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被老板拖欠工资盗其手机抵债#】被拖欠800元工资,十堰市郧阳区一名六旬大妈讨要工资时,竟将老板价值1699元的手机盗走“抵债”。经民警多方调查、协调,8月3日下午,杨某清还了拖欠张某的工资,张某因涉嫌盗窃也将受到处罚。
7月30日,郧阳区谭家湾镇某公司负责人杨某报警称,其放在生产车间一部价值1699元的手机被盗。接到报警后,城东派出所民辅警火速赶至现场,经大量走访调查,锁定辖区村民张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经传唤、询问,张某对其故意盗窃杨某手机的行为供认不讳。
原来,张某于2022年2月在杨某公司务工,因造成次品被杨某辞退,但尚有800元工资未结,张某多次讨要未果。7月30日,张某再次来到该公司讨要工资,发现杨某手机放在车间门口,趁无人之机,将手机盗走用以“抵债”。
查明原因后,民警迅速分别对张某、杨某进行批评教育,要求杨某及时核对拖欠工资、尽快清还。同时告知张某,遇到类似矛盾纠纷,要利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己权益,切不可用违法行为以身试法。
“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她本人也后悔不已,其盗窃的手机也交由第三方开展价格鉴定。最终将依据鉴定结果,依法给予张某相应处罚。”办案民警介绍,张某、杨某都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
8月3日下午,经过民警组织协商,扣除张某在工作中生产次品带来的损失后,杨某将剩余拖欠张某的工资600元全部清还给张某。(来源:秦楚网)
7月30日,郧阳区谭家湾镇某公司负责人杨某报警称,其放在生产车间一部价值1699元的手机被盗。接到报警后,城东派出所民辅警火速赶至现场,经大量走访调查,锁定辖区村民张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经传唤、询问,张某对其故意盗窃杨某手机的行为供认不讳。
原来,张某于2022年2月在杨某公司务工,因造成次品被杨某辞退,但尚有800元工资未结,张某多次讨要未果。7月30日,张某再次来到该公司讨要工资,发现杨某手机放在车间门口,趁无人之机,将手机盗走用以“抵债”。
查明原因后,民警迅速分别对张某、杨某进行批评教育,要求杨某及时核对拖欠工资、尽快清还。同时告知张某,遇到类似矛盾纠纷,要利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己权益,切不可用违法行为以身试法。
“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她本人也后悔不已,其盗窃的手机也交由第三方开展价格鉴定。最终将依据鉴定结果,依法给予张某相应处罚。”办案民警介绍,张某、杨某都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
8月3日下午,经过民警组织协商,扣除张某在工作中生产次品带来的损失后,杨某将剩余拖欠张某的工资600元全部清还给张某。(来源:秦楚网)
#十堰# 【被拖欠800元工资 六旬大妈盗走老板手机“抵债”】被拖欠800元工资,六旬大妈讨要工资时,竟将老板价值1699元的手机盗走“抵债”。经民警多方调查、协调,8月3日下午,杨某清还了拖欠张某的工资,张某因涉嫌盗窃也将受到处罚。
7月30日,郧阳区谭家湾镇某公司负责人杨某报警称,其放在生产车间一部价值1699元的手机被盗。接到报警后,城东派出所民辅警火速赶至现场,经大量走访调查,锁定辖区村民张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经传唤、询问,张某对其故意盗窃杨某手机的行为供认不讳。
原来,张某于2022年2月在杨某公司务工,因造成次品被杨某辞退,但尚有800元工资未结,张某多次讨要未果。7月30日,张某再次来到该公司讨要工资,发现杨某手机放在车间门口,趁无人之机,将手机盗走用以“抵债”。
查明原因后,民警迅速分别对张某、杨某进行批评教育,要求杨某及时核对拖欠工资、尽快清还。同时告知张某,遇到类似矛盾纠纷,要利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己权益,切不可用违法行为以身试法。
“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她本人也后悔不已,其盗窃的手机也交由第三方开展价格鉴定。最终将依据鉴定结果,依法给予张某相应处罚。”办案民警介绍,张某、杨某都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
8月3日下午,经过民警组织协商,扣除张某在工作中生产次品带来的损失后,杨某将剩余拖欠张某的工资600元全部清还给张某。
城东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结合“百日行动”及“下基层”实践活动,组织民辅警深入辖区企业、村组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切实优化辖区营商环境,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7月30日,郧阳区谭家湾镇某公司负责人杨某报警称,其放在生产车间一部价值1699元的手机被盗。接到报警后,城东派出所民辅警火速赶至现场,经大量走访调查,锁定辖区村民张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经传唤、询问,张某对其故意盗窃杨某手机的行为供认不讳。
原来,张某于2022年2月在杨某公司务工,因造成次品被杨某辞退,但尚有800元工资未结,张某多次讨要未果。7月30日,张某再次来到该公司讨要工资,发现杨某手机放在车间门口,趁无人之机,将手机盗走用以“抵债”。
查明原因后,民警迅速分别对张某、杨某进行批评教育,要求杨某及时核对拖欠工资、尽快清还。同时告知张某,遇到类似矛盾纠纷,要利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己权益,切不可用违法行为以身试法。
“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她本人也后悔不已,其盗窃的手机也交由第三方开展价格鉴定。最终将依据鉴定结果,依法给予张某相应处罚。”办案民警介绍,张某、杨某都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
8月3日下午,经过民警组织协商,扣除张某在工作中生产次品带来的损失后,杨某将剩余拖欠张某的工资600元全部清还给张某。
城东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结合“百日行动”及“下基层”实践活动,组织民辅警深入辖区企业、村组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切实优化辖区营商环境,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铭记嘱托 忠诚担当】执勤途中遇车辆爆胎 安康高速交警热心相助
7月4日15时许,安康高交大队安十中队民警巡查至十天高速十堰方向K119+800M处,发现一小车停靠在应急车道,车辆双闪打开,车后方摆放着警示标识,当时车流量较大,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见此情景,民警立即下车了解情况,经过询问得知,该车行驶过程中右前轮发生爆胎,无法行驶,被迫停靠在应急车道。为确保安全,民警立即从警车上取出反光锥筒在故障车后设置警戒区,并指挥过往车辆减速通行。因驾驶员对更换轮胎的操作不熟,为尽快消除安全隐患,民警立刻拿出随车工具帮助司机更换轮胎。在民警帮助下,备胎很快更换完毕,及时帮司机脱困。
临行前,民警对驾驶员再三叮嘱,外出前一定要先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谨防类似问题发生,司机对民警的热心相助表示由衷地感谢!
7月4日15时许,安康高交大队安十中队民警巡查至十天高速十堰方向K119+800M处,发现一小车停靠在应急车道,车辆双闪打开,车后方摆放着警示标识,当时车流量较大,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见此情景,民警立即下车了解情况,经过询问得知,该车行驶过程中右前轮发生爆胎,无法行驶,被迫停靠在应急车道。为确保安全,民警立即从警车上取出反光锥筒在故障车后设置警戒区,并指挥过往车辆减速通行。因驾驶员对更换轮胎的操作不熟,为尽快消除安全隐患,民警立刻拿出随车工具帮助司机更换轮胎。在民警帮助下,备胎很快更换完毕,及时帮司机脱困。
临行前,民警对驾驶员再三叮嘱,外出前一定要先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谨防类似问题发生,司机对民警的热心相助表示由衷地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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