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检新闻##新征程再出发#【案件“云移送”,办案“零距离”!“政法业务协同办案平台”上线】“政法业务协同办案平台太方便了,我们不用再往返送案卷和文书,省时又省力,工作效率大大提高!”荆州公安机关一位民警高兴地说。近日,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检察院通过政法业务协同办案平台,成功受理一起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刑事案件。此案是荆州市“政法业务协同办案平台”上线后受理的首个案件,这标志着荆州市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案件受理开启了“线上跑道”,实现办案“零距离”。据了解,荆州市各基层检察院均已通过该平台接收了同级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目前,该市检察机关共在该平台上流转案件239件次。(来源丨《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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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法治周末记者采访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岫岩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一部分,社会治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肩负着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职能,是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引导社会行为和规范依法行政的重要力量。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岫岩接受了《法治日报》法治周末记者杨文军的专访,介绍佳木斯市两级法院探索法院参与社会治理新路径取得的成效。
探索法院参与社会治理新路径
——访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岫岩
佳木斯市地名源于满语“甲母克寺噶珊”,意为“站官屯”,地处中国边疆。
近年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法院参与社会治理新途径,推动“一体化”管理模式,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工作,通过强化服务、健全机制、拓宽渠道、创新管理等形式,在促进区域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健康发展中做出了突出贡献,积累了宝贵经验。
那么,佳木斯市两级法院是如何参与社会治理?又取得了哪些工作成效?《法治周末》记者近日专访了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岫岩。
精准定位
记者:社会治理工作参与主体比较广泛。佳木斯法院在参与社会治理工作中扮演怎样的角色,又发挥了哪些作用?
李岫岩:人民法院作为提供司法服务的重要主体,它在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群众等方面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近年来,佳木斯两级法院年均办理诉讼案件3.8万件、执行案件1.5万件,解决了大批矛盾纠纷,为护民生、保稳定贡献了力量。全市法院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佳木斯市平安创建工作连续多年全省排头,离不开佳木斯两级法院的不懈努力。
其次,人民法院是社会治理的积极推动者。人民法院一方面通过审理裁判具体案件定分止争,弥补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近年来,全市法院每年处理各类人身损害、医疗损害、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责任、产品责任纠纷等各类侵权案件0.6万件,有效维护了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理了姚氏兄弟为代表的多股黑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62件,累计判处罪犯390余人,没收各类违法所得3.6亿元,彻底铲除了危害社会的毒瘤,守护了一方平安。另一方面充分发挥裁判促进治理的作用,针对裁判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司法建议和致函的方式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提出促进社会治理的建议。几年来,两级法院制发各类司法建议60余项、公函70余份,其中包括推动了地方公积金协助司法查询、冻结、扣划以及各电信运营商协助办理手机靓号拍卖、过户等工作,拓宽了执行路径,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再次,人民法院是社会治理的有力保障者。在党委的领导下,两级法院积极为社会治理提供司法保障。今年,围绕我市建设“六区”、集中打造“八中心”、深入推进“十项重点任务”奋斗目标,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为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建设保驾护航。今年,佳木斯中院与政府有关部门联合成立5个工作专班,积极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开展涉烂尾楼债务处置及重大信访案件攻坚化解,发布了《行政审判工作白皮书》,深入分析当前行政审判工作特点以及行政机关在执法和应诉环节存在的问题,延伸行政审判职能,促进依法行政。
内外兼修
记者:社会治理体系庞杂、内容丰富,涉及领域多、范围广,佳木斯法院具体采取了哪些举措助力社会治理?
李岫岩:参与社会治理既要注重立足本职练好内功,又要强化协调联动练好外功。
佳木斯全市法院始终坚持内部挖潜,不断深化诉讼服务,努力践行“打官司不求人”工作承诺,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完善当场立案、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相结合的便民立案机制,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坚持案件繁简分流,全力实现速裁快审新效能,全市法院成立了10个速裁快审团队,年均办理案件1.4万余件,平均办理时限不超过15天,跑出了司法服务的加速度。几年来,全市法院当场立案率99.3%,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接听率99.72%,立案投诉率降低至0.5%以下,申诉信访案件数量持续下降,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始终保持在98%以上。
同时,积极倡导和推进多元共治,合力构建诉源治理新格局。联合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建立“四所一庭”衔接联动机制,为企业和中小投资者提供诉前调解、快速立案、法律咨询等一站式诉讼服务。积极推进分层递进、有序衔接的多元解纷模式,几年来,通过诉前调解案件2.1万件,委托调解3000余件,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
久久为功
记者:社会治理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程。佳木斯法院在持续探索参与社会治理工作中有哪些创新思路和方法?
李岫岩:社会治理目标宏大,不能一蹴而就,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实践的过程。说到创新思路和方法,我们也正在积极尝试。这几年,全市法院积极推动审判资源下沉融入到综治网格,依托人民法庭打造纠纷化解前沿阵地,在辖区各乡镇街道设立法官工作室、调解工作站、巡回审判点127个,开展巡回审判、法律宣讲、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530余次,参与群众4.9万余人。
辖区富锦、同江法院积极参与基层农村社会治理工作,所属基层法庭联合地方乡镇党委、政府合力组建8个“无讼村屯”示范点,让诉讼服务直接入村,司法关怀直接入户。辖区郊区法院在所辖区域内的村屯建立100个“共享法庭”,把“共享法庭”建设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打造“共享法庭+”工作模式,在立足审判和司法服务工作基础上,辐射带动乡村治理、法治文化、环境保护等工作,创新发展新时期“枫桥经验”。
佳木斯中院、向阳区法院成立了集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为一体的“三合一”审判庭,建立健全适应我市产业科技发展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佳木斯中院成立全省首个保护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和专业审判团队,专门审理公司、证券、期货交易类等涉及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案件。全市法院有效推进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实质化审理,建立法院、监狱、检察机关联络员制度,进一步加强工作配合,引入人民陪审员参审,强化人民监督。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一部分,社会治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肩负着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职能,是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引导社会行为和规范依法行政的重要力量。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岫岩接受了《法治日报》法治周末记者杨文军的专访,介绍佳木斯市两级法院探索法院参与社会治理新路径取得的成效。
探索法院参与社会治理新路径
——访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岫岩
佳木斯市地名源于满语“甲母克寺噶珊”,意为“站官屯”,地处中国边疆。
近年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法院参与社会治理新途径,推动“一体化”管理模式,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工作,通过强化服务、健全机制、拓宽渠道、创新管理等形式,在促进区域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健康发展中做出了突出贡献,积累了宝贵经验。
那么,佳木斯市两级法院是如何参与社会治理?又取得了哪些工作成效?《法治周末》记者近日专访了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岫岩。
精准定位
记者:社会治理工作参与主体比较广泛。佳木斯法院在参与社会治理工作中扮演怎样的角色,又发挥了哪些作用?
李岫岩:人民法院作为提供司法服务的重要主体,它在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群众等方面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近年来,佳木斯两级法院年均办理诉讼案件3.8万件、执行案件1.5万件,解决了大批矛盾纠纷,为护民生、保稳定贡献了力量。全市法院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佳木斯市平安创建工作连续多年全省排头,离不开佳木斯两级法院的不懈努力。
其次,人民法院是社会治理的积极推动者。人民法院一方面通过审理裁判具体案件定分止争,弥补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近年来,全市法院每年处理各类人身损害、医疗损害、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责任、产品责任纠纷等各类侵权案件0.6万件,有效维护了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理了姚氏兄弟为代表的多股黑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62件,累计判处罪犯390余人,没收各类违法所得3.6亿元,彻底铲除了危害社会的毒瘤,守护了一方平安。另一方面充分发挥裁判促进治理的作用,针对裁判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司法建议和致函的方式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提出促进社会治理的建议。几年来,两级法院制发各类司法建议60余项、公函70余份,其中包括推动了地方公积金协助司法查询、冻结、扣划以及各电信运营商协助办理手机靓号拍卖、过户等工作,拓宽了执行路径,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再次,人民法院是社会治理的有力保障者。在党委的领导下,两级法院积极为社会治理提供司法保障。今年,围绕我市建设“六区”、集中打造“八中心”、深入推进“十项重点任务”奋斗目标,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为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建设保驾护航。今年,佳木斯中院与政府有关部门联合成立5个工作专班,积极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开展涉烂尾楼债务处置及重大信访案件攻坚化解,发布了《行政审判工作白皮书》,深入分析当前行政审判工作特点以及行政机关在执法和应诉环节存在的问题,延伸行政审判职能,促进依法行政。
内外兼修
记者:社会治理体系庞杂、内容丰富,涉及领域多、范围广,佳木斯法院具体采取了哪些举措助力社会治理?
李岫岩:参与社会治理既要注重立足本职练好内功,又要强化协调联动练好外功。
佳木斯全市法院始终坚持内部挖潜,不断深化诉讼服务,努力践行“打官司不求人”工作承诺,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完善当场立案、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相结合的便民立案机制,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坚持案件繁简分流,全力实现速裁快审新效能,全市法院成立了10个速裁快审团队,年均办理案件1.4万余件,平均办理时限不超过15天,跑出了司法服务的加速度。几年来,全市法院当场立案率99.3%,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接听率99.72%,立案投诉率降低至0.5%以下,申诉信访案件数量持续下降,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始终保持在98%以上。
同时,积极倡导和推进多元共治,合力构建诉源治理新格局。联合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建立“四所一庭”衔接联动机制,为企业和中小投资者提供诉前调解、快速立案、法律咨询等一站式诉讼服务。积极推进分层递进、有序衔接的多元解纷模式,几年来,通过诉前调解案件2.1万件,委托调解3000余件,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
久久为功
记者:社会治理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程。佳木斯法院在持续探索参与社会治理工作中有哪些创新思路和方法?
李岫岩:社会治理目标宏大,不能一蹴而就,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实践的过程。说到创新思路和方法,我们也正在积极尝试。这几年,全市法院积极推动审判资源下沉融入到综治网格,依托人民法庭打造纠纷化解前沿阵地,在辖区各乡镇街道设立法官工作室、调解工作站、巡回审判点127个,开展巡回审判、法律宣讲、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530余次,参与群众4.9万余人。
辖区富锦、同江法院积极参与基层农村社会治理工作,所属基层法庭联合地方乡镇党委、政府合力组建8个“无讼村屯”示范点,让诉讼服务直接入村,司法关怀直接入户。辖区郊区法院在所辖区域内的村屯建立100个“共享法庭”,把“共享法庭”建设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打造“共享法庭+”工作模式,在立足审判和司法服务工作基础上,辐射带动乡村治理、法治文化、环境保护等工作,创新发展新时期“枫桥经验”。
佳木斯中院、向阳区法院成立了集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为一体的“三合一”审判庭,建立健全适应我市产业科技发展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佳木斯中院成立全省首个保护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和专业审判团队,专门审理公司、证券、期货交易类等涉及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案件。全市法院有效推进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实质化审理,建立法院、监狱、检察机关联络员制度,进一步加强工作配合,引入人民陪审员参审,强化人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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