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顶首愣严经讲记》第一卷三~五(3)
身触二相,元无处所,合身即为身自体性,离身即是虚空等相。这个「身触二相」就是身根和触尘。身根和触尘在前面十二处里是不是已经破除了?按照道理来讲,在这里就可以下结论,它也不能共生出身识来啊。就算它能共生出身识,即使能合的话,「合身即为身自体性」。根生于触尘,能造与所造都和起来了,那么与离合触尘是不是合在一起了?一体还有没有对待的触位了?为什么没有触位?前面是不是讲了,中间有没有缝啊?没有缝是不是变成一了。
那么离怎么办呢?离身即是虚空等相:身根和触尘如果离开的话,那就等于虚空各种各样的形相各自为政呐,就不存在能触所触之用。离开以后是不是我、茶杯、电灯各自为政?谁触谁呀?
内外不成,中云何立?「内」是讲身根,「外」是触尘。内和外都是各自为政,不存在能与所这种对待。中云何立:依靠内根、外尘而产生的这种身识在内根、外尘不存在的情况之下,它怎么能存在?中不复立,中间的意识心不能成立。内外性空:内尘就是身根,它也没有身识这种个别性;外尘那个离合违顺之相,也没有身识这种个别的性。「性空」就是我们拿不出东西来看。
则汝识生,从谁立界:那么你这种身识到底是身识界还是触识界啊?虽然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可是木和水就宛然现在啊。它是怎么回事?讲到这里,我们是不是就能明白,是不是妙真如性啊?它就是存在啊,随着身和触这个因缘和合而显现。一定要注意,每讲这一段,观照一下,都是我们的自性所显现。为什么我们却不能认识自己?因为你自己就是自己。这叫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你看看《楞严经》讲得多亲切,多慈悲!佛一直围绕什么眼睛、皮肉筋骨在讲来讲去的,对着外面的这些东西就从我们自身讲起,从脚下讲到头顶,脚下的地、头上的天、对面吹来的风、后面打来的雨,与你的眼睛、鼻孔到底是什么关系?有没有离开我们当下去谈玄说密啊?没有啊,这就是讲正法,这就是讲真实法。
是故当知,身触为缘,生身识界,三处都无:在这里,佛推翻过去的方便说法。以身根为能触,以离合违顺触尘为所触,而产生出我们的身识这种触觉,这个说法没有道理。三处都无,是对三处说无,明白吗?「三处」就是有相之实相,这个「无」不是断灭空,是无相之实相。这是对相说性,也就是会相归性啊。会三处之相,归无相之性。那「三处都无」是不是如是我闻?「三处」是不是「是」,「都无」是不是「如」?「如是我闻」,你闻到没有?
则身与触,及身(识)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解释同上。比如说,我们这个身根所对茶杯这个触尘,你能不能说我身根生茶杯,茶杯生身根,或者我和茶杯生出一个身觉?能缘、所缘、和所缘缘的身识,有没有哪一个不是哪一个?那你能不能讲谁生谁啊?这就是我们真心本来面目,当下是一个念,当下是万法。生也是我,死也是我,你也是我,我也是我,他也是我,都是自己在变化。
阿难!又汝所明,意法为缘,生于意识。此识为复因意所生,以意为界?因法所生,以法为界?阿难!若因意生,于汝意中,必有所思,发明汝意;若无前法,意无所生。离缘无形,识将何用?又汝识心,与诸思量,兼了别性,为同为异?同意即意,云何所生?异意不同,应无所识。若无所识,云何意生?若有所识,云何识意?唯同与异,二性无成,界云何立?若因法生世间诸法,不离五尘。汝观色法,及诸声法,香法味法,及与触法,相状分明,以对五根,非意所摄。汝识决定依于法生,今汝谛观,法法何状?若离色空,动静通塞,合离生灭,越此诸相,终无所得。生则色空诸法等生,灭则色空诸法等灭。所因既无,因生有识,作何形相?相状不有,界云何生?是故当知,意法为缘,生意识界,三处都无。则意与法,及意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你过去已经听我说过,以我们的意根为能缘,对应的法尘为所缘,而能产生我们的第六意识心。意根,是指第七识;法尘,也叫前尘影事。那么这个意根对法尘来进行分别、打妄想,就造成意识心。
此识为复因意所生,以意为界?因法所生,以法为界:仍然是统一的句式。那么这个意识心到底是意根所生,还是法尘所生,还是意根和法尘和合共生,还是由虚空无因之生?无非这四个方面。
阿难!若因意生,于汝意中,必有所思,发明汝意;若无前法,意无所生。离缘无形,识将何用?
我们头脑是不是时时在妄想分别,到了扬州还考虑家里情况怎么长怎么短,是不是啊?如果说因为这个妄想分别心是由你自己心里的意根产生的,一定要注意,意识它能够分别,这是它的一种能力;它分别出来的那个东西叫所分别,叫所缘缘。也就是我要吃好,我要穿好,是这种心。那这种意识心后面是不是有产生这种意识心的东西?
于汝意中,就是你这个意根之中。「必有所思」就是讲的法尘。比如说,我们要做馒头,必须要有面粉和水。没有面粉和水能不能做起馒头来?发明汝意:必须要有法尘才能成就你的意识。
身触二相,元无处所,合身即为身自体性,离身即是虚空等相。这个「身触二相」就是身根和触尘。身根和触尘在前面十二处里是不是已经破除了?按照道理来讲,在这里就可以下结论,它也不能共生出身识来啊。就算它能共生出身识,即使能合的话,「合身即为身自体性」。根生于触尘,能造与所造都和起来了,那么与离合触尘是不是合在一起了?一体还有没有对待的触位了?为什么没有触位?前面是不是讲了,中间有没有缝啊?没有缝是不是变成一了。
那么离怎么办呢?离身即是虚空等相:身根和触尘如果离开的话,那就等于虚空各种各样的形相各自为政呐,就不存在能触所触之用。离开以后是不是我、茶杯、电灯各自为政?谁触谁呀?
内外不成,中云何立?「内」是讲身根,「外」是触尘。内和外都是各自为政,不存在能与所这种对待。中云何立:依靠内根、外尘而产生的这种身识在内根、外尘不存在的情况之下,它怎么能存在?中不复立,中间的意识心不能成立。内外性空:内尘就是身根,它也没有身识这种个别性;外尘那个离合违顺之相,也没有身识这种个别的性。「性空」就是我们拿不出东西来看。
则汝识生,从谁立界:那么你这种身识到底是身识界还是触识界啊?虽然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可是木和水就宛然现在啊。它是怎么回事?讲到这里,我们是不是就能明白,是不是妙真如性啊?它就是存在啊,随着身和触这个因缘和合而显现。一定要注意,每讲这一段,观照一下,都是我们的自性所显现。为什么我们却不能认识自己?因为你自己就是自己。这叫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你看看《楞严经》讲得多亲切,多慈悲!佛一直围绕什么眼睛、皮肉筋骨在讲来讲去的,对着外面的这些东西就从我们自身讲起,从脚下讲到头顶,脚下的地、头上的天、对面吹来的风、后面打来的雨,与你的眼睛、鼻孔到底是什么关系?有没有离开我们当下去谈玄说密啊?没有啊,这就是讲正法,这就是讲真实法。
是故当知,身触为缘,生身识界,三处都无:在这里,佛推翻过去的方便说法。以身根为能触,以离合违顺触尘为所触,而产生出我们的身识这种触觉,这个说法没有道理。三处都无,是对三处说无,明白吗?「三处」就是有相之实相,这个「无」不是断灭空,是无相之实相。这是对相说性,也就是会相归性啊。会三处之相,归无相之性。那「三处都无」是不是如是我闻?「三处」是不是「是」,「都无」是不是「如」?「如是我闻」,你闻到没有?
则身与触,及身(识)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解释同上。比如说,我们这个身根所对茶杯这个触尘,你能不能说我身根生茶杯,茶杯生身根,或者我和茶杯生出一个身觉?能缘、所缘、和所缘缘的身识,有没有哪一个不是哪一个?那你能不能讲谁生谁啊?这就是我们真心本来面目,当下是一个念,当下是万法。生也是我,死也是我,你也是我,我也是我,他也是我,都是自己在变化。
阿难!又汝所明,意法为缘,生于意识。此识为复因意所生,以意为界?因法所生,以法为界?阿难!若因意生,于汝意中,必有所思,发明汝意;若无前法,意无所生。离缘无形,识将何用?又汝识心,与诸思量,兼了别性,为同为异?同意即意,云何所生?异意不同,应无所识。若无所识,云何意生?若有所识,云何识意?唯同与异,二性无成,界云何立?若因法生世间诸法,不离五尘。汝观色法,及诸声法,香法味法,及与触法,相状分明,以对五根,非意所摄。汝识决定依于法生,今汝谛观,法法何状?若离色空,动静通塞,合离生灭,越此诸相,终无所得。生则色空诸法等生,灭则色空诸法等灭。所因既无,因生有识,作何形相?相状不有,界云何生?是故当知,意法为缘,生意识界,三处都无。则意与法,及意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你过去已经听我说过,以我们的意根为能缘,对应的法尘为所缘,而能产生我们的第六意识心。意根,是指第七识;法尘,也叫前尘影事。那么这个意根对法尘来进行分别、打妄想,就造成意识心。
此识为复因意所生,以意为界?因法所生,以法为界:仍然是统一的句式。那么这个意识心到底是意根所生,还是法尘所生,还是意根和法尘和合共生,还是由虚空无因之生?无非这四个方面。
阿难!若因意生,于汝意中,必有所思,发明汝意;若无前法,意无所生。离缘无形,识将何用?
我们头脑是不是时时在妄想分别,到了扬州还考虑家里情况怎么长怎么短,是不是啊?如果说因为这个妄想分别心是由你自己心里的意根产生的,一定要注意,意识它能够分别,这是它的一种能力;它分别出来的那个东西叫所分别,叫所缘缘。也就是我要吃好,我要穿好,是这种心。那这种意识心后面是不是有产生这种意识心的东西?
于汝意中,就是你这个意根之中。「必有所思」就是讲的法尘。比如说,我们要做馒头,必须要有面粉和水。没有面粉和水能不能做起馒头来?发明汝意:必须要有法尘才能成就你的意识。
2019-12-14是天气很好的一天,有着冬季温暖的太阳、耀眼的银杏叶、灿烂的花,商店橱窗里溢满圣诞节临近的氛围,我们仍然期待这将会是一个美好的冬天。入夜后房间的音乐能够顺着冬日寒意从窗户缝里溜出去,融入万家灯火的星芒中,心境或许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改变,但因为这个冬天心中有光可循,寒冷的日子也不会那么寒冷。

《楞严经讲记》卷三(3)
——印广门清法师主讲
(2019年最新流通版)
复次,阿难!云何十八界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六根为能缘,六尘为所缘,六识为所缘缘,这就是十八界。色法开为六尘,六尘加五根是不是十一?把心法开为意根和六识这七个心,所以,十法界万法不会超出十八界。
如果懂得次第圆融,五蕴里面是不是包含十八界?六入里面也同样包括十八界,乃至任何一法都包含十八界,都包含无量法界。在这里,佛是以十八界把一切万法统统会相归性。融通一切的万法万相,叫会相;归性,一切的万法都是由我们的一念真心所变现而已。这仍然是分别法,为什么?我能不能讲一念是万法变现呐?能,但是这样讲人家不容易开智慧。
一念变现万法,万法变现一个念,是不是一个意思?或者我两个法变现了八个法,九万个法变现了十一个法,十一个法变现了三个念,是不是对的?三个念是不是一个念呐?十一个法是不是还是一个念?这叫圆融、圆满、圆通。
云何十八界本如来藏妙真如性?如果这句话我们这样问,云何十八界本来虚妄,对不对啊?云何十八界本如是我,对不对?云何十八界本非因缘,非自然性?都是一个道理。

阿难!如汝所明,眼色为缘生于眼识,此识为复因眼所生,以眼为界?因色所生,以色为界?阿难!若因眼生,既无色空,无可分别,纵有汝识,欲将何用?汝见又非青黄赤白,无所表示,从何立界?若因色生,空无色时,汝识应灭,云何识知是虚空性?若色变时,汝亦识其色相迁变,汝识不迁,界从何立?从变则变,界相自无,不变则恒。既从色生,应不识知虚空所在。若兼二种,眼色共生,合则中离,离则两合,体性杂乱,云何成界?是故当知,眼色为缘,生眼识界,三处都无,则眼与色及色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如汝所明,眼色为缘生于眼识:眼色和合为缘,而生成眼识。注意,这个「生于眼识」,就好像眼、色两种缘是眼识生出来的,语法上稍微有些别扭。这个「如汝所明」,也就是你已经知道了,过去在讲小乘因缘法的时候,我曾经讲过,眼根对色尘而能产生出眼识。
此识为复因眼所生,以眼为界?因色所生,以色为界:这段经文也是采取「三法从要破」。它要把眼根、色尘、眼识这三处统统破相归性。这个意识心到底是哪个生出来的?如果是因为色尘所生的话,那前面要挂色尘的名字,叫色识界。
若因眼生,既无色空,无可分别:在这里,眼识是眼睛对外界接触的第一念直觉。比如,灯光亮了,当下眼睛有点刺激,这个感觉就是眼识。那么如果讲这个眼睛对色尘的这种直觉是因为眼睛生了,那么就与外面、与色和空没有关系,那就「无可分别」。注意这个分别是第一念分别,不是意识心的分别。
纵有汝识,欲将何用:那么我们还讲眼识干什么?讲它眼识就是因为它能分别色空刺激这种直觉,从这个作用上来看,这就无从谈起。
汝见又非青黄赤白,无所表示,从何立界:「汝见」,就是我们能够见到、能够感受到外面的明暗红黄的那种能,也就是我们的心。「又非青黄赤白」,也就是我们能感觉的见并没有青黄赤白这种个别的自性,是不是就「无所表示」?所以这个眼识界就不能成立。注意,为什么我们能见的这个能「又非青黄赤白」?正因为我们这个见里面没有任何个别的自性,所以它红来显红,蓝来显蓝,黑来显黑。
若因色生,空无色时,汝识应灭:如果认为我们的眼识这种直觉是由于外面的色相所生,那么首先摆明有形有相的色法与虚空,是两个概念。如果是因为外面的有形有相的色生出来的眼识,那么当眼睛看虚空的时候,虚空里没有色,说明眼睛里也就没有那个感觉。那么我们再看虚空的时候,按照这个逻辑,你应该不应该感觉到虚空的存在?不应该。可事实上不是这样。
云何识知是虚空性:假设眼睛的那种直觉由颜色所产生,而虚空里没有颜色,那么我们看虚空的时候,眼睛里就不应该有直觉。如果没有直觉的话,那你怎么能够知道是虚空性?事实上我们都知道是虚空性。
若色变时,汝亦识其色相迁变:如果是色生的话,首先我们要明白一个特点——红黄赤白等等是不是无量的色?那么无量的色变化的时候,这个由色法产生的眼识会存在两种情况:要么就是随着颜色在变,要么就是不随颜色在变。这会造成什么样的逻辑错误呢?
汝识不迁,界从何立:红色产生红色识,红色就变迁了,消失了,可红识不变,不迁,不消失,那这个眼识界还怎么成立?因为我们眼识的功能就是产生一种直觉,就是与我们所对应的那个色尘保持一致。可是现在不能保持一致,你能叫眼识吗?
从变则变,界相自无:那么分析第二种情况。外面的色尘变了,也就是红色消失了,这个眼识也跟着颜色的变化就消灭了?连「界相」都没有。
不变则恒,既从色生,应不识知虚空所在:这是反过来又再一次提出,如果不变的话,它就是一种永恒。怎么永恒呢?他看到了红色,产生了一种红色的直觉;以后无论外面的色尘变成绿还是变成黄,他始终就是那种红色的直觉。那他能不能看到虚空啊?虚空没有色相,连虚空的所在都不知道,他还能知道其它东西吗?
若兼二种,眼色共生,合则中离,离则两合:如果眼根和色尘合起来才能生眼识,是两个东西共生的话,中间是不是总要有个痕迹?那么我们以眼根对色尘的时候,中间有没有一个缝啊?没有。眼根和色尘离开的时候,那么产生的眼识是不是要分一半给眼根,分一半给那个色尘?
体性杂乱,云何成界:一个是有知,一个是无知,是不是叫「杂」呀?合也不对,离也不好,是不是叫「体性杂乱」?「云何成界」,这两个东西又杂又乱,它还能生出第三个意识界吗?不能生出来。
是故当知,眼色为缘,生眼识界,三处都无:这里就是佛破自己过去讲的小乘因缘法。实际上这个「三处」在这里讲了眼识一处,那么这里眼入在前面十二处里是不是已经破了?那么对于这个色尘,在前面空中华是不是也破了?所以在这里是进一步地把它再带一下子。你不能讲眼识破了,那个眼入前面破了,后面还又成立了。
则眼与色及色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眼」是眼入,第一个「色」是色尘,第二个「色」应该改成意识的「识」,「及识界三」。这段经文后面连续的还有五个方面,都要改成识。「本非因缘,非自然性」,如果用前面的六入、十二处讲,这里面还可以加一句-——则眼与色及识界三,本来虚妄,非因缘非自然,即因缘即自然。这个法已经重复多次了。
《楞严经讲记》卷三(3)
——印广门清法师主讲
(2019年最新流通版)
复次,阿难!云何十八界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六根为能缘,六尘为所缘,六识为所缘缘,这就是十八界。色法开为六尘,六尘加五根是不是十一?把心法开为意根和六识这七个心,所以,十法界万法不会超出十八界。
如果懂得次第圆融,五蕴里面是不是包含十八界?六入里面也同样包括十八界,乃至任何一法都包含十八界,都包含无量法界。在这里,佛是以十八界把一切万法统统会相归性。融通一切的万法万相,叫会相;归性,一切的万法都是由我们的一念真心所变现而已。这仍然是分别法,为什么?我能不能讲一念是万法变现呐?能,但是这样讲人家不容易开智慧。
一念变现万法,万法变现一个念,是不是一个意思?或者我两个法变现了八个法,九万个法变现了十一个法,十一个法变现了三个念,是不是对的?三个念是不是一个念呐?十一个法是不是还是一个念?这叫圆融、圆满、圆通。
云何十八界本如来藏妙真如性?如果这句话我们这样问,云何十八界本来虚妄,对不对啊?云何十八界本如是我,对不对?云何十八界本非因缘,非自然性?都是一个道理。

阿难!如汝所明,眼色为缘生于眼识,此识为复因眼所生,以眼为界?因色所生,以色为界?阿难!若因眼生,既无色空,无可分别,纵有汝识,欲将何用?汝见又非青黄赤白,无所表示,从何立界?若因色生,空无色时,汝识应灭,云何识知是虚空性?若色变时,汝亦识其色相迁变,汝识不迁,界从何立?从变则变,界相自无,不变则恒。既从色生,应不识知虚空所在。若兼二种,眼色共生,合则中离,离则两合,体性杂乱,云何成界?是故当知,眼色为缘,生眼识界,三处都无,则眼与色及色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如汝所明,眼色为缘生于眼识:眼色和合为缘,而生成眼识。注意,这个「生于眼识」,就好像眼、色两种缘是眼识生出来的,语法上稍微有些别扭。这个「如汝所明」,也就是你已经知道了,过去在讲小乘因缘法的时候,我曾经讲过,眼根对色尘而能产生出眼识。
此识为复因眼所生,以眼为界?因色所生,以色为界:这段经文也是采取「三法从要破」。它要把眼根、色尘、眼识这三处统统破相归性。这个意识心到底是哪个生出来的?如果是因为色尘所生的话,那前面要挂色尘的名字,叫色识界。
若因眼生,既无色空,无可分别:在这里,眼识是眼睛对外界接触的第一念直觉。比如,灯光亮了,当下眼睛有点刺激,这个感觉就是眼识。那么如果讲这个眼睛对色尘的这种直觉是因为眼睛生了,那么就与外面、与色和空没有关系,那就「无可分别」。注意这个分别是第一念分别,不是意识心的分别。
纵有汝识,欲将何用:那么我们还讲眼识干什么?讲它眼识就是因为它能分别色空刺激这种直觉,从这个作用上来看,这就无从谈起。
汝见又非青黄赤白,无所表示,从何立界:「汝见」,就是我们能够见到、能够感受到外面的明暗红黄的那种能,也就是我们的心。「又非青黄赤白」,也就是我们能感觉的见并没有青黄赤白这种个别的自性,是不是就「无所表示」?所以这个眼识界就不能成立。注意,为什么我们能见的这个能「又非青黄赤白」?正因为我们这个见里面没有任何个别的自性,所以它红来显红,蓝来显蓝,黑来显黑。
若因色生,空无色时,汝识应灭:如果认为我们的眼识这种直觉是由于外面的色相所生,那么首先摆明有形有相的色法与虚空,是两个概念。如果是因为外面的有形有相的色生出来的眼识,那么当眼睛看虚空的时候,虚空里没有色,说明眼睛里也就没有那个感觉。那么我们再看虚空的时候,按照这个逻辑,你应该不应该感觉到虚空的存在?不应该。可事实上不是这样。
云何识知是虚空性:假设眼睛的那种直觉由颜色所产生,而虚空里没有颜色,那么我们看虚空的时候,眼睛里就不应该有直觉。如果没有直觉的话,那你怎么能够知道是虚空性?事实上我们都知道是虚空性。
若色变时,汝亦识其色相迁变:如果是色生的话,首先我们要明白一个特点——红黄赤白等等是不是无量的色?那么无量的色变化的时候,这个由色法产生的眼识会存在两种情况:要么就是随着颜色在变,要么就是不随颜色在变。这会造成什么样的逻辑错误呢?
汝识不迁,界从何立:红色产生红色识,红色就变迁了,消失了,可红识不变,不迁,不消失,那这个眼识界还怎么成立?因为我们眼识的功能就是产生一种直觉,就是与我们所对应的那个色尘保持一致。可是现在不能保持一致,你能叫眼识吗?
从变则变,界相自无:那么分析第二种情况。外面的色尘变了,也就是红色消失了,这个眼识也跟着颜色的变化就消灭了?连「界相」都没有。
不变则恒,既从色生,应不识知虚空所在:这是反过来又再一次提出,如果不变的话,它就是一种永恒。怎么永恒呢?他看到了红色,产生了一种红色的直觉;以后无论外面的色尘变成绿还是变成黄,他始终就是那种红色的直觉。那他能不能看到虚空啊?虚空没有色相,连虚空的所在都不知道,他还能知道其它东西吗?
若兼二种,眼色共生,合则中离,离则两合:如果眼根和色尘合起来才能生眼识,是两个东西共生的话,中间是不是总要有个痕迹?那么我们以眼根对色尘的时候,中间有没有一个缝啊?没有。眼根和色尘离开的时候,那么产生的眼识是不是要分一半给眼根,分一半给那个色尘?
体性杂乱,云何成界:一个是有知,一个是无知,是不是叫「杂」呀?合也不对,离也不好,是不是叫「体性杂乱」?「云何成界」,这两个东西又杂又乱,它还能生出第三个意识界吗?不能生出来。
是故当知,眼色为缘,生眼识界,三处都无:这里就是佛破自己过去讲的小乘因缘法。实际上这个「三处」在这里讲了眼识一处,那么这里眼入在前面十二处里是不是已经破了?那么对于这个色尘,在前面空中华是不是也破了?所以在这里是进一步地把它再带一下子。你不能讲眼识破了,那个眼入前面破了,后面还又成立了。
则眼与色及色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眼」是眼入,第一个「色」是色尘,第二个「色」应该改成意识的「识」,「及识界三」。这段经文后面连续的还有五个方面,都要改成识。「本非因缘,非自然性」,如果用前面的六入、十二处讲,这里面还可以加一句-——则眼与色及识界三,本来虚妄,非因缘非自然,即因缘即自然。这个法已经重复多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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