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高新区2021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方案看这里→】6月18日,榆林高新教育发布《榆林高新区2021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方案》,根据《方案》,榆林高新区小学一年级招生6月26日开始进行资格审查,7月19日开始网上报名,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家长们,忙碌的日子要来了~
招生计划及范围 (图↓)
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且符合下列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二)招生条件:按照招生原则,分为以下五种类:第一类: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高新区学校招生片区内的居民家庭常住户口(集体户、空挂户、独户等其它户口不属于该类别),且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学校招生片区内拥有合法的房屋产权,并实际居住;第二类: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为高新区学校招生片区内驻区部队现役军人(含高新区户籍入伍在区外部队服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警察或因公伤残警察、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援助武汉抗疫人员,且在高新区实际居住或工作;第三类: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高新区学校招生片区内的居民家庭常住户口(集体户、空挂户、独户等其它户口不属于该类别)且实际居住,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学校招生片区内无房屋产权;第四类: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学校招生片区内无居民家庭常住户口,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学校招生片区内拥有合法的房屋产权,并实际居住;第五类: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学校招生片区内既无居民家庭常住户口,又无合法的房屋产权,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为高新区学校招生片区内的驻区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商经营户或务工人员,且实际居住,并具有居住证。同时,经审核确认为集体户、空挂户、独户等其它户口的适龄儿童,属于该类别。
招生程序
(一)资格审查
第一阶段:2021年6月26日—2021年6月27日
1. 6月26日,审核第一类和第二类适龄儿童入学资格。
(1)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第一类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携带《榆林高新区2021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房屋产权登记证明(或商品房购房网签合同)、物业水电气暖等近6个月缴费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片区所在的招生学校参加资格审核。(2)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第二类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携带《申请表》、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就近学校参加资格审核。
2. 6月27日,审核第三类和第四类适龄儿童入学资格。(1)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第三类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携带《申请表》、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物业水电气暖等近6个月缴费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片区所在的招生学校参加资格审核。(2)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第四类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携带《申请表》、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房屋产权登记证明(或商品房购房网签合同)、物业水电气暖等近6个月缴费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片区所在的招生学校参加资格审核。
第二阶段:2021年7月3日—2021年7月4日
审核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第五类的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其法定监护人需携带《申请表》、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片区所在的招生学校参加资格审核。如果其法定监护人是学校片区内驻区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供单位证明、职工工资花名表;如果法定监护人是学校片区内工商经营户或务工人员,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供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务工劳动合同。
上述五类适龄儿童参加资格审查时,监护人还需按招生条件要求提供下述材料:1.夫妻双方结婚证、适龄儿童出生证明等;2.无法认定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时,需提供司法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认定材料;3.已实际居住但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或房产正在抵押的,可凭购房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原件、购房时银行付款流水账原件、银行出具的房产抵押证明等材料参加资审。
(二)信息核对
时间:2021年7月7日—2021年7月13日
审核结束后,学校将组织专人入户调查核实信息。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学校将其基本信息于7月15日至16日两天内录入榆林高新区2021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基础数据库中,届时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如有弄虚作假,提供的证件、填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取消填报学校与应服务学校的入学资格。
(三)网上报名
时间:2021年7月19日—2021年7月28日
凡被录入榆林高新区2021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基础数据库中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必须登陆榆林市教育云平台(www.yulinedu.net)“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高新区幼升小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7月19日0时开启,7月28日24时关闭。未按时报名者,不予补报。
(四)分段录取
第一阶段:2021年8月23日—2021年8月24日。本阶段学校采用分类录取的办法,依次录取符合招生条件前四类的适龄儿童,如同一类别适龄儿童人数多于上一类别录取后剩余的学位数,本类别及以后类别适龄儿童采用电子派位的办法确定入学对象。电子派位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家长代表参与监督。派位时,如有双胞胎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可向学校申请一个派位编码,以便两个孩子在同一所学校就读(下同)。第二阶段:2021年8月25日—2021年8月26日。学校在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仍有空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录取工作,录取对象为符合招生条件第五类的适龄儿童。如本阶段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少于该校剩余学位数,则全部录取;如本阶段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多于该校剩余学位数,8月27日上午学校采用电子派位的办法确定入学对象。第三阶段:凡符合高新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如在前两阶段未派到学位,教育文体局将于8月27日下午统一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届时请各位家长适时关注短信提醒或直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调配情况。
(五)入学报名
凡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统一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录取通知书,并持录取通知书于8月29日到学校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相关说明
鉴于高新区2021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巨大的入学压力,高新区第十一小学现校区内已无教室,为保障服务区内适龄儿童正常入学,秋季开学借用高新二中教室招收一年级6个班;高新区第十二小学正在建设中,秋季开学借用高新二中教室招收一年级8个班。上述两所学校待建成后搬回校本部就读。高新五小一年级新生在高新中学就读,待扩建工程完工并交付使用后,返回校本部就读。为了让广大家长了解政策、熟悉规程,规范填报入学信息,高新区教育文体局设立招生咨询办公室,咨询电话:2399708,监督电话:2399859。https://t.cn/A6fhbvCI
招生计划及范围 (图↓)
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且符合下列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二)招生条件:按照招生原则,分为以下五种类:第一类: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高新区学校招生片区内的居民家庭常住户口(集体户、空挂户、独户等其它户口不属于该类别),且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学校招生片区内拥有合法的房屋产权,并实际居住;第二类: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为高新区学校招生片区内驻区部队现役军人(含高新区户籍入伍在区外部队服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警察或因公伤残警察、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援助武汉抗疫人员,且在高新区实际居住或工作;第三类: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高新区学校招生片区内的居民家庭常住户口(集体户、空挂户、独户等其它户口不属于该类别)且实际居住,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学校招生片区内无房屋产权;第四类: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学校招生片区内无居民家庭常住户口,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学校招生片区内拥有合法的房屋产权,并实际居住;第五类: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学校招生片区内既无居民家庭常住户口,又无合法的房屋产权,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为高新区学校招生片区内的驻区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商经营户或务工人员,且实际居住,并具有居住证。同时,经审核确认为集体户、空挂户、独户等其它户口的适龄儿童,属于该类别。
招生程序
(一)资格审查
第一阶段:2021年6月26日—2021年6月27日
1. 6月26日,审核第一类和第二类适龄儿童入学资格。
(1)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第一类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携带《榆林高新区2021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房屋产权登记证明(或商品房购房网签合同)、物业水电气暖等近6个月缴费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片区所在的招生学校参加资格审核。(2)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第二类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携带《申请表》、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就近学校参加资格审核。
2. 6月27日,审核第三类和第四类适龄儿童入学资格。(1)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第三类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携带《申请表》、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物业水电气暖等近6个月缴费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片区所在的招生学校参加资格审核。(2)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第四类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携带《申请表》、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房屋产权登记证明(或商品房购房网签合同)、物业水电气暖等近6个月缴费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片区所在的招生学校参加资格审核。
第二阶段:2021年7月3日—2021年7月4日
审核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第五类的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其法定监护人需携带《申请表》、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片区所在的招生学校参加资格审核。如果其法定监护人是学校片区内驻区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供单位证明、职工工资花名表;如果法定监护人是学校片区内工商经营户或务工人员,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供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务工劳动合同。
上述五类适龄儿童参加资格审查时,监护人还需按招生条件要求提供下述材料:1.夫妻双方结婚证、适龄儿童出生证明等;2.无法认定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时,需提供司法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认定材料;3.已实际居住但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或房产正在抵押的,可凭购房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原件、购房时银行付款流水账原件、银行出具的房产抵押证明等材料参加资审。
(二)信息核对
时间:2021年7月7日—2021年7月13日
审核结束后,学校将组织专人入户调查核实信息。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学校将其基本信息于7月15日至16日两天内录入榆林高新区2021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基础数据库中,届时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如有弄虚作假,提供的证件、填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取消填报学校与应服务学校的入学资格。
(三)网上报名
时间:2021年7月19日—2021年7月28日
凡被录入榆林高新区2021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基础数据库中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必须登陆榆林市教育云平台(www.yulinedu.net)“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高新区幼升小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7月19日0时开启,7月28日24时关闭。未按时报名者,不予补报。
(四)分段录取
第一阶段:2021年8月23日—2021年8月24日。本阶段学校采用分类录取的办法,依次录取符合招生条件前四类的适龄儿童,如同一类别适龄儿童人数多于上一类别录取后剩余的学位数,本类别及以后类别适龄儿童采用电子派位的办法确定入学对象。电子派位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家长代表参与监督。派位时,如有双胞胎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可向学校申请一个派位编码,以便两个孩子在同一所学校就读(下同)。第二阶段:2021年8月25日—2021年8月26日。学校在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仍有空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录取工作,录取对象为符合招生条件第五类的适龄儿童。如本阶段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少于该校剩余学位数,则全部录取;如本阶段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多于该校剩余学位数,8月27日上午学校采用电子派位的办法确定入学对象。第三阶段:凡符合高新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如在前两阶段未派到学位,教育文体局将于8月27日下午统一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届时请各位家长适时关注短信提醒或直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调配情况。
(五)入学报名
凡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统一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录取通知书,并持录取通知书于8月29日到学校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相关说明
鉴于高新区2021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巨大的入学压力,高新区第十一小学现校区内已无教室,为保障服务区内适龄儿童正常入学,秋季开学借用高新二中教室招收一年级6个班;高新区第十二小学正在建设中,秋季开学借用高新二中教室招收一年级8个班。上述两所学校待建成后搬回校本部就读。高新五小一年级新生在高新中学就读,待扩建工程完工并交付使用后,返回校本部就读。为了让广大家长了解政策、熟悉规程,规范填报入学信息,高新区教育文体局设立招生咨询办公室,咨询电话:2399708,监督电话:2399859。https://t.cn/A6fhbvCI
【南溪镇积极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河口行”宣传活动】
6月16日,南溪镇应急办、综治办以及党建办通过在人流密集区设立宣传咨询台和走上街头融入人群的方式,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河口行”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为广大群众面对面讲解安全知识,耐心解答政策咨询。发放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科普等方面的宣传资料100余份。此次宣传活动,使南溪镇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得到提升,相关政策深入人心,安全观念进一步增强,形成“安全预防在我心”的良好氛围。
6月16日,南溪镇应急办、综治办以及党建办通过在人流密集区设立宣传咨询台和走上街头融入人群的方式,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河口行”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为广大群众面对面讲解安全知识,耐心解答政策咨询。发放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科普等方面的宣传资料100余份。此次宣传活动,使南溪镇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得到提升,相关政策深入人心,安全观念进一步增强,形成“安全预防在我心”的良好氛围。
{天水公路局高养中心“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丰富多彩 }
清风网讯(通讯员:胡泽庭)6月16日上午,天水公路局高养中心在国道247线卦台山隧道站停车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通过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向路过司乘人员、公交车和班线车乘客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同时提供交通出行,消防安全常识、安全管理、公路防汛减灾等方面的咨询服务。通过这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司乘人员和单位职工的安全意识,营造了尊重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夯实了安全生产基础,筑牢了安全生产保障网,保障安全工作平稳持续发展。
活动现场设有1个宣传咨询台,主题展板2块,宣传标语2条,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300余份,养护公路沿线悬挂宣传条幅8条。活动当天,秦安养护工区和元龙养管站也同步开展了宣传活动,共同营造出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同时,技术人员对办公楼、太阳山料场的用电、用气和用煤情况,机械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
清风网讯(通讯员:胡泽庭)6月16日上午,天水公路局高养中心在国道247线卦台山隧道站停车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通过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向路过司乘人员、公交车和班线车乘客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同时提供交通出行,消防安全常识、安全管理、公路防汛减灾等方面的咨询服务。通过这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司乘人员和单位职工的安全意识,营造了尊重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夯实了安全生产基础,筑牢了安全生产保障网,保障安全工作平稳持续发展。
活动现场设有1个宣传咨询台,主题展板2块,宣传标语2条,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300余份,养护公路沿线悬挂宣传条幅8条。活动当天,秦安养护工区和元龙养管站也同步开展了宣传活动,共同营造出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同时,技术人员对办公楼、太阳山料场的用电、用气和用煤情况,机械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