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来了一个文员,是单亲妈妈,月薪3500。加班经常带孩子到办公室。昨天,孩子不小心摔坏了男同事的880的手办,男同事直接给了小孩一耳光。老板的做法大快人心,又不失公正。
当时看到这一幕,公司的同事都惊呆了。一个30岁的男人,居然动手打一个小孩,小孩的妈妈哭着就冲上去,把哇哇大哭的孩子护在了怀里面。
男同事委屈地说:“我刚刚就和她说了不要在这里玩,很烦,她还要在这里。结果我去了一趟卫生间,她就把我的手办拿在手里玩了,这手办可是我花了880买的。”
原来,刚刚男同事上完卫生间,看到小女孩拿着自己的手办,惊慌之下,想要把手办放回去,可是一不小心就摔在了地上。
手办当时就摔坏了,小女孩也吓坏了,刚要找妈妈,结果就被男同事抓住了,男同事当时也在气头上,直接就给了小女孩一巴掌。
其他同事看到这一幕,想要阻止也没来得及。
文员抱着哭泣的孩子红着眼说:“我也不想带孩子来公司,但是公司周末加班,我也没办法。孩子做错了事情,你可以直接和我说,我会管教她,她损坏了你的东西,多少钱,我可以赔给你,但是你一个成年人,你打小孩算怎么回事?”
男同事说:“熊孩子一个,也就是你们这种家长惯着她。她现在还小,摔坏的是我的手办,等她长大了,那指不定摔坏什么呢,到时候你能赔得起吗?”
文员说:“就事论事,你扯那么远干什么?你怎么不说你没有人性连小孩都打呢?还有你做不出的事情吗?你这手办880,我赔给你,你打我女儿怎么算?”
老板在办公室得到消息,赶了出来,老板了解了一下说道,“周末大家在公司加班,本来也没有那么正式,带孩子过来也不是第一次了,既然有小孩子过来,那我们就要自己注意一下。”
老板对男同事说:“你的手办既然不喜欢小孩子碰,小孩子又不懂事,管不住自己的手,那你就收起来。你没收起来,被摔了已成事实,那就想办法解决问题,我告诉你,打小孩,文员现在报警的话,你就等着最少7日游吧。你胆子是真的不小。”
男同事听到这话,立刻变得紧张了起来。
老板趁机说:“孩子不对,但是你这一巴掌更不对,我看你需要长点记性。你这个月奖金没了,你要是接受就继续在公司干,要是不接受的话,就直接给我走人,公司不需要你这种没有一点包容心的人。”
男同事月薪8000,我们公司福利待遇也好,他仔细想了想,还是默认了老板的处理方式。这时候老板看向文员,“小陈,你看看你有什么要求,你尽管提,小李毕竟是公司的员工,这件事公司也有责任,我这个老板也有责任。”
文员想了想说道,“我女儿本身也做得不对,我会把手办的钱赔给他。但是他必须给我女儿道歉。”
老板看向男同事,男同事想着奖金反正也被扣了,这么多同事看着呢,道歉就道歉吧,他立刻给小女孩道了歉。
文员也拿出手机,要给男同事转账。老板说,“我都说了,这事情是在公司发生的,公司也有责任,你为公司加班,孩子的错误公司自然也应该承担。”
说完话,老板拿了880递给了男同事。
老板的处理方式,男同事和文员都很满意,同事们也感到公平公正,大快人心。
但是仔细一想,这件事好像老板没吃一点亏,而且男同事的奖金有几千块,老板只是出了880,这样算起来,老板还赚了,颇有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意思。
同事们都说,还是老板高明,解决了问题,自己一点亏都没吃。
这件事,你们怎么看?文员,文员小孩,男同事,老板,如果你们遇到这种事情,支持谁的做法?
当时看到这一幕,公司的同事都惊呆了。一个30岁的男人,居然动手打一个小孩,小孩的妈妈哭着就冲上去,把哇哇大哭的孩子护在了怀里面。
男同事委屈地说:“我刚刚就和她说了不要在这里玩,很烦,她还要在这里。结果我去了一趟卫生间,她就把我的手办拿在手里玩了,这手办可是我花了880买的。”
原来,刚刚男同事上完卫生间,看到小女孩拿着自己的手办,惊慌之下,想要把手办放回去,可是一不小心就摔在了地上。
手办当时就摔坏了,小女孩也吓坏了,刚要找妈妈,结果就被男同事抓住了,男同事当时也在气头上,直接就给了小女孩一巴掌。
其他同事看到这一幕,想要阻止也没来得及。
文员抱着哭泣的孩子红着眼说:“我也不想带孩子来公司,但是公司周末加班,我也没办法。孩子做错了事情,你可以直接和我说,我会管教她,她损坏了你的东西,多少钱,我可以赔给你,但是你一个成年人,你打小孩算怎么回事?”
男同事说:“熊孩子一个,也就是你们这种家长惯着她。她现在还小,摔坏的是我的手办,等她长大了,那指不定摔坏什么呢,到时候你能赔得起吗?”
文员说:“就事论事,你扯那么远干什么?你怎么不说你没有人性连小孩都打呢?还有你做不出的事情吗?你这手办880,我赔给你,你打我女儿怎么算?”
老板在办公室得到消息,赶了出来,老板了解了一下说道,“周末大家在公司加班,本来也没有那么正式,带孩子过来也不是第一次了,既然有小孩子过来,那我们就要自己注意一下。”
老板对男同事说:“你的手办既然不喜欢小孩子碰,小孩子又不懂事,管不住自己的手,那你就收起来。你没收起来,被摔了已成事实,那就想办法解决问题,我告诉你,打小孩,文员现在报警的话,你就等着最少7日游吧。你胆子是真的不小。”
男同事听到这话,立刻变得紧张了起来。
老板趁机说:“孩子不对,但是你这一巴掌更不对,我看你需要长点记性。你这个月奖金没了,你要是接受就继续在公司干,要是不接受的话,就直接给我走人,公司不需要你这种没有一点包容心的人。”
男同事月薪8000,我们公司福利待遇也好,他仔细想了想,还是默认了老板的处理方式。这时候老板看向文员,“小陈,你看看你有什么要求,你尽管提,小李毕竟是公司的员工,这件事公司也有责任,我这个老板也有责任。”
文员想了想说道,“我女儿本身也做得不对,我会把手办的钱赔给他。但是他必须给我女儿道歉。”
老板看向男同事,男同事想着奖金反正也被扣了,这么多同事看着呢,道歉就道歉吧,他立刻给小女孩道了歉。
文员也拿出手机,要给男同事转账。老板说,“我都说了,这事情是在公司发生的,公司也有责任,你为公司加班,孩子的错误公司自然也应该承担。”
说完话,老板拿了880递给了男同事。
老板的处理方式,男同事和文员都很满意,同事们也感到公平公正,大快人心。
但是仔细一想,这件事好像老板没吃一点亏,而且男同事的奖金有几千块,老板只是出了880,这样算起来,老板还赚了,颇有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意思。
同事们都说,还是老板高明,解决了问题,自己一点亏都没吃。
这件事,你们怎么看?文员,文员小孩,男同事,老板,如果你们遇到这种事情,支持谁的做法?
“你们要干什么,你们是不是男人?”11月8日晚,四川成都,一学校附近街头发生了让人气愤但又温暖的一幕:
事情开头,两名男子在街头追赶一名女子,女子恐惧的逃跑,最后被追上拖倒在地。
正在此时,一墙之隔的学校宿舍楼上,很多学生看到这一幕,一边大呼保安,试图吓阻男子。一边质问男子是不是男人,追打女人。
两男子还真被学生们的声音给镇住了,不敢有别的动作。
半夜无人街头,两男子试图暴力对待一女子,你说可恶不可恶?但学生们的智慧和勇气,却又让人暖心。
试想,如果没有学生们的勇敢正义发声,谁知道接下来两名男子将会做出什么样的举动?
轻则可能对女子实施身体伤害,重则可能危及生命安全。当然因为还不知晓当事人之间到底有何种纠纷,不能对两名男子的行为进行定性。
单就围追堵截女子这一幕来看,属于“追逐拦截他人”寻衅滋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二十六条,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查明有其他违反犯罪情形,则依法处置。
最后我们要感谢学生的见义勇为,社会多一些这样正义的声音,那么违法犯罪分子也就不敢嚣张了。
事情开头,两名男子在街头追赶一名女子,女子恐惧的逃跑,最后被追上拖倒在地。
正在此时,一墙之隔的学校宿舍楼上,很多学生看到这一幕,一边大呼保安,试图吓阻男子。一边质问男子是不是男人,追打女人。
两男子还真被学生们的声音给镇住了,不敢有别的动作。
半夜无人街头,两男子试图暴力对待一女子,你说可恶不可恶?但学生们的智慧和勇气,却又让人暖心。
试想,如果没有学生们的勇敢正义发声,谁知道接下来两名男子将会做出什么样的举动?
轻则可能对女子实施身体伤害,重则可能危及生命安全。当然因为还不知晓当事人之间到底有何种纠纷,不能对两名男子的行为进行定性。
单就围追堵截女子这一幕来看,属于“追逐拦截他人”寻衅滋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二十六条,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查明有其他违反犯罪情形,则依法处置。
最后我们要感谢学生的见义勇为,社会多一些这样正义的声音,那么违法犯罪分子也就不敢嚣张了。
广东揭阳某路口的人行横道上,发生了一起让人心酸的交通事故。一女子骑着自行车横穿马路时,一辆红色的轿车疾驰而过,丝毫没有减速的痕迹,轿车径直撞向女子,女子被撞后在空中翻滚几圈后重重砸在地上,不省人事。
红色轿车司机停车后,下车查看了被撞女子的伤情,随后让人愤怒的一幕出现了,驾驶员竟然开车离去了,随后画面显示女子被盖上了白布疑似已经身亡,当地交警部门也已经介入调查。
有网友就说,这个轿车驾驶员简直是毫无人性,车速这么快到了斑马线丝毫没有减速礼让行人,撞倒人之后下车查看不对劲就跑了,这是什么操作?
还有人质疑事发时路口是什么信号灯,如果是机动车绿灯,那么女子在斑马线骑行也是违法的。
还有人说不用管什么信号灯,撞了人跑了就不对,应该承担事故全责。
实际上,先从责任划分来看,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的规定: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本案中,红色轿车驾驶员在发生事故后肇事逃逸,显然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在解决了事故责任划分之后,就要看女子因此次事故造成多严重的伤情了,本案中,受伤女子被盖了白布,疑似身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按照《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导致一人死亡的,肇事司机将会面临交通肇事罪的刑事处罚。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由于本案涉及肇事逃逸这一情节,所以一般情况下,肇事司机将会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如果受害人因没有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的,那么就属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可被处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到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于肇事司机为何下车查看了女子伤情后又驾车逃逸,其实原因也可能是多方面的,比如醉酒驾驶或者车子没有保险,再或者车子是盗窃而来的等等。
不过,除了承担刑事责任之外,由于肇事逃逸的情形属于保险公司拒赔的事由之一,那么除了交强险之外的所有的赔偿都将会由肇事男子自行承担。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退一步讲,如果涉事男子没有逃逸,其就可能不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了,毕竟女子是骑着自行车横穿马路而非下车推行的,因此这种情况也是属于受害人有一定过错的情形。
逃逸,是最不可取的,可是处罚极其严厉的,不仅保险拒赔,而且还要承担非常严厉的刑事处罚。#女子骑单车被轿车撞飞疑当场身亡#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红色轿车司机停车后,下车查看了被撞女子的伤情,随后让人愤怒的一幕出现了,驾驶员竟然开车离去了,随后画面显示女子被盖上了白布疑似已经身亡,当地交警部门也已经介入调查。
有网友就说,这个轿车驾驶员简直是毫无人性,车速这么快到了斑马线丝毫没有减速礼让行人,撞倒人之后下车查看不对劲就跑了,这是什么操作?
还有人质疑事发时路口是什么信号灯,如果是机动车绿灯,那么女子在斑马线骑行也是违法的。
还有人说不用管什么信号灯,撞了人跑了就不对,应该承担事故全责。
实际上,先从责任划分来看,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的规定: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本案中,红色轿车驾驶员在发生事故后肇事逃逸,显然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在解决了事故责任划分之后,就要看女子因此次事故造成多严重的伤情了,本案中,受伤女子被盖了白布,疑似身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按照《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导致一人死亡的,肇事司机将会面临交通肇事罪的刑事处罚。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由于本案涉及肇事逃逸这一情节,所以一般情况下,肇事司机将会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如果受害人因没有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的,那么就属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可被处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到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于肇事司机为何下车查看了女子伤情后又驾车逃逸,其实原因也可能是多方面的,比如醉酒驾驶或者车子没有保险,再或者车子是盗窃而来的等等。
不过,除了承担刑事责任之外,由于肇事逃逸的情形属于保险公司拒赔的事由之一,那么除了交强险之外的所有的赔偿都将会由肇事男子自行承担。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退一步讲,如果涉事男子没有逃逸,其就可能不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了,毕竟女子是骑着自行车横穿马路而非下车推行的,因此这种情况也是属于受害人有一定过错的情形。
逃逸,是最不可取的,可是处罚极其严厉的,不仅保险拒赔,而且还要承担非常严厉的刑事处罚。#女子骑单车被轿车撞飞疑当场身亡#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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