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辟谣#切勿传播不实信息,静待通报吧!每一个生命的逝去,都让人万分悲痛![蜡烛]
但是,并不是疫情期间发生的问题都是疫情或者防控造成的。比如,今天这个呼和浩特市光华街城建小区事件,就有爆料说是其他原因造成的。郑州西湖春天社区事件,可能是因为防控,但是需要调查才能搞清楚原因。
因为,即使没有疫情,也会发生很多类似悲剧事件。就像有人分析放开防控的弊端时提出的理由:说是死亡率很高,要病死几百万云云。殊不知,没有疫情,我国的正常死亡率也达千分之七多,每年大概死亡九百多万人,其中大部分是因病或者年龄过大造成的死亡。而疫情并不难消除这些原有的死亡原因,所以在感染人群中,仍然会有相当比例的人死亡,这些死亡又不可避免地算在了疫情死亡人数当中了。#11月5日新增本土无症状3894例#
但是,并不是疫情期间发生的问题都是疫情或者防控造成的。比如,今天这个呼和浩特市光华街城建小区事件,就有爆料说是其他原因造成的。郑州西湖春天社区事件,可能是因为防控,但是需要调查才能搞清楚原因。
因为,即使没有疫情,也会发生很多类似悲剧事件。就像有人分析放开防控的弊端时提出的理由:说是死亡率很高,要病死几百万云云。殊不知,没有疫情,我国的正常死亡率也达千分之七多,每年大概死亡九百多万人,其中大部分是因病或者年龄过大造成的死亡。而疫情并不难消除这些原有的死亡原因,所以在感染人群中,仍然会有相当比例的人死亡,这些死亡又不可避免地算在了疫情死亡人数当中了。#11月5日新增本土无症状3894例#
【关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光A9小区女子坠楼事件的情况通报】#呼和浩特通报女子坠楼事件#2022年11月4日18时10分,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接到110指挥中心派警,有群众报警称新城区北垣街兴光A9小区有一女子坠楼。18时15分民警到达现场迅速开展紧急处置和调查工作,后经120急救医生现场确认,坠楼女子已死亡。11月5日,新城区公安分局发布了警情通报。针对群众关注,新城区委、区政府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现将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兴光A9小区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垣东街,小区内仅有一栋高层住宅,属新春社区管理。10月26日,该小区2单元出现2例新冠肺炎病毒阳性感染者,新春社区于当日将阳性感染者转运,该小区被确定为高风险区,实施区域封控措施。病例所在楼道单元门未从外上锁,也未用挡板封死,在单元门外围设置了约4平米的隔离围挡,围挡门安装可从外面打开的插销进行封闭,由小区值班人员24小时巡逻值守,防止其他人员出入。11月2日,该小区5单元再次出现1例阳性感染者。
死者王某芝(女,55岁)和次女王某花(29岁)居住在该楼栋2单元12楼,经调查了解,死者及其次女核酸检测结果一直为阴性,从未对其住所进行过消毒消杀。2019年6月3日,王某芝曾在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门诊就医,被诊断为“焦虑障碍,未特定”,后又分别于2020年8月、11月两次在该院就诊,并遵医嘱服用盐酸帕罗西汀、劳拉西泮、奥氮平3种药物。
11月4日上午10:13,经调取微信聊天记录,死者次女王某花联系物业经理张某某,称其母亲精神崩溃,张某某询问是否需要呼叫120,对方回应“没事”。当日下午17:13,王某花再次联系张某某,称其母亲出现严重焦虑和自杀倾向,要拉着其一起死。张某某建议拨打120去医院治疗,王某花称“你给帮忙打一个吧”,张某某回应“你自己打就行,我忙呢”,王某花回复“我找人打吧”。
17:23,经调取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接线记录,死者长女王某荣(35岁,目前在海南居住)从海南拨打呼和浩特市120急救电话,称其母亲有精神病史,持续情绪激动、有轻生倾向,要求120派车送往医院,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调度员哈某某评估后,判定该患者为非急危重症人员,并提出要与当事人或身边亲属取得联络,但王某荣因怕引起患者情绪失控未同意。调度员随即建议做挂单待派处理,王某荣表示同意。期间,王某荣再未要车。
17:31,死者次女王某花又一次微信联系张某某,称已拨打120急救电话,要求物业派人在门口接领救护车。张某某随即安排物业工作人员武某某到小区门口迎候救护车,并通过微信回复王某花,已派人并通知社区。
17:32,武某某赶到小区门口迎候救护车,并同时联系社区网格员田某某,向其报备相关情况,但田某某未向社区报备,也没有前往王某花家中了解、处置相关情况。
18:04,经调取小区视频监控显示,死者王某芝从其家中12楼坠楼。据死者次女王某花陈述,近期曾与其母多次发生争吵。她到客厅给手机充电时,其母亲突然从卧室坠楼。
18:05和18:06,经调取接线接警记录,120急救平台和110指挥中心先后接到急救和报警电话,称兴光A9小区有人坠楼。
18:07左右,小区志愿者任某某在小区内配送物资时,发现2单元门口有人坠楼(后证实为死者王某芝),随后赶往小区门口通知正在等待救护车的武某某和小区门房值守人员夏某某。武某某将此事电话报告物业经理张某某,并拨打110报警。
18:10左右,夏某某在赶往2单元时听到隔离围挡内有人在拍门呼叫,赶到围挡打开门后,发现围挡内无人、呼叫人员已返回楼上。
18:14,王某花在业主微信群发消息,要求打开围挡门。
18:15,经调取接出警记录,出警民警到达小区,在物业经理张某某、门房值守人员夏某某引领下,赶到事发现场开展处置工作,此时王某花已下楼陪在死者身边。
18:39,两辆120救护车相继赶到现场,医务人员判断坠楼者已无生命体征后,宣告死亡。
20:15,殡葬车到达现场,20:22将遗体运走。
疫情发生以来,虽然我们倾尽全力维护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但依然发生了这样的不幸事件,令人痛惜,我们对逝者表示沉痛哀悼,对逝者家属表示诚挚慰问,并将全力做好善后事宜。经过调查,物业管理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反应迟缓、应对不力,对突发事件缺乏敏感性,在得知死者有自杀倾向后,没有第一时间入户进行现场干预并上报,未能阻止悲剧的发生。暴露出小区物业服务滞后、社区工作存在短板,也反映出120急救调度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我们将深刻汲取此次事件教训,全面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优化120急救调度机制和社区管理服务工作流程,加强基层工作人员培训教育,自上而下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并对此次事件中的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依法依规处理,以强有力举措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制度流程、细化各项措施、强化各方保障,切实让服务和管理既有力度、更有温度,真正带着责任和感情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我们将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要求,持续提高科学精准防控水平,切实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专项调查组
2022年11月6日
兴光A9小区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垣东街,小区内仅有一栋高层住宅,属新春社区管理。10月26日,该小区2单元出现2例新冠肺炎病毒阳性感染者,新春社区于当日将阳性感染者转运,该小区被确定为高风险区,实施区域封控措施。病例所在楼道单元门未从外上锁,也未用挡板封死,在单元门外围设置了约4平米的隔离围挡,围挡门安装可从外面打开的插销进行封闭,由小区值班人员24小时巡逻值守,防止其他人员出入。11月2日,该小区5单元再次出现1例阳性感染者。
死者王某芝(女,55岁)和次女王某花(29岁)居住在该楼栋2单元12楼,经调查了解,死者及其次女核酸检测结果一直为阴性,从未对其住所进行过消毒消杀。2019年6月3日,王某芝曾在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门诊就医,被诊断为“焦虑障碍,未特定”,后又分别于2020年8月、11月两次在该院就诊,并遵医嘱服用盐酸帕罗西汀、劳拉西泮、奥氮平3种药物。
11月4日上午10:13,经调取微信聊天记录,死者次女王某花联系物业经理张某某,称其母亲精神崩溃,张某某询问是否需要呼叫120,对方回应“没事”。当日下午17:13,王某花再次联系张某某,称其母亲出现严重焦虑和自杀倾向,要拉着其一起死。张某某建议拨打120去医院治疗,王某花称“你给帮忙打一个吧”,张某某回应“你自己打就行,我忙呢”,王某花回复“我找人打吧”。
17:23,经调取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接线记录,死者长女王某荣(35岁,目前在海南居住)从海南拨打呼和浩特市120急救电话,称其母亲有精神病史,持续情绪激动、有轻生倾向,要求120派车送往医院,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调度员哈某某评估后,判定该患者为非急危重症人员,并提出要与当事人或身边亲属取得联络,但王某荣因怕引起患者情绪失控未同意。调度员随即建议做挂单待派处理,王某荣表示同意。期间,王某荣再未要车。
17:31,死者次女王某花又一次微信联系张某某,称已拨打120急救电话,要求物业派人在门口接领救护车。张某某随即安排物业工作人员武某某到小区门口迎候救护车,并通过微信回复王某花,已派人并通知社区。
17:32,武某某赶到小区门口迎候救护车,并同时联系社区网格员田某某,向其报备相关情况,但田某某未向社区报备,也没有前往王某花家中了解、处置相关情况。
18:04,经调取小区视频监控显示,死者王某芝从其家中12楼坠楼。据死者次女王某花陈述,近期曾与其母多次发生争吵。她到客厅给手机充电时,其母亲突然从卧室坠楼。
18:05和18:06,经调取接线接警记录,120急救平台和110指挥中心先后接到急救和报警电话,称兴光A9小区有人坠楼。
18:07左右,小区志愿者任某某在小区内配送物资时,发现2单元门口有人坠楼(后证实为死者王某芝),随后赶往小区门口通知正在等待救护车的武某某和小区门房值守人员夏某某。武某某将此事电话报告物业经理张某某,并拨打110报警。
18:10左右,夏某某在赶往2单元时听到隔离围挡内有人在拍门呼叫,赶到围挡打开门后,发现围挡内无人、呼叫人员已返回楼上。
18:14,王某花在业主微信群发消息,要求打开围挡门。
18:15,经调取接出警记录,出警民警到达小区,在物业经理张某某、门房值守人员夏某某引领下,赶到事发现场开展处置工作,此时王某花已下楼陪在死者身边。
18:39,两辆120救护车相继赶到现场,医务人员判断坠楼者已无生命体征后,宣告死亡。
20:15,殡葬车到达现场,20:22将遗体运走。
疫情发生以来,虽然我们倾尽全力维护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但依然发生了这样的不幸事件,令人痛惜,我们对逝者表示沉痛哀悼,对逝者家属表示诚挚慰问,并将全力做好善后事宜。经过调查,物业管理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反应迟缓、应对不力,对突发事件缺乏敏感性,在得知死者有自杀倾向后,没有第一时间入户进行现场干预并上报,未能阻止悲剧的发生。暴露出小区物业服务滞后、社区工作存在短板,也反映出120急救调度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我们将深刻汲取此次事件教训,全面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优化120急救调度机制和社区管理服务工作流程,加强基层工作人员培训教育,自上而下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并对此次事件中的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依法依规处理,以强有力举措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制度流程、细化各项措施、强化各方保障,切实让服务和管理既有力度、更有温度,真正带着责任和感情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我们将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要求,持续提高科学精准防控水平,切实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专项调查组
2022年11月6日
丧心病狂!山西长治,某小区,63岁男子程某家中,突然闯进4个陌生男子,不由分说,对着程某就是拳打脚踢,一顿群殴,然后扬长而去。事后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警方很快将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据通报,程某和58岁的马某因琐事发生冲突。马某可能觉得自己吃了亏,便告知了亲属。4名亲属便上门报复泄愤。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太暴力了!事情源于两个60岁左右的人,都这么大年纪了,脾气还这么火爆?发生冲突后本该冷静处理,但马某告知亲属,亲属居然对程某大打出手,结果出现悲剧。程某死亡,4人被抓。
那么,4人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呢?程某被打死亡,到底是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呢?
判断什么罪名,遵循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即主观的犯罪故意和客观的犯罪行为。比如,殴打的部位、力度、频次、行凶的器具,主观上是否有杀人的故意,程某死亡的直接原因等来综合判断。
具体到本案,马某自认为受到欺负告知了亲属,4名亲属上门殴打程某。从主观上判断,应该是报复发泄,替程某出气,没有杀人的直接故意。但是,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还需要结合4人的行为表现来综合判断。
个人认为,故意伤害的可能性更大,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来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234条,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具体到本案,4人上门群殴程某,一顿拳打脚踢,恐怕也分不清楚谁踹的程某要害部位导致程某死亡了。4人属于共同犯罪,都是实行犯,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起步10年了。
那么,网友问马某是否构成犯罪呢?
本案因马某和程某的冲突而起,这要看马某和亲戚是怎么说的。如果马某只是对亲属说了自己被欺负了,并没有指使亲属去伤害或教训程某,马某是不构成犯罪的。
相反,如果马某告知亲属后,并要求亲属去殴打程某替自己出气,那就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属于教唆犯,也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冲动是魔鬼!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逞一时之快,输的大概率是自己。这下好了,气是出了,把4个亲属搭进去了,这代价是否太大了点呢?
对此,您怎么看呢?欢迎评论!
据通报,程某和58岁的马某因琐事发生冲突。马某可能觉得自己吃了亏,便告知了亲属。4名亲属便上门报复泄愤。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太暴力了!事情源于两个60岁左右的人,都这么大年纪了,脾气还这么火爆?发生冲突后本该冷静处理,但马某告知亲属,亲属居然对程某大打出手,结果出现悲剧。程某死亡,4人被抓。
那么,4人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呢?程某被打死亡,到底是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呢?
判断什么罪名,遵循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即主观的犯罪故意和客观的犯罪行为。比如,殴打的部位、力度、频次、行凶的器具,主观上是否有杀人的故意,程某死亡的直接原因等来综合判断。
具体到本案,马某自认为受到欺负告知了亲属,4名亲属上门殴打程某。从主观上判断,应该是报复发泄,替程某出气,没有杀人的直接故意。但是,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还需要结合4人的行为表现来综合判断。
个人认为,故意伤害的可能性更大,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来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234条,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具体到本案,4人上门群殴程某,一顿拳打脚踢,恐怕也分不清楚谁踹的程某要害部位导致程某死亡了。4人属于共同犯罪,都是实行犯,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起步10年了。
那么,网友问马某是否构成犯罪呢?
本案因马某和程某的冲突而起,这要看马某和亲戚是怎么说的。如果马某只是对亲属说了自己被欺负了,并没有指使亲属去伤害或教训程某,马某是不构成犯罪的。
相反,如果马某告知亲属后,并要求亲属去殴打程某替自己出气,那就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属于教唆犯,也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冲动是魔鬼!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逞一时之快,输的大概率是自己。这下好了,气是出了,把4个亲属搭进去了,这代价是否太大了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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