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案”审判长答疑】
#吴某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案审判长答疑#
据“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10日消息,2022年1月29日,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诉人吴某犯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案二审宣判,以聚众斗殴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宣判后,吴某表示服从判决、认罪认罚。
2月8日,部分媒体以“江西16岁少年遭多人围殴反杀案二审获刑六年六个月”等为题进行报道,引发众多网民的关注与讨论。
为回应舆论关切,该案审判长现就网民关注的几个问题进行答疑。
疑问一:吴某遭多人殴打,为何定故意伤害罪和聚众斗殴罪两个罪?
审判长:吴某所犯聚众斗殴罪,是其2020年2月27日在永新县实施的聚众斗殴行为,与2020年5月8日凌晨在安福县某宾馆实施的故意伤害罪并非同一犯罪事实。
该起聚众斗殴案犯罪事实如下:吴某因敲错宾馆房门与肖某甲产生冲突,双方结怨并多次相互寻仇。2019年10月5日晚,吴某发现肖某甲、刘某某在电竞馆上网,便纠集龙某、文某、曾某携带刀具进行报复,造成刘某某轻伤二级的后果(该起聚众斗殴事实,因吴某时年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肖乙(已判刑)等人与肖某甲、刘某某等人玩得好,因上述冲突,加之贺某(已判刑)等人与吴某的“老大”肖某有恩怨,2020年2月27日1时许,吴某等人与贺某、肖乙等人相遇,贺某、肖乙等人驾车追截吴某等人的车,吴某通过他人得知肖乙等人是向其寻仇,便叫文某从住的宾馆取红缨枪放在车上,之后,吴某驾车搭载文某、段某某、朱某某、罗某甲、贺某甲共6人外出,与贺某、肖乙等人在永新县某医院前十字路口(公共要道)撞见,吴某便停车,贺某、肖乙等人持斧头等砍吴某及其汽车,吴某下车后持匕首捅肖乙并用文某从车上取下的红缨枪追对方,对方逃离现场。
吴某在该“2.27”聚众斗殴事实中的行为与之前双方的多次冲突不可割裂视之,综合事态发展全过程进行分析,其行为出于争霸一方、寻仇报复、寻求刺激等违法动机,主观上有主动迎战、积极侵害的故意,客观上事先准备犯罪工具并积极持械参与斗殴,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
疑问二:吴某参与的恶势力团伙违法犯罪行为与本案是否具有关联性?
审判长:经审理查明,2019年4月至2020年2月期间,吴某和肖某、曾某、龙某、文某(均已判刑)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永新县城及深圳两地多次实施强奸、强迫卖淫、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该恶势力团伙其他成员的违法犯罪事实已经由相关法院作出了判决。
吴某系该恶势力团伙成员,共参与该恶势力团伙违法犯罪中的三起寻衅滋事、一起非法拘禁、两起聚众斗殴事实,因其当时未成年依法另案不公开审理即在本案中处理。鉴于其在参与三起寻衅滋事、一起非法拘禁和第一起聚众斗殴时未满十六周岁,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但其在参与上述第二起聚众斗殴(即“2.27”聚众斗殴案)时已满十六周岁,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原判据此认定吴某参与恶势力团伙违法犯罪,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完全符合法律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刑事政策规定。且由于吴某参与的该起聚众斗殴事实系恶势力团伙犯罪,依法应从严惩处。
在这里特别说明的是,吴某参与该恶势力团伙违法犯罪行为,是本案审理的事实之一,而不是已经司法机关处理过的违法犯罪前科。
疑问三:吴某所犯故意伤害罪的具体事实是什么?
审判长:2020年5月7日晚上10时许,肖丙和吴某两人打车将通过快手认识的两个安福女孩肖某某、刘某丙接到安福县城,在案发的宾馆开了房间(410房)。2020年5月8日0时30分许,王某某看到其认识的女孩刘某丙跟吴某、肖丙、肖某某在宾馆同一房间,就去敲门找刘某丙。王某某感觉吴某开门后语气不好并用眼瞪了他,欲找回面子,便二次敲吴某的宾馆房门,吴某同行人员肖丙听到敲门声音大,感觉不对劲,便打电话叫段某某带梭标过来。王某某到宾馆前台拿总卡打开房门,手拿匕首、柴刀进入房间,将柴刀斜靠在进门的墙上,朱某某、李某某、钟某某、彭某某跟随王某某进入房间。
进入房间后,王某某用匕首指着吴某,问对方“跟谁混”的,并致电相关人员,相关人员进行了调停,王某某还叫吴某叫人过来,吴某便打电话叫刘某乙带东西(斗殴器械)过来。期间,朱某某打电话叫杨某、罗某某(被害人,殁年22岁)、王某3人,3人刚到房间,朱某某随即喊“打”并拿拖鞋打吴某,吴某反击,李某某、王某、罗某某3人也一起殴打吴某,吴某拿出网购的随身携带的匕首(系管制刀具)捅刺,造成罗某某腹部受伤,李某某腹部、手部受伤,朱某某肩部受伤。王某某、朱某某等人随即逃离现场,吴某见房间内的柴刀后便丢弃匕首拿起柴刀往宾馆外追,肖丙捡起吴某丢弃的匕首跟随其后。李某某、朱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当日2时30分,罗某某因腹部被锐器捅刺,致肠系膜上动脉破裂、右肾动脉断裂,急性大失血,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某、朱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吴某逃至新余被民警抓获,在逃跑过程中曾要求未满十四周岁的肖丙为其顶罪。案发后,吴某家属与罗某某家属达成刑事和解协议,赔偿了罗某某家属20万元并取得谅解。
疑问四:吴某深夜被多人侵入所住宾馆房间并遭到殴打,为何认定为防卫过当?
审判长:首先,吴某的行为具有防卫性质。王某某深夜约吴某房间内的刘某丙出去玩未果,因觉得吴某语气不好并瞪了他而心生不满,意图找回面子,在敲门被拒的情况下用宾馆总卡强行开门,携匕首和柴刀纠集多人进入宾馆房间,并手持匕首质问吴某,朱某某、李某某、王某、罗某某对吴某扔拖鞋并拳打脚踢,产生了危害吴某人身安全的现实危险,吴某为使自身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进行反击,符合防卫的起因、时间、对象条件,其行为具有防卫性质。
其次,吴某的行为构成防卫过当。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认定本案构成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的标准,在于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第12条之规定,防卫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当综合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和防卫的时机、手段、强度、损害后果等情节,考虑双方力量对比,立足防卫人防卫时所处情境,结合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作出判断。通过综合考量,对于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相差悬殊、明显过激的,应当认定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本案发展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王某某进入宾馆房间之后,与吴某方发生了争吵,询问吴某“跟谁混的”,并致电相关人员,相关人员进行了调停,王某某还叫吴某一方纠集人员前来斗殴,此时王某某方尚未动手斗殴,冲突尚未升级,不法侵害尚未高度紧迫,王某某一方实施的是无事生非、逞强耍横的寻衅滋事行为。第二阶段是朱某某看到其叫来的李某某、王某、罗某某等3人赶到现场后,朱某某突然朝吴某扔拖鞋,李某某、王某、罗某某继而上前赤手空拳殴打吴某,该4人均未使用王某某此前带至现场的柴刀和匕首等工具,王某某等其余4人亦未上前参与殴打吴某。事后的鉴定意见证明吴某尚不构成伤情等级(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分轻微伤、轻伤、重伤三个等级)。吴某掏出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在短时间内连刺三人,所刺部位为腹部等人体主要部位,造成罗某某肠系膜上动脉破裂、右肾动脉断裂,急性大失血死亡。
综上,吴某使用管制刀具捅刺对方,其行为的暴力程度明显超出对方的侵害手段,造成了与不法侵害相差悬殊的危害后果,应当认定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其行为属防卫过当。再次,吴某的行为不构成特殊正当防卫。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特殊防卫制度,针对的是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行为。“行凶”的暴力侵害往往强度大,具有高度紧迫性和危险性,必须是与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相当的严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在本案中,王某某等人进门后冲突尚未升级,后朱某某等4人赤手空拳殴打吴某,打击部位和力度未达到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烈度,亦未产生严重侵害其人身安全的后果。
综上,吴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本案中吴某的行为产生了严重后果,依法对其减轻处罚。
疑问五:本案二审为何对吴某故意伤害罪的量刑进行改判?
审判长:吴某被他人深夜刷卡闯入自己所居住的宾馆房间内,遭到多人殴打,人身安全受到较为严重的威胁之时,拿出匕首捅刺对方,具有防卫过当、未成年犯罪、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和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原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八年,量刑过重,依法改判为有期徒刑五年。
疑问六:本案所涉及的其他人员,包括王某某等人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
审判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本案所涉及其他人员,其行为构成犯罪的,均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肖某等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已由吉安市永新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5日作出一审判决,肖某、曾某、龙某、文某等4人被分别依法判处十二年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纠集多人进入案发宾馆的王某某等人,已由吉安市安福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8日作出一审判决,以王某某等六人犯寻衅滋事罪,分别依法判处三年二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除死者罗某某外,另一名参与案件的人系不明缘由被朱某某叫来的,到场后也未动手,依法未追究刑事责任。上述案件一审判决后,上述被告人均服判,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疑问七:本案为何不公开开庭审理?判决书为何不上网公布?
审判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五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五十七条之规定,开庭审理时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因吴某开庭时未满十八周岁,我院遂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在互联网公布”的要求,本案裁判文书依法不得上网公开。
由于吴某母亲在本案一、二审期间数次向相关媒体片面披露案情,引发公众关注。故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在保护被告人相关身份信息的情况下,作出本次答疑,以回应公众关切。
#吴某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案审判长答疑#
据“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10日消息,2022年1月29日,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诉人吴某犯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案二审宣判,以聚众斗殴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宣判后,吴某表示服从判决、认罪认罚。
2月8日,部分媒体以“江西16岁少年遭多人围殴反杀案二审获刑六年六个月”等为题进行报道,引发众多网民的关注与讨论。
为回应舆论关切,该案审判长现就网民关注的几个问题进行答疑。
疑问一:吴某遭多人殴打,为何定故意伤害罪和聚众斗殴罪两个罪?
审判长:吴某所犯聚众斗殴罪,是其2020年2月27日在永新县实施的聚众斗殴行为,与2020年5月8日凌晨在安福县某宾馆实施的故意伤害罪并非同一犯罪事实。
该起聚众斗殴案犯罪事实如下:吴某因敲错宾馆房门与肖某甲产生冲突,双方结怨并多次相互寻仇。2019年10月5日晚,吴某发现肖某甲、刘某某在电竞馆上网,便纠集龙某、文某、曾某携带刀具进行报复,造成刘某某轻伤二级的后果(该起聚众斗殴事实,因吴某时年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肖乙(已判刑)等人与肖某甲、刘某某等人玩得好,因上述冲突,加之贺某(已判刑)等人与吴某的“老大”肖某有恩怨,2020年2月27日1时许,吴某等人与贺某、肖乙等人相遇,贺某、肖乙等人驾车追截吴某等人的车,吴某通过他人得知肖乙等人是向其寻仇,便叫文某从住的宾馆取红缨枪放在车上,之后,吴某驾车搭载文某、段某某、朱某某、罗某甲、贺某甲共6人外出,与贺某、肖乙等人在永新县某医院前十字路口(公共要道)撞见,吴某便停车,贺某、肖乙等人持斧头等砍吴某及其汽车,吴某下车后持匕首捅肖乙并用文某从车上取下的红缨枪追对方,对方逃离现场。
吴某在该“2.27”聚众斗殴事实中的行为与之前双方的多次冲突不可割裂视之,综合事态发展全过程进行分析,其行为出于争霸一方、寻仇报复、寻求刺激等违法动机,主观上有主动迎战、积极侵害的故意,客观上事先准备犯罪工具并积极持械参与斗殴,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
疑问二:吴某参与的恶势力团伙违法犯罪行为与本案是否具有关联性?
审判长:经审理查明,2019年4月至2020年2月期间,吴某和肖某、曾某、龙某、文某(均已判刑)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永新县城及深圳两地多次实施强奸、强迫卖淫、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该恶势力团伙其他成员的违法犯罪事实已经由相关法院作出了判决。
吴某系该恶势力团伙成员,共参与该恶势力团伙违法犯罪中的三起寻衅滋事、一起非法拘禁、两起聚众斗殴事实,因其当时未成年依法另案不公开审理即在本案中处理。鉴于其在参与三起寻衅滋事、一起非法拘禁和第一起聚众斗殴时未满十六周岁,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但其在参与上述第二起聚众斗殴(即“2.27”聚众斗殴案)时已满十六周岁,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原判据此认定吴某参与恶势力团伙违法犯罪,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完全符合法律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刑事政策规定。且由于吴某参与的该起聚众斗殴事实系恶势力团伙犯罪,依法应从严惩处。
在这里特别说明的是,吴某参与该恶势力团伙违法犯罪行为,是本案审理的事实之一,而不是已经司法机关处理过的违法犯罪前科。
疑问三:吴某所犯故意伤害罪的具体事实是什么?
审判长:2020年5月7日晚上10时许,肖丙和吴某两人打车将通过快手认识的两个安福女孩肖某某、刘某丙接到安福县城,在案发的宾馆开了房间(410房)。2020年5月8日0时30分许,王某某看到其认识的女孩刘某丙跟吴某、肖丙、肖某某在宾馆同一房间,就去敲门找刘某丙。王某某感觉吴某开门后语气不好并用眼瞪了他,欲找回面子,便二次敲吴某的宾馆房门,吴某同行人员肖丙听到敲门声音大,感觉不对劲,便打电话叫段某某带梭标过来。王某某到宾馆前台拿总卡打开房门,手拿匕首、柴刀进入房间,将柴刀斜靠在进门的墙上,朱某某、李某某、钟某某、彭某某跟随王某某进入房间。
进入房间后,王某某用匕首指着吴某,问对方“跟谁混”的,并致电相关人员,相关人员进行了调停,王某某还叫吴某叫人过来,吴某便打电话叫刘某乙带东西(斗殴器械)过来。期间,朱某某打电话叫杨某、罗某某(被害人,殁年22岁)、王某3人,3人刚到房间,朱某某随即喊“打”并拿拖鞋打吴某,吴某反击,李某某、王某、罗某某3人也一起殴打吴某,吴某拿出网购的随身携带的匕首(系管制刀具)捅刺,造成罗某某腹部受伤,李某某腹部、手部受伤,朱某某肩部受伤。王某某、朱某某等人随即逃离现场,吴某见房间内的柴刀后便丢弃匕首拿起柴刀往宾馆外追,肖丙捡起吴某丢弃的匕首跟随其后。李某某、朱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当日2时30分,罗某某因腹部被锐器捅刺,致肠系膜上动脉破裂、右肾动脉断裂,急性大失血,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某、朱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吴某逃至新余被民警抓获,在逃跑过程中曾要求未满十四周岁的肖丙为其顶罪。案发后,吴某家属与罗某某家属达成刑事和解协议,赔偿了罗某某家属20万元并取得谅解。
疑问四:吴某深夜被多人侵入所住宾馆房间并遭到殴打,为何认定为防卫过当?
审判长:首先,吴某的行为具有防卫性质。王某某深夜约吴某房间内的刘某丙出去玩未果,因觉得吴某语气不好并瞪了他而心生不满,意图找回面子,在敲门被拒的情况下用宾馆总卡强行开门,携匕首和柴刀纠集多人进入宾馆房间,并手持匕首质问吴某,朱某某、李某某、王某、罗某某对吴某扔拖鞋并拳打脚踢,产生了危害吴某人身安全的现实危险,吴某为使自身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进行反击,符合防卫的起因、时间、对象条件,其行为具有防卫性质。
其次,吴某的行为构成防卫过当。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认定本案构成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的标准,在于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第12条之规定,防卫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当综合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和防卫的时机、手段、强度、损害后果等情节,考虑双方力量对比,立足防卫人防卫时所处情境,结合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作出判断。通过综合考量,对于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相差悬殊、明显过激的,应当认定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本案发展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王某某进入宾馆房间之后,与吴某方发生了争吵,询问吴某“跟谁混的”,并致电相关人员,相关人员进行了调停,王某某还叫吴某一方纠集人员前来斗殴,此时王某某方尚未动手斗殴,冲突尚未升级,不法侵害尚未高度紧迫,王某某一方实施的是无事生非、逞强耍横的寻衅滋事行为。第二阶段是朱某某看到其叫来的李某某、王某、罗某某等3人赶到现场后,朱某某突然朝吴某扔拖鞋,李某某、王某、罗某某继而上前赤手空拳殴打吴某,该4人均未使用王某某此前带至现场的柴刀和匕首等工具,王某某等其余4人亦未上前参与殴打吴某。事后的鉴定意见证明吴某尚不构成伤情等级(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分轻微伤、轻伤、重伤三个等级)。吴某掏出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在短时间内连刺三人,所刺部位为腹部等人体主要部位,造成罗某某肠系膜上动脉破裂、右肾动脉断裂,急性大失血死亡。
综上,吴某使用管制刀具捅刺对方,其行为的暴力程度明显超出对方的侵害手段,造成了与不法侵害相差悬殊的危害后果,应当认定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其行为属防卫过当。再次,吴某的行为不构成特殊正当防卫。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特殊防卫制度,针对的是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行为。“行凶”的暴力侵害往往强度大,具有高度紧迫性和危险性,必须是与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相当的严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在本案中,王某某等人进门后冲突尚未升级,后朱某某等4人赤手空拳殴打吴某,打击部位和力度未达到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烈度,亦未产生严重侵害其人身安全的后果。
综上,吴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本案中吴某的行为产生了严重后果,依法对其减轻处罚。
疑问五:本案二审为何对吴某故意伤害罪的量刑进行改判?
审判长:吴某被他人深夜刷卡闯入自己所居住的宾馆房间内,遭到多人殴打,人身安全受到较为严重的威胁之时,拿出匕首捅刺对方,具有防卫过当、未成年犯罪、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和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原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八年,量刑过重,依法改判为有期徒刑五年。
疑问六:本案所涉及的其他人员,包括王某某等人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
审判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本案所涉及其他人员,其行为构成犯罪的,均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肖某等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已由吉安市永新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5日作出一审判决,肖某、曾某、龙某、文某等4人被分别依法判处十二年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纠集多人进入案发宾馆的王某某等人,已由吉安市安福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8日作出一审判决,以王某某等六人犯寻衅滋事罪,分别依法判处三年二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除死者罗某某外,另一名参与案件的人系不明缘由被朱某某叫来的,到场后也未动手,依法未追究刑事责任。上述案件一审判决后,上述被告人均服判,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疑问七:本案为何不公开开庭审理?判决书为何不上网公布?
审判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五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五十七条之规定,开庭审理时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因吴某开庭时未满十八周岁,我院遂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在互联网公布”的要求,本案裁判文书依法不得上网公开。
由于吴某母亲在本案一、二审期间数次向相关媒体片面披露案情,引发公众关注。故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在保护被告人相关身份信息的情况下,作出本次答疑,以回应公众关切。
#棉花美娃娃[超话]# 这里壁垒一家娃衣店哈,事情的起因就是我小里有一篇帖子火了,就有个人自称是新开的娃衣店店主来找我(p1)
我们加了微信以后一直没有说话,过了几天之后她发来了一堆图还有文案给我(见p2–p4)我就问她稿费怎么算,她直接不回我了,我后续就把这个事情忘记了,结果今天刷到另一个妈咪吐槽这个事情,我浅聊了一下,发现竟然不是个例(p4–p10)[汗]合着就是想白嫖呗,也不知道有多少姐妹上了她的大b当
后来我还吃到了一些她翻车的,分享给大家浅吃一下https://t.cn/A6ioh8r5
最后祝大家,玩娃愉快,现生愉快,永远不被人遛[悲伤]
我们加了微信以后一直没有说话,过了几天之后她发来了一堆图还有文案给我(见p2–p4)我就问她稿费怎么算,她直接不回我了,我后续就把这个事情忘记了,结果今天刷到另一个妈咪吐槽这个事情,我浅聊了一下,发现竟然不是个例(p4–p10)[汗]合着就是想白嫖呗,也不知道有多少姐妹上了她的大b当
后来我还吃到了一些她翻车的,分享给大家浅吃一下https://t.cn/A6ioh8r5
最后祝大家,玩娃愉快,现生愉快,永远不被人遛[悲伤]
题记: 价值交换,一切从消费者获益出发,帮助用户解决痛点问题,完成价值传递。当你从创造价值出发,解决了社会问题。钱,将是世界上最容易得到的东西。——陈昌文
《菜根谭》:怨因德彰,故使人德我,不若德怨之两忘;仇因恩立,故使人知恩,不若恩仇之俱泯。
陈昌文解读:
怨恨这东西,因为感恩而显得更明显。
您让一个人感恩您,他就会怨恨您。
人很奇怪,您不断的施恩,帮助他,他接受了,如果您让他感恩您,他就会怨恨您,
他会认为都是他自己的本事,跟您无关,
您不仅仅白白帮忙,还引来仇怨,
所以,真正高明的人,都是让其忘记恩情,也不招人怨恨。
您不断的施恩,您就会引来仇人。
因为他总要觉得您坏,才可以不报恩啊。否则他心里不平衡了。
所以,您帮助了他,有恩与他,他慢慢的就变成了您的仇人。
所以,不要让人知道您的恩情,有多少恩情,就有多少仇人,
大恩如大仇啊,
不信,您借人非常多的钱,然后再去要试一试?
所以,最高明的人,不如不让人记恩,也便没有了仇。
《孙子兵法》:纷纷纭纭,斗乱而不可乱;浑浑沌沌,形圆而不可败。
乱生于治,怯生于勇,弱生于强。
治乱,数也;勇怯,势也;强弱,形也。
故善动敌者,形之,敌必从之;予之,敌必取之;以利动之,以卒待之。
陈昌文解读:
一切都是方法问题,
军队管理问题,是分数问题,是组织架构问题,您解决了这个问题,军队就好管理了。
士兵们是不是忘死作战,是形势所迫的问题,
没有逼到绝路上,很难去拼命。
所以,要给大家制造背水一战的机会。
强弱,是一个示形问题,
引诱敌人,当然是示现自己很弱了,给予利益,让他来抢来攻,
这样我们准备好强大的军队埋伏攻击他。
所以,您需要什么,您就需要什么方法,您没有方法,束手无策,就不知道如何指挥部队,两眼一抹黑,您就输了。
《黄帝内经》:逆之则伤心,秋为疾疟,奉收者少,冬至重病
陈昌文笔记:
夏天不好好保护自己,
冬天就会生病,而且是重病,
夏天阳气足,很多人就嘚瑟,热得很,他就去冲冷水澡,吃冰镇食物,喝冰镇饮料,啤酒,
做一些非常过分的事情,
烦躁,只要能让自己心极其愉快的事情他就去做,
但是由于夏天阳气足,所以人的身体能承受,
他感觉不到多痛苦,
比如有熬夜经验的人都知道在夏天熬夜不是那么痛苦,
但是在冬天,熬夜,又冷又饿又困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
为什么?就是因为夏天这个天气阳气足,人可以扛得住一点,但是扛得住并不代表是对的,他是有病根种下的,
到了冬天,阴气重,邪气来,人扛不住了,就会得重病,
很多人得重病,一病不起,往往都是冬天,然后就救不了了。
有了病根不是马上就发病,这病也是慢慢长大的,最后在冬天爆发,让您承受不起。
《孟子》:陈良之徒陈相,与其弟辛,负耒耜而自宋之滕,曰:“闻君行圣人之政,是亦圣人也,愿为圣人氓。”
陈相见许行而大悦,尽弃其学而学焉。
陈昌文解读:
楚国还有一个人,是儒家学派的,叫着陈良。
他有两个徒弟,陈相与其弟陈辛两兄弟都来了,而且他们带着农具,从宋国来到滕国。
对滕文公说,
我听说君上要行圣人之道,行圣人的政治,既然这样,君上就是圣人,我愿意成为君上的臣民,做圣人的老百姓。
意思就是我要来归附您。
于是,他们就住下来了。
不过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这陈相见到了许行,听许行一顿忽悠,非常开心,于是,马上就改换门庭,换老师了,以前的都放弃,跟着许行去学了。
这事情为什么有趣而且奇怪,其实也在我们生活中司空见惯,
就是您碰见一个人,忽然就觉得他说的非常好,然后就要放弃以前的一切学问,改换门庭,大概率您是碰到歪理邪说了,而且自己没有智慧辨识。
这些人来归附滕文公,有的人是来宣传自己的学说的,有的人是来做事的。
人君是要区分的。
有些人看您有点事业,就来找您,他们大谈特谈其各种各样的理论,有些人是真心帮您,
有些人是想要说服您,为自己牟利,
有些人甚至要颠覆您,
有些人是来骗取您的资源的,让您万劫不复的。
这您要区别开来。
我对人君的意见是,尽可能用老人,不要相信外来的人, 即便是外来的人很有才华,我们也要先沉淀一下,不能任用外来的人,就忽然搞事情,这种事情,历史上少有成功,大部分都是引来灾难。
您不要以为您能碰见少有的成功。
添加微信:s525667,回复:电子书,免费领取30万字《陈昌文经典语录》电子书。
《菜根谭》:怨因德彰,故使人德我,不若德怨之两忘;仇因恩立,故使人知恩,不若恩仇之俱泯。
陈昌文解读:
怨恨这东西,因为感恩而显得更明显。
您让一个人感恩您,他就会怨恨您。
人很奇怪,您不断的施恩,帮助他,他接受了,如果您让他感恩您,他就会怨恨您,
他会认为都是他自己的本事,跟您无关,
您不仅仅白白帮忙,还引来仇怨,
所以,真正高明的人,都是让其忘记恩情,也不招人怨恨。
您不断的施恩,您就会引来仇人。
因为他总要觉得您坏,才可以不报恩啊。否则他心里不平衡了。
所以,您帮助了他,有恩与他,他慢慢的就变成了您的仇人。
所以,不要让人知道您的恩情,有多少恩情,就有多少仇人,
大恩如大仇啊,
不信,您借人非常多的钱,然后再去要试一试?
所以,最高明的人,不如不让人记恩,也便没有了仇。
《孙子兵法》:纷纷纭纭,斗乱而不可乱;浑浑沌沌,形圆而不可败。
乱生于治,怯生于勇,弱生于强。
治乱,数也;勇怯,势也;强弱,形也。
故善动敌者,形之,敌必从之;予之,敌必取之;以利动之,以卒待之。
陈昌文解读:
一切都是方法问题,
军队管理问题,是分数问题,是组织架构问题,您解决了这个问题,军队就好管理了。
士兵们是不是忘死作战,是形势所迫的问题,
没有逼到绝路上,很难去拼命。
所以,要给大家制造背水一战的机会。
强弱,是一个示形问题,
引诱敌人,当然是示现自己很弱了,给予利益,让他来抢来攻,
这样我们准备好强大的军队埋伏攻击他。
所以,您需要什么,您就需要什么方法,您没有方法,束手无策,就不知道如何指挥部队,两眼一抹黑,您就输了。
《黄帝内经》:逆之则伤心,秋为疾疟,奉收者少,冬至重病
陈昌文笔记:
夏天不好好保护自己,
冬天就会生病,而且是重病,
夏天阳气足,很多人就嘚瑟,热得很,他就去冲冷水澡,吃冰镇食物,喝冰镇饮料,啤酒,
做一些非常过分的事情,
烦躁,只要能让自己心极其愉快的事情他就去做,
但是由于夏天阳气足,所以人的身体能承受,
他感觉不到多痛苦,
比如有熬夜经验的人都知道在夏天熬夜不是那么痛苦,
但是在冬天,熬夜,又冷又饿又困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
为什么?就是因为夏天这个天气阳气足,人可以扛得住一点,但是扛得住并不代表是对的,他是有病根种下的,
到了冬天,阴气重,邪气来,人扛不住了,就会得重病,
很多人得重病,一病不起,往往都是冬天,然后就救不了了。
有了病根不是马上就发病,这病也是慢慢长大的,最后在冬天爆发,让您承受不起。
《孟子》:陈良之徒陈相,与其弟辛,负耒耜而自宋之滕,曰:“闻君行圣人之政,是亦圣人也,愿为圣人氓。”
陈相见许行而大悦,尽弃其学而学焉。
陈昌文解读:
楚国还有一个人,是儒家学派的,叫着陈良。
他有两个徒弟,陈相与其弟陈辛两兄弟都来了,而且他们带着农具,从宋国来到滕国。
对滕文公说,
我听说君上要行圣人之道,行圣人的政治,既然这样,君上就是圣人,我愿意成为君上的臣民,做圣人的老百姓。
意思就是我要来归附您。
于是,他们就住下来了。
不过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这陈相见到了许行,听许行一顿忽悠,非常开心,于是,马上就改换门庭,换老师了,以前的都放弃,跟着许行去学了。
这事情为什么有趣而且奇怪,其实也在我们生活中司空见惯,
就是您碰见一个人,忽然就觉得他说的非常好,然后就要放弃以前的一切学问,改换门庭,大概率您是碰到歪理邪说了,而且自己没有智慧辨识。
这些人来归附滕文公,有的人是来宣传自己的学说的,有的人是来做事的。
人君是要区分的。
有些人看您有点事业,就来找您,他们大谈特谈其各种各样的理论,有些人是真心帮您,
有些人是想要说服您,为自己牟利,
有些人甚至要颠覆您,
有些人是来骗取您的资源的,让您万劫不复的。
这您要区别开来。
我对人君的意见是,尽可能用老人,不要相信外来的人, 即便是外来的人很有才华,我们也要先沉淀一下,不能任用外来的人,就忽然搞事情,这种事情,历史上少有成功,大部分都是引来灾难。
您不要以为您能碰见少有的成功。
添加微信:s525667,回复:电子书,免费领取30万字《陈昌文经典语录》电子书。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