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普法】被执行人没车、没房、没存款怎么办?法院这样做!
没房、没车、没存款,
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
法院执行过程中遇到这样的情况咋办?
别急,这些都可以扣划!
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支付宝账户、
退休金等存款
均可用于清偿赔偿债务!
来了解一下!
借款不还
公积金被强制执行
李某杞因生意需要向李某借款13万元。后经李某多次催要无果,李某将李某杞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后李某杞13万元一分未还。今年3月,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李某杞一直以没能力还款为由,拒不履行。执行干警随后查询李某杞名下的银行账户、互联网账户、车辆、不动产等信息,均未发现任何可供执行财产。
了解到被执行人李某杞为某企业职工,执行法官立即到某县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查询。经查,被执行人李某杞名下公积金账户有15万余元的余额,法院当场予以冻结。经与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沟通,同意划拨李某杞的公积金13万元来履行本案义务。至此,本案拖欠三年的13万元欠款,全部履行完毕。
被执行人名下
这些均可扣划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第二款的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住房公积金属前述法律规定的其他财产权利的范围。虽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公积金的提取作出了限制性前提条件,但在穷尽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下,人民法院经征得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同意,可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公积金进行强制执行,不受公积金提取条件的限制。
目前,法院查控系统与公积金系统、证券系统、保险行业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财付通、支付宝等多个系统进行了联网,将公积金、不动产、股票、财付通、支付宝、保险产品(分红理财型)均纳入查控范围,一旦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法院将依法冻结、划拨或提取,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强制执行。
此外,被执行人的退休金、公司股权、上市公司股票、基金份额、债券等其他有价证券、金银首饰贵金属、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到期债权、游戏账号等网络平台中的虚拟财产以及其他有较高变现价值的财产,法院均可依法强制执行。
所以,奉劝那些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主动申报财产、早日履行义务才是唯一出路!
这六个知识点
赶快收藏
1.被执行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可被执行
被执行人已经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的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条件,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问题的答复》(﹝2013﹞执他字第14号)
住房公积金包括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国务院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2.被执行人为离、退休职工的,可以执行社保机构发放给被执行人的养老金
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应当视为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的固定收入,属于其责任财产的范围,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43条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冻结、扣划。
但是,在冻结、扣划前,应当预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必需的生活费用;社会保障机构作为养老金发放机构,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在执行被执行人的养老金时,应当注意向社会保障机构做好解释工作,讲清法律规定的精神,取得理解和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能否要求社保机构协助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养老金问题的复函》(〔2014〕执他字第22号)
3.行政单位作为被执行人时,可执行其财政资金以外的自有资金
人民法院在执行涉及行政性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生效法律文书时,只能用该行政单位财政资金以外的自有资金清偿债务。
为保证行政单位正常履行职能,不得对行政单位的办公用房、车辆等其他办公必需品采取执行措施。
行政单位的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均属国家财政性资金,其用途国家有严格规定,不能用来承担连带经济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关于能否强制执行金昌市东区管委会有关财产的请示的复函》(〔2001〕执他字第10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移交、撤销企业和与党政机关脱钩企业相关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1〕8号)中也有类似的规定:
第15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有关移交、撤销、脱钩的企业的案件时,认定开办单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不得对开办单位的国库款、军费、财政经费账户、办公用房、车辆等其他办公必需品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保全和执行措施。”
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涉及开办单位承担民事责任的生效判决时,只能用开办单位财政资金以外的自有资金清偿债务。如果开办单位没有财政资金以外自有资金的,应当依法裁定终结执行。”
4.可冻结、扣划企业党组织的党费账户中非党费资产
企业党组织的党费是企业每个党员按月工资比例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组织活动的经费。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单立账户,专款专用,不属于企业的责任财产。
在企业作为被执行人时,人民法院不得冻结或划拨该企业党组织的党费,不得用党费偿还该企业的债务。
执行中,如果申请执行人提供证据证明企业的资金存入党费账户,并申请人民法院对该项资金予以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该项资金先行冻结;被执行人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项资金属于党费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冻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强制执行中不应将企业党组织的党费作为企业财产予以冻结或划拨的通知》(法〔2005〕209号)
党员交纳的党费,除要上缴中组部党费总额的5%之外,在各级党委按不同比例留存。党费使用主要用于培训党员、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等,不能用企业党组织的党费来清偿企业所欠债务。
5.对被执行人大宗商品交易资金结算账户内的资金能否执行
对被执行人名下大宗商品交易资金结算账户,执行法院应当查明账户资金的性质,严格区分账户内被执行人自有资金与客户交易资金,并只能对被执行人自有资金予以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执行人大宗商品交易资金结算账户内资金能否采取执行措施的答复》(〔2012〕执他字第7号)
启示:在执行证券交易结算机构、期货交易结算机构等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账户时,切记要核实清楚相关账户以及账户内资金的性质,避免错误扣划投资者的资金。
6.银行客户作为被执行人时,对其购买的金融理财产品能否执行
客户购买的金融理财产品,无论是银行自己发行的(包括总行和省分行发行的,简称自营产品),还是银行代理销售的(简称代售产品),都属于客户拥有的财产权。当客户作为被执行人时,该财产权属于责任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执行。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银行业协会、工行浙江省分行、农行浙江省分行、中行浙江省分行、建行浙江省分行、交行浙江省分行关于规范人民法院执行金融理财产品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纪要》
来源:中国普法、豫法天平、湖南高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没房、没车、没存款,
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
法院执行过程中遇到这样的情况咋办?
别急,这些都可以扣划!
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支付宝账户、
退休金等存款
均可用于清偿赔偿债务!
来了解一下!
借款不还
公积金被强制执行
李某杞因生意需要向李某借款13万元。后经李某多次催要无果,李某将李某杞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后李某杞13万元一分未还。今年3月,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李某杞一直以没能力还款为由,拒不履行。执行干警随后查询李某杞名下的银行账户、互联网账户、车辆、不动产等信息,均未发现任何可供执行财产。
了解到被执行人李某杞为某企业职工,执行法官立即到某县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查询。经查,被执行人李某杞名下公积金账户有15万余元的余额,法院当场予以冻结。经与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沟通,同意划拨李某杞的公积金13万元来履行本案义务。至此,本案拖欠三年的13万元欠款,全部履行完毕。
被执行人名下
这些均可扣划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第二款的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住房公积金属前述法律规定的其他财产权利的范围。虽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公积金的提取作出了限制性前提条件,但在穷尽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下,人民法院经征得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同意,可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公积金进行强制执行,不受公积金提取条件的限制。
目前,法院查控系统与公积金系统、证券系统、保险行业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财付通、支付宝等多个系统进行了联网,将公积金、不动产、股票、财付通、支付宝、保险产品(分红理财型)均纳入查控范围,一旦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法院将依法冻结、划拨或提取,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强制执行。
此外,被执行人的退休金、公司股权、上市公司股票、基金份额、债券等其他有价证券、金银首饰贵金属、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到期债权、游戏账号等网络平台中的虚拟财产以及其他有较高变现价值的财产,法院均可依法强制执行。
所以,奉劝那些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主动申报财产、早日履行义务才是唯一出路!
这六个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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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执行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可被执行
被执行人已经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的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条件,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问题的答复》(﹝2013﹞执他字第14号)
住房公积金包括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国务院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2.被执行人为离、退休职工的,可以执行社保机构发放给被执行人的养老金
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应当视为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的固定收入,属于其责任财产的范围,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43条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冻结、扣划。
但是,在冻结、扣划前,应当预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必需的生活费用;社会保障机构作为养老金发放机构,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在执行被执行人的养老金时,应当注意向社会保障机构做好解释工作,讲清法律规定的精神,取得理解和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能否要求社保机构协助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养老金问题的复函》(〔2014〕执他字第22号)
3.行政单位作为被执行人时,可执行其财政资金以外的自有资金
人民法院在执行涉及行政性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生效法律文书时,只能用该行政单位财政资金以外的自有资金清偿债务。
为保证行政单位正常履行职能,不得对行政单位的办公用房、车辆等其他办公必需品采取执行措施。
行政单位的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均属国家财政性资金,其用途国家有严格规定,不能用来承担连带经济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关于能否强制执行金昌市东区管委会有关财产的请示的复函》(〔2001〕执他字第10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移交、撤销企业和与党政机关脱钩企业相关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1〕8号)中也有类似的规定:
第15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有关移交、撤销、脱钩的企业的案件时,认定开办单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不得对开办单位的国库款、军费、财政经费账户、办公用房、车辆等其他办公必需品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保全和执行措施。”
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涉及开办单位承担民事责任的生效判决时,只能用开办单位财政资金以外的自有资金清偿债务。如果开办单位没有财政资金以外自有资金的,应当依法裁定终结执行。”
4.可冻结、扣划企业党组织的党费账户中非党费资产
企业党组织的党费是企业每个党员按月工资比例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组织活动的经费。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单立账户,专款专用,不属于企业的责任财产。
在企业作为被执行人时,人民法院不得冻结或划拨该企业党组织的党费,不得用党费偿还该企业的债务。
执行中,如果申请执行人提供证据证明企业的资金存入党费账户,并申请人民法院对该项资金予以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该项资金先行冻结;被执行人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项资金属于党费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冻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强制执行中不应将企业党组织的党费作为企业财产予以冻结或划拨的通知》(法〔2005〕209号)
党员交纳的党费,除要上缴中组部党费总额的5%之外,在各级党委按不同比例留存。党费使用主要用于培训党员、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等,不能用企业党组织的党费来清偿企业所欠债务。
5.对被执行人大宗商品交易资金结算账户内的资金能否执行
对被执行人名下大宗商品交易资金结算账户,执行法院应当查明账户资金的性质,严格区分账户内被执行人自有资金与客户交易资金,并只能对被执行人自有资金予以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执行人大宗商品交易资金结算账户内资金能否采取执行措施的答复》(〔2012〕执他字第7号)
启示:在执行证券交易结算机构、期货交易结算机构等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账户时,切记要核实清楚相关账户以及账户内资金的性质,避免错误扣划投资者的资金。
6.银行客户作为被执行人时,对其购买的金融理财产品能否执行
客户购买的金融理财产品,无论是银行自己发行的(包括总行和省分行发行的,简称自营产品),还是银行代理销售的(简称代售产品),都属于客户拥有的财产权。当客户作为被执行人时,该财产权属于责任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执行。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银行业协会、工行浙江省分行、农行浙江省分行、中行浙江省分行、建行浙江省分行、交行浙江省分行关于规范人民法院执行金融理财产品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纪要》
来源:中国普法、豫法天平、湖南高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永远不要把人情看得太重[笑cry]
最扎心的一句是:从没红过脸,也从未交过心,从相遇到分开,不痛不痒。
说来,人生就是这样。
有些人就像是你肚子里的蛔虫,赶也赶不走;而有些人就像一个喷嚏,打出来就没了。
感情这个天平里,付出越多越容易失衡,一旦倾斜就满盘皆输。
与其害怕深交后的冷漠疏离,倒不如看淡一切关系,这才是一个成熟之人行走世间最好的姿态。
情深不寿,慧极必伤
有个故事,是这样说的:
甲和乙在一起工作,久而久之两人成了好朋友。
公司每天都会发一个鸡蛋,甲因为不喜欢吃鸡蛋,所以每次都会把鸡蛋送给喜欢吃鸡蛋的乙。
两年过去,两人的感情一直很好,这样的赠送也变得理所当然。
有一天,甲突然想自己尝尝鸡蛋的味道,就没有把鸡蛋给乙。
甲没想到乙却和他发了脾气。
乙觉得这个鸡蛋本应该是自己的,甲强行占有太自私了。
两人因此大吵了一架,从此绝交。
说到底,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很脆弱的,也许是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也许是一句有口无心的话语,前一秒还是热火朝天的朋友,下一秒就成了冷淡的陌生人。
所以,“喝酒不过六分醉,吃饭不超七分饱,爱人不过八分满”还真有道理。
眼睛虽然透不过人心,但是时间可以。
王小波说:
“人在年轻的时候,觉得到处是人,别人的事就是你的事,到了中年之后,才觉得世界上除了家人已经一无所有了。”
深以为然。
曾经彻夜畅聊的好友也会在时光里越走越远,曾经相濡以沫的爱人却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其实不论是友情,还是爱情,最终都逃不过人走茶凉的陌路。
等到独自一人面对漫长寂寥的日子时,才懂得做人别把别人看得太重,也千万别小瞧了自己。
别高估关系,别低估人心
心理学中有个名词,叫聚光灯效应。
说的是人们太在乎和自己有关的事物,以为别人的目光都聚集在自己身上。
然而,真实的情况是根本没有人会像你自己那样关注自己。
著名表演艺术家英若诚分享过一个关于自己的故事:
英若诚生长在一个大家族中,每次吃饭都是几十个人坐在大餐厅中。
有一次他突发奇想,决定跟大家开个玩笑,把自己藏在饭厅的柜子中,想象着大家找不到自己时的惊慌失措。
然而众人稀疏平常酒足饭饱后各自离去,根本没人注意到他的缺席,甚至是关系密切的亲朋好友。
又饿又丧的他如霜打得茄子般,灰溜溜地走出柜子,吃些残羹剩饭。
从那以后,英若诚就告诉自己:永远不要高估你和任何一个人的关系,否则就会大失所望。
人生总会有那么一个时刻,会让你突然地意识到:
那些与你毫无关系的人,不论哪个时候都是毫无关系的。
网上有句话是这么说的:捧在手里的是杯子,放手了就是玻璃碴子。
细细想来,人和人之间还真是那么回事儿!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这世上根本没有谁离不开谁,两个人可以是心腹之交,转眼间也可以形同陌路。
人,最怕的就是高估了自己在别人心里的位置。
所以,别太为别人而活,你根本没有那么多观众。
亲疏随缘,爱恨随意
人和人之间,最舒服的状态是什么样的?
周国平说过一句很有道理的话:
“对于人际关系,我逐渐总结出了一个原则,就是互相尊重,亲疏随缘。”
缘来,好好珍惜,缘去,轻轻放手。
若能一切随缘去,便是人间自在人。
一个苦者找和尚倾诉他的心事。
他说:“我放不下一些事,放不下一些人。”
和尚说:“没有什么东西是放不下的。”
他说:“但我们之前有过很多美好的记忆,这些事和人我就偏偏放不下。”
和尚让他拿着一个茶杯,然后就往里面倒热水,一直倒到水溢出来。苦者被烫到马上松开了手。
和尚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是放不下的,痛了,你自然就会放下。”
有的人和事是慢慢褪色的,有些情和缘是强留不住的,不要在一次次跌到头破血流后才懂得:有些人,可以期待,但不能依赖。
无论何种关系,都要记住:留住的不需用力,留不住的无需费力。
毕竟,没有一段感情可以单方面维持,你投之以桃李,我报之以琼瑶,才能永以为好。
人生下半场,切记看淡点,把放不下的放下,让过不去的过去。
岭深常得蛟龙在,梧高自有凤凰栖。
与其苦苦抓着过往不放,倒不如放过自己过好当下的生活。
人生的快乐,不在于你看清了多少事,而在于你看轻了多少事。
从现在起,不要再执着于你和任何人的关系,用宠辱不惊的心态,过随遇而安的生活。#情感##成长有态度#
最扎心的一句是:从没红过脸,也从未交过心,从相遇到分开,不痛不痒。
说来,人生就是这样。
有些人就像是你肚子里的蛔虫,赶也赶不走;而有些人就像一个喷嚏,打出来就没了。
感情这个天平里,付出越多越容易失衡,一旦倾斜就满盘皆输。
与其害怕深交后的冷漠疏离,倒不如看淡一切关系,这才是一个成熟之人行走世间最好的姿态。
情深不寿,慧极必伤
有个故事,是这样说的:
甲和乙在一起工作,久而久之两人成了好朋友。
公司每天都会发一个鸡蛋,甲因为不喜欢吃鸡蛋,所以每次都会把鸡蛋送给喜欢吃鸡蛋的乙。
两年过去,两人的感情一直很好,这样的赠送也变得理所当然。
有一天,甲突然想自己尝尝鸡蛋的味道,就没有把鸡蛋给乙。
甲没想到乙却和他发了脾气。
乙觉得这个鸡蛋本应该是自己的,甲强行占有太自私了。
两人因此大吵了一架,从此绝交。
说到底,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很脆弱的,也许是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也许是一句有口无心的话语,前一秒还是热火朝天的朋友,下一秒就成了冷淡的陌生人。
所以,“喝酒不过六分醉,吃饭不超七分饱,爱人不过八分满”还真有道理。
眼睛虽然透不过人心,但是时间可以。
王小波说:
“人在年轻的时候,觉得到处是人,别人的事就是你的事,到了中年之后,才觉得世界上除了家人已经一无所有了。”
深以为然。
曾经彻夜畅聊的好友也会在时光里越走越远,曾经相濡以沫的爱人却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其实不论是友情,还是爱情,最终都逃不过人走茶凉的陌路。
等到独自一人面对漫长寂寥的日子时,才懂得做人别把别人看得太重,也千万别小瞧了自己。
别高估关系,别低估人心
心理学中有个名词,叫聚光灯效应。
说的是人们太在乎和自己有关的事物,以为别人的目光都聚集在自己身上。
然而,真实的情况是根本没有人会像你自己那样关注自己。
著名表演艺术家英若诚分享过一个关于自己的故事:
英若诚生长在一个大家族中,每次吃饭都是几十个人坐在大餐厅中。
有一次他突发奇想,决定跟大家开个玩笑,把自己藏在饭厅的柜子中,想象着大家找不到自己时的惊慌失措。
然而众人稀疏平常酒足饭饱后各自离去,根本没人注意到他的缺席,甚至是关系密切的亲朋好友。
又饿又丧的他如霜打得茄子般,灰溜溜地走出柜子,吃些残羹剩饭。
从那以后,英若诚就告诉自己:永远不要高估你和任何一个人的关系,否则就会大失所望。
人生总会有那么一个时刻,会让你突然地意识到:
那些与你毫无关系的人,不论哪个时候都是毫无关系的。
网上有句话是这么说的:捧在手里的是杯子,放手了就是玻璃碴子。
细细想来,人和人之间还真是那么回事儿!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这世上根本没有谁离不开谁,两个人可以是心腹之交,转眼间也可以形同陌路。
人,最怕的就是高估了自己在别人心里的位置。
所以,别太为别人而活,你根本没有那么多观众。
亲疏随缘,爱恨随意
人和人之间,最舒服的状态是什么样的?
周国平说过一句很有道理的话:
“对于人际关系,我逐渐总结出了一个原则,就是互相尊重,亲疏随缘。”
缘来,好好珍惜,缘去,轻轻放手。
若能一切随缘去,便是人间自在人。
一个苦者找和尚倾诉他的心事。
他说:“我放不下一些事,放不下一些人。”
和尚说:“没有什么东西是放不下的。”
他说:“但我们之前有过很多美好的记忆,这些事和人我就偏偏放不下。”
和尚让他拿着一个茶杯,然后就往里面倒热水,一直倒到水溢出来。苦者被烫到马上松开了手。
和尚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是放不下的,痛了,你自然就会放下。”
有的人和事是慢慢褪色的,有些情和缘是强留不住的,不要在一次次跌到头破血流后才懂得:有些人,可以期待,但不能依赖。
无论何种关系,都要记住:留住的不需用力,留不住的无需费力。
毕竟,没有一段感情可以单方面维持,你投之以桃李,我报之以琼瑶,才能永以为好。
人生下半场,切记看淡点,把放不下的放下,让过不去的过去。
岭深常得蛟龙在,梧高自有凤凰栖。
与其苦苦抓着过往不放,倒不如放过自己过好当下的生活。
人生的快乐,不在于你看清了多少事,而在于你看轻了多少事。
从现在起,不要再执着于你和任何人的关系,用宠辱不惊的心态,过随遇而安的生活。#情感##成长有态度#
永远不要把人情看得太重[笑cry]
最扎心的一句是:从没红过脸,也从未交过心,从相遇到分开,不痛不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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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就像是你肚子里的蛔虫,赶也赶不走;而有些人就像一个喷嚏,打出来就没了。
感情这个天平里,付出越多越容易失衡,一旦倾斜就满盘皆输。
与其害怕深交后的冷漠疏离,倒不如看淡一切关系,这才是一个成熟之人行走世间最好的姿态。
情深不寿,慧极必伤
有个故事,是这样说的:
甲和乙在一起工作,久而久之两人成了好朋友。
公司每天都会发一个鸡蛋,甲因为不喜欢吃鸡蛋,所以每次都会把鸡蛋送给喜欢吃鸡蛋的乙。
两年过去,两人的感情一直很好,这样的赠送也变得理所当然。
有一天,甲突然想自己尝尝鸡蛋的味道,就没有把鸡蛋给乙。
甲没想到乙却和他发了脾气。
乙觉得这个鸡蛋本应该是自己的,甲强行占有太自私了。
两人因此大吵了一架,从此绝交。
说到底,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很脆弱的,也许是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也许是一句有口无心的话语,前一秒还是热火朝天的朋友,下一秒就成了冷淡的陌生人。
所以,“喝酒不过六分醉,吃饭不超七分饱,爱人不过八分满”还真有道理。
眼睛虽然透不过人心,但是时间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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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论是友情,还是爱情,最终都逃不过人走茶凉的陌路。
等到独自一人面对漫长寂寥的日子时,才懂得做人别把别人看得太重,也千万别小瞧了自己。
别高估关系,别低估人心
心理学中有个名词,叫聚光灯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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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众人稀疏平常酒足饭饱后各自离去,根本没人注意到他的缺席,甚至是关系密切的亲朋好友。
又饿又丧的他如霜打得茄子般,灰溜溜地走出柜子,吃些残羹剩饭。
从那以后,英若诚就告诉自己:永远不要高估你和任何一个人的关系,否则就会大失所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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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有句话是这么说的:捧在手里的是杯子,放手了就是玻璃碴子。
细细想来,人和人之间还真是那么回事儿!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这世上根本没有谁离不开谁,两个人可以是心腹之交,转眼间也可以形同陌路。
人,最怕的就是高估了自己在别人心里的位置。
所以,别太为别人而活,你根本没有那么多观众。
亲疏随缘,爱恨随意
人和人之间,最舒服的状态是什么样的?
周国平说过一句很有道理的话:
“对于人际关系,我逐渐总结出了一个原则,就是互相尊重,亲疏随缘。”
缘来,好好珍惜,缘去,轻轻放手。
若能一切随缘去,便是人间自在人。
一个苦者找和尚倾诉他的心事。
他说:“我放不下一些事,放不下一些人。”
和尚说:“没有什么东西是放不下的。”
他说:“但我们之前有过很多美好的记忆,这些事和人我就偏偏放不下。”
和尚让他拿着一个茶杯,然后就往里面倒热水,一直倒到水溢出来。苦者被烫到马上松开了手。
和尚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是放不下的,痛了,你自然就会放下。”
有的人和事是慢慢褪色的,有些情和缘是强留不住的,不要在一次次跌到头破血流后才懂得:有些人,可以期待,但不能依赖。
无论何种关系,都要记住:留住的不需用力,留不住的无需费力。
毕竟,没有一段感情可以单方面维持,你投之以桃李,我报之以琼瑶,才能永以为好。
人生下半场,切记看淡点,把放不下的放下,让过不去的过去。
岭深常得蛟龙在,梧高自有凤凰栖。
与其苦苦抓着过往不放,倒不如放过自己过好当下的生活。
人生的快乐,不在于你看清了多少事,而在于你看轻了多少事。
从现在起,不要再执着于你和任何人的关系,用宠辱不惊的心态,过随遇而安的生活。
#成长有态度#
最扎心的一句是:从没红过脸,也从未交过心,从相遇到分开,不痛不痒。
说来,人生就是这样。
有些人就像是你肚子里的蛔虫,赶也赶不走;而有些人就像一个喷嚏,打出来就没了。
感情这个天平里,付出越多越容易失衡,一旦倾斜就满盘皆输。
与其害怕深交后的冷漠疏离,倒不如看淡一切关系,这才是一个成熟之人行走世间最好的姿态。
情深不寿,慧极必伤
有个故事,是这样说的:
甲和乙在一起工作,久而久之两人成了好朋友。
公司每天都会发一个鸡蛋,甲因为不喜欢吃鸡蛋,所以每次都会把鸡蛋送给喜欢吃鸡蛋的乙。
两年过去,两人的感情一直很好,这样的赠送也变得理所当然。
有一天,甲突然想自己尝尝鸡蛋的味道,就没有把鸡蛋给乙。
甲没想到乙却和他发了脾气。
乙觉得这个鸡蛋本应该是自己的,甲强行占有太自私了。
两人因此大吵了一架,从此绝交。
说到底,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很脆弱的,也许是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也许是一句有口无心的话语,前一秒还是热火朝天的朋友,下一秒就成了冷淡的陌生人。
所以,“喝酒不过六分醉,吃饭不超七分饱,爱人不过八分满”还真有道理。
眼睛虽然透不过人心,但是时间可以。
王小波说:
“人在年轻的时候,觉得到处是人,别人的事就是你的事,到了中年之后,才觉得世界上除了家人已经一无所有了。”
深以为然。
曾经彻夜畅聊的好友也会在时光里越走越远,曾经相濡以沫的爱人却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其实不论是友情,还是爱情,最终都逃不过人走茶凉的陌路。
等到独自一人面对漫长寂寥的日子时,才懂得做人别把别人看得太重,也千万别小瞧了自己。
别高估关系,别低估人心
心理学中有个名词,叫聚光灯效应。
说的是人们太在乎和自己有关的事物,以为别人的目光都聚集在自己身上。
然而,真实的情况是根本没有人会像你自己那样关注自己。
著名表演艺术家英若诚分享过一个关于自己的故事:
英若诚生长在一个大家族中,每次吃饭都是几十个人坐在大餐厅中。
有一次他突发奇想,决定跟大家开个玩笑,把自己藏在饭厅的柜子中,想象着大家找不到自己时的惊慌失措。
然而众人稀疏平常酒足饭饱后各自离去,根本没人注意到他的缺席,甚至是关系密切的亲朋好友。
又饿又丧的他如霜打得茄子般,灰溜溜地走出柜子,吃些残羹剩饭。
从那以后,英若诚就告诉自己:永远不要高估你和任何一个人的关系,否则就会大失所望。
人生总会有那么一个时刻,会让你突然地意识到:
那些与你毫无关系的人,不论哪个时候都是毫无关系的。
网上有句话是这么说的:捧在手里的是杯子,放手了就是玻璃碴子。
细细想来,人和人之间还真是那么回事儿!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这世上根本没有谁离不开谁,两个人可以是心腹之交,转眼间也可以形同陌路。
人,最怕的就是高估了自己在别人心里的位置。
所以,别太为别人而活,你根本没有那么多观众。
亲疏随缘,爱恨随意
人和人之间,最舒服的状态是什么样的?
周国平说过一句很有道理的话:
“对于人际关系,我逐渐总结出了一个原则,就是互相尊重,亲疏随缘。”
缘来,好好珍惜,缘去,轻轻放手。
若能一切随缘去,便是人间自在人。
一个苦者找和尚倾诉他的心事。
他说:“我放不下一些事,放不下一些人。”
和尚说:“没有什么东西是放不下的。”
他说:“但我们之前有过很多美好的记忆,这些事和人我就偏偏放不下。”
和尚让他拿着一个茶杯,然后就往里面倒热水,一直倒到水溢出来。苦者被烫到马上松开了手。
和尚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是放不下的,痛了,你自然就会放下。”
有的人和事是慢慢褪色的,有些情和缘是强留不住的,不要在一次次跌到头破血流后才懂得:有些人,可以期待,但不能依赖。
无论何种关系,都要记住:留住的不需用力,留不住的无需费力。
毕竟,没有一段感情可以单方面维持,你投之以桃李,我报之以琼瑶,才能永以为好。
人生下半场,切记看淡点,把放不下的放下,让过不去的过去。
岭深常得蛟龙在,梧高自有凤凰栖。
与其苦苦抓着过往不放,倒不如放过自己过好当下的生活。
人生的快乐,不在于你看清了多少事,而在于你看轻了多少事。
从现在起,不要再执着于你和任何人的关系,用宠辱不惊的心态,过随遇而安的生活。
#成长有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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