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前三季度#云南#省#GDP#】
2022年前三季度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0817.86亿元,同比增长3.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227.33亿元,增长5.1%;第二产业增加值7609.23亿元,增长5.8%;第三产业增加值10981.30亿元,增长2.2%。
【2022年前三季度#河南#省GDP】
前三季度,全省地区生产总值为47022.73亿元,同比增长3.7%,比上半年加快0.6个百分点。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4539.94亿元,增长4.7%;第二产业增加值20096.94亿元,增长4.5%;第三产业增加值22385.85亿元,增长2.7%。
【2022年前三季度#安徽#省GDP】
前三季度,全省生产总值33702.9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3.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033.2亿元,增长5%;第二产业增加值14583.8亿元,增长4.1%;第三产业增加值17085.9亿元,增长2.5%。
【2022年前三季度#青海#省GDP】
前三季度,全省完成生产总值2563.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增速较上半年提高0.1个百分点。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00.3亿元,同比增长4.6%;第二产业增加值1105.4亿元,增长7.9%;第三产业增加值1258.1亿元,下降1.6%。
【2022年前三季度#广东#省GDP】
前三季度,广东地区生产总值为91723.22亿元,同比增长2.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684.39亿元,增长5.2%;第二产业增加值37229.55亿元,增长3.3%;第三产业增加值50809.28亿元,增长1.3%。
2022年前三季度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0817.86亿元,同比增长3.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227.33亿元,增长5.1%;第二产业增加值7609.23亿元,增长5.8%;第三产业增加值10981.30亿元,增长2.2%。
【2022年前三季度#河南#省GDP】
前三季度,全省地区生产总值为47022.73亿元,同比增长3.7%,比上半年加快0.6个百分点。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4539.94亿元,增长4.7%;第二产业增加值20096.94亿元,增长4.5%;第三产业增加值22385.85亿元,增长2.7%。
【2022年前三季度#安徽#省GDP】
前三季度,全省生产总值33702.9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3.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033.2亿元,增长5%;第二产业增加值14583.8亿元,增长4.1%;第三产业增加值17085.9亿元,增长2.5%。
【2022年前三季度#青海#省GDP】
前三季度,全省完成生产总值2563.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增速较上半年提高0.1个百分点。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00.3亿元,同比增长4.6%;第二产业增加值1105.4亿元,增长7.9%;第三产业增加值1258.1亿元,下降1.6%。
【2022年前三季度#广东#省GDP】
前三季度,广东地区生产总值为91723.22亿元,同比增长2.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684.39亿元,增长5.2%;第二产业增加值37229.55亿元,增长3.3%;第三产业增加值50809.28亿元,增长1.3%。
#快快评#【“李白洗鞋”“李白爱肥肠”?蹭历史名人不能无底线】日前,据《成都商报》报道,有市民发现:城市街头出现了不少“蹭古人热度”的店铺招牌。“薛涛茶楼”“李白滇臊子米线”……历史名人成了街头商标,不少人认为“太过随意”。令人震惊的是,记者调查发现:很多历史名人都被注册进了商标里,仅与“李白”相关的商标申请,诸如“李白洗鞋”“李白爱肥肠”等,就能检索到1258件。
着实离谱。为了搞噱头,一味强蹭历史名人,李白很忙、很累你知道吗?
按照我国《商标法》规定,在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八种情形中,不包括将历史人物或经典人物的姓名注册为商标。所以用古代名人的名字做商标,并不违法,比如张仲景、李时珍、李白、杜康、曹操等,都已被企业抢注成为商标,有些使用多年,成为著名商标。由此可见,抢注“李白”商标的行为并不违法,企业可以根据经营需求,合法注册相关领域的商标,但是在具体使用过程中,还需慎重,不能无底线地蹭名人。
生活中有关历史名人的广告、商铺也比比皆是。尤其是名人故里,更是借着名人强大的影响力和社会效应大搞经济开发。只不过,凡事都得有个度,不管干的是什么产业,与名人是否有关,只管想尽办法往名人身上贴,毫无顾忌地“戏用”“歪用”历史名人,甚至将一些不协调的元素放在一起,这种行为不仅丧失了对名人起码的尊重,也违背了传承历史文化所必须坚守的底线。
历史文化名人是国家和民族的宝贵财富,是祖先留给我们重要的文化遗产,像李白这样的大家,深受大众的喜爱和敬仰,如果一味“戏说”“歪用”势必会引起大众情感上的不适。商家的初衷是借名人出名,打开商品销路,但结果可能适得其反。
商标是商家的脸面。商家要明白,只靠名人噱头出不了名,像“李白米线”“李白洗鞋”之类的名字,必然会受到市场严苛的审视。一个守住底线的商家,不该对名人无下限的利用,而是理性、慎重地对待商标问题,端正“三观”,不盲目跟风蹭热点,把历史情怀放在心里、在品质上多下功夫。与此同时,相关部门不妨多留心一些,细化商标申请规范,在申请阶段就驳回问题严重的商标申请,不给专打擦边球、剑走偏锋的商家钻空子的机会。
现代快报+评论员 槿色凉秋
着实离谱。为了搞噱头,一味强蹭历史名人,李白很忙、很累你知道吗?
按照我国《商标法》规定,在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八种情形中,不包括将历史人物或经典人物的姓名注册为商标。所以用古代名人的名字做商标,并不违法,比如张仲景、李时珍、李白、杜康、曹操等,都已被企业抢注成为商标,有些使用多年,成为著名商标。由此可见,抢注“李白”商标的行为并不违法,企业可以根据经营需求,合法注册相关领域的商标,但是在具体使用过程中,还需慎重,不能无底线地蹭名人。
生活中有关历史名人的广告、商铺也比比皆是。尤其是名人故里,更是借着名人强大的影响力和社会效应大搞经济开发。只不过,凡事都得有个度,不管干的是什么产业,与名人是否有关,只管想尽办法往名人身上贴,毫无顾忌地“戏用”“歪用”历史名人,甚至将一些不协调的元素放在一起,这种行为不仅丧失了对名人起码的尊重,也违背了传承历史文化所必须坚守的底线。
历史文化名人是国家和民族的宝贵财富,是祖先留给我们重要的文化遗产,像李白这样的大家,深受大众的喜爱和敬仰,如果一味“戏说”“歪用”势必会引起大众情感上的不适。商家的初衷是借名人出名,打开商品销路,但结果可能适得其反。
商标是商家的脸面。商家要明白,只靠名人噱头出不了名,像“李白米线”“李白洗鞋”之类的名字,必然会受到市场严苛的审视。一个守住底线的商家,不该对名人无下限的利用,而是理性、慎重地对待商标问题,端正“三观”,不盲目跟风蹭热点,把历史情怀放在心里、在品质上多下功夫。与此同时,相关部门不妨多留心一些,细化商标申请规范,在申请阶段就驳回问题严重的商标申请,不给专打擦边球、剑走偏锋的商家钻空子的机会。
现代快报+评论员 槿色凉秋
【#用历史名人做店招还需进一步规范#】“李白、薛涛咋个成了茶楼、餐馆的名字,有些不妥。”近日,有成都市民在街头看到打着“薛涛茶楼”“薛涛鱼鲜馆”“李白滇臊子米线”等招牌的店铺后反映,认为把历史名人的名字用于餐饮店名太过随意。据报道,在全国各地,很多历史名人都被抢注了商标,仅与“李白”相关的商标申请,就检索出共1258件。
用历史名人做店招,的确是见惯不惊之事。商家热衷于此道,是想蹭历史名人的知名度、美誉度,快速制造吸引力、树立品牌形象,这样就可缩短成名甚至知名的时间,减少宣传推广等成本。当然,商家也想借此给自己的生意增添一些文化气息。
现实中,不少消费者对招牌中的人名信息(尤其是名人信息)总会感到好奇,只要和人名、名人扯上关系,总会忍不住打听。比如在成都,不少人问商家为什么要使用“薛涛”作店名,因为有的顾客不知唐代有个著名女诗人薛涛,还误以为薛涛是老板的名字。这就足以证明,使用人名或是用名人的名字作店招能够产生较大的注意力效应。
用历史名人做店招是否侵权?每当有人质疑这类商业行为,涉事商家均会表示“有商标,授了权”。打着“薛涛”招牌的商家,在餐饮、酒类、茶类、器具类等经营范围内注册了“薛涛”商标;注册“李白滇臊子米线”的商家对“李白滇”申请注册了经营范围相对应的商标,并获得授权。据法律专家介绍,我国《商标法》并没有明文禁止历史名人姓名的商标注册和使用,也可以获得授权,但是否获得授权则由专业机构来判断;历史名人姓名不涉及相关联行业,也不涉及专用名词,因此在商标注册后,只要合法合理使用,不带有歧视性或是不良影响,使用范围是没有限制的。
从法律层面来说,用历史名人做店招一般并不违法,但尽管如此,还是应当尽快规范这样的商业行为。具有较高知名度、较高美誉度的历史文化名人,是一个城市、一个地方的文化符号,甚至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符号。对一个城市、一个地方来说,名人可以作为一种稀缺性旅游资源来开发,而不宜成为一些商家可以随意开发利用的商业资源。当大量历史名人出来为商业生意“站台”,看似是在宣传那些历史名人,实际上,可能会拉低历史名人的既定“人设”,有恶搞之嫌。
据报道,近年来很多历史名人都被抢注商标,李白、王羲之、王阳明、周瑜、曹操等都是商标抢注的“香饽饽”。甚至出现“屈原”沦为猪饲料、“汉高祖”沦为糕点等情况出现,伤害了国人的文化感情。
因此,用历史名人注册商标以及做店招,仅仅是合规合法还不够,需要通过出台具体的政策,从使用范围和类别等方面予以规范,也就是要有明文规定的使用限制,而不是仅由专业机构来判断是否授权。比如李白、薛涛可以为文化企业、文化产品代言,而不能为茶楼、餐馆以及米线等代言,以保障其代言的商业品牌,与其历史文化气质相得益彰。
近年来,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名人姓名商标的审查审理,现在用名人姓名注册商标要获得授权就更难了。这应该不仅限于当今公众人物的姓名,还应包括历史名人的姓名。历史名人是一个民族的宝贵财富,需要保护好这一历史文化资源,对于滥用历史名人姓名、伤害民族情感等行为,还需进一步规范。(文/何勇海 漫画/陈彬)
用历史名人做店招,的确是见惯不惊之事。商家热衷于此道,是想蹭历史名人的知名度、美誉度,快速制造吸引力、树立品牌形象,这样就可缩短成名甚至知名的时间,减少宣传推广等成本。当然,商家也想借此给自己的生意增添一些文化气息。
现实中,不少消费者对招牌中的人名信息(尤其是名人信息)总会感到好奇,只要和人名、名人扯上关系,总会忍不住打听。比如在成都,不少人问商家为什么要使用“薛涛”作店名,因为有的顾客不知唐代有个著名女诗人薛涛,还误以为薛涛是老板的名字。这就足以证明,使用人名或是用名人的名字作店招能够产生较大的注意力效应。
用历史名人做店招是否侵权?每当有人质疑这类商业行为,涉事商家均会表示“有商标,授了权”。打着“薛涛”招牌的商家,在餐饮、酒类、茶类、器具类等经营范围内注册了“薛涛”商标;注册“李白滇臊子米线”的商家对“李白滇”申请注册了经营范围相对应的商标,并获得授权。据法律专家介绍,我国《商标法》并没有明文禁止历史名人姓名的商标注册和使用,也可以获得授权,但是否获得授权则由专业机构来判断;历史名人姓名不涉及相关联行业,也不涉及专用名词,因此在商标注册后,只要合法合理使用,不带有歧视性或是不良影响,使用范围是没有限制的。
从法律层面来说,用历史名人做店招一般并不违法,但尽管如此,还是应当尽快规范这样的商业行为。具有较高知名度、较高美誉度的历史文化名人,是一个城市、一个地方的文化符号,甚至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符号。对一个城市、一个地方来说,名人可以作为一种稀缺性旅游资源来开发,而不宜成为一些商家可以随意开发利用的商业资源。当大量历史名人出来为商业生意“站台”,看似是在宣传那些历史名人,实际上,可能会拉低历史名人的既定“人设”,有恶搞之嫌。
据报道,近年来很多历史名人都被抢注商标,李白、王羲之、王阳明、周瑜、曹操等都是商标抢注的“香饽饽”。甚至出现“屈原”沦为猪饲料、“汉高祖”沦为糕点等情况出现,伤害了国人的文化感情。
因此,用历史名人注册商标以及做店招,仅仅是合规合法还不够,需要通过出台具体的政策,从使用范围和类别等方面予以规范,也就是要有明文规定的使用限制,而不是仅由专业机构来判断是否授权。比如李白、薛涛可以为文化企业、文化产品代言,而不能为茶楼、餐馆以及米线等代言,以保障其代言的商业品牌,与其历史文化气质相得益彰。
近年来,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名人姓名商标的审查审理,现在用名人姓名注册商标要获得授权就更难了。这应该不仅限于当今公众人物的姓名,还应包括历史名人的姓名。历史名人是一个民族的宝贵财富,需要保护好这一历史文化资源,对于滥用历史名人姓名、伤害民族情感等行为,还需进一步规范。(文/何勇海 漫画/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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