限行,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汽车)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即: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四、特殊车辆不受上述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环境监测、执法及督查车辆,城市管理执法车辆,执行任务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
(二)新能源车辆、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车(网约车除外)、校车、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运钞车;
(三)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四)持《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证》的交通车,持《货车电子通行码》的园林绿化车辆和拉运鲜活农副产品的三绿工程车辆;
(五)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五、在采取重污染天气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期间,除执行本通告外,本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
六、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管理。对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处罚和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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