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郊区放空了一天。搭帐篷,支起桌椅,随便吃吃,发呆,看着周围的小朋友和小狗一起快乐疯跑。
最近很烦的一件事是,每次九月一开始,多重身份的夹击之下,想看点与“正事儿”无关的书,好像都feel guilty. 在看书,却不对正在写的论文、备的课、即将要发的言、录的视频这些破事有点帮助,好像就是浪费时间了。
这么想一定是完全不对的,但是目前又没有解决方法。所以更烦。一边为自己产生这种情绪感到苦恼又羞愧,但日常混沌又吵闹熙攘,什么都想要,就没有更多的时间留给自己,真正的自己。
最近很烦的一件事是,每次九月一开始,多重身份的夹击之下,想看点与“正事儿”无关的书,好像都feel guilty. 在看书,却不对正在写的论文、备的课、即将要发的言、录的视频这些破事有点帮助,好像就是浪费时间了。
这么想一定是完全不对的,但是目前又没有解决方法。所以更烦。一边为自己产生这种情绪感到苦恼又羞愧,但日常混沌又吵闹熙攘,什么都想要,就没有更多的时间留给自己,真正的自己。
#前女友内涵现女友怎么办##杨洋[超话]##杨洋你是我的荣耀#
其实 男未婚女未嫁的 意难平没关系吧
夏晴不对之处在于她因为嫉妒暗中诋毁乔晶晶,这跟人品有关,与意难平无关。
于途也明明白白的说清楚了
喜欢就应该是简简单单的双向奔赴
意难平也没关系,都是曾经那么喜欢的人,提起来也算是过往,没必要爱而不得就诋毁,反而失了自己的风度。
毕竟 谁都可能是前女友 谁也会成为现女友。
其实 男未婚女未嫁的 意难平没关系吧
夏晴不对之处在于她因为嫉妒暗中诋毁乔晶晶,这跟人品有关,与意难平无关。
于途也明明白白的说清楚了
喜欢就应该是简简单单的双向奔赴
意难平也没关系,都是曾经那么喜欢的人,提起来也算是过往,没必要爱而不得就诋毁,反而失了自己的风度。
毕竟 谁都可能是前女友 谁也会成为现女友。
大部分人知道邓律是从今年开始的,而且他也有多次声明自己和错换事件无关,没有代理这个案子,所以,网友不该把他卷入到错换人生事件来讨论的。
不过,网友并没有因此而停止讨论他。至于为何没有停止讨论他, 只能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没有固定的答案。
相信网友之所以对他记忆深刻,可能就是和那一张合影有关,我们见到的是照片上有三个女人和两个男律师的合影。邓律后来解释,并没有同意别人把这个照片放出来,但是,大家还是知道了。自从那个照片曝光之后,更多的人知道了他,邓律有三番五次的发文,声明和这个事情无关,没有代理。
那么,我们把时间再往后推,推到去年。事实上在去年9月份的时候,邓律就谈过错换人生事件,当时是新京报记者和他连线说的,我们看看他们都谈了什么?
一开始新京报记者站在了开封鼓楼法院门口,他说今天(2020年9月11日)上午九点,错抱人生28年案件中的主人翁将和他的生父母,对医院提起的诉讼进行审理。
稍后的时间我们将联系第三方的代理律师(口误可能是),改成了第三方的律师邓学平邓律师进行一个简单的连线,让他从第三方的角度来从法律的层面的角度,来说一下这一次这个案件作何解读?
记者:我们尝试和邓律师做一个连线:
记者:哎、哎好邓律,能听到我说话吗?您把这个摄像机横屏锁定方过来(然后就出现了如下画面):
记者:很忙呀,这几天很辛苦,打扰您几分钟。
邓律:你说的这个叫因果关系,我们在法律上叫因果关系。就是说当时的医院的错抱和现在的化癌之间是否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很显然说一个人患癌症,主要是他自身的身体情况决定的,看起来他错抱婴儿和他得癌之间很难得出一个必然的因果关系。
但是,我注意到这个律师的起诉状,以及律师的相关发言可以看到,律师的意思和原告的意思,他并不是说因为错抱,导致他得癌症,他说的意思是说当初你医院进行一个诊断,诊断出这个生小孩的这个母亲,她是有乙肝病毒的,那么这个时候她在生小孩的时候,应该进行一个技术上的阻断,阻断这个病毒的传播,防止孕妇在分娩的时候,将这个病毒传播给这个小孩,并且这个小孩将来要打乙肝疫苗,如果能及时注射这个乙肝疫苗,1992年当时的医疗条件,医疗水平的情况下,其实这个乙肝疫苗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进行了一个普及,如果医院及时地采取了一个这个措施,他是可以阻止这个新生儿感染乙肝,进而避免这个后续的患癌,他说的是这个道理。
新京报记者和邓律之间,大致就是这么样的一个沟通。
事实上我们都说过了,这个沟通是在去年九月份的。也就是说是在他们和医院第一次庭审之前进行的这一番谈话。
到了庭审时我们得知当年被母亲传染病的那个孩子,他的父母是知道要给他打乙肝疫苗的。而且病孩子的舅舅就在防疫站工作,比谁都清楚这种病的危害性,他也提醒姐姐,一定要给这个孩子打针,毕竟是传染病。
当年的时候,这个病还是很让人重视的一个传染病的。
不过,这个针还是需要自费的,不是强制性的。打不打得看孩子父母的意思,得是孩子的家长允许医院打,医院才有这个责任。但是,在知道要打这个针的情况下,病孩子的父母还是没有打。
当然了也存在不给孩子打乙肝疫苗,可能是因为知道了即便是打也没有用,若是在胎内被感染了,即便是打了也不管用的。
后来大家才知道,生病孩子的人抱走的是健康的孩子。这种情况下,根本就不需要打,因为健康的孩子是不用打的。
事实上对于打疫苗的事情,错换人生事件的调查人员“大师”说过这样的一番话:
我告诉你个秘密,打了,有人证,不是在医院。
这是什么意思呢?
孩子生下来24小时内打乙肝疫苗,才有可能起到阻断的作用,效果才是最好的。人家生病孩子的人知道要打,也知道24小时内打最为关键。但是,人家在医院的时候就是不打,而是出院之后再打。
出院之后再打,就是16天之后了,毕竟生病孩子的是在医院住了16天的时间呀。
这里是不是大家就有点不理解了,为何不在医院里打呢?在医院里打才是效果最好的呀。事实后来我们才得知,他们抱走的孩子,在医院里打和不在医院打,都是没有区别的。毕竟这个孩子是健康的,早打打区别不大,打和不打区别也不大。
但是,让许敏抱走的病孩子就不一样了。因为生父母知道要给他打针,而没有打,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他患癌的概率。
正如某人说的,不敢面对他,不知道他怨恨自己吗?毕竟把这么个病传染给他了.......
相信联系庭审前邓律说的,再结合庭审时医院和卫健委调查的相关事件,我们还是能够知道,病孩子患癌谁的责任最大的。
但是,医院在二审的时候,还是赔偿了100余万和承担了所有的治疗费用。
正如上面写的,新京报记者刘名洋拍摄的,审判长孙志伟接受的采访。错换事件的审判长是孙志伟,这个孙志伟也是不简单的。
能够作出100万的赔偿,让人敬佩。
孙志伟还有一个身份,他是河南大学附属中学的副校长:
等于是淮河医院的主管单位是河南大学,错换人生28年案件的审判长是河南大学附属中学的副校长兼审判长。
副校长兼审判长,审理了自己学校管辖医院的案件,赔偿了100余万元。这事没有什么好说的,也没有什么好议论的。
对不对?
不过,网友并没有因此而停止讨论他。至于为何没有停止讨论他, 只能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没有固定的答案。
相信网友之所以对他记忆深刻,可能就是和那一张合影有关,我们见到的是照片上有三个女人和两个男律师的合影。邓律后来解释,并没有同意别人把这个照片放出来,但是,大家还是知道了。自从那个照片曝光之后,更多的人知道了他,邓律有三番五次的发文,声明和这个事情无关,没有代理。
那么,我们把时间再往后推,推到去年。事实上在去年9月份的时候,邓律就谈过错换人生事件,当时是新京报记者和他连线说的,我们看看他们都谈了什么?
一开始新京报记者站在了开封鼓楼法院门口,他说今天(2020年9月11日)上午九点,错抱人生28年案件中的主人翁将和他的生父母,对医院提起的诉讼进行审理。
稍后的时间我们将联系第三方的代理律师(口误可能是),改成了第三方的律师邓学平邓律师进行一个简单的连线,让他从第三方的角度来从法律的层面的角度,来说一下这一次这个案件作何解读?
记者:我们尝试和邓律师做一个连线:
记者:哎、哎好邓律,能听到我说话吗?您把这个摄像机横屏锁定方过来(然后就出现了如下画面):
记者:很忙呀,这几天很辛苦,打扰您几分钟。
邓律:你说的这个叫因果关系,我们在法律上叫因果关系。就是说当时的医院的错抱和现在的化癌之间是否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很显然说一个人患癌症,主要是他自身的身体情况决定的,看起来他错抱婴儿和他得癌之间很难得出一个必然的因果关系。
但是,我注意到这个律师的起诉状,以及律师的相关发言可以看到,律师的意思和原告的意思,他并不是说因为错抱,导致他得癌症,他说的意思是说当初你医院进行一个诊断,诊断出这个生小孩的这个母亲,她是有乙肝病毒的,那么这个时候她在生小孩的时候,应该进行一个技术上的阻断,阻断这个病毒的传播,防止孕妇在分娩的时候,将这个病毒传播给这个小孩,并且这个小孩将来要打乙肝疫苗,如果能及时注射这个乙肝疫苗,1992年当时的医疗条件,医疗水平的情况下,其实这个乙肝疫苗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进行了一个普及,如果医院及时地采取了一个这个措施,他是可以阻止这个新生儿感染乙肝,进而避免这个后续的患癌,他说的是这个道理。
新京报记者和邓律之间,大致就是这么样的一个沟通。
事实上我们都说过了,这个沟通是在去年九月份的。也就是说是在他们和医院第一次庭审之前进行的这一番谈话。
到了庭审时我们得知当年被母亲传染病的那个孩子,他的父母是知道要给他打乙肝疫苗的。而且病孩子的舅舅就在防疫站工作,比谁都清楚这种病的危害性,他也提醒姐姐,一定要给这个孩子打针,毕竟是传染病。
当年的时候,这个病还是很让人重视的一个传染病的。
不过,这个针还是需要自费的,不是强制性的。打不打得看孩子父母的意思,得是孩子的家长允许医院打,医院才有这个责任。但是,在知道要打这个针的情况下,病孩子的父母还是没有打。
当然了也存在不给孩子打乙肝疫苗,可能是因为知道了即便是打也没有用,若是在胎内被感染了,即便是打了也不管用的。
后来大家才知道,生病孩子的人抱走的是健康的孩子。这种情况下,根本就不需要打,因为健康的孩子是不用打的。
事实上对于打疫苗的事情,错换人生事件的调查人员“大师”说过这样的一番话:
我告诉你个秘密,打了,有人证,不是在医院。
这是什么意思呢?
孩子生下来24小时内打乙肝疫苗,才有可能起到阻断的作用,效果才是最好的。人家生病孩子的人知道要打,也知道24小时内打最为关键。但是,人家在医院的时候就是不打,而是出院之后再打。
出院之后再打,就是16天之后了,毕竟生病孩子的是在医院住了16天的时间呀。
这里是不是大家就有点不理解了,为何不在医院里打呢?在医院里打才是效果最好的呀。事实后来我们才得知,他们抱走的孩子,在医院里打和不在医院打,都是没有区别的。毕竟这个孩子是健康的,早打打区别不大,打和不打区别也不大。
但是,让许敏抱走的病孩子就不一样了。因为生父母知道要给他打针,而没有打,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他患癌的概率。
正如某人说的,不敢面对他,不知道他怨恨自己吗?毕竟把这么个病传染给他了.......
相信联系庭审前邓律说的,再结合庭审时医院和卫健委调查的相关事件,我们还是能够知道,病孩子患癌谁的责任最大的。
但是,医院在二审的时候,还是赔偿了100余万和承担了所有的治疗费用。
正如上面写的,新京报记者刘名洋拍摄的,审判长孙志伟接受的采访。错换事件的审判长是孙志伟,这个孙志伟也是不简单的。
能够作出100万的赔偿,让人敬佩。
孙志伟还有一个身份,他是河南大学附属中学的副校长:
等于是淮河医院的主管单位是河南大学,错换人生28年案件的审判长是河南大学附属中学的副校长兼审判长。
副校长兼审判长,审理了自己学校管辖医院的案件,赔偿了100余万元。这事没有什么好说的,也没有什么好议论的。
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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