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快讯# 【空直公司将再生产15架ACH130“阿斯顿·马丁”型直升机】空客直升机公司宣布,继首批生产的ACH130“阿斯顿·马丁”(Aston Martin)型单发直升机几乎全部售出之后,决定加快该型机的生产速度,再生产15架ACH130“阿斯顿·马丁”型直升机。空客直升机公司表示,首批订单来自东南亚、欧洲、拉丁美洲、新西兰和北美。
该型直升机由空客直升机公司与豪华汽车制造商阿斯顿·马丁·拉贡达公司联合设计并完成制造,喷涂与汽车相匹配的定制油漆,配置包括飞行员在内的七人座椅,其舒适度超越H130直升机。(航空工业信息网)
该型直升机由空客直升机公司与豪华汽车制造商阿斯顿·马丁·拉贡达公司联合设计并完成制造,喷涂与汽车相匹配的定制油漆,配置包括飞行员在内的七人座椅,其舒适度超越H130直升机。(航空工业信息网)
山东青岛,一男子的阿斯顿马丁被撞坏,送到修理厂,对方查看后表示能修,可没过多久,他竟然发现,自己车的内饰被挂到了网上。他让朋友偷偷加了对方微信,对方表示已经卖了一些,还剩一些,这时男子才意识不对,找到修理厂,老板表示可以赔他8000块钱。
林先生是在去年11月将车拉到修理厂的,对方说可以修,他就付了些钱,但是对方没经过他允许,就把车子的内饰件全部拆了。过了一个月后,对方却告知林先生,车子需要换新壳,他们这里修不了。
随后,林先生就将车子拖到杭州去了,但是拆下的内饰件,还放在青岛的这个修理厂,后来因为疫情,就没有来处理这事,直到3月10号,修理厂打来电话,让他去拿内饰件,林先生表示会尽快来拿。
可还没等到他去拿,他朋友却在闲鱼上,发现了他车子的内饰件,经过一番交谈后,确认对方就是修理厂的员工,并且已经卖掉了一些内饰件了。至于为何如此确定,林先生表示,由于他的车型和内饰很少,可能全国在卖的配件,就只有他那一辆。
在群里,这名员工承认了事情,并表示和老板无关,是他个人的行为。他说自己卖了8000多,老板表示会把这笔钱赔给林先生,但是林先生没有接受。在他看来,这些卖掉的内饰件,至少得值几十万。
更让他无语的是,他当时专门拍过视频,说发动机电脑坏的,但是也被这名员工给卖了,也不知道是哪个倒霉的家伙买的。
记者陪同林先生找到了修理厂,可是里面的员工看到记者前来,他们赶紧将大门关上,并且人也都不见了踪影。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老板,老板解释说
“这车已经走了4个多月了,东西放在这里不来拿,难道要我给你保管一辈子吗?”
根据字面意思,这完全就是林先生自己的问题,并且他一再表示,并不知道员工拿内饰件去卖这件事,他也想从中协调,但是对于林先生要求的30万赔偿,他是不能接受的,所以,双方闹的不欢而散。
从林先生提供的聊天记录来看,对方是3月10号凌晨发消息让他来拿,他回复说找个时间来拿,可当天白天,自己的内饰就被挂上了闲鱼。事情难道真的这么巧合吗?
车辆维修属于承揽法律关系,根据《民法典》784条规定,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林先生的车在这里修过,修理厂就义务保管好汽车零件不缺失,在这件事中,林先生也存在一定过错,他没有明确告知对方,是否还在这里修理,或者什么时候拿走内饰件。但是修理厂在没有告知林先生的情况下,私自将内饰件贩卖,责任更大。
但是由于当时双方没有签订相关合同,也没有约定取件时间,所以林先生不提,修理厂也没问,双方都存在问题,但是在3月10号凌晨通知,几个小时后就拿来卖,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而员工私自贩卖客户的内饰件,已经涉嫌盗窃,《治安管理处罚法》49条,盗窃行为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一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侵占罪,到时候可不就是赔钱这么简单了。
最后,林先生表示,若是协商不成,会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也提醒各位,自己的物品一定要上心,对于不用的东西,一定要及时取回,虽然对方有保管义务,如果自己也上点心,也就不会有这些纠纷了。
林先生是在去年11月将车拉到修理厂的,对方说可以修,他就付了些钱,但是对方没经过他允许,就把车子的内饰件全部拆了。过了一个月后,对方却告知林先生,车子需要换新壳,他们这里修不了。
随后,林先生就将车子拖到杭州去了,但是拆下的内饰件,还放在青岛的这个修理厂,后来因为疫情,就没有来处理这事,直到3月10号,修理厂打来电话,让他去拿内饰件,林先生表示会尽快来拿。
可还没等到他去拿,他朋友却在闲鱼上,发现了他车子的内饰件,经过一番交谈后,确认对方就是修理厂的员工,并且已经卖掉了一些内饰件了。至于为何如此确定,林先生表示,由于他的车型和内饰很少,可能全国在卖的配件,就只有他那一辆。
在群里,这名员工承认了事情,并表示和老板无关,是他个人的行为。他说自己卖了8000多,老板表示会把这笔钱赔给林先生,但是林先生没有接受。在他看来,这些卖掉的内饰件,至少得值几十万。
更让他无语的是,他当时专门拍过视频,说发动机电脑坏的,但是也被这名员工给卖了,也不知道是哪个倒霉的家伙买的。
记者陪同林先生找到了修理厂,可是里面的员工看到记者前来,他们赶紧将大门关上,并且人也都不见了踪影。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老板,老板解释说
“这车已经走了4个多月了,东西放在这里不来拿,难道要我给你保管一辈子吗?”
根据字面意思,这完全就是林先生自己的问题,并且他一再表示,并不知道员工拿内饰件去卖这件事,他也想从中协调,但是对于林先生要求的30万赔偿,他是不能接受的,所以,双方闹的不欢而散。
从林先生提供的聊天记录来看,对方是3月10号凌晨发消息让他来拿,他回复说找个时间来拿,可当天白天,自己的内饰就被挂上了闲鱼。事情难道真的这么巧合吗?
车辆维修属于承揽法律关系,根据《民法典》784条规定,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林先生的车在这里修过,修理厂就义务保管好汽车零件不缺失,在这件事中,林先生也存在一定过错,他没有明确告知对方,是否还在这里修理,或者什么时候拿走内饰件。但是修理厂在没有告知林先生的情况下,私自将内饰件贩卖,责任更大。
但是由于当时双方没有签订相关合同,也没有约定取件时间,所以林先生不提,修理厂也没问,双方都存在问题,但是在3月10号凌晨通知,几个小时后就拿来卖,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而员工私自贩卖客户的内饰件,已经涉嫌盗窃,《治安管理处罚法》49条,盗窃行为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一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侵占罪,到时候可不就是赔钱这么简单了。
最后,林先生表示,若是协商不成,会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也提醒各位,自己的物品一定要上心,对于不用的东西,一定要及时取回,虽然对方有保管义务,如果自己也上点心,也就不会有这些纠纷了。
山东青岛,一男子的阿斯顿马丁被撞坏,送到修理厂,对方查看后表示能修,可没过多久,他竟然发现,自己车的内饰被挂到了网上。他让朋友偷偷加了对方微信,对方表示已经卖了一些,还剩一些,这时男子才意识不对,找到修理厂,老板表示可以赔他8000块钱。
林先生是在去年11月将车拉到修理厂的,对方说可以修,他就付了些钱,但是对方没经过他允许,就把车子的内饰件全部拆了。过了一个月后,对方却告知林先生,车子需要换新壳,他们这里修不了。
随后,林先生就将车子拖到杭州去了,但是拆下的内饰件,还放在青岛的这个修理厂,后来因为疫情,就没有来处理这事,直到3月10号,修理厂打来电话,让他去拿内饰件,林先生表示会尽快来拿。
可还没等到他去拿,他朋友却在闲鱼上,发现了他车子的内饰件,经过一番交谈后,确认对方就是修理厂的员工,并且已经卖掉了一些内饰件了。至于为何如此确定,林先生表示,由于他的车型和内饰很少,可能全国在卖的配件,就只有他那一辆。
在群里,这名员工承认了事情,并表示和老板无关,是他个人的行为。他说自己卖了8000多,老板表示会把这笔钱赔给林先生,但是林先生没有接受。在他看来,这些卖掉的内饰件,至少得值几十万。
更让他无语的是,他当时专门拍过视频,说发动机电脑坏的,但是也被这名员工给卖了,也不知道是哪个倒霉的家伙买的。
记者陪同林先生找到了修理厂,可是里面的员工看到记者前来,他们赶紧将大门关上,并且人也都不见了踪影。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老板,老板解释说
“这车已经走了4个多月了,东西放在这里不来拿,难道要我给你保管一辈子吗?”
根据字面意思,这完全就是林先生自己的问题,并且他一再表示,并不知道员工拿内饰件去卖这件事,他也想从中协调,但是对于林先生要求的30万赔偿,他是不能接受的,所以,双方闹的不欢而散。
从林先生提供的聊天记录来看,对方是3月10号凌晨发消息让他来拿,他回复说找个时间来拿,可当天白天,自己的内饰就被挂上了闲鱼。事情难道真的这么巧合吗?
车辆维修属于承揽法律关系,根据《民法典》784条规定,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林先生的车在这里修过,修理厂就义务保管好汽车零件不缺失,在这件事中,林先生也存在一定过错,他没有明确告知对方,是否还在这里修理,或者什么时候拿走内饰件。但是修理厂在没有告知林先生的情况下,私自将内饰件贩卖,责任更大。
但是由于当时双方没有签订相关合同,也没有约定取件时间,所以林先生不提,修理厂也没问,双方都存在问题,但是在3月10号凌晨通知,几个小时后就拿来卖,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而员工私自贩卖客户的内饰件,已经涉嫌盗窃,《治安管理处罚法》49条,盗窃行为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一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侵占罪,到时候可不就是赔钱这么简单了。
最后,林先生表示,若是协商不成,会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也提醒各位,自己的物品一定要上心,对于不用的东西,一定要及时取回,虽然对方有保管义务,如果自己也上点心,也就不会有这些纠纷了。
林先生是在去年11月将车拉到修理厂的,对方说可以修,他就付了些钱,但是对方没经过他允许,就把车子的内饰件全部拆了。过了一个月后,对方却告知林先生,车子需要换新壳,他们这里修不了。
随后,林先生就将车子拖到杭州去了,但是拆下的内饰件,还放在青岛的这个修理厂,后来因为疫情,就没有来处理这事,直到3月10号,修理厂打来电话,让他去拿内饰件,林先生表示会尽快来拿。
可还没等到他去拿,他朋友却在闲鱼上,发现了他车子的内饰件,经过一番交谈后,确认对方就是修理厂的员工,并且已经卖掉了一些内饰件了。至于为何如此确定,林先生表示,由于他的车型和内饰很少,可能全国在卖的配件,就只有他那一辆。
在群里,这名员工承认了事情,并表示和老板无关,是他个人的行为。他说自己卖了8000多,老板表示会把这笔钱赔给林先生,但是林先生没有接受。在他看来,这些卖掉的内饰件,至少得值几十万。
更让他无语的是,他当时专门拍过视频,说发动机电脑坏的,但是也被这名员工给卖了,也不知道是哪个倒霉的家伙买的。
记者陪同林先生找到了修理厂,可是里面的员工看到记者前来,他们赶紧将大门关上,并且人也都不见了踪影。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老板,老板解释说
“这车已经走了4个多月了,东西放在这里不来拿,难道要我给你保管一辈子吗?”
根据字面意思,这完全就是林先生自己的问题,并且他一再表示,并不知道员工拿内饰件去卖这件事,他也想从中协调,但是对于林先生要求的30万赔偿,他是不能接受的,所以,双方闹的不欢而散。
从林先生提供的聊天记录来看,对方是3月10号凌晨发消息让他来拿,他回复说找个时间来拿,可当天白天,自己的内饰就被挂上了闲鱼。事情难道真的这么巧合吗?
车辆维修属于承揽法律关系,根据《民法典》784条规定,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林先生的车在这里修过,修理厂就义务保管好汽车零件不缺失,在这件事中,林先生也存在一定过错,他没有明确告知对方,是否还在这里修理,或者什么时候拿走内饰件。但是修理厂在没有告知林先生的情况下,私自将内饰件贩卖,责任更大。
但是由于当时双方没有签订相关合同,也没有约定取件时间,所以林先生不提,修理厂也没问,双方都存在问题,但是在3月10号凌晨通知,几个小时后就拿来卖,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而员工私自贩卖客户的内饰件,已经涉嫌盗窃,《治安管理处罚法》49条,盗窃行为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一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侵占罪,到时候可不就是赔钱这么简单了。
最后,林先生表示,若是协商不成,会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也提醒各位,自己的物品一定要上心,对于不用的东西,一定要及时取回,虽然对方有保管义务,如果自己也上点心,也就不会有这些纠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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